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朱子论南轩《癸巳论语说》
南轩之《论语说》作于乾道九年癸巳,故又名《癸巳论语说》。[19]然而,朱子论南轩《论语说》则在淳熙四年丁西,前后相隔已四年。南轩初成此书时,曾将后十篇寄与朱子,而朱子亦将自己的意见告与南轩。《语类》卷103云:“南轩《论语》初成书时,先见后十篇,一切写去与他说。后见前十篇,又写去。后得书来,谓说得是,都改了。”《文集》卷31所收之《答张敬夫》31书则不仅有后十篇的内容,亦有前十篇的内容,此皆与《语类》所说未合。然朱子答书未见于《文集》,亦未见于《续集》、《别集》,大概已散佚。
据陈来先生考证,《答张敬夫》31书在淳熙四年丁酉,距南轩成书已四年矣。似乎朱子与南轩重新就此书进行了讨论,如果这种推测成立,则这种讨论大概与同年所成的朱子《论孟集注》有关。《南轩全集》中有答朱子第47书云:“向来下十章癸巳解,望便中疏其谬见示。……盖周子《太极》之遗意,亦已写入《集注》诸说之后矣。”集注指《论孟集注》,大概朱子成《论孟集注》,遂出示与南轩,而南轩得此书,就便将其旧作示以南轩,“望便中疏其谬见示”。然据此书,南轩直到现在方将下十章(当系《语类》所说之“后十篇”)出示与朱子,却与《语类》所说不合。因此,极可能是《语类》所记有误,盖朱子初见《论语说》当为前十篇,而后十篇直至此时方寄与朱子,而朱子《答张敬夫》31书则综列《论语说》之可疑处,而逐一进行了的评论。[20]
《答张敬夫》31书原题名为《与张敬夫论癸巳论语说》,全书讨论者共九十六条[21]。朱子对《论语说》的批评未直接就湖南学术之义理进行批评,而是就南轩阐释经典的某些趣向进行了批评,如立意过高,过当无含容之类。然而,我们透过这样一种批评,可以看到朱子对湖南学术及后来的陆氏学的基本态度,由此可见朱子为学路数之一般。兹举一二,便可知其大概也。
(一)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南轩云:自孝弟而始,为仁之道生而不穷。
朱子云:按有子之意、程子之说,正谓事亲从兄、爱人利物、莫非为仁之道。但事亲从兄者,本也;爱人利物者,末也。本立,然后末有所从出。故孝弟立,而为仁之道生也。今此所解,语意虽高,而不亲切。
语意高,则学者下手处便难,不免有揣摩影像之病。盖朱子常如此批评湖南学者。
(二)十世可知也。
南轩云:若夫自嬴秦废先王之道,而一出于私意之所为,有王者作,其于继承之际,非损益之可言,直尽因革之宜而已。
朱子云:此一节立意甚偏,而气象褊迫,无圣人公平正大随事顺理之意。
“立意甚偏,而气象褊迫”亦是朱子批评湖南学者语。盖湖湘学者直接以悟入本体为功夫,则不免有此病也。
(三)求为可知。
南轩云:若曰“使己有可知之实,则人将知之”,是亦患莫己知,而己岂君子之心哉!
朱子云:此说过当。若曰“所谓求为可知”者,亦曰“为其所当为而已”,非谓务皎皎之行,以求闻于人也,则可矣。
言语说得过了,反而有病,此亦是朱子批评上蔡、五峰一系之语。
(四)中人以下。
南轩云:不骤而语之以上,是亦所以教之也。
朱子云:孟子言“不屑之教诲,是亦教诲之。”盖为不屑之教诲,已是绝之而不复教诲。然其所以警之者,亦不为不至,故曰“是亦教诲之而矣”。所谓亦者,非其焉意之辞也。若孔子所言,中人以下未可语上,而不骤语之以性与天道之极致。但就其地位,告之以切己著实之事,乃是教之道正合如此。非若“不屑之教诲”,全不告语而但弃绝以警之也。今曰“是教诲之也”,则似教人者不问其人品之高下,必尽告以性与天道之极致,然后始可谓之教诲。才不如此,便与绝而不教者无异。此极害理,非圣门教人之法也。且著此一句,非惟有害上文之意。觉得下文意思,亦成躐等,气象不佳。试思之。若但改云“不骤而语之以上,是乃所以渐而进之,使切问近思而自得之也”,则上下文意,接绕贯通,而气象无病矣。此所撰集注,已依此文写入矣。
现行本:此以气质而言也。圣人之教,各因其才而笃焉。以中人以下之质,骤而语之高且远者,非惟不能入,且将妄意躐等,岂徒无益,其反害者有矣。故不骤而语之以上,是乃所以渐而进之,使其切问近思而自得之也。然而圣人之言,本末备具。虽自其卑与近者告之,而其至理亦岂外乎是。特其为教,循循有序,至于愚之明柔之强,则中人以下之质,盖亦有可得而变者矣。
此段批评颇反映朱子与湖湘学术在工夫论上的差异。所谓“不问人品之高下,必尽告以性与天道之极致,然后始可谓之教诲”,这明显是对湖南学者识仁功夫的批评,如《答吴晦叔第七》云:“其用功著力,随人浅深各有次第,要之,须是力行久熟,实到此地方能知此意味。盖非可以想象臆度而知,亦不待想象臆度而知也。”朱子对湖南学者的批评,最主要的理由就在于识仁之上达功夫欠缺了一段克除私欲的下学功夫,其后阳明之“致良知”实是发明朱子此意。阳明至晚年,始说尚有一种直超悟入本体的功夫,然而,这只是指上根资质绝佳之人所能做的功夫。而朱子此处谓“教人者不问其人品之高下”,似乎亦有“地位高者事”之意。无论如何,朱子、阳明对明道、五峰一系之识仁功夫均未有切实领会。盖若明道、五峰之意思,即以上达为功夫,则下根人亦能做得,至于一旦悟入本体,自有个克除私欲的功夫在其中了。
今本南轩《论语说》则据朱子意而加以改正,其中尤强调下根人之为学当循循有序,以变化气质为功。
(五)曾子有疾,召门弟子。
南轩云:形体且不可伤,则其天性可得而伤乎?
朱子云:此亦过高之说,非曾子之本意也。且当著明本文之意,使学者深虑保其形体之不伤而尽心焉。是则曾子所为,丁宁之意也,且天性亦岂有可伤之理乎?
朱子常批评湖南学者之为说,多过高语,非前人之本意。朱子《答胡伯逢第三》云:“大抵读书须是虚心平气,优游玩味,徐观圣贤立言本意所向如何,然后随其远近浅深轻重缓急而为之说,如孟子所谓以意逆志者,庶乎可以得之。若便以吾先入之说,横于胸次,而驱率圣贤之言,以从己意。设使义理可通,已涉私意穿凿,而不免于郢书燕说之诮,况又义理窒碍,亦有所不可行者乎!”
(六)孟敬之问之
南轩云:将死而言善,人之性则然。动容貌者,动以礼也;正颜色者,正而不妄也;出词气者,言有物也。动容貌,则暴慢之事可远;正颜色,则以实而近信;出词气,则鄙倍之意可远。
朱子云:此说盖出于谢氏。以文意求之,既所未安,而以义理观之,则尤有病。盖此文意但谓君子之所贵乎道者,有此三事:动容貌而不能远暴慢矣,正颜色而不能近信矣,出词气而不能远鄙倍矣。文势如此,极为顺便。又其用功在于平日积累深厚,而其效验乃见于此。意味尤觉深长。明道、尹氏说盖如此。惟谢氏之说,以动正出为下功处。而此解宗之。……此以文义考之,皆所未合,且其用力至浅而责效过深,正恐未免于浮躁浅迫之病,非圣贤之本指也。
所谓“用力至浅”,意谓湖南学者不事涵养,缺少变化气质一段功夫;所谓“责效过深”,指湖南学者径以悟入本体为功夫,而在朱子看来,悟入本体当为下学不期而然之效验,若直接以此为鹄的,自是“责效过深”。如此,“恐未免于浮躁浅迫之病”。湖南学者之工夫,自明道,经上蔡而传之五峰,其学术渊源甚是明显,其精神气质与学术路数皆相近。[22]朱子在明道则讳言其过,于上蔡、五峰等前辈则攻之,至于广仲、伯逢、季随辈,则斥之无余力。
(七)点尔何如。
南轩云:曾子非有乐乎此也,故行有不掩焉也。
朱子云:此论甚高。然反复玩之,则夸张侈大之辞胜,而慤实渊深之味少。……今于曾晳之言,独谓“其特以见夫无所不得其乐之意”,则是曾晳于夫子之问,独不言其平日之所志,而临时信口撰成数句无当之大言,以夸其无所不乐之高也。如此,则与禅家拈槌竖拂、指东画西者何以异哉。其不得罪于圣人幸矣。又何喟然见与之可望乎。至于此下虽名为推说曾晳之意者,然尽黜其言而直伸己见,则愚恐其自信太重,视圣贤太轻,立说太高,而卒归于无实也。……窃推此章之旨,推明道先生发明的当。若上蔡之说,徒赞其无所系著之意,而不明其对时育物之心。至引列子御风之事为比,则其杂于老庄之见,而不近圣贤气象,尤显然矣。凡此说中诸可疑处,恐皆原于此说。窃谓高明更当留意,必如横渠先生所谓“濯去旧见,以来新意”者,庶有以得圣贤之本心耳。《论语》中大节目似此者,不过数章,不可草草如此说过也。
现行本:盖其中心和乐,无所系累,油然欲与万物俱得其所。玩味辞气,温乎如春阳之无不被也。故程子以为此即是尧舜气象,而亦夫子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之意也。晳之志若此,自非其见道之明、涵泳有素,其能然乎?然而未免于行有不掩焉,则以其于颜氏工夫,有所未能尽耳。
此段极重要。朱子曰:“虽名为推说曾晳之意者,然尽黜其言而直伸己见,则愚恐其自信太重,视圣贤太轻,立说太高,而卒归于无实也。”此语可看作朱子对湖南学者总的批评,不独针对南轩此处之解经也。南轩之现行本可谓“濯去旧见,以来新意”,不仅顺从朱子之意,且着力对朱子所重视的涵养功夫加以强调。然而,此处曾晳只是言其志而已,朱子、南轩据以推知其平日之涵养之功,何尝不是失其本指而申己意哉?南轩性格之“好商量”可见一斑。
兹列举如上数条,由此可见朱子对湖南学术的批评之大概。《南轩学案》云:“湖南一派,在当时为最盛。然大端发露,无从容不迫气象。自南轩出而与考亭相讲究,去短集长,其言语之过者,裁之归于平正。”此语纯依朱子为说也。
据朱子《张公神道碑》,南轩“平生所著书,惟《论语说》最后出”,而《张南轩文集序》云:“敬夫所为诸经训义唯《论语说》,晚尝更定,今已别行,其他往往未脱稿。时学者私所传录,敬夫盖不善也,以故皆不著。”南轩少有所著,殆以此也。然《论语说》南轩本不欲示人,然与朱子相切磋,卒刊行于世。据《四库全书提要》云:“考《朱子大全》中备载与栻商订此书之语,抉择瑕疵多至一百二十八条,又订其误字二条。以今所行本校之,从朱子改正者仅二十三条。余则悉仍旧稿。……且二十三条之外栻不复改,朱子亦不复争,当必有涣然冰释、始异而终同者。”考朱子所抉择瑕疵处,其中有如上述毛病者,南轩皆从朱子,或许南轩未必如牟宗三所言只是气弱,殆学术路数根本有一致而已。《文集》卷34《答吕伯恭》有云:
钦夫之逝,忽忽半载。每一念之,未尝不酸噎。钦夫向来尝有书来云:见熹说经说,乃知闲中得就此业,殆天意也。
《语类》卷101云:
钦夫最不可得,听人说话,便肯改。如《论语》旧说,某与议论修来,多是此类。
可见,南轩终不以朱子意见常与己相左为忤,或以南轩气质之故,或因双方精神上之相契,宜乎二人终能全其交也。
【注释】
[1] 关于朱子赴长沙一行的用意,学者历来有不同看法。一说如钱穆先生认为,朱子赴长沙是抱持延平遗教以往,讲论数月,终折从南轩,归后不久即悟得中和旧说。另一说则认为,朱子丙戌间即已悟得中和旧说,后得五峰《答曾吉甫书》,而益自信,故其赴长沙有求证南轩的性质。
其实,朱子赴长沙的计划要更早。乾道元年,刘珙(刘珙系屏山从子,而屏山于三先生中待朱子最亲厚)帅湖南,二年,遣人接朱子赴湖南相会,朱子因热未能成行。朱子《答许顺之》第11书云:“湖南之行,劝止者多,然其说不一。独吾友之言为当,然亦有未尽处。后来刘帅遣到人时已热,遂辍行。要之亦是不索性也。”不过,朱子此次未能成行,可能尚有其它缘由。如陈来先生认为,朱子未应刘珙邀尚有另一原因,即朱子苦于中和思考,而对湖南之行兴趣不大,丙戌之悟后,由于心情畅快,虽然此时刘珙已去任,仍赴长沙一行。(参见《朱熹哲学研究》,105页)而束景南先生则以为,朱子之所以不能成行,是因为朱子与刘共父(珙)、南轩关于《二程文集》(此本系采用文定家传本)的校刊发生争执,最后南轩只部分采用朱子的校正,此事令朱子极不快。
[2] 此说本出自李果斋《紫阳年谱》,后来李默《朱熹年谱》亦载之。
[3] 《语类》卷101载:“问:‘先生旧与南轩反覆论仁,后来毕竟合否?’曰:‘亦有一二处未合。敬夫说本出胡氏。胡氏之说,惟敬夫独得之,其余门人皆不晓,但云当守师之说。向来往长沙,正与敬夫辨此。’”据朱子此说,其时朱、张亦关注到仁的问题,这与学术界的通论颇不合。案朱、张论仁当在己丑以后,即辛丑年始论《洙泗言仁录》,距潭州之行已四年矣,朱子此说似有误。然就义理上推之,或为一解,盖仁之为体亦是未发,故朱子回溯旧事,自以为潭州会讲与后来之反覆论仁不无关系。
[4] 若如钱穆先生将长沙之行置于中和旧说之前,则洪本《年谱》之“论《中庸》之义,三日夜而不能合“自属可信。洪本《年谱》又云:“其后先生卒更定其说。”此语承前语而来,“实深合当时情事”。故钱穆批评白田“辨此皆误,不可据”。(参见《朱子新学案》上册,第446页)
束景南则提供了另一种解释,所谓“论《中庸》之义”,不是指未发已发问题,而是关于对《中庸》一书的具体训解注说上的不一致。因为,朱子在潭州之行前,已完成《中庸详说》,而南轩亦在酝酿《中庸》一书的著述,这点亦可从朱子自潭州归后就《中庸》解说上的争论得到证实。又,朱子与南轩在潭州一起讨论了明道之《答横渠书》,而《答横渠书》主旨在论“性”,《中庸》一书也谈“性”,可见,两人“论《中庸》之义”三日夜不能合是在性论上,而不是在未发已发说上。束景南尚有一说,所谓“论《中庸》之义三日夜不能合”系范伯崇所见,而范伯崇来湖湘后一直住在衡山其兄弟处,偶尔才来长沙见朱张,无从看到二人夜夜对榻高论的情景,只有在临别前这三四天中朝夕同舟与朱张相随居住在一起,才能亲眼目睹两人日夜讨论争辨的全部情景。(参见《朱子大传》有关章节)
[5] 牟宗三先生力辩朱子之旧说与五峰有根本不同,盖朱子言察识只是察识良心之发见,而五峰之察识则是察识本体。牟宗三之言是也。我们从后来朱子与湖南学者的论辩可以看到,朱子常常不自觉地将湖南学者强调的对本体的知换成了对事理的知,然后加以批评。而且,朱子从来也没有在对中和旧说的反省中提到这种对察识的不同理解。由此可见,朱子从来没有真正理解湖湘学说。我们还可推测,南轩很可能亦是如此理解察识的,如南轩在与朱子论《知言》时便明确反对“识仁”之可能性,正是基于这种误解,南轩他在中和问题上折从朱子后,却仍能对“先察识后涵养”说持之甚坚。
[6] 陈来先生似乎认为南轩的立场最初就不完全同于五峰,反而接近朱子己丑之悟的立场。(参见《朱熹哲学研究》第104页)
[7] 这种对察识的理解大量见于朱子同时的一些书信中。《答何叔京》第11书云:“向来妄论持敬之说,亦不自记其云何,但因其良心发见之微猛省提撕,使心不昧,则是做工夫底本领。本领既立,自然下学而上达矣。若不察于良心发见处,即渺渺茫茫,恐无下手处也。”五峰之识仁亦是要在良心发见处用功,朱子、南轩说察识亦然,且都是以之为上达的功夫,其中差别只在毫厘间耳。盖此处朱子谓“本领既立,自然下学而上达矣”,可见朱子论察识的主旨与五峰有根本不同。所谓“本领既立”,不是立起一个本体,只是说确立了工夫的基本路向。工夫之为工夫,就是寻个入手处,以便下学而上达也。而朱子认为察识功夫是“自然下学而上达”,只一个“自然”便偏离了五峰之旨。若依此说,则将上达作效验看了,而推至将来,或者说,上达且不管,只管做下学工夫,迟早有个豁然贯通时。五峰之察识功夫则不然,只是主张直接在良心发见处去体证了本体,即下学即上达,即上达即下学。两种察识功夫,差别仅在毫厘耳,而朱、张二人皆浑不自觉,并且,我们认为,正是这种毫厘之别,导致了二人后来对五峰的批判。
[8] 棃州《南轩学案》云“南轩早知持养是本,省察所以成其持养,故力省而功倍。朱子缺却平日一段涵养工夫,至晚年而后悟也。”此说真妄语也。
[9] 此说本出自李果斋《紫阳年谱》:“以二诗观之,则其往复而深相契者,太极之旨也。”(真西山《西山读书记》卷三十一)束景南先生非常细致地讨论了这个问题。束先生一方面认为朱子、张南轩潭州之会是一次全面的学术讲论,而不仅仅讨论了中和问题;另一方面,束先生认为朱子在中和问题上已大致相合,而不可能在中和问题上发生争论,自然太极问题就与中和问题无关了。(束景南《朱子年谱长编》,第373、374页)束先生此说颇难苟同,盖其后中和新说的重心仍是中和问题,如何朱、张此时就已“大致相合”了呢?
[10] 《张南轩年谱》以为《洙泗言仁录》一书成于乾道六年,陈来、束景南皆以为在乾道七年。
[11] 此据七卷本《张南轩先生文集》(以下简称《南轩文集》)卷三,又有四十四卷本《南轩先生文集》(或称《张宣公全集》、《南轩集》,以下简称《南轩全集》)。
[12] 类似的批评亦颇见于《语类》,如云:“或云:要将言仁处类聚看。曰:若如此便是赶缚得急,却不好。只依次序看。若理会得一段了,相似忘却。忽又理会一段,觉得意思转好。”(卷20)“王壬问:‘南轩类聚言仁处,先生何故不欲其如此?’曰:‘便是工夫不可恁地。如此,则气象促迫,不好。圣人说仁处固是紧要,不成不说仁处皆无用!亦须是从近看将去,优柔玩味,久之自有一个会处,方是工夫。”(卷103)此是批评欲速之弊。《语类》又云:“南轩洙泗言仁编得亦未是。圣人说仁处固是仁,不说处不成非仁。天下只有个道理,圣人说许多说话,都要理会,岂可只去理会说仁处,不说仁处便掉了不管。”(卷28)工夫只是寻个入手处,朱子如此指斥,纯系无事生非。又云:“或欲类仁说看,曰:不必录。只识得一处,他处自然如破竹矣。”(卷118)此语却可疑,似非朱子语。又云:“钦夫近为学者类集《论语》‘仁’字,各为之说,许寄来看。然熹却不欲做此工夫,伯崇以为然否?”(《文集》卷39,《答范伯崇书》)
[13] 朱子之《观过知仁说》即作于辛卯年。
[14] 朱子《答吕伯恭》24书曾就《仁说》之主旨有过说明,曰:“《仁说》近再改定,比旧稍分明详密,已复录呈矣。此说固太浅少含蓄,然窃意此等名义,古人之教自其小学之时,已有白直分明训说,而未有后世许多浅陋玄空上下走作之弊,故其学者亦晓然。知得如此名字,但是如此道理不可不著实践履,所以圣门学者皆以求仁为务,盖皆已略晓其名义,而求实造其地位也。若似今人茫然理会不得,则其所汲汲以求者乃其平生所不识之物,复何所向望爱说而知所以用其力邪?故今日之言比之古人,诚为浅露,然有所不得已者,其实亦只是祖述伊川‘仁性爱情’之说,但剔得名义稍分,界分脉络有条理,免得学者枉费心神,胡乱揣摸,唤东作西尔。若不实下恭敬存养克己复礼之功,则此说虽精,亦与彼有何干涉耶?故却谓此说正所以为学者向望之标准,而初未尝侵过学者用功地步。”朱子作《仁说》乃“祖述伊川‘仁性爱情’之说”,此固然,由此亦见其学术之近于伊川,而不甚慊于明道,故其对宗明道之上蔡、五峰乃肆其挞伐之辞。朱子分别仁体爱,用其用意甚明显,即针对湖湘学者之识仁功夫,以为是“其所汲汲以求者乃其平生所不识之物,复何所向望爱说而知所以用其力邪?”可见,朱子主张仁体只可作效验看,而不可作为下手功夫去体证,盖仁体须是功夫至极方能识得,才有此种效验,如何便可作为初学者之下手处呢?
[15] 牟宗三先生以为,此处说心只是虚说,而非实说,是以朱子不可能说到天命流行之体的分上。朱子通过《知言疑义》,发明“心统性情”之旨,确立了心性情三分这样一个构架,因此,性是不动的,而心则是纯然的动。单言心则人与物无异,单言性则不能说明万物之动,故朱子之天地之心实际上是将心与性合在一起说,乃心不离性之义。盖“生”之义,即是表明性不能不动,表明性必然流行于天地万物,然而,性自身本不能动,只能通过心之活动而体现出来,因此,朱子说“天地以生物为心”,本身就包含了生生的意思。换言之,朱子即便说天地之心,也可以是实说,因为心之作用就是要将性发见于万物,故得称为天地生物之心,此种说法实无碍于朱子心性二分这样一种架构。
[16] 牟宗三将之表述为“即存有即活动”,这是极有见地的。
[17] 就伊川而论,对仁与公之关系的阐述也不是很明白。除朱子所引数条以证成其说外,尚有另外几条,如“仁之道,要之只消道一公字。公即是仁之理,不可将公便唤做仁。公而以人体之故为仁,只为公则物兼照,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恕则仁之施,爱则仁之用也。”(《遗书》卷15,伊川先生语一)公为仁之理,是仁之所以为仁,这个说法当同于湖南学者的观点。然而又说“不可将公唤做仁”,此语极难理会。至于“公则物兼照,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则说得极有理。盖心只是廓然,则自能爱也。又,“问:爱人是仁否?伊川曰:爱人乃仁之端,非仁也。某谓仁者公而已矣。曰:何谓也?曰:仁者能爱人,能恶人。”(《伊川学案》)若按朱子说,仁而能爱人,仁而能公,则爱人与公皆仁之发用也,何以此处伊川只许“仁者公而已矣”,而不许“爱人是仁”?可知,公乃仁之体,爱则是仁之用也。由此可见,伊川之论仁亦未必尽同于朱子也。
[18] 据陈来先生《朱子书信编年考证》。
[19] 《南轩集》又有《癸轩论语说》,此系晚年定本。
[20] 《语类》卷103云:“问:‘曾看南轩《论语》否?’曰:‘虽尝略看,未之熟也。’曰:‘南轩后来只修得此书。如《孟子》,竟无工夫改。’”朱子曾疏南轩《论语说》近百条可疑处,然此处又说“尝略看,未之熟”,此语亦不可解。
[21] 然据《四库全书提要》,却谓有一百二十八条,不知何所据。
[22] 《语类》卷101谓胡文定“尊上蔡而不甚满于游杨二公”。案文定先识龟山,然未闻其如何倾心于龟山也,后因龟山而得见上蔡,却是以后进礼事之,其态度之不同如此。文定与杨、谢辈在师友之间,盖以龟山为友,以上蔡为师也。文定与上蔡之相契,学术、气质或皆有之。
本文摘自:《本体与工夫——湖湘学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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