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丨法学教授的自学心得

杨立新丨法学教授的自学心得

互联网十胡萝卜 内地男星 2016-04-10 21:04:17 212
我没有读过高中,就是读大学,也都是进修性质的,缺少系统的法学训练。我有了今天这样的民法修养,很多人都说我是“自学成才”。

可我“自学”是有一点,但并不是没有老师指导。在我学习民法的过程中,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老法官都是我的老师。张景山、王士奇等老法官传授给我基础的民法知识和民法实践经验;我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学习时,政法大学的很多老师都给我授过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有我的老师,因为在政法大学进修学院学习时,人民大学的佟柔教授、高铭瑄教授等都给我上过课。在人民大学高级法官班进修时,佟柔、赵中孚、郑立教授等都是我的授业老师。既然有那么多的老师给我授业解惑,怎么能说自己是自学成才呢?

1.我的法学研习之路

我没有读过高中,初中毕业就插队去了,之后去当兵服役。在服役期间,我比较认真地进行自学,比如大学的中文和逻辑学,收获蛮大,才使我有了今天这样较好的文字水平和逻辑思维方法,也为今后在法院的工作做好了必要准备。

1975年6月,我从部队复员后,到了通化地区(如今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一开始就在民事审判庭办案,是在一张白纸上画民法的新图画,因此必须眼看、耳听、手记、心想,一点一滴地得到老法官的真传。老法官也把他们珍藏下来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法教材送给我。我用心阅读,熟读熟记,并且一直保存在身边。就靠这些方法,我在1984年以前,掌握了民法的基础知识,能够用以指导办案,并且进行初步的民法研究,甚至1981年就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民法研究的处女作。

随后,我在政法大学进修学院进行专科培训,在人民大学高级法官班专修民法,总算进了大学之门。其实,我最为重要的民法修养,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3年工作积累的经验。那时候,我接触到了全国最典型的民事案件,一件一件倾尽全力进行研究,终使我进了民法学术的大门,成为一个民法理论的研究者、一个比较成熟的民法实务工作者。也正是这样的学习和研究经历,才使我在民法学研究中能够与众不同。

我出版的《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数本论文集,比较突出地体现了我的民法理论研究风格,在民法理论研究中别有特点。最能够体现我的学术水平和民法理论体系的是民法丛书,包括《民法总则》《人格权法》《家事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6部学术专著,有人称之为“民法小六法”。

2.游泳自学成才

再说游泳。我的游泳技术真是自学成才,没有任何老师教过我。

5岁的时候,我在姥姥的村里呆过半年,夏天和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扎到河沟里,两只手按在河床上,脚在水里扑腾,有点像游泳。后来大了,我学了狗刨,直到当兵时,进到水里也还是狗刨,游不远。

真正学会蛙泳,是1993年在烟台的时候,泡在海里,看着别人游泳的姿势,照葫芦画瓢,不到3天,就学会了,在深海里泡上3个小时都没问题。我也自己学会了侧泳。不过,游泳水平也就仅此而已。

后来到北京,我喜欢上了游泳,但长进不多。老年妇女都可以轻易地超过我,我很没有面子,但自得其乐。

2013年,由于工作多很少锻炼,我下决心重新开始游泳锻炼。三四个月之后,自我感觉好多了。

2014年,大女儿花了1万多元,给我在友谊宾馆办了游泳馆的年卡。友谊宾馆的泳池条件好,人也少,我决心努力学会更多的泳姿,游得更漂亮。

最先开始自学的是自由泳。自由泳我游起来特别费力,游20米就气喘吁吁。查找原因,除了动作有缺陷外,最主要的是呼吸问题。因此,一点一点地坚持练习,掌握正确的呼吸,也很快就能游到50米、100米,甚至200米了。

夫人鼓励我,说拿美国绿卡好像有一个说法,能够游800米自由泳的,是可以优先的条件。我不断努力,不断拉长持续游的距离。有一次我竟坚持游了1000米,不怎么累。

仰泳也会一点,但只会反蛙泳,不会反自由泳,而且反蛙泳也不正确。我看着别人的动作,一丝一毫地坚持着,很快两种仰泳也熟练了。

这些泳姿基本熟练之后,我一直在斟酌,是不是要学会蝶泳。按照电视上的演示,我在泳池里练起蝶泳。最大的问题是太累,10米都游不上。不过,经过反复练习,我找到了规律。目前蝶泳的最高纪录是连续游800米。

如今,我的基本泳姿学差的不多了,但是游泳速度还是不快。尤其是蝶泳。我游在泳池里,不断变换泳姿,优哉游哉,自得其乐。聊以自慰的是,我以泳姿胜速度,并由此感叹:我的游泳算是自学成才了。

3.我的几点体会

我在学习法学和游泳这两件事情上,有所相似,也有所区别。相似的是基本是靠自己,不同的是游泳完全没有教练,而法学学习有很多老师指导。对比之下,我的体会是:

第一,能够有老师指导的,就不必“自学成才”。有老师指导和没有老师指导,一样吗?不一样!我学习、研究民法,有老师指导,尽管也是自学的,但效果显著,能够站在学术的前沿,只是由于没有大学本科的训练,欠缺外语等必要的研究准备,存在研究上的先天不足;而学习游泳,没有老师指导,至今还是不知道自己的泳姿是否正确,而且游泳的速度一直不能提高,心里猜想肯定是动作不对,但不知错在哪里。

第二,老师的指导确有必要,但更多依靠的还是“自学”。法学的学习与研究,是要分层次的。初始的法学学习,例如本科层次的学习,应当有老师指导,自学则要经历很多困难。初始的法学研究,当然最好是有导师指导,例如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老师的指导是必要的,可以保证学术研究方向和方法的正确性,而不是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如果有较强的领悟力,且基础较好,自己进行初始研究也不是不行。至于深入研究,则必须依靠自己,没有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永远不会“成才”。就像我的游泳,只能吸引初学者的艳羡目光,在专业者看来毫无价值。

第三,本来有老师指导,却称自己是自学成才,是忘记师恩的表现。老师教过一天,也是老师,应该终生记住。有的人在老师有用的时候把老师捧上天,老师没有用的时候,把老师贬到地下,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之所为。

第四,珍惜学校教育,在校勤奋学习。在目前,批评中国大学教育的不在少数,但是有今天这样的教育条件,学生应当特别珍惜,努力吸收老师的营养,踏踏实实做好学术研究的准备。各位学子在学习法律的初学阶段(例如本科生阶段),要记住老师的教导和指导,培养自己的丰满功底;在初始的研究阶段(例如研究生和博士生阶段),主要是掌握导师传授的研究方法,而不是老师的某些观点。到了深入研究阶段,应当刻苦努力,坚定不移,深入发展,真正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使自己成为学术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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