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和央视前几天同时对明星高片酬和炫富问题发声。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广电总局公示了一则通报,其中明确称将出手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等问题。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抓紧制订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
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就“注重影视作品思想价值和审美导向,优化影视制作成本结构”制订倡议书,加强对市场的引导;
完善备案立项环节审核要求,及时制止片方盲目炒作明星、粉丝、网红的行为。
不知是不是深受今年暑期档国产烂片和电视屏幕上的美瞳、假发、五毛特效之害,很多人对“限薪令”持赞成态度。
央视则是“炒冷饭”,用2013年采访资料片和当下的热门大作相结合,做了一期“演员天价片酬”的专题。
其中,点名提到《如懿传》的两位主演霍建华、周迅拿走1.5亿片酬,批评《致青春2》、《幻城》等片的演员无法拯救本身质量不高的剧,并逐步推出“高片酬≠高口碑”的结论。
传说了很久的“限薪令”终于要落地了
这次终于要动真格的了。
据悉,目前总局正指导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制定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或将以《倡议书》等形式先行出现,同时,落实整改的一系列细则也在制定当中。
那明星的天价片酬要一去不复返了?
央视的报道中,援引了一张网络上流传的明星片酬图,单就当红炸子鸡而论,全部都是千万起跳。
高吗?
李连杰说小意思,他十六年前就能拿到1000万美金的片酬,折合人民币8000万元。
同是功夫巨星的成龙也认为明星拿高片酬是有其合理性的,毕竟是市场决定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嘛!
在2016年《福布斯》男/女演员收入榜单 TOP 10 中,成龙以6100万美元排名全球男演员第二,而范冰冰则以1700万美元排名全球女演员第五。
而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都是片酬。
但高片酬跟明星关系不大,毕竟这不是它们自己决定的,而是市场说了算。
黄晓明就曾实诚地说:“我没有权利说要一个很高的片酬,然后投资方还被逼给我。投资方都是衡量测算之后觉得明星值这个价钱才会出钱。”
明星毫无疑问是稀缺资源,被市场和资本哄抢在意料之中
但他们的高片酬却并非全是一些人口中的“泡沫”。
拿被央视点名批评的《如懿传》来说,其在卫视和视频网站卖出了15亿的高价,远远超出了制作成本,而这个价钱跟周迅和霍建华两位大牌明星有紧密关系。
事实上,在任何国家的娱乐产业中,明星都是处于行业最中心的“引力波”般的存在(IP也有类似效应),只要抓住了他们,就抓住了粉丝、宣发资源、广告收入、衍生品开发等。
所以哪怕有些明星的演技备受争议,但只要他们够火,在一门心思打造爆款的娱乐产业这根本不算什么问题——再没有什么比抓住明星更稳妥的做法了。
可是否因明星的高片酬,就压缩了影视制作经费,让广大吃瓜群众的眼睛惨遭“荼毒”,在暑期档每看一部国产电影都像是某个明星的长视频呢?
关系肯定是有的啦。
与制作方对明星的过度追捧相比,作品质量被降到了其次,因为他们没必要追求创作质量,只要有大牌明星坐阵就不用愁回报了。
这对有追求的创作者和新人演员相当不利好,想出人头地实在太难了。
“限薪令”能让市场回归商业与艺术并重,口碑和效益并存吗?
这恐怕不太现实,就算把明星的片酬给降了,制作方依然可以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来“变相”地给他们开钱。
去年,总局下发了“一剧两星”的规定,目的在降低市场哄抢热门大剧而造成的资源浪费,也顺带有降低明星片酬的意思。
但从现在来看,网络视频平台迅速崛起,电视剧的投资和版权费也水涨船高。
应该说,总局这次发大招也是顺应现实和民意,毕竟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厌倦了无休止的炒作和各种“瞎眼”大作。
但市场对明星过度追捧的这个问题,现在看来似乎依然无解,但总局有所行动总比沉默要好,而我们吃瓜群众也要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审美和欣赏水平呀!
用我们自己的手把一些炒作成性、演技超差的明星投出局才是“正道”。
说穿了,我们对现在的明星要求也不多,不求你“单纯、敬业、奉献、不计酬劳、不耍大牌”,但拿了那么多钱,把戏演好总该是分内事吧!
封面新闻 张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