[空明道书院]体会中庸-忠恕之道,素位而行(71)
我们从上面了解了儒家“仁”的基本道理,下面再来看孔夫子对“义”的解释。“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中庸》第一章就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用这一句来解释这个“义者,宜也”,那么“中节”就是宜,就是做任何事情要合乎时宜,要恰到好处。见义勇为好不好?肯定好,但是也不能超越自己的能力去做,否则说不定问题没解决,反而帮了不少倒忙、添了不少乱子,有时候还可能被别人误认为神经有问题。儒家的这个“义”,还不仅仅只是合乎时宜,还有该自己做的事情一定要做,该自己尽的责任一定要尽。所以我经常对别人说,义是一种责任感,如果没有这样的责任感,一来是没有义了,二来根本就不配谈这个义字,就像没有爱心也不足以谈仁一样。
义,就是责任的承担。我们可以扪心自问,自己作为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到底承担了多少?自己在家庭里、在单位上的责任又承担了多少?对社会的责任又承担了多少?
孔夫子认为,对于一般普通老百姓来说,家庭责任是第一位的,一定要把自己的家庭料理好,也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料理好。至于对社会的责任,普通人则应该放在第二位。但是对于为官之人,对于身处朝堂之上的人,即为君为臣者来说,社会责任则是第一位的,他们应该对整个社会负责,否则他们干嘛当政啊?至于家庭责任,相对就要摆在第二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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