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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睽违三年,作家李炜带着新作《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重回读者的视野。该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作为新一代的华语写作者,李炜的视野所及横跨文学、哲学、音乐、艺术等诸多领域,涉猎广博,受到评论界的广泛赞誉,更是在普通读者中“圈粉”无数,被誉为“鬼才”。此前创作《嫉俗》《反调》《孤独之间:一部另类艺术史》等作品,均获得良好口碑。
李炜
《永恒之间》采用 " 倒叙 " 的形式,由20世纪出发,一路回溯,十个篇章如同十个站点,让人先后驻足于1930年代西班牙语诗歌、20世纪初法国诗歌、19世纪末美国诗歌、普希金时期俄语诗歌、歌德时期德语诗歌、莎士比亚时期英语诗歌、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语诗歌、西方迻译中世纪波斯语和阿拉伯语诗歌、古罗马和希腊化时代诗歌,直至古希腊时期诗歌。李炜聚焦十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诗人群体,通过叙写他们各自的命运遭遇和精神历程,直观呈现其所处时代的诗歌乃至文学艺术风貌,连缀成一部纵贯三千年的西方诗歌简史。在他看来,这种打破线性叙事的写法,有助于读者对艺术领域内“新”与“旧”的优劣之分进行反思。
从某种意义上说,《永恒之间》既是一部诗歌史,也是一部诗人列传。它所书写的,既是有关诗歌、有关文学的历史,也是肩负天才、最为敏锐的那群人在不同时代的沉浮遭际。诗人们的生活在李炜的笔下充满戏剧感,而戏剧冲突之下隐藏的则是深切的体认与悲悯,包括奥维德、彼特拉克、鲁米、荷尔德林、艾略特、惠特曼、普拉斯、狄金森、阿波利奈尔、聂鲁达以及更为大名鼎鼎的荷马、但丁、莎士比亚、普希金等人,都在李炜导演的“诗史巨作”中登场亮相。
《永恒之间》还可以被视为一部文化史。探讨诗歌却不局限于诗歌,每一章所涉及的,除了诗人与诗作,还包括一个时代、一种语言、一个文化的方方面面。
虽然诗歌的时代早已过去,但诗歌的读者永远存在,且世世代代都有新人加入。正如李炜在本书序言中所说:“真正不朽的,并不是诗歌,更不是诗人,而是读诗的人。”
作品选读
从四千年前的“城市哀歌”到当代的畅销读物
1
既然这本书是以一场战争为开端的,用一则“军事故事”为它画上句号,或许也不算牵强附会。
故事——真实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主人公为当时大名鼎鼎的冯·斯特罗海姆(Erich von Stroheim)。当然,说到这位喜欢自吹自擂又挥霍无度的导演兼演员,“臭名昭著”恐怕也一样得当。
无论如何,故事牵涉到他的众多项目之一。借用德国通才克鲁格(Alexander Kluge) 的浓缩版:
一名制片商抗议成本太高。他不明白了不起的“冯”为何这么做。冯·斯特罗海姆竟然为了电影里一幕沙皇宫廷的场景,给两百名临时演员每人都做了一条绣着第一骑兵队盾徽的裤子。
“这些裤子在电影里根本看不见。”
“这些裤子可以从他们脸上自豪的表情里看到。”
克鲁格
这种自豪感,冯·斯特罗海姆确实相当清楚。他自己就穿了一条别人看不见的“裤子”。出身于奥地利中下阶层的他,却在移民美国后大肆炫耀自己莫须有的贵族身份。踏上美利坚大地时,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自己的名字中,混入贵族姓氏前缀“冯” (von)。这便解释了克鲁格用的这个不乏讽刺的绰号:“了不起的‘冯’”。
不过,替“冯”说句公道话。过去不少移民美国的欧洲人都给自已授予了显赫的家世和头衔。这么做不但易如反掌,还是不占白不占的便宜。在信息化时代之前,移民局很难核实个人资料。既然有机可乘,在一个新国家展开新生活之际,何不顺道给自己弄个新身份?
仔细想想,作家也有这般毛病——他们同样喜欢投机取巧。即便在这个可以秒查信息的时代,他们照样假装自己比实际上更聪明、有学问、有见识。
这里说的“他们”, 当然包括我自己。
《阅读的女人》Biblio Beauties/绘
可惜的是,无论他们——我们——多么努力地让自己显得优秀,在光鲜亮丽的外衣之下——在电影镜头捕捉到的画面之外一一必定藏有不少衣着寒酸的士兵,赤着脚,甚至光着屁股,哆嗦着。
即便那些洋洋得意地展现在镜头前——著作里的部分,细察之下恐怕也不无问题。就这本书而言,颇有可能——何止颇有——在这里或那里,我不小心把某块“军功章”的形状给弄错了。甚至把某人的“衔级”搞混了。毕竟,就算我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冒充一名货真价实的学者,专门研究某个国家的“军事史”, 通常是其中的一个“军种”, 甚至一个“排”、一个“班”, 偶尔单独一个“兵”。
顶着自吹自擂而遭人嫌的风险(或许还是比被读者当成“半瓶子醋”要稍微好些), 我只想补充一点。无论是读书还是写作,长久以来,我一直尝试着拓宽自己的视角,而非聚焦于一处。这便是为何,在这本书里,我没有专注于一个兵、一个班、一个排、一个军种,甚至一个国家。而是检阅了一批来自不问时期、不同国家、不同语言的部队。时不时地,我还会调遣来一些文学领域之外的士兵。知识没有界限,没必要故步自封。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当然我也希望自己的广泛兴趣,多少可以弥补专业方面的不足。虽然我的名字里不带“冯”字,但我确实穿着一条通过寒窗苦读多年所换来的裤子,哪怕在专家眼中这条裤子的料子不够好,针线不够细,款式也不够新。
《我手写我心》Gladiola Sotomay/绘
2
其实,平心而论,军事的比喻并不恰当。
军人必须步调一致、唯命是从。艺术家则刚好相反。任何一个有点骨气的家伙都不可能在思想或创作上同其他人一样。他们最渴望独领风骚,成为一代天骄。
这也是为何大多数文学史,哪怕是那些堪比豪华邮轮的大部头,即使记载了千百名作家,最终却还是像泰坦尼克号那样,沉入海里,没出航多久就被重视实用价值的“现实”淘汰。这些著作往往急于从一个端口开往另一个端口,从一个“主义”冲向另一个“主义”, 企图在极其有限的篇幅内带上尽可能多的乘客和行李,以至于没时间招待已经在船上的贵宾,不但不把他们的“行李”送到各自的舱房,反而直接堆在走廊里,然后在每堆行李前面放一张纸条、指出这些是“自然派”的,那批是“高蹈派”的,再往后点是“黄昏派”的,仿佛如此一来,一切昭然若揭。
《书堆》Ephraim Rubenstein/绘
爱唱反调的我,自然反其道而行之。我只把聚光灯打在少数几位诗人身上,让每一人代表一个时代,一种文化,或者用他来探讨一个话题。就像“微观”史学家相信的那样,我认为一个人物、一件事情、甚至一个细节的特写,要比那些仅关注全局、只在乎群体的“年鉴学派”提供的远景,更能照亮历史。打个比方。从外太空看长城,再怎么努力也只能看到一条细线。如果通过一块砖头来描写长城,岂不更有意义?单凭这块砖头的制造过程及最终位置,几乎就能说明整座建筑的来龙去脉。
此外,我也赞同更早的一位历史学家卡莱尔(Thomas Carlyle)的说法:“历史是无数传记的精华。”
既然如此,当足够多的传记集聚一处,一部历史著作不就诞生了?无论内容有多狭隘、肤浅、零碎,它到底还是历史。
说了半天,其实只是为了解释,我试图写的,不是一本教科书,而是一本有趣的书。
3
说起有趣的书,古罗马诗人朱文诺曾在他那本名不虚传的讽刺诗集的开篇,为自己辩护道:
朱文诺
难道我得做一辈子的倾听者?没机会说说自己的点子,
我这个常被聒噪的科尔都斯(Cordus) 的《提修斯记》烦扰的人?
难道任何人都可以恣意妄行地向我背诵他的戏剧,他的挽歌,
而不受到惩罚?
朱文诺接下来把更多打油诗人送上了颈手枷,但他只点名攻击了科尔都斯一人。无论幸运与否,科尔都斯的著作,没有一行流传下来。事实上,如今读者只有通过朱文诺的这首诗,才知道此人的存在。
话又说回来,正是因为有科尔都斯这样的人,朱文诺才提笔作起诗来,以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过,考虑到讽刺是朱文诺的惯用伎俩,他给出的写诗理由,似乎也不能全信。尽管如此,为了使讽刺达到预期的效果——让观众能会心一笑——朱文诺在诗中提及的状况,应该也有几分现实的影子。
这便意味着,在朱文诺生活的时代和地方——公元一世纪末、二世纪初的罗马——一诗歌仍享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但是有才之士乐意去从事的行业,还是一种能够雅俗共赏的娱乐形式。
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假如朱文诺还活着,他会怎么看待当今的那些畅销作家?像下面这样的文字,有无可能令他拍案而起,回敬一首自己的诗?
我不需要那种
消耗能量的爱情
我想要给我
加油的人
或者这六行出自同一人之手的文字:
他说
抱歉我不是一个容易让人喜欢的人
我惊讶地看着他
谁说我想要容易
我不想要容易
我想要他妈的难的
十有八九,朱文诺会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内容空洞,措辞陈腐,语气笨拙,技巧粗陋,外加一连串惹人厌的“我”“我”“我”, 这几行文字(两篇完整的英译作品)徒有诗歌之形,却无诗歌之实。如此糟糕的玩意儿,连讽刺都拿它们没辙。
然而,在今日大众眼里,这却是诗。
若科尔都斯还在世。恐怕连他都不屑于当诗人了。
4
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上面这种东西,只能自费出版,然后供一人欣赏——作者的母亲。
这倒不是说一旦身为人母,品味就会下降至零。而是她们会一再宽恕自己的孩子,甚至因为他们的各种缺陷,倍加疼爱。
5
说实话,毫无“内涵”的诗歌,一直都有。也就是说,那些刻意描述一些比芝麻绿豆还要琐碎的事情、以便表明自己没在表明任何想法或立场的诗歌。巴西诗人巴罗斯(Manoel de Barros) 甚至坚称:“表达空洞无物的严肃方式,有许多种,但唯有诗歌才真实。”
或许巴罗斯口中的“真实”, 指的不过是“巧妙”或者“有文学价值”。倘若如此,最好的例子无疑是西班牙“黄金时代”诗人洛佩(Lope de Vega) 的那首《瞬间十四行诗》:
碧藕兰特要求我写一首十四行诗,
我这辈子从未如此焦虑过。
他们说十四行字就是一首十四行诗,
不知不觉间我上面竞然已有了三行!
我以为我永远找不到合适的文字,
然而这第二段四行体我又写了一半。
只要我能顺利写到第一段三行体,
我就再也不会被四行体吓倒。
我已经开始写第一段三行体了,
所以显然我做对了一些事情,
因为加上这行我这段便能收尾。
现在我已经进入第二段三行体,
我猜这第十三行诗也将告一段落。
看有没十四行——这首诗就完成了。
除了诙谐机智,《瞬间十四行诗》还能引起共鸣。谁不曾为了学业或工作,憋出一定篇幅的文字?于是每隔几分钟,便急切地再数一遍,看看自己写了多少。
不同于那些胡乱炮制出来的论文或报告,洛佩的诗在技巧方面,确实无可挑剔。西语原作不但句句押韵,而且结构紧密。每个字,每组词,每句话,都如同电影里那些隐隐发光的枪支零件,一个个金属件组合在一起时,连连发出清脆悦耳的“咔哒”声,让观众清楚这把武器非同小可。
西班牙“黄金时代”诗人洛佩
不消说,银幕上的枪支是为了烘托气氛,制造悬疑,为最后的正邪决战作铺垫。那么,一首如洛佩这样的诗,目的又是什么?
在我试着回答之前,让我们先穿越时光,回到更早的年代。
当然这也是为了烘托气氛。
6
苏美尔人是最先把美索不达米亚(如今伊拉克及周边地域)当成家乡的人。世界上最早的文字体系,就是他们发明的。此外,他们还创造了一种文学类型,就凄恻哀恸的程度而言,的确难以超越。后来的学者将这些刻在泥板上的诗称为“城市哀歌”。
迄今发现的六首城市哀歌,皆创作于四千年前左右,每首诗都悼念了一座城邦的覆灭:宝藏尽失,建筑被毁,百姓遭殃。更为重要的是,诗中对破坏的描写,似乎都基于史实。那些城市一一沦陷在敌人的铁蹄之下。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遗迹
所以,这些交织着痛苦与恐惧的诗篇——这些用到了高度复杂的表达方式、同时又符合当时审美观的作品(不然也不会刻在泥板上保留下来):它们岂可与今日那些高居排行榜首的“伪诗”相提并论,甚至出现在同一本书里?这难道不是对苏美尔人最大的侮辱?
7
既然如此,像《瞬间十四行诗》这样的作品,又该作何解释?
洛佩在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创作这首诗时,没别的理由,仅因为他可以,并且乐意。也就是说,因为他拥有足够的幽默,能够想出这么一篇作品来调侃自己的行业。还因为他拥有足够的技艺,能够完成这件在西语中难度极高的事情。
这自然让他从今日和明日的庸才中脱颖而出。洛佩的诗不仅令人捧腹,还引人深思:倘若这么无聊的东西也是文学,那么,文学又有何价值?
而那些自诩为“诗人”的家伙,却永远做不到这一点——除了让人好奇:倘若这么蹩脚的东西也有人出版,那么,出版又有何意义?
新媒体编辑 李凌俊
图片来源:出版社图片 资料图 封面图为Duy Huynh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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