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丽莎:她的歌唱技巧无懈可击

杜丽莎:她的歌唱技巧无懈可击

有戏 港台男星 2017-02-16 17:16:32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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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阿水



杜丽莎《歌手》上翻唱《Vincent》。


要感谢《歌手》,让我们认识杜丽莎。



四期,她站在舞台上身体力行地告诉观众何为没有得失心,何为用音乐传递对世界的看法。还有她坦然不惧展示的精神世界,对我们来说都是少有的体验。


淘汰固然遗憾,看不到她在舞台上多唱几首歌。然而替杜丽莎惋惜的,其实大可不必;质疑节目偏向和大众评审素养的,也不要气到自己。



《歌手》只是一个节目,对歌手来说不过职业生涯中一次不常有的体验。它最重要的贡献,只是把好的歌手介绍给更多的人。歌手云集的时候,即便现场观众因为阅历、艺术素养、语言、惯性认知、疲劳以及场内氛围的关系,投出不同于电视机前处于不同境遇中观众的选票,日后回想,也许会有不同的观感。


不要说一个综艺节目不能有“教育”意义。比如《歌手》的第三期,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比门道更精微的,是舞台上所展示的“音乐的优劣”。


艺术有优劣,并非一句“各人有所偏爱是正常,但音乐本身无优劣”可以搪塞。


能够在同一个舞台上清楚展示各中区别,是一件有意思,也挺有“教育”意义的事。



拿第三期的张杰和杜丽莎来举例。张杰的rap一开口,很多不知道他到底“土”在哪里的人顿悟了。


节奏的粗劣和语感的糟糕不提,自大里透着自卑的词具化了他的“土”。不是衣着品位,甚至还不是音乐品位,而是不坦然、不大气、不合时宜。他憋着一股气想在这个舞台扬眉吐气,好像一个扛着大包袱到舞台上使劲一甩的人,结果只是彻底暴露了自己的底气不足。


音乐是艺术里最能展露个体精神世界的门类之一。一个歌手的性格、心态、阅历、对待世界的看法是可以通过音乐完整展示的。换言之,投入全部精神去展示的,只可能是真的东西。看到了张杰内心淋漓尽致的展示,他纯熟的歌唱技巧还重要吗?除非你愿意接受这种狭隘世界观的“滋养”。


杜丽莎和音乐合伙人吉杰。


那一场里,杜丽莎的《Vincent》所展示的精神内涵,与张杰的如同天上地下。


作为教出林忆莲、郑秀文等香港乐坛“半壁江山”的前辈,杜丽莎在黄霑口中“拥有绝对音准”,亦有圈内公认的“无论给她什么都能唱”的强悍能力。由早年唱西洋歌曲,接受港乐黄金年代的滋养,到1990年后开办音乐学校的漫长音乐经历,杜丽莎的歌唱技巧已磨炼至几乎无懈可击。


她的可贵,在于让人知道,技巧与歌唱的正确关系。


三流歌手靠技巧,二流歌手能唤起情感共鸣,一流的前两者兼备,更重要的是能通过歌声传递自己的精神力量,给听者心灵的滋养。


一首好歌,有自己的灵魂。美国民谣歌手Don McLean的这首《Vincent》,是致敬梵高之作,亦是歌者与梵高、与自己、与所处时代的对话。



整首歌宛如一幅长卷,梵高《星空》《自画像》《向日葵》《安特卫普后院雪景》《罗纳河上的星夜》《麦田群鸦》渐次出现。梵高的苦闷和寂寞,他对自由强烈的向往和对万物炽热的爱,他看见过的风物,经历过的人事,一晃而过却留在心底的印象,都在画面的流转中由歌手一一道来。


由寂寞到痛苦,再由绝望到因爱而生的希望,《Vincent》复杂又简单。杜丽莎坐下来,把技巧用在了表达层层转意中。和原唱一样,她愿意与梵高沟通,并把这些传递给听歌的人。相信她最后的流泪,不是因为曲高和寡的孤独和委屈。


能够长久流传的艺术,都具备这样强大的精神力量。


杜丽莎唱了四期。《卡门》《Vincent》《真的爱你》都是她曾唱过现场/收录进专辑的作品,是她真正能够融入进去,认同歌意,唱出心声的作品。


听她唱了四期,好像就能把她整个人看通透,像是认识很久的老友。


杜丽莎选歌没有功利心,否则来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或者《I’ll Always Love You》,很容易便能征服大众评审。


她想做的无非是趁着登台的机会告诉大家她的所思所感,所悲所愿。


透过歌声,还有她表现出来的赤子之心,笑起来非常纯真的样子,表演时候的通透投入以及毫无包袱,都很切实地告诉我们音乐的美妙之处。


登台之前把自己归零,用技巧表达复杂的人心,这是杜丽莎身体力行展示给我们的歌唱真谛。


至于第三期《Vincent》靠后的排名(第七名),以及她最终的遭淘汰,并不难以理解。


录影很辛苦,大众评审疲劳奋战,必然会对飙高音的演唱更容易作出反应,好比累的时候会嗜食酸辣一样。


另一方面,也许屏幕上没有中文歌词,或者翻译不到位?也可能,很多人对梵高的作品和际遇不够了解,画面无法重现,赤诚之人不容于世的孤独也不是立即就能理解。


杜丽莎完全展露自己精神世界的表演方式,也许亦令评审们不习惯。太冲击,好尴尬,电视舞台难道不是逗人一乐,或者勾人眼泪就够了的?


反观张杰的那段rap,至少能逗熟悉语境的观众一笑,哪怕事后反应过来其中的不适感。


杜丽莎不同。再听一遍《Vincent》,再听一遍,共鸣渐生,孤独被抚平。


这不是一首“疯子天才”之歌,也不是Don McLean或者杜丽莎的自怨自艾之歌,而是诚实面对了人类的孤独与爱的本质。


《港乐·杜丽莎》


《仍然最爱 林子祥·杜丽莎演唱会》


最后推荐她的两张专辑,一张是与香港交响乐团合作的Live专辑《港乐·杜丽莎》,一张是她与林子祥三十年后再合作的《仍然最爱 林子祥·杜丽莎演唱会》。


收录《Vincent》原唱的《American Pie》也棒极了,和风细雨,生机勃勃,正适合早春时节。



“唱歌,我觉得是全世界最难的一件事。
因为你真的要拿你的心出来的。
其实做一个好的歌手,我自己本身觉得你要真。
你唱歌出来的那些词,是不是真的是你想讲的词。
那些词就好像是我的对白。
我讲我爱你我是真的很爱你,
我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好,
What a wonderful word,
真的好精彩哦。
我是离不开唱歌,这样东西是我从小到大(喜欢的)。
感谢上天给我唱歌这个礼物,
我一路都可以唱出心里想讲的话。”


——杜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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