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诏王族(哀牢族)的族类
(一) 南诏王族是哀牢族
《唐书·南蛮传》载:“南詔,本哀牢夷後,烏蠻別種也。”明 杨慎《增订南诏野史·南诏》也载:“溪谷间,分九十九部落,而南诏出焉。”其意为哀牢众多部落中,数南诏蒙氏家族最出色。显见其“南诏”所指并非南诏国家及其全民,而是南诏王族。并非南诏全民都是哀牢族后裔,而是南诏王族为哀牢族后裔。既如此,辨清哀牢族类别,便知南诏王族类别。该民族,既称“哀牢族”或“九隆族”,又称“蒙氏”或“蒙舍蛮”,因而其部落又称“蒙舍诏”。但由其统一的另五诏之王族,未必都是蒙氏家族,即未必是哀牢族。如“越析诏”,又称“磨些诏”,属白蛮;“阿育王”三个儿子及其舅之后裔也不是。另“蒙嶲诏”也未必是。南詔其统一六诏前原在巍山,先祖習农乐为避谋害奉母命逃往该山。元张道宗《纪古滇说集》所载“習农乐”就是新、旧《唐书·南诏传》等所载的“细奴罗”,仅是语音微异而用字有别。滇王庄蹻的后裔,即南诏先王张仁果,嫁女并逊权位于蒙氏后裔细奴罗,也就是習农乐,这也佐证南诏王族为沙壹后裔“哀牢族”人。
西南族源具有综合性,即包括东夷,北狄、西戎、南蛮分支,如“阿育王”裔、“哀牢”裔、“盘瓠”裔、“竹王”裔、“汉裳”裔、“庄蹻”苗裔等。
《文献通考·四裔考》载:有“筰都县,其人被髪左衽,言语多好譬类”者;有“夜郎、滇、邛都人皆椎髻左衽,邑聚而居,知耕田”者;有“其俗土著,或随畜迁徙……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者;有“吹瓢笙如蚊蚋声,数十辈连袂宛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皆蓬髪,面目黧黑,状如猿猱。使者衣虎皮毡裘,以虎尾插首为饰。”者。还有《华阳国志·南中志》:“永昌郡,古哀牢国……有穿胸、儋耳种;闽越濮、鸠僚。其渠帅皆曰王。”者,以及《后汉书·南蛮》:“其外又有巂、昆明诸落,西极同师,东北至叶榆,地方数千里。无君长,辫发,随畜迁徙无常。”者。显见哀牢国及其附近区域居民不全是哀牢族,混杂着多民族。其中有专业牧民;有耕种兼牧民;有专业耕种居民;还有专采野生与狩猎野民。肉食和野菜都以生食为主。整个区域各民族都以肉为主食,注定离不开茶品以助消化和解油腻及毒素。
(二)哀牢族特征
《后汉书·西南夷列传》:“哀牢夷者,其先有妇人名沙壹,居于牢山……其母鸟语……因名子曰九隆。及后长大……遂共推以为王。后牢山下……复生十女子,九隆兄弟皆聚以为妻,后渐相滋长。种人皆刻画其身,象龙文,衣皆着尾。九隆死……乃分置小王,往往邑居,散在溪谷。绝域荒外,山川阻深,生人以来,未尝交通中国。……哀牢人皆穿鼻儋耳,其渠帅自谓王者,耳皆下肩三寸……知染采文绣,罽毲帛叠……梧桐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先以覆亡人,然后服之。其竹节相去一丈,名曰濮竹……妇人,一切不施粉黛,贵者以绫锦为裙襦,其上仍披锦方幅为饰。两股辫其发为髻,髻上及耳,多缀真珠、金、贝、瑟瑟、琥珀。贵家仆女亦有裙衫,常披毡,及以缯帛韬其髻,亦谓之头囊。”其俗特点:渔业为生,其母鸟语,以龙为崇信物,刻龙文于径臂,衣后著尾,分置小王,知染采文绣。有渠帅,所居区域或附近的竹类称“濮竹”。但这是包括其范围混居的众多民族及其习俗,不全是哀牢族本系及其习俗。
(三)南诏国域混杂的民族与习俗
如《史记》载:“昆明皆编发,随畜迁徙,无常处,无君长,地方可数千里。”《新唐书·南蛮》载:“爨蛮西有昆明蛮,一曰昆弥,以西洱河为境,即叶榆河也……人辫首、左衽,与突厥同。随水草畜牧,夏处高山,冬入深谷。”其中“昆明”即“昆弥”,亦即大理、洱海周边各民族,虽“皆编发”,但“随畜迁徙,无常处,无君长”。《华阳国志·南中志》:“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巂唐侯王国以十数。编发左衽,随畜迁徙,莫能相雄长。”这是永昌至洱海范围又至滇池西部片区部分民俗。唐《蛮书·南蛮》“穿鼻蛮部落,以径尺金环穿鼻中隔,下垂过领。若是君长,即以丝绳系其环,使人牵起乃行。其次者,以花头金钉两枚从鼻两边穿,令透出鼻孔中。”和“黑齿蛮、金齿蛮、银齿蛮、绣脚蛮、绣面蛮,并在永昌、开南,杂类种也……皆当顶为一髻,以青布为通身袴,又斜披青布条。……皆为南诏总之,攻战亦召之。”这些民族习俗中,虽带南诏蒙氏哀牢族习俗痕迹,但无几突出的共同点。这是因为,《华阳国志·南中志》载:“孝武时……徙南越相吕嘉子孙宗族实之,因名不韦,以彰其先人恶。章武初……李恢迁濮民数千落于云南、建宁界,以实二郡。”《新唐书·南蛮》载:“阁罗凤遣昆川城使杨牟利以兵胁西爨,徙户二十余万于永昌城……乌蛮种复振,徙居西爨故地,与峰州为邻。”该书又载:“贞元十年,南诏异牟寻攻吐蕃……破茫蛮,掠弄栋蛮、汉裳蛮,以实云南东北。”和“弄栋蛮,则白蛮苗裔……贞元十年,南诏异牟寻破掠吐蕃地邑,收获弄栋城,迁于永昌之城。”《蛮书·南蛮》也载“裳人,本汉人……不知迁徙年月。初袭汉服,后稍参诸戎风俗,迄今朝霞缠头,其余无异。贞元十年,南诏……获裳人数千户,即移于云南东北诸川。”该书又载:“柘东城……贞元十年,南诏破西戎,迁施、顺、磨些诸种数万户以实其地。”该书还载:“浪穹诏……贞元十年,南诏攻城邑,虏其王寻罗并宗族置于蒙舍城,养给之。”和“长裈蛮,本乌蛮之后……其本俗皆衣长裈曳地,更无衣服,惟牛羊皮。南诏既破剑、浪,遂迁其部落,与施、顺诸蛮居养给之。”以及“顺蛮,本乌蛮种类,初与施蛮部落参居剑、共诸川。……男女风俗与施蛮略同,其部落主吐蕃亦封王。贞元十年,南诏异牟寻虏其王傍弥潜宗族,置于云南白岩,养给之。”《新唐书·南蛮》还载:“邆睒诏……邓罗颠死,子颠文托立。南诏破剑川,虏之。徙永昌。”和“河蛮,本西洱河人……河蛮遂进迁化……贞元十年,浪诏破败,复徙于云南东北柘东以居。”该书又载:“时大和三年也。嵯巅乃悉众……入成都……将还,乃掠子女、工技数万引而南……南诏自是工文织,与中国埒。”以及其所引《骠国传》:“开州刺史唐次述……‘大和六年,南诏掠其民三千,徙之柘东’。”这使南诏区域仅从永昌周边经洱海范围到滇池周围,有氐、羌、胡、濮、苗、越、汉、白马、突厥等诸类混居,互取长短,习俗相互渗透。同时,《新唐书·南蛮》载:“请以大臣子弟质于皋,皋辞。固请,乃尽舍成都,咸遣就学。”即送臣官子弟让韦皋当人质,送往成都就读于汉孰。又使其贵族后裔逐代汉化。民族语言的相互借鉴,族语音也固然随之蜕变。《华阳国志·南中志》则载:“章帝时,蜀郡王阜为益州太守,治化尤异……始兴文学,渐迁其俗。”
这样多民族交错混杂生存,难免互补长短,相互借鉴吸收,使各民族风俗异化,致使其习俗混杂。
另外,唐樊绰《蛮书》:“独锦蛮,乌蛮苗裔也……其族多姓李。异牟寻母,独锦蛮之女也。牟寻之姑,亦嫁独锦蛮。独锦蛮之女,为牟寻妻,有子委负监……磨些蛮在施蛮外,与南诏为婚姻嫁,又与越析诏姻娅。……桃花人,本属安南林西原七绾洞主大首领李由独管辖,亦为境上戍卒……由独兄弟所不禁,被蛮柘东节度使与书信 将外甥嫁与李由独小男,补柘东押衙。”甚至于,其首代沙壹与蒙迦独夫妇都有可能是异族通婚。这样以来,哀牢族,尤其南诏王族,即使有某些民族少数习俗,也不足以判定其先人为该民族。象这种各民族之间,尤其各王族之间通婚,混血繁衍,也就难免混俗性教化。历经数百年几十代异族间的异俗浸透,各民族都难免演化为其他民族或混杂其他民族的部分习俗。所以有必要全方位考查各民族早期习俗。
众古籍中,对西南诸蛮夷的来历,本该以“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最初化分及其突出特征来循流朔源。但这是有史以后的事,各族部在史前就完全有可能分流。而且随着历史的进程,世事的变迁,各民族都不同方向、路径和片区交错迁徙和杂居,相互混杂和通婚,其习俗及外貌特征都发生变化,很难追根朔源,仅截取各综族繁衍兴盛的某些转折性关键或重要环节为其族源开端。如介绍“阿育王”裔、“哀牢”裔、“盘瓠”裔、“三苗”西羌裔、“竹王”裔。“汉裳”裔、“庄蹻”苗裔等族系。但古人叙事,常用褒夸或贬夸两种辞法,两种都将真实对象神秘化,蒙上秘传传奇之色彩;区别是褒夸含美化意,贬夸含丑化意。槃瓠事之叙述属贬夸,含丑化意,是为突出其裔风俗和语言较汉语的诡异及其突出特点,故而使读者倍觉谎谬,其实是因无法朔其根源,将其真实宗源及习俗玄虚化。沙壹九隆子事之叙述,属褒夸,含美化意,是为突出南诏身世之神异与不凡;对“槃瓠”族系则用贬夸法,原因是无法揭示其“衣著尾”而虚述。其实,“盘瓠”未必真是“畜狗”,完全有可能是“家奴”被贬称“狗奴才”之意。对于“竹王”裔的叙述,既因无法揭示其崇信竹神之缘故,又为突出该特点,也用褒夸法以使神秘化。而对“阿育王”三子所传白马氏,则属素叙,更贴近现实,显更真实,仅具传奇色彩。
其实,历代史籍的化分就早已有些混乱,其孤立性记载未必能作为各族后期分辨的可靠依据。比如“南中”“蛮”类与“夷”类的化分,至少不同朝代居于南方的民族未必还是原先的“蛮”;早期的“越地”到后期未必还居着“越人”。因而,有人认定汉代的“越”是“濮”和“獠”,就错了。除了区域和习俗特征,还必须注意各个历史事件。
从上述哀牢族“依皆着尾”、“遂共推以为王”和“分置小王,往往邑居,散在溪谷。绝域荒外,山川阻深,生人以来,未尝交通中国。””等来论,据《文献通考·四裔考》“盘瓠得女,负走入南山……织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制裁皆有尾形。衣裳斑斓,语言侏离,其後滋蔓,号曰蛮夷。有邑君长”的记载,哀牢族有盘瓠后裔即“獠”族系的习俗。但其王族曾与“獠”类“独锦蛮”通婚,而且原居区域与东面“獠”裔相邻,后代有其血统及习俗,故其最初通婚的那代人及其前几代人未必是“獠”。
从哀牢族“罽毲帛叠”,即制兽畜皮以缝制服装与履鞋而论,是带有“巢居…冠熊皮,被猛兽革…冠乌熊皮冠…身披毛帔”的突厥等血缘与习俗。“散居溪谷”和“山川阻深”即相对稳定居住于山区河畔,多为哈尼、拉祜、布朗(濮类)等族。但“绝域荒外”,是指不属于境内的“要服”族,属于境外的“荒服”民族;所以“生人以来,未尝交通中国”,亦即该民族素来居于历代华夏交往过的区域之外界。由于历代疆域推进不同,各民族内属年代有别,如濮人等族早在周武王伐纣前后就内属,并曾帮其覆灭纣王,而哀牢族是建武“二十七年”开始仅部分内属,而“九十九部落”中的多数部落则至元代初都仍“绝域荒外”。
所谓“哀牢人皆穿鼻”之说,颇显扩大化,实际“穿鼻蛮”仅是其辖区民族的其中部分,并不包括哀牢族人。 因为《蛮书·南蛮》载:“穿鼻蛮……并在柘东南,生杂类也……以径尺金环穿鼻中隔,下垂过领。 ……其次者,以花头金钉两枚从鼻两边穿……今亦为南诏所总,攻战即点之。”从唐代起至清代的介绍西南各民族的史籍所载,穿鼻者都只是其中部分,史籍已将它与哀牢族区分开,而且其开初是来自澜沧江西面。
(四)哀牢族的传统布匹与服饰
对于哀牢族“有梧桐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之传统,据《蛮书·南蛮》中“银生城、柘南城、寻传、祁鲜已西,蕃蛮种并不养蚕,唯收婆罗树子破其壳,中白如柳絮,组织为方幅,裁之笼头,男子妇女通服之。”之记载,证明此为哀牢族素有的传统习俗。又因云南手工纺线与织布机械数哈尼族的最为落后,即其它民族纺线的旋转部件是圆圈,哈尼族(尤其爱尼人)旋转部件则是同长度而环列的叉,即更为落后。这更落后的纺织机械,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都没有借鉴其他民族之优点加以改进。故而该机械及技术,反而最先出自哈尼族。“洁白不受垢污”者“先以覆亡人,然后服之。”就是以洁白棉布覆盖亡人遗体,为彝族、回族、满族、哈尼族等习俗,但最初应是西南最先纺织棉布的哈尼族。
哀牢族“知染文彩绣”技术,即染彩与刺绣技术,《新唐书·南蛮》内“入成都……将还,乃掠子女、工技数万引而南……南诏自是工文织,与中国埒。”和《蛮书·南蛮》中“俗不解织绫罗,自大和三年蛮贼寇西川,虏掠巧儿及女工非少,如今悉解织绫罗也。”之记载足以解释,亦即此技术唐代才从蜀人引以传授。按人类技术推进规律而言,原先“蛮地无桑蚕”,是靠“罽毲帛叠”或“木皮遮体”;其后“有梧桐木华,绩以为布”,继而才如《蛮书·卷七》所言“悉养柘,蚕绕树。村邑人家,柘林多者数顷,耸干数丈。……抽丝法稍异中土。精者为纺丝绫,亦织为锦及绢。其纺丝入朱紫以为上服。锦文颇有密致奇采,蛮及家口悉不许为衣服。其绢极粗,原细入色,制如衾被,庶贱男女计以披之。亦有刺绣,蛮王并清平官礼衣悉服锦绣,皆上缀波罗皮。”其中“悉”义为“都”或“全”;“礼”义为“礼服”或“制服”;“皆上缀波罗皮”即都缝嵌有虎皮。“制桐华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先以覆亡人,然后服之。”是专列于“哀牢族”名下的技术和习俗。《文献通考·四裔考》也载:“自曲靖州至滇池,人水耕,食蚕以柘,蚕生阅二旬而茧。大和、祈鲜而西,人不蚕,剖波罗树实,状若絮,纽缕而幅之。”其中后者与之同类。《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汉兴,尉佗自立为南越王,传国五世。至武帝元鼎五年,遂灭之,分置九郡,交阯刺史领焉。其珠崖、儋耳二郡在海洲上,东西千里,南北五百里。其渠帅贵长耳,皆穿而缒之,垂肩三寸。武帝末,珠崖太守会稽孙幸调广幅布献之”。因当时该地名不称“广”,其内的“广幅”意即是“宽幅”,故而“广幅布”,也属“幅广五尺”的“桐华布”,而且该族也是“垂肩三寸”的“贵长耳”族。其中的“武帝元鼎五年”即公元前一一二年,此时交趾辖区即越南北部也有同类民族。
就滇西南先民以棉花纺线织为棉布而论,应是本土属于高原区,素有梧桐木棉,故而界于“皮衣”或“木皮衣”之后,以“柘蚕”代“桑蚕”之前及初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形成的技艺和“土俗”。哀牢族“妇人……贵者以绫锦为裙襦,其上仍披锦方幅为饰。”其中,“裙襦”的“襦”是短衣,并非与“裙”相连;“锦”,即锦绣、刺绣;“方幅”即方形布块,“锦方幅”即带刺绣的方块布幅,“其上仍披锦方幅为饰”就是在服装外前方补充方幅绣花围裙,俗称“围腰布”,这也是哈尼族传统服饰的突出特征,它不是傣族的“斜披青布条”。如《蛮书·卷七》就载“黑齿蛮、金齿蛮、银齿蛮、绣脚蛮、绣面蛮,并在永昌、开南杂类种也。……皆当顶为一髻,以青布为通身袴,又斜披青布条。”其中“通身袴”表明当时傣女服装与现今有别,属于连衣裙。而其“斜披青布条”与哀牢“披锦方幅为饰”也分明不同。
上述介绍“哀牢族”特征的引文内,“两股辫其发为环髻,髻上及耳,多缀真珠、金、贝、瑟瑟、琥珀。”也是哈尼族女性,尤其盛行于儿童、少女群体的习俗。“贵家仆女亦有裙衫”,言外之意犹言“普通贫民的女性”一般就“无裙衫”了,那就只会是“树叶蔽(下)体”,即“裸身”。“以缯帛韬其髻,亦谓之头囊”也类似哈尼族头饰的雏形,应是其衍变改进以前,亦即先前模式。
(五)哀牢族及其异族
从博南山的“其竹”“名曰濮竹”而论,表面上证明其为濮人,其实仅占其中少部分。因为《文献通考·四裔考》载:“尾濮……木绵濮 ……文面濮……折腰濮……赤口濮……黑僰濮,在永昌西南……诸濮与哀牢地相接,故附之。”其内“诸濮与哀牢地相接,故附之。”就是西汉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率领内属的博南、哀牢两县族群中,拥有“濮竹”的澜沧江东北岸博南县居有部分濮人,其居住区域与哀牢地“相接”,而且依附于“博南、哀牢二县”的“哀牢族”部落,并非说“哀牢族”是“濮”类。既然两族群相依附生存于同范围,就难免相互同化和各自异化。可见《西南夷的分布和族属》等文所谓“《后汉书》及《华阳国志》又将哀牢夷称为濮”之说,是对这两部史籍所载内容的主观歪曲,事实并非如此。“哀牢”族“衣后著尾”和“知染采文绣……织成文章如绫锦”等习俗,就足以表明其并非“濮”类。据《蛮书·南蛮》载“自澜沧江已西,越赕扑子,其种并是望苴子……开元已前闭绝,与六诏不通。”和“望苴子蛮,在澜沧江以西,是盛罗皮所讨定也。”的记载,以及元代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载:“蒲蛮,一名扑子蛮,在澜沧江以西。”的记载,都证明其早先在“澜沧江以西”。其内“与六诏不通”和“所讨定”,则表明原为异域别族。再联系现实,除川、黔及其周边以外,西南边界内外濮人主要居住于澜沧江西面或西南面。但据《蛮书·贝佥》“银生城在扑赕之南……勃泥、昆仑数种。外通交易之处,多诸珍宝,以黄金麝香为贵货。扑子、长鬃等数十种蛮。”的记载,澜沧江东面或东北面也居有部分濮人(如李恢就曾迁众多濮人于滇池附近)。因其中的“扑子”即“望苴子”、“蒲蛮”都是“濮人”支系。因此,《中国古代地名大词典》所谓“濮人在今顺宁,皆在澜沧江之内也。”之认定严重失实。况且,《华阳国志·南中志·永昌郡》还载“章武初,郡无太守……六年……李恢迁濮民数千落于云南、建宁界,以实二郡……吕氏世官领郡,于今三世矣。”可见云南濮人,尤其是澜沧江东面的濮人,多数是移民后裔,亦即外来移民繁衍的后代。末句里“吕氏”就是吕嘉或吕不韦族人;“世官领郡”就是世袭官员统领郡级政区辖地。
从哀牢族“身绣龙纹”且以龙为崇信物和濮人后裔布郎族纹身习俗而论,哀牢族与濮人有相似习俗,但因其居住地与部分濮人居住区域相邻。同时,其祖母沙壹夫父本身当年就是捕鱼为生,因此也会早有此俗。或者其祖先本身就是南方江海边南越渔业民族。况且,上述《文献通考》所载“诸濮与哀牢地相接,故附之。”已将两者区分。
据《华阳国志·南中志》等籍所载,“滇濮”都是“编发左衽,随畜迁徙,莫能相雄长。”永昌西南范围即“云南徼外”则是“镂面”、“折齿”、“黑焚”之三濮。而“哀牢族”是“邑居”和“分置小王”,也无“左衽”及镂面、折齿、黑焚的特征,两者明显不同类。
该引文内“银生城”范围的“勃泥”也疑为哈尼族支系。另《蛮书·贝佥》所载“又开南城在龙尾城南十一日程……去昆仑三日程。中间又管模迦罗、干泥、礼强子等族类五部落。”其中的“干泥”也属于哈尼族支系。《元史·地理志》载:“和泥 开南州,下。州在路西南……昔朴、和泥二蛮所居也。庄王 滇池,汉武开西南夷,诸葛孔明定益州,皆未尝涉其境。至蒙氏兴,立银生府,后为金齿、白蛮所陷,移府治于威楚,开南遂为生蛮所据。”和“威远州,下。州在开南州西南,其川有六,昔扑、和泥二蛮所居。至蒙氏兴,开威楚为郡,而州境始通。其后金齿、白夷蛮酋阿只步等夺其地。”其内的“和泥”也都属于哈尼族支系,而且此两地自古主要由哈尼族居住,其次才是濮人。史籍记载中,澜沧江西面在唐代及其以前几乎未居有哈尼族。再联系现实情形,可知哈尼族自古主要居于澜沧江东面,南涧、楚雄南部,双柏、新平等地及其以南区域至越南西北,老挝、缅甸北部。“金齿”、“白蛮”即傣族等是唐代才从滇池附近“滇越国”和澜沧江西面“乘象国”逐步迁入。因而史籍所载最早居住于“哀牢山”的民族,主要就是哈尼族。
史籍中,虽将哈尼族支系单独称为“和泥”、“幹泥”、“干泥”,但唐宋及其以前没像“扑子”和“穿鼻”等其他民族那样单独列条以专项介绍其习俗,也就是很少将它作为另具独特习俗的单独民族来介绍其习俗。其原因就是已介绍其内较为开化的南诏王族,而且多原居或流串境外,支系繁多复杂,习俗互有差异。
由于多民族长期混居生存和复杂的通婚,各民族间风俗交错借鉴而混杂,后人著书立传时,很难理清其后期习俗何时如何而来。致使其所载的某些习俗其实并非本民族原习俗,而是其它民族的习俗。如果判别其后期遗裔的民族类别,只能视其以哪类民族风俗为主,将其化归哪类民族。但判定其原先为哪各种族类,就必须依据其早期习俗。故而史籍所载已北上者的后期习俗,已不能作为分辨其原先民族类别的依据。以它们为依据,也很难分辨其民族类别。而留于故处,未曾北上入内地,也未重返越南或老挝等境内者,内属年代晚至元明期间,直至改革开放初期,受混杂文化的影响稍小,会基本保留其语言和大致习俗。因此,对其已北上者,只能依据早期生存分布区域和文字记载初期首代人较原始的习俗来分辨。
上述首代人的习俗,首先是捕鱼为生。有此习俗者,又首选东、南方水域民族,即东夷或海域南蛮类别。
其次是“其母鸟语”特点。《水经注·淹水》载“《春秋》不见于传,不通于华夏,在海岛,人民鸟语。秦始皇开越岭南,立桂林、南海、象郡。汉武帝元鼎二年,始并百越,启七郡,于是乃置交趾刺史以督领之。”其内“七郡”即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诸郡。《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载:“巢居鸟语之类。”可见“鸟语”特征民族最早居于“越岭南”,即南越国域或其周边;而“巢居”就是从“树巢”衍变为“干栏”屋的民族,即黎族(清代由法国人所拍摄的倚邦居民,全是黎族服饰)。南越,先王赵佗拜吕嘉为相,继三世。春秋期,南越曾被吴国兼并,其王勾践久历“卧薪偿胆”,最终反灭吴国以雪“会稽之耻”。《史纪·越王勾践世家》载:“越遂释齐而伐楚。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就因于公元前约三零六年前后,楚灭越,“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越人以族群离散,分为诸国或部落,有的甚致群体迁徙。但他们多数实际属于“蛮”或“胡”,而不是“夷”;“夷”虽与“月氏”同族源,但未必来自“月氏”,理应是“月氏”西迁以前就分离的部落。“儋耳”、“林邑”、“扶南”、占城及后期所称“真腊”、“道明”等是“夷”。《华阳国志·南中志》载:“东越攻南越,大行王恢救之。恢使番阳令唐蒙晓喻南越。”《史记·始皇本纪》:“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三郡。”其中“略”意即“侵占”;“南海”郡即珠江三角洲范围;“象郡”即越南交趾的东北和北部湾北岸范围。三郡范围都同属南越领域,相连成片而彼此互通。这些多重而复杂的变故,使先居海南诸岛的“鸟语”族,先迁南越西部沿海和交趾(今河内)辖区范围,又渐徙哀牢山范围。
其三是“儋耳”和“刻画其身,象龙文”特点。汉代以前,《山海经·大荒北经》:“有儋耳之国,任姓,禺号子,食谷。北海之渚中”,此为北海附近岛屿的北“儋耳”族的记载,其特点是“食谷”;《吕氏春秋·恃君》:“雁门之北,鹰隼所鸷。须窥之国,饕餮、穷奇之地,叔逆之所,儋耳之居,多无君。此四方之无君者也。”其时还“四方无君”,其特点仍是“食谷”,也是北“儋耳”。《山海经·海内南经》则载“离耳国、雕题国、北朐国,皆在郁水南。郁水,出湘陵南海。”对此,郭璞注释:“锼离其耳,分令下垂以为饰,即‘儋耳’也。在珠崖海渚中。不食五谷,但噉蚌及薯芋也。”这是海南岛的“儋耳”,其内“噉”即“吃”或“食”。其中,北海“儋耳”未再现于后期史载,历代史籍续载者,似乎仅南海“儋耳”。或许北海的部分“儋耳”族历经辗转迁于南海诸岛,因地改变了食物。横竖是“儋洱”族出现于南海岛屿,并沿着海岸往西面、甚至往西北内陆移动。
《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载“秦并天下,威服蛮、夷,始开领外,置南海、桂林、象郡。汉兴,尉佗自立为南越王,传国五世。至武帝元鼎五年,遂灭之,分置九郡,交阯刺史领焉。其珠崖、儋耳二郡在海洲上,东西千里,南北五百里。其渠帅贵长耳,皆穿而缒之,垂肩三寸。”其内“九郡”是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耻、九真、日南、珠崖、儋耳诸郡。其中的珠崖、儋耳二郡在海洲上,东西千里”,渠帅都“贵儋耳”,“垂肩三寸”,又属于“鸟语”之“夷”,与“哀牢族”实情吻合。《汉书·地理志》:“粵地……交阯、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分也……封於会稽,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後二十世,至勾践称王…武帝元封元年略以為儋耳、珠崖郡。”“略”同“侵占”。其中不仅有“儋耳”俗,还有“以避蛟龙之害”的“文身”俗。
《文献通考·四裔考·东夷》载“倭在韩及带方郡东南大海中,依山岛为居……倭国大乱,更相攻杀,历年无主。有女子名曰卑弥呼……於是共立为王……自女王国南四千馀里至侏儒国……自侏儒东南行船一年至裸国、黑齿国……会稽海外有东鳀人。又有夷州及澶州。传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将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蓬莱神仙不得,徐福畏诛不敢还,遂止此州,世世相承,有数万家。人民时至会稽市。会稽东冶县人有入海行遭风,流移至澶州者。”其内“会稽”即浙江绍兴范围;“东鳀”似台湾。《汉书·东夷列传》也载:“倭在韩东南大海中,依山岛为居,凡百余国……其地在会稽東治之東,与朱崖、儋耳相近,故法俗多同。”可见各族群在内陆、海岸和海岛间流迁定居和繁衍,有限数代人保持原习俗。其中就有“裸身民族”群体组成的“裸国”。而且因其“与朱崖、儋耳相近,故法俗多同。”该籍并载:“弁辰与辰韩杂居……其国近倭,故颇有文身者。”此言暗示“倭人”亦有“文身”俗。据明杨慎等《增订南诏野史》“《白古记》:西天天竺摩竭国阿育王骠苴音斜。低娶欠蒙亏为妻,生低蒙苴。苴生九子,长子蒙苴,附罗十六国之祖;次子蒙苴廉,吐蕃之祖;三子蒙苴诺,汉人之祖;四子蒙苴酬,东蛮之祖”的记载,“东夷”也由史前起源于内陆而分离并东迁之部落。《水经注·郁水》载:“《林邑记》曰‘汉置九郡,儋耳与焉。民好徒跣,耳广垂以为饰,虽男女亵露,不以为羞。……然则信耳,即离耳也。”“林邑”今越南中部。这也是海南诸半岛南越交趾附近的“儋耳”,其特点是“不食谷”而食“蚌及薯芋”,而且“男女亵露,不以为羞”即男女皆裸身而习以为常。南朝·范晔《后汉书·东夷列传》和《文献通考·四裔考·东夷》等籍都载:“扶南国,在日南郡之南,海西大岛中……国俗本裸,文身被髪,不制衣裳。其先有女人为主,号曰柳叶,年少壮健,有似男子。其南有激国人名混溃来伐,柳叶降之,遂以为妻。恶其裸露形体,乃穿叠布贯其首,遂治其国……立其大将范师蔓为王。蔓勇健有权略,以兵威伐旁国,咸服属之,自号扶南大王。开地五六千里。蔓死国乱,大将范寻自立为王。是吴、晋时也。”所说“扶南”位于今柬埔寨,老挝以南的海滨。因其“兵威伐旁国,咸服属之”。其内“咸”义为“全”或“都”。至“吴、晋时”“蔓死,国乱”,难免族部迁徙。《新唐书·真腊传》:“道明者,亦文单属国。无衣服,见衣服者共笑之。无盐、铁,以竹弩射鸟兽自給。”其特点,也裸身,猎鸟兽为生。《隋书》:“真腊国,在林邑西南……妇人亦有白者。悉拳发垂耳”。《北史·真腊》也载:“真腊人形小而色黑,妇人亦有白者。悉拳发垂耳。”即同是“真腊”族,除裸身,也有“儋耳”俗。“真腊”即今谏葡寨和老挝等区域。《资治通鉴·魏纪》(胡三省注):“堂明,即道明国,在真腊北徼”。“北徼”之意为“北部边境”。
可见,兼有“裸身”、“儋耳”、“纹身”、“鸟语”、“不食谷”而食“薯芋”等植物和蚌等水产或禽兽肉类之习俗的“夷”族,从“珠崖海渚”到“真腊北徼”诸河域都有。而“真腊北徼”的“道明”就接越南西北和老挝北部及车里至景东、新平、红河等片区,也就全在哀牢山区域。
前文所引《华阳国志·南中志·永昌郡》载:“章武初(元221年)……迁南夷校尉。祥子元康末为永昌太守……吕氏世官领郡,于今三世矣。”其中“吕氏”即南越国宰相吕嘉的族人,曾在此“世官领郡”。《史记 ·西南夷列传》载:“天子乃令王然于、柏始昌、吕越人等,使间出西夷西,指求身毒国。”其内所谓“吕越人”即南越宰相吕氏族人所率的南越人;“使间出西夷西,指求身毒国。”就是令其往西部“西夷”的西境(经景东、博南,渡澜沧江、过永昌),寻求道路前往印度。据《晋书·地理志》“泰始七年,武帝以益州地广,分益州之建宁、兴古、云南,交州之永昌,合四郡为宁州”。“交州”即今越南河内及其北部;“宁州”即今滇东南华宁县宁州镇。“交州之永昌”,即“永昌”曾隶属“交州”管辖,晋“泰始七年”才划归“宁州”管辖。后者南部邻近红河州,红河州之金平县就与越南北部连片。按常琚《华阳国志·南中志》“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巂唐侯王国以十数。”和“交趾虽异州部,事连南中,故并志焉。”之记载,不仅“永昌郡”曾隶属“交(趾)州”管辖,晋泰始七年才与“云南”等四郡划归新设的“宁州”辖区;而且整个“南中”的西南部片区,“在昔,盖夷、越之地”。“盖”取引伸义“全是”或“都是”。所言“越”是“南越”,属于“南蛮”;“夷”则是“西南夷”,即史前就辗转来自海岛或北方的“东夷”。其余是后期迁来的“濮”、“羌”等族。该书其后又载:“建兴三年春,亮南征……秋,遂平四郡。改益州为建宁,以李恢为太守,加安汉将军,领交州刺史,移治味县。”此又是“味县”的太守“领交州刺史”。“味县”位处曲晋。故而“交趾”往往“事连南中”。
可见“鸟语”、“儋耳”、“文身”和“裸身”之水域民族及“吕越人”后裔早就沿其区域的各江逆流或两岸北上,贯通并群体性深入滇西南内路。“窝泥”和“倭泥”分明是“倭夷”的讹音或别字,但从“西南夷”出现的年代而论,并非由日本至南海岸,而是除流入东海半岛者以外的该族部落其它支系到了滇西南。因此,“其母鸟语”和“渠帅儋耳”,渗透“倭夷”血缘或习俗的“哀牢夷”,在南涧南部澜沧江或其支流捕鱼为生也就不足为怪。
直到唐代樊绰的《蛮书·南蛮》中都还载:永昌西部有“裸形蛮,在寻传城西三百里为窠穴,谓之为野蛮……其男女遍满山野,亦无君长。作擖栏舍屋,多女少男,无农田,无衣服,惟取木皮以蔽形。或十妻、五妻共一丈夫,尽日持弓,不下擖栏。有外来侵暴者,则射之。其妻入山林采拾虫鱼菜螺蚬等归,啖食之。”其中“不下”二字表明,该族人是“楼居”,故而“擖栏”屋也就是“干栏”屋。该族虽非哈尼族,但附近的哈尼族裸身不足为奇。
《晋书·地理志》又载:“始皇初并天下……于是兴师逾江,平取百越,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即把这范围原民族划为“越”;该书其后接载“武帝开越、攘胡,初置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耻、九真、日南、珠崖、儋耳九郡;平西南夷置牂柯、越嵩、沈黎、汶山、犍为、益州六郡。”其中“开越”包括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耻为“越”郡;珠崖、儋耳实际是“夷”郡;“攘胡”就是九真、日南属于“胡”郡。而其所谓“西南夷”是指“牂柯、越嵩、沈黎、汶山、犍为、益州六郡。”区域及其居民。对此,《后汉书·西南夷列传》则载:“西南夷者,在蜀郡徼外。有夜郎国,东接交阯,西有滇国,北有邛都国,各立君长。其人皆椎结左衽,邑聚而居,能耕田。其外又有巂、昆明诸落,西极同师,东北至叶榆,地方数千里。无君长,辫发,随畜迁徙无常。自巂东北有莋都国,东北有冉駹国,或土著,或随畜迁徙。”依据“西极同师,东北至叶榆,地方数千里”之方位,“其外又有巂、昆明诸落”中的“嶲”不是前条所引里的“越嶲”,而是“嶲唐”。“越嶲”治地为川南西昌,辖川南与滇北丽江片区,曾是“滇越”的傣族诸支系部落。“益州”治地今晋宁,是“滇越”的南部片区,也曾是傣族田耕、渔业之地。“同师”即“同狮”,早被占入缅北。
这些就是所谓“西南‘夷’”类,除“哀牢”以外族群的分布区域。
其中,“夜郎者……地多雨潦,俗好巫鬼禁忌,寡畜生,又无蚕桑,故其郡最贫。句町县有桄桹木,可以为面,百姓资之……尹珍自以生于荒裔……受经书图纬,学成,还乡里教授,于是南域始有学焉。”“其人皆椎结左衽,邑聚而居,能耕田。”是“濮”类或“彝”类“蛮”。“濮”民头发是旋纽椎结于顶;“彝”民头发是编成独辫旋纽于顶,外以长方布环绕露顶状“包头”,但不是“左衽”面衿衣,而是“对襟衣”和宽大裤裆与裤筒。
“滇王者,庄蹻之后也……河土平敞,多出鹦鹉、孔雀,有盐池田、渔之饶,金银畜产之富。人俗豪忲。”其民原先是由“金齿、漆齿、绣脚、绣面、雕题、僧耆等十余部落”组成的“滇越”傣族部落,实际属于“南蛮”;秦初的原楚将庄蹻为“滇王”以后,杂入众多“苗”裔,属于“廪君”后裔“獠”类“蛮”,并非“夷”。《后汉书·西南夷列传》等籍载:“楚师既振……及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即“蛮”对应“洞庭”;而“越”对应“苍梧”,族别及其居住区域都是区分的。“孤家”原义并非“独自一人”,“孤”实际是傣语“我”,至今未变。因越王自称“孤”或“孤家”,其后才被引申为“独自为尊”。又因有些诸侯王自称“寡人”,该称也被引申为“独自为尊”,就并列为成语“孤家寡人”,即光杆司令。
“邛都夷者……为越巂郡。其土地平原,有稻田。……俗多游荡而喜讴歌,略与牂柯相类。”《文献通考·四裔考》载:“夜郎国风俗与东谢蛮同”和“皆牂牱蛮也。俗与东谢同”。既然“邛都”“略与牂柯相类”,“牂柯”和“夜郎”又都与“东谢”同类,那就都属于“濮”类或“彝”类“蛮”民。史籍所载“蛮夷”和“夷濮”等,实际都是“蛮、夷”和“夷、濮”等。原书无标点符号,被后人注错并且形成链串误解。
“莋都夷者……其人皆被发左衽,言语多好譬类,居处略与汶山夷同……为沈黎郡。”既然“其人皆被发左衽”,是“西戎”中的“山戎”,为“羌”族,实际不属于“夷”类。《南齐书》载:“是以辫发左衽之酋,款关请吏;木衣卉服之长,航海来庭。”南朝齐都建业,即今南京,“航海来庭”的“辫发左衽”使臣,只会来自朝鲜岛。《南齐书·魏虏传》:“魏虏,匈奴种也,姓托跋氏……猗卢入居代郡,亦谓鲜卑。被发左衽,故呼为索头。”“鲜卑”即朝鲜东面部落,北接“其子”,“匈奴”之“东胡”曾与其为邻,习俗相类。其又载:“匈奴女名托跋,妻李陵,胡俗以母名为姓,故虏为李陵之后。”《宋书·索虏传》:“索头虏,姓托跋氏,其先汉将李陵之后也,陵降匈奴”。既然是“鲜卑”族,固然误为“夷”。
“冉駹夷者……为汶山郡……贵妇人,党母族。死则烧其尸……不生谷粟、麻菽,唯以麦为资,而宜畜牧。”据《文献通考·四裔考》载:“其俗土著,或随畜迁徙……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馀丈,为邛笼。”其中包含“六夷、七羌、九氐”,但“各有部落”分居。“土著”是定居;“随畜迁徙”是游牧。“累石为室”的“邛笼”显然是“土著”者传统习俗;“唯以麦为资”即耕种,也只能是“土著”的传统职业。“宜畜牧”是“游牧”者生存的环境和职业。“邛”从邑,工声,形义即是筑城或屋;“邛笼”就是将房屋筑成“笼”的形状。“冉”原为“冄”,“门”旁,“二”形,义即将房门封闭如“笼”。故而最初修筑“邛笼”“土著”定居“以麦为资”者就是“冄”族。又“冄”与“蚺”同音而连义字,“冄”就是“蚺”,“蚺氐”即“氐”族。“蚺”为“蛇”,是因该族以“女蛇”为其图腾崇拜。“女蛇”应就是“女蜗”神像。《史记·匈奴列传》载:“乌桓 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乌桓”是朝鲜古代西北部落。《魏书·吐谷浑传》载:“突厥 被发左衽,穹庐毡帐,随逐水草迁徙,以畜牧射猎为事,食肉饮酪,身衣裘褐。”“鲜卑”曾似“匈奴”游牧,因其带汉人等别族血缘或习俗,转为定居,上述“邛笼”就是“穹庐”的稳固和改进化。如《文献通考·四裔考·马韩传》所载“马韩在西……其北与乐浪,南与倭接……无城郭。作土室,形如冢,开户在上。”就是朝鲜西部“马韩部落”的“邛笼”屋舍,与之同类。《巍略》“陈、项起,天下乱,燕、齐、赵民愁苦,稍稍亡往准,准乃置于西方。及汉以卢绾为燕王,朝鲜与燕界为浿水。及绾反,入匈奴,燕人卫满亡命,为胡服,东度浿水……故中国亡命为朝鲜藩屏……後稍役属真番、朝鲜诸夷及故燕、齐亡命者王之,都王险……故满得兵威、财物,侵降其旁小邑……所诱汉亡人滋多”。可见秦、汉期间,曾有众多汉民入朝鲜半岛避难定居。这些都无疑将同化其习俗。
“駹”为“龙马”,即“龙驹”,借代牧民。所以,因“宜畜牧”而“游牧”者,起先就是“駹”族。“贵妇人,党母族”是母系氏族痕迹。此为《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所载:“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滨于赐支,至乎河首,绵地千里……南接蜀、汉徼外蛮夷,西北接鄯善、车师诸国……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中,末句之义,既是匈奴原俗。也是“羌”族之传统。《风俗通义佚文》载:“氐,……乐在山谿,本西南夷。”以及“羌,本西戎,卑賤者也,主牧羊,故羌字从‘羊人’,因以為號。”《文献通考·四裔考》载:“氐者,西戎之别种,在冉駹東北,廣漢之西……或号青氐,或号白氐,或称蚺氐,此盖中国人即其服色而名之也……其俗,语不与中国及羌胡同,各自有姓,如中国之姓。其衣服尚青。俗能织布,善田种,畜羊豕牛马驴骡。”可见“羌”实为“西戎”;而“氐”是“有姓”的“西戎之别种”,本是“土著”的“冄”族或“蚺”族,属于“西南‘夷’”,才有耕地“以麦为资”并定居“邛笼”,使风俗本相类似的游牧“西戎”更趋异化,也随其筑“邛笼”定居。部分“西南‘夷’”也因其地理环境“宜畜牧”,又近游牧的“七戎”而异化改为“畜牧”。所以,“六夷、七羌、九氐”实际原是“十五‘夷’”和“七戎”。
据《风俗通义》“東方曰夷……南方曰蠻……西方曰戎……北方曰狄”之记载,“西南夷”,也应与“东夷”同类民族。但众史籍却将“西南夷”称为“昆仑”或“南蕃”。而藏人又被称为“西蕃”。“南蕃”和“西蕃”都属于“吐蕃”。《风俗通》载:“二氐,本西南夷種”;《史記索隱》载:“西接氐、羌”。“氐”族实际就是“蕃”族;而“蕃”族与“鲜卑”族是同根民族,所以称之为西南“夷”。实际都是“昆仑”后裔。因此,“西南夷”并非来自“鲜卑”,完全有可能在史前就从“昆仑”分别迁散到东、西、南和西南等地。故而印尼、泰缅、老挝、西藏和朝鲜部分民族才都有服饰、顶罐等类似的习俗。
“戎”族后裔衍变分支为“羌”,始于“爰剑”夫妇。范哗《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载:“羌,无弋爰剑者,秦厉公时为秦所拘执,以为奴隶。不知爰剑何戎之别也……亡归,秦人追之急,藏于岩穴中得免……又与劓女遇于野,劓,截鼻也。遂成夫妇。女耻其状,被发覆面,羌人因以为俗,遂俱亡入三河闲……今此言三河,即黄河、赐支河、湟河也。诸羌见爰剑被焚不死,怪其神,共畏事之,推以为豪……爰剑教之田畜,遂见敬信,庐落种人依之者日益众。至爰剑曾孙忍时……穆公霸有西戎……灭狄、亡戎。忍季父卬,畏秦之威,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与觿羌绝远,不复交通。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牦牛种,越巂羌是也;或为白马种,广汉羌是也;或为参狼种,武都羌是也。忍及弟舞独留湟中,并多娶妻妇。忍生九子为九种,舞生十七子为十七种,羌之兴盛,从此起矣。”
此段起倒逆第八段引文“西极同师,东北至叶榆”的“巂、昆明诸落”就是其前第四段引文内“叶榆、桐师、巂唐”范围。其民“辫发左衽,随畜迁徙”,是”“戎”之“氐”族,原初为“东夷”是后期自北部南下。《魏书·序纪》:“鲜卑 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公元前206年,东胡被匈奴冒顿单于击败,余部聚居乌桓山和鲜卑山,形成后来的乌桓族与鲜卑族。《后汉书·乌桓传》:“乌桓 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
于是,上述“南中”范围,“夜郎”(牂柯),“邛都国”等,除“西极同师,东北至叶榆”之间的“巂、昆明诸落”,以及“滇越”范围以外,都是“椎结左衽”者;“邑聚而居,能耕田。”者。其中,“夜郎”、“邛都”是“濮人”或“獠”类“蛮”;“滇国”则是“滇越”即“金齿、染齿”等傣族和庄蹻苗裔,而“西极同师,东北至叶榆”之间的“嵩(唐)、昆明诸落”,即永昌、洱海等范围,是属“无君长,辫发左衽,随畜迁徙”者,据《文献》载:“昆明蛮一曰昆弥,以西洱河为境,即叶榆河也……人辫首,左衽,与突厥同。逐水草畜牧。夏处高山,冬入深谷。”其“与突厥同”,是“东夷”与“北狄”融合的“戎”族类“氐”或“羌”等杂裔。整个“西南夷”范围实际多数是北狄、西戎和南蛮,仅少数才是从南海诸岛“绕转”来再北上的原“东夷”到“南夷”再为变“西南夷”类别。亦即南面的“益州”辖区南部就连接“哀牢山”范围由“东夷”先成“南夷”再“西南”的诸部落。
对于同样的“南中”范围,成书更早约七十年(约公元三五二年前后)的东晋 常琚《华阳国志 卷四 南中志》则载:“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巂唐侯王国以十数。编发左衽,随畜迁徙,莫能相雄长。”其中没包含邛都和莋都及越嶲,其外几乎全是牧民,未现农耕种植迹象,就连农耕的“滇濮”都成牧民。但该书其后又载:“建兴三年丞相亮之南征,以郡民李恢为太守……李恢迁濮民数千落于云南、建宁界,以实二郡。”其内蜀“建兴三年”,虚推为“章武六年(公元二二六年)。”就因“滇濮”等族是此百余年前,在“越”民和“夷”民之后,来自“南中”东北部的移民,滇池范围农田和鱼池等,早归属原住的“越”民和“夷”民所有。《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载:“滇王者,庄蹻之后也……有盐池田渔之饶,金银畜产之富。人俗豪忲。居官者皆富及累世。”因而,《文献通考·四裔考》所载:“西南夷君长以百数,独夜郎、滇受王印。滇小邑也,最宠焉。”的原因,并非所谓“滇王为王族”或“贵族”后裔之缘故;而是“有盐池田渔之饶,金银畜产之富”。上述所引该书所载:“云南”郡治地“姚州”,即今姚安县栋川镇。
其四,是所在方位片区的主要土著族类是哈尼族。《华阳国志·南中志 二》载“与夷为姓曰‘遑耶’……世乱犯法,辄依之藏匿……恩若骨肉,为其逋逃之薮。故南人轻为祸变,恃此也。……建宁太守巴西杜俊、朱提太守梓潼雍约,懦钝无治,政以贿成。俊夺大姓铁官令毛诜、中郎李叡部曲,致诜弟耐罪……猛等怨之。太安元年秋,诜、叡逐俊以叛。……逐约应之作乱,众数万。毅讨破之,斩诜首。叡走依遑耶五茶夷帅于陵承……二年,于陵承诣毅,请恕叡罪。毅许之……及叡死,于陵承及诜、猛遑耶怒,扇动谋反,奉建宁太守巴西马恢为刺史,烧郡……乃杀恢。夷愈强盛,破坏郡县,没吏民……交州刺史吾彦遣子威远将军咨以援之。……以五茶夷,昔为乱首,图讨之,未有致罪。”其中的“薮”义为“草野”。《晋书·地理志》载:“太康三年(283年),武帝又废宁州入益州,立南夷校尉以护之。太安二年(303年),惠帝复置宁州,又分建宁以西七县别立为益州郡。永嘉二年,改益州郡日晋宁”。据此,所引前条中“太安元年”为西晋惠帝太安元年,即公元三零二年。“遑耶”是其习俗姓特定身分;“五茶夷”是某区域夷民群体;“帅”是其职位;“于陵承”是其姓名。将“五茶夷帅”和“于陵承”分为两人是错的。末句里“五茶夷,昔为乱首”是借代“五茶夷帅”亦即“于陵承”。而从“及叡死”至“没吏民”句有两处矛盾。一是既然已“斩诜首”,怎么还有“诜、猛遑耶怒”?二是“于陵承……怒,扇动谋反,奉……马恢为刺史,烧郡”,以致“乃杀恢”;但“五茶夷,昔为乱首”,并且“夷愈强盛,破坏郡县,没吏民”,怎么反而“未有致罪”?因此,说“于陵承”参与“扇动谋反”实际不可靠或不成立!即使真的参与“谋反”,那也只会是间接“传言扇动”。另说“交州刺史吾彦遣子威远将军咨以援之。”表明晋代就设置了“威远将军”,也就是管理了明清时期的威远范围,而且隶属“交州”。因未见其入载于晋代建置制,应不属于行政机构,仅为边防治安军队建制。同时,次年就复置宁州(今华宁县宁州镇),并分西南七县增设益州郡,加强“晋宁”周边的建制与管理。这又表明此判乱出于滇南或西南。“五茶夷帅于陵承”应就是“五茶山夷人的渠帅于陵承”;“叡走依遑耶五茶夷帅于陵承”应就是“李叡逃去依靠‘遑耶’五茶山夷人渠帅于陵承处躲避。”既然“五茶夷,昔为乱首,图讨之”却为何“未有致罪”?假如“五茶夷帅”是内地的官员或豪绅,罪魁祸首,怎可能“未有致罪”?恐李叡也不敢冒然投靠。只有他是境外夷人部落的渠帅,李叡才敢投奔躲避;他也才敢庇护并为之求情,才会“未有致罪”。“图讨之”实际仅是“图”而“未讨”。这才合乎逻辑。“五茶夷”只会是“宁州”西南的今宁洱境“夷”群。以此而论,“普洱五茶山”在西晋太安年间就位于其辖区境外,而且有“夷”人渠帅为君长。当时在晋宁周边参与判乱的“李叡”要逃避官兵追捕,不可能逃向内地,只能逃往更偏往西南的境外“五茶夷帅”辖境。《读史方与纪要》载:“车里军民宣慰使司东至落恐蛮界,南至波勒蛮界,西至八百大甸宣慰使司界,北至元江府界。”由此可见“元江”、“落恐”与“车里”之间曾有深远的同整体渊源。再从清《普洱府志·武备志·兵制》载 “车里茶山地方幅员遼阔至二千余里,摆夷、窝泥等狡诈犷犴,反复靡常……极边瘴疬之区,逼近交、缅、莽、挝诸外域”和《普洱府志·武备志·戎事》载“刀正彦,车里宣慰司刀金宝之叔也,讹传其欲专世袭,且主使窝泥闻捕甚急,遂逃出九龙江外……明年,于勐腊获擒”;以及《普洱府志》同部分“雍正元年冬十月,鲁魁土贼方景明、普有才等聚众攻杀倮目施和尚,围元江府……二年,普有才逃入困盐箐……陈哈巴逃入里仙江外土司地,又纠合方景明家余党迫协本处倮夷六七百人,往车里宣慰司所属茶山一带抢掠”三者而论,内地贼匪每受追捕就遁入普洱所辖的“六茶山境”,或从茶山逃入缅北、老挝,是自古遗留的弊病。由此也可见当地“夷”民与越南、老挝、缅北历有深厚的连片区域民族历史与习俗渊源。同时也表明,因洱海、滇池范围都是食用生肉民族,早知茶的解油腻、助消化和解牛羊毒之功效,使该区域官和商都与茶山夷帅有交情,而且茶山夷帅应为当地富豪,否则不会有那么大的情面为其向内地官方求情而且有效。
有人认为,唐《蛮书》谓“茶出银生城界诸山”,且“银生界”内无量山的茶树直径普遍较大,因而其所载之茶山应位于当地。这实际是人们未知其中隐秘所导致的误解。
唐代以前的史籍未专项记载滇西南所产之茶,也许就因为那些朝代未曾管辖到该区域,该产物也未曾受朝廷关注,同时,其撰史也比樊绰更为严谨之原故。实际滇西南普洱“六茶山”之雏形,从地质及气候变迁前后实情而论,都可确保,理应先天而自古就存在。
尽管“哀牢族”早在汉代内属时,就不再是裸身民族,但其原先未必不曾是裸身民族。
从汉代班固《白虎通义》:“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苇。”和《晋书·地理志》“冬居营窟,夏居橧巢,饮血茹毛,未有麻丝者也。”的记载而论,不仅“道明国”曾是“裸身族”,今华夏全民族都曾是裸身族。只是中原区域民族早着服装多年而已。
其五,是“推以为王”,纯属家族内部的承袭而简单化。从元张道宗《纪古滇说集》“诸兄见有此异……遂共推以为王主哀牢山下”的记载而论,仅凭“诸兄”就能“遂共推以为王”,并且“主哀牢山下”,足以证明其“捕鱼牢山下”为生而溺死于水中的先父,就理应是其所在部落的王族,才不需要众人参与,自家族人就可“推以为王”。而那个“嫉欲害之”的邻居“禾和者”,应就是先王“蒙迦独”泥水而死以后至習农乐成人以前,篡位的临时首领或其族人,甚至是他为了篡位而阴害蒙氏先王。既如此,作为部落王族,与先进异族(如汉族官商等)的交往相对要更频繁,受教育的条件也更优越,也就更易受到先进文化的教化。甚至这首代人蒙迦独之先祖,还未必不是汉人或其他更先进的民族,因为历朝各部落的头目,几乎都是来自异族中预先就有声望的贵族。即使其原为裸身民族,也应早就深受教化而不可能再裸身。“《哀牢遗画》”里,面向画面时,右侧的贫民男女外装,与史籍所载“真腊北”的“道明国”“裸夷”实情几乎无异。其面貌五官轮廓凸凹程度极其分明。其贫民最早用于遮蔽下体的简易植物“裙”的长度,远未达到膝盖,这是其后来传统服装风格的基础。综合这些特征,该族人也明显偏向哈尼族。
《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其中的“东夷”、“南蛮”“不火食者”,就是不生火烹饪,吃生食;“西戎”和“北狄”“不粒食者”是食肉而不吃粮食。“哀牢族”显然是倾向于“东夷”或“蛮夷”族源。史籍始终称“哀牢”为“夷”类;因其捕鱼为生,为防“龙”类伤害,身上雕“龙纹”,使之误以为与己同类,不予攻击;又兼“鸟语”和“儋耳”俗;居住区域自南海渚岛,南海北岸和陆地南部与西南部的江河流域,渐达澜沧江东面和西南与东北两侧。在南部,因历代商贾往来集中,习俗和血缘混同巨变;永昌、洱海、滇池范围亦然。仅两相交界的西南角,即越南西北、老挝北部、版纳和思茅、景东、南涧、双柏、新平、石屏、红河、金平等围成的区域,几乎至元代才持续内属,与华夏内地交往较晚而少,基本保留了其语言和习俗,尚能区别于其它民族,故而将该区域山脉称为“哀牢山”。哀牢族祖母沙壹(或壶)生存于哀牢山下,其小儿習农乐奉母夜逃于巍山,唐代曾在今南巍山、南涧南部设沙壹(或壶)州。西汉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率部投诚的其中区域即博南山也处巍山和南间南部,越此山为兰沧水。故其母早年生活于澜沧江该段东岸或北岸;则柳貌同时率领投诚的哀牢县区域就在南涧东南景东北部,楚雄南部范围。上述《文献通考·四裔考》“赤口濮……黑僰濮,在永昌西南……诸濮与哀牢,地相接,故附之。”可见与哀牢国范围邻近的濮(或蒲;扑;仆)人,早期主要居于澜沧江西或西南岸,仅部分居于东岸或东北岸。
其六,是其传统姓名特征。《蛮书·南蛮》载:“浪穹,一诏也。诏主丰时、丰咩兄弟俱在浪穹……丰时卒,子罗铎立。罗铎卒,子铎逻望立……卒,子望偏立(《新唐书·南诏传》:望偏死,子偏罗矣立。偏罗矣死,子矣罗君立)……邆赕,一诏也。主丰咩……咩罗皮卒,子皮罗邆立。皮罗邆卒,子邆罗颠立。邆罗颠卒,子颠之托立……施浪,一诏也,诏主施望欠……望欠弟望千……望千生千傍,千傍生傍罗颠”。明杨慎《滇程记》载:“蒙氏兴,曰细奴罗……死,伪谥高祖,又称奇王。子罗风嗣。罗晟攒立,当高宗上元元年……死,伪谥世宗,子晟罗皮嗣。晟罗皮之立,当玄宗先天元年……死,谥威成王,子皮罗阁嗣。皮罗阁之立,当玄宗开元十六年……死,子阁罗凤嗣。阁罗凤之立,以天宝八年故事……子凤迦异嗣而死,孙异牟寻立。异牟寻以唐代宗大历十四年嗣立……死,……子寻阁劝嗣。寻阁劝以唐德宗贞元十五年立。死,子劝龙晟立。劝龙晟以唐永贞元年立,淫虐不道,其臣嵯颠杀之,而立其弟劝利晟。劝利晟以唐宪宗元和元年立。死,伪谥靖王,子晟丰祐立。晟丰祐以穆宗长庆四年立……丰祐死,为谥昭成,子世隆立。世隆之立,以唐武宗会昌十三年……死于景净寺……子隆舜嗣。南诏名,皆父子相承,世隆之子隆舜曰隆舜,隆舜之立,以宗乾符四年……为竖臣杨登所弑。伪谥宣武,子舜化真嗣……舜化真之立,以唐昭宗乾宁四年……立四年,其臣郑买嗣夺之。”可见“蒙舍”或“蒙氏”家族中的“南诏名,皆父子相承”,其相承仅限父子,而且所承父名仅限父名的末尾单字为其子姓名的首字。这是典型的哈尼族爱尼人独特的姓名传承规律,不是傣族和彝族等其他民族的姓名规律。
其七,“《哀牢人》遗画”有几个特征:一是重点突出蕃木瓜树,这是滇西南特有而且早期哈尼族习惯种植和食用的土产水果,但叶茎调萎,瓜果衰败,背景霜雾雪白,时值寒冬。二是两女都面向木瓜树双膝跪地,即该族有女性尊重和跪拜该果树的习俗;三是左侧贵族男女皆着装,帽冠顶呈螺尖,两肩尖角上跷,女穿短袖衣和长裙;右侧贫民除直接以植物蔽下体,就是裸身。与早期历代史籍所载越南西北、老挝北部等区域的“道明国”实情相符。该果实之所以称“蕃木瓜”,就是最早由“蕃族”种植。亦即“哀牢族”所居主要区域确定于“哀牢山”东部、东南、南部和西南部的越南西北、老挝北部、车里,西部澜沧江为界,北部南涧,楚雄、双柏、新平,东部石屏、红河、元阳、金平等围成的块状区域。该区域民族不善群体姓大范围、原距离迁徙。生产类型以种植业和牧业及采集野物为主。所养大生畜是水牛、黄牛、和骡马,其次是象。小生畜主要是羊和土猪。纺织几乎就是棉织粗布。
其八,从《华阳国志·南中志·哀牢》“有兰干、细布——兰干,獠言‘纻’也”的记载而论,在“哀牢族”居住地范围,虽“哀牢族”也制“兰干细布,织成文章如绫锦”,但率先引纻麻种植与滇东南并以其纤维制成“兰干”即纻布,是獠人先创,故而该片区“兰干”的土名都以獠人所称入载。而“桐华布”就专载于“哀牢”名下,证明“桐华布”的首创当为其“专利”。《文献通考·四裔考》和《通典·边防》等籍载:“獠盖蛮之别种,往代初出自梁、益之间,自汉中达於邛、笮,川谷之间,所在皆有。俗不辨姓氏,又无名字,所生男女,长幼次第呼之。其丈夫称阿暮、阿改。妇人阿夷、阿等之类,皆其语之次第称谓也。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干栏大小,随其家之口数。往往推一酋帅为主,亦不能远相统摄。父死则子继,若中国之党族也。獠王各有鼓角一双,使其子弟自吹击之。……惟执楯持矛,不识弓矢。用竹为簧,群聚鼓之,以为音节。为细布,色至鲜净。……蜀本无獠,晋李势时,诸獠始出巴西、渠川、广汉、阳安、资中、犍为、梓橦……至梁武帝,梁、益二州,岁岁伐獠。”该记载表明,一是“獠”族最初出自“梁、益之间”,“梁”即梁州,后为改沔州,其治地今陕西南部免县,曾辖陕、甘、重庆等地;“益”即“益州”,其治地当时位于成都,辖川、黔、滇等地。可见“蜀本无獠”,“獠”族原出陕西、甘肃和重庆,非当地原著民族。其习俗中,“为细布,色至鲜净。”和“俗不辨姓氏”与“哀牢”类似;而“俗不辨姓氏”、“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其酋帅仅统宗氏“党族”、有“鼓角”各一只“使其子弟自吹、击”和“用竹为簧,群聚鼓之,以为音节”以及“持矛”等则与哈尼族相似。但“俗不辨姓氏,又无名字,所生男女,长幼次第呼之”和“惟执楯持矛,不识弓矢”则与“哀牢族”和哈尼族都相差异。
其九,哈尼族“干栏”屋习俗,不仅限于“獠”族。《文献通考·四裔考》“《南平蛮》,东距智州、南属渝州、西接南州、北治州……人楼居,梯而上,名为‘干栏’。妇人横布二幅,穿中贯其首,号曰‘通裙’。美髪髻,垂於後。竹筒三寸,斜穿其耳。贵者饰以珠璫。俗女多男少,妇人任役。婚法,女先以货求男,贫者无以嫁,则卖为婢。男子左衽,露髪徒跣……猛力死,子长真袭刺史。及讨林邑,长真出兵攻其後……又以其族人甯宣为合浦太守。隋乱,皆以其地附萧铣。武德初,以宁越、郁林之地降。自是交、爱诸州始通。长真死,子据袭刺史。其地西南接乌蛮、昆明、哥蛮、大小播州,部族数十居之……藏匿亡命,数以其徒伪为生獠劫边民”。其内“伪为生獠劫边民”即伪冒“獠”族,证明其并非“獠”族。
该书又载:“堕和罗,亦曰独和罗,南距盘盘,北迦罗舍弗,西属海,东真腊……俗喜楼居,谓为‘干阑’。以白氎、朝霞布为衣。”和“林邑国,秦象郡林邑县地,汉为象林县,属日南郡,古越裳之界也……又出玳瑁、贝齿、吉贝、沈水香。吉贝者,树名也,其华成时如鹅毛,抽以绩纺作布,洁白与紵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织为斑布也……居处为阁,名曰‘干兰’……男女皆以横幅吉贝绕腰以下,谓之干漫。穿耳贯小环…自林邑、扶南诸国皆然也。其王戴金花冠,形如章甫,加缨络,出则乘象,吹螺击鼓,罩吉贝伞,以吉贝为幡旗”。前者的“干阑”和后者“干兰”即“干栏”。而且“自林邑、扶南诸国皆然”。
该书又载“扶南国…在林邑西南…国俗本裸,文身被髪,不制衣裳。其先有女人为主,号曰柳叶,年少壮健,有似男子。其南有激国人名混溃来伐,柳叶降之,遂以为妻。恶其裸露形体,乃穿叠布贯其首,遂治其国。子孙相传。至王混盘况死,国人立其大将范师蔓为王。蔓勇健有权略,以兵威伐旁国,咸服属之,自号扶南大王。开地五六千里。蔓死国乱,大将范寻自立为王。是吴、晋时也……国王居重阁……国人亦为阁居……国王行乘象。人皆醜黑、卷髪,裸身跣行……诸国多姓古龙。讯耆老,言‘古龙无姓氏,乃昆仑之讹’。”据前引条文中“林邑国”“居处为阁,名曰‘干兰’”可知,此条内“国王居重阁……国人亦为阁居”也属于“干栏”屋。这些都在“南越”及其以西,至缅东部,与“哀牢”居地邻近的洱海、滇池南部范围。其中有的底楼无墙体,二楼围以竹或木板。有的底楼就有强体,且墙体是土筑或石砌,外形如蒙古包。前者为“獠”和“傣”等南越民族;后者带牧民特征。其内“古龙无姓氏,昆仑之讹”,证明其为藏缅人。
其十,“哀牢”族的“桐华布”与南越区域“吉贝”布同类。上述引文内的“吉贝”布,即“吉贝者,树名也,其华成时如鹅毛,抽以绩纺作布,洁白与紵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织为斑布也。”《文献通考·四裔考》载:“真腊国,在林邑西南…官名与林邑同。…王著朝霞古贝,瞒络腰腹,下垂至胫,头戴金宝花冠,被真珠缨络,足履革屐,耳悬金璫”。其内“古贝”即“吉贝”别称或误称。该书又载:“占城国,在中国之西南,东至海,西至雲南,南至真腊国,北至驩州外界。…畜产多黄牛、水牛而无驴;亦有山牛,不任耕耨,但杀以祭鬼,将杀,令巫祝之曰‘阿罗和及拔’,译之云‘早教他託生’……以白氎布缠其胸,垂至於足,衣衫窄袖。撮髪为髻,散垂馀髾於其後……其王脑後儙髻,散披吉贝衣,戴金花冠,七宝装缨络为饰,股胫皆露,蹑革履,无袜。妇人亦脑後撮髻,无笄梳,其服及拜揖与男子同……有郎中、员外、秀才之称…衣物香药置於塔上焚之以祭天。”“勃泥国在京都之西南大海中…用吉贝花织成布。”其中‘织贝’即“吉贝”,“白氎”如“白叠”、“白緤”、“帛叠”和“帛迭”等都是棉布。其原料来自“树名”,即木本植物“如鹅毛”之“华”,为木棉类。有人将此木棉和“哀牢”族的“梧桐木华”等同,并认定其来自印度,其实不尽然。南越及真腊区域多为种植民族,有可能引种异地木棉;但其北部即永昌和滇池及其周边民族,在汉代前后多为游牧民族,农耕者所种是“桑柘”,没有引种木棉的迹象。如《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所载“哀牢”族“梧桐木华,绩以为布”已载明是“梧桐木”,是高大乔木”。而《文献通考·四裔考》载:“黑僰濮,在永昌西南,山居,耐勤苦。…其境出白氾牛、犀、象、琥珀、金、桐华布。”及“大和、祈鲜而西,人不蚕,剖波罗树实,状若絮,纽缕而幅之。”中,前者载明“桐华布”是“其境”所“出”;后者载明“剖波罗树实”是就地摘剥其壳。尤其从地质历史而论,“波罗树实”是被子类果实,最有可能与“攀枝花”等类结伴生长、存活于包括缅甸东部的澜沧江流域东西两侧,其中的天然野生木棉“攀枝花树”,是滇西南遍生木。《云南志略》载:“娑罗树出金齿及元江地面,树大者高三五丈。”其中“金齿”是“柘南”和威远。唐《蛮书》也载:“银生城、柘南城、寻传、祁鲜已西,蕃蛮种并不养蚕,唯收婆罗树子破其壳,中白如柳絮,组织为方幅,裁之笼头,男子妇女通服之。”其中的“蕃蛮”并非其原居之藏区,而是指迁徙分布于洱海、滇池周边及其南部的“蕃蛮”,也属“昆仑”,即藏缅人。从上述引文“占城国”“西至雲南”的记载看,它曾管辖至洱海西面范围。而“将杀,令巫祝之曰‘阿罗和及拔’,译之云‘早教他託生’”,是哈尼等族的习俗。
杜氏《通典·边防·序略》载:“西羌出自三苗,盖姜姓也……及舜,徙之三危……汉金城之西南羌地是也……其俗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妻後母,纳嫠嫂……如北狄之俗,故国无鳏,寡。”《文献通考·四裔考》则载:“氐者,西戎之别种,在冉駹東北,廣漢之西。其种非一,或号青氐,或号白氐,或称蚺氐,此盖中国人即其服色而名之也……其俗,语不与中国及羌胡同,各自有姓,如中国之姓。其衣服尚青。俗能织布,善田种,畜羊、豕、牛、马、驴、骡。婚姻备六礼。知书疏,多知中国语,由与中国错居故也。”可见“西羌”俗“如北狄”;氐类、西羌、西戎和胡相区别。
“哀牢”与“獠”族居住区范围,分别位于“南越国”的范围或附近,是“百越”与“昆仑”和“胡”及“羌”邻近或混居区域,多数都既农耕,又畜牧,生存环境基本类似,习俗难免相互借鉴。特别是某族成员入赘或嫁入别族村寨,其后裔会有带原族习俗,但语言及民族就多随该寨族类。人们采用干栏式屋舍的原因,《韩非子》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鸟兽虫蛇,构木为巢,以避群害。”《太平寰宇记》载:“构木为巢,以避瘴气。”张华《博物志》载:“南越巢居,避寒暑也。”同环境,同目的,固然建筑和使用类似房屋。但“獠”族是内陆“蛮夷”类民族,其房屋也属于由窝巢衍变的纯“干栏”式;而哈尼的“干栏”屋,除木架以外,墙体多为石土所砌筑,状如“胡”族或“藏”族的“冢包”或“邛笼”屋。其中的爱尼人,则多为木板或竹篱墙。“哀牢”族则兼有来自海岛的水域“夷”类族、“蕃”羌和北氐类畜牧民族及“獠”族的某些习俗特征。可见,虽“獠”族及其后裔的外在习俗与“哀牢”族及哈尼族相似点较多,但其内在的诸多习俗与“哀牢”和哈尼族明显不同。尤其“獠”族取名,不是“父子相承”,是不分男女地按照排行次第称呼。虽哈尼族也偶尔有以次第为名者,但很少。
此外,前文提到,“獠”族支系苗族“好五色衣”等习俗也与“哀牢”类似,但“哀牢族”连其南诏王族都与之通婚,况且“苗裔”长期在“哀牢”族附近杂居,难免带其血缘和习俗。再说苗族也是内陆“蛮夷”,因而不能证明“哀牢族”与苗族同宗。至于身为“哀牢”后裔的南诏王族的蒙氏具有的其他民族某些习俗痕迹,它作为王族,完全有可能吸收其统治区域各民族习俗中所认可的优点。
其十一,是其语言文字特征。必须注意到的是,史籍中始终未明确表明的“哀牢族”之重要特征,是该民族是否有本民族文字。但从该王族,即南诏与唐朝及其官员的交往,以及对该王族其它方面叙述中,让人感觉该王族始终不曾影射出其有本民族文字并使用其文字的迹象,是在使用汉语文字。让人感觉该王族是已经较大程度地被汉文化同化了的族群,甚至带有汉族血缘或习惯的迹象。而且,南诏各民族语言除“汉裳蛮”更接近汉人以外,就数“南诏”(指其王族)仅次于“汉裳蛮”,其余更次之。这也表明,“南诏”王族不仅比其他民族开化,而且比本民族其他群体也更开化。因为其以前的《后汉书·西南夷列传》“元始二年,日南之南黄支国来献犀牛。凡交阯所统……长幼无别。项髻徒跣,以布贯头而著之。后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间,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光武中兴……教其耕稼,制为冠履,初设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学校,导之礼义。”其中“元始二年”即公元二年;“项髻”即“环圈髻”。该民族特点与“哀牢”族“两股辫其发为环髻”相类;“耕稼”也是其族特征。
总之,史籍叙述的整体状况已明显告诉我们,该民族只会居住于巍山南部、南涧南部和东南部、楚雄与双柏南部、新平及石屏其南部与东南,即哀牢山范围。自古原居该区域的民族仅剩哈尼族,至今居住该区域且无明显外籍者主要还是哈尼族,习俗与“哀牢族”特征相符因素较多者也是哈尼族。而且哈尼族居住地几乎没变动。哈尼族爱尼人的“爱”与“哀牢”的“哀”应是异调之异字表示同语音。“老挝”的“老”字和“挝”字之义(除“挝”为“爪”音和意)与其民族特点几乎无关,应纯属以汉字音表示民族语音。不同的人常以同音异字表同音,故而“老”即是“牢”;“挝”即是“窝”或“倭”;“和泥”与“窝泥”仅口音或听觉之异。“老挝”即为“牢窝”。“爱尼”、“哀尼”、“和泥”、“倭泥”、“窝泥”皆因近音或近义而同类。哀牢山东侧就有“老山”。“道民国”曾是“哀牢国”的部分族人;反之,“哀牢山”区域,应曾是“道民国”的部分辖区,因历代各国疆界的改变而分割。因而,原先留下的九个支系“哀牢族”,亦即“九隆(龙)族”后裔,理应就是哈尼族。其族原为“昆仑”或“南蕃”,但因长期与南海岛夷邻近或混居,甚至通婚,吸收了儋洱、纹身等习俗。
清《普洱府志·物产》对传统茶膏(乌爹泥)载:“李时珍《本草纲目》:‘出南蕃、爪哇、暹罗诸国。’今云南、老挝、暮云场(裳)地方造之。”清檀萃《滇海虞衡志》载:“普茶不知显于何时……西蕃之用普茶已自唐时。”历来普遍产于滇西南而土称“缅芭蕉”的甜木瓜,俗称“蕃木瓜”,即早期“蕃人”主产瓜果。《哀牢画》里人群间重点突出者是蕃木瓜及其树体。其内“南蕃”、西蕃、乌爹泥、蕃木瓜与哀牢族和哈尼族爱尼人相关联。他们应是蕃人中的黎人支系。
笔者在《古六大茶山》史考内认定云南最早的茶业民族为哈尼族爱尼人及其远支系基诺人,这是确凿无疑的;将他们划定为“藏缅语系”民族,也是有根据的。
最后,还必须表明的是,以往普遍认定南诏蒙氏为傣族或彝族先民。但这两种认定都不仅缺乏确凿依据,而且有众多反面依据:
一是推测“乘象国”就是“滇越”;“滇越”即为汉朝略知的别称为“勐达光”的“勐掌”,并认定该国就是“哀牢国”,因而认为南诏王族蒙氏亦即“哀牢族”为傣族。《史记·大宛列传》:“乃令骞因蜀犍为发闲使,四道并出:出駹,出焻,出徙,出邛、僰,皆各行一二千里……南方闭巂、昆明。昆明之属无君长,善寇盗,辄杀略汉使,终莫得通。然闻其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曰‘滇越’,而蜀贾奸出物者或至焉,于是汉以求大夏道始通滇国。初,汉欲通西南夷,费多,道不通,罢之。及张骞言可以通大夏,乃复事西南夷。”其中“复事西南夷“就是重新着手拓通西南夷”。该记载仅限传闻,只录其为线索,并非留为依据,还自相矛盾。既然“昆明”“辄杀略汉使”,以致南方“南方闭嶲、昆明”,“终莫得通”,那么谁返朝复命传回该信息?既然南方有汉使返朝报知该实情,怎又说“昆明”“辄杀略汉使”,以致“闭巂、昆明”?可见该路汉使“终莫得通”之真实原因另藏隐情,也就是该路使者撒谎!其根本未达昆明范围。汉朝通嶲唐以后的史籍里,就未现该朝再遣使寻求“乘象国”等国的丝毫痕迹。从《华阳国志·南中志》里“身毒国,蜀之西国,今永昌是也。骞以白帝。”之记载可知,听风传古,捕风捉影之事自古有之。从唐代史籍所载分布来看,澜沧江东北面丽江及其东部、南部与两者之间的傣族部落及其范围,与该江西南面傣族部落及其范围相当。
其实“滇越”就是《文献通考·四裔考》和《史记》及《汉书》等籍所载“楚顷襄王使将军庄蹻将兵循江上,略巴、黔以西。蹻至滇池,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饶数千里,以兵威定,属楚。欲归报,会秦击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而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的“越”族部落,即推崇庄蹻为“滇王”的“古滇国”,此时公元前约二六三年前后,“南越国”尚存,但趋衰势。“滇越”应属“南越”的局部。当时的“越民”应就是后期唐《蛮书》所载“镇西城南至苍望城,临丽水,东北至弥城,西北至丽水渡。丽水渡而南至祁鲜山”的广大范围居民,此范围内“管摩零都督城在山上……南诏特于摩零山上筑城,置腹心……理寻传、长傍、摩零、金、弥城等五道事云。凡管金齿、漆齿、绣脚、绣面、雕题、僧耆等十余部落”者。其末句所谓“金齿、漆齿……等十余部落。”都是傣族支系部落。针对这些范围或部落的东南片区,该书又载:“从曲靖州已南、滇池已西、土俗唯业水田……从八月获稻……便于稻田种大麦,三月四月即熟。收大麦后,还种粳稻……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蛮治山田,殊为精好……每一佃人,佃疆畛连延或三十里,浇田皆用源泉,水旱无损。”这完全与傣族水田耕作实情相符。虽然该书载:“象,开南、巴南多有之,或捉得,人家多养之,以代耕田也。”但这仅是其东南局部小片区,更为广阔的北部、西北、西面和南面楚雄围度以北都是“牛”耕;永昌、洱海周边则是“随畜迁徙”的游牧民族。其中无丝毫的“乘象国”特征的迹象。而所谓“勐掌”,实际就是“滇国”南部明、清所称的“南掌”,即“哀牢国”的南部,包括今老挝北部和越南西北角。元朝至清代前后,位处今建水南部和个旧南部、元阳、金平、越南莱州西北等范围的十五猛土掌寨,就曾称“猛掌”;而老挝北部也曾称“南掌”,即其渊源所留痕迹。“乘象国”,应是澜沧江西南和西面,即永昌西南部及南部,德宏至临沧连缅甸东北角范围。对此,唐《蛮书·卷四》所载的“茫蛮部落,并是开南杂种也”,“从永昌城南,先过唐封,以至凤蓝茸,以次茫天连,以次茫吐薅。又有大赕、茫昌、茫盛、恐茫、藓茫、施茫,皆其类也。楼居,无城郭,或漆齿,皆衣青布袴,藤篾缠腰,红缯布缠髻,出其余垂后为饰。妇人披五色娑罗笼。孔雀巢人家树上,象大如水牛。土俗养象以耕田,仍烧其粪。贞元十年,南诏异牟寻攻其族类。”这些众多部落。因为引文内“孔雀巢人家树上,象大如水牛。土俗养象以耕田,仍烧其粪。”是针对该范围所有片区或部落而言,其全民都养殖“孔雀”和“象”,非限于其局部,这才具名符其实的“象国”规模特征。所以南诏蒙氏实际与“乘象国”无关。而前句“并是开南杂种也”,据《蛮书·卷四》“黑齿蛮、金齿蛮、银齿蛮、绣脚蛮、绣面蛮,并在永昌、开南杂类种也。”之记载,并非说其区域位处开南城辖地,而是说其民族杂类与居住于开南者类似。其中,“滇越”与“乘象国”是以“蛮”为主体民族;而“勐掌”即“哀牢”是以“夷”为主体民族。隋、唐期间及其后逐渐参杂混居,有的渐相同化和各自异化。
二是认为“诏”,傣语意为“王”,但汉语也有类似意义。如“诏告”即“帝王”告诣。《周礼·天官·大宰》载:“詔,王驭群臣”;《史記·秦始皇紀》 载:“议命,为制;令,为诏”。更何况傣语“诏”及其本意,未必原出自傣语,也许在漫长的各民族语言交融历程中,其借用了汉语或其它族语。比如,现代各民族语中都通用“飞机”和“导弹”等语。
三是“哀牢”的“牢”音,傣语意为“酒”,继而将“哀牢”牵强附会为“爱酒”的民族,即傣族。然而,一是傣语里仅有“lǎo”意即“酒”,但没有组合语“àilǎo”意为“爱酒”。“àilǎo”实际是汉语“爱”和傣语“lǎo”的牵强而生硬的主观组合。按此逻辑,“仡佬族”也有“lǎo”,总不能因此就捕风捉影吧!况且,“嗜酒”民族多种。
四是“刻画其身”,“象龙文”,但有“纹身”习俗的民族也多种。五是“南诏”范围和“哀牢山”区域有“金齿”和“黑齿”等傣族,但这是傣族已大范围、远距离迁徙近千年后之状况,如从两广入川地的“僰人”或“僰夷”等。而且,就在唐代南诏统治期间,《蛮书·卷四》所载:“黑齿蛮、金齿蛮、银齿蛮、绣脚蛮、绣面蛮,并在永昌、开南……杂类种也……皆当顶为一髻,以青布为通身袴,又斜披青布条……皆为南诏总之,攻战亦召之。”就区别出傣族为“白蛮”类,有“金齿”或“黑齿”等突显的习俗。而《新唐书·南蛮》所载是“本哀牢夷后,乌蛮别种也……以两股辫为鬟髻,耳缀珠贝、瑟瑟、虎珀……女、嫠妇与人乱,不禁;婚夕私相送。已嫁有奸者,皆抵死。”这明显不与傣族同类!
五是“南诏名,皆父子相承”,这与傣族取名规律分明不符。
六是论其语言,元代张道宗《纪古滇说集》等史籍所载各物之名皆与傣语所称不相符。《新唐书·载:“磨蛮、些蛮与施、顺二蛮皆乌蛮种,居铁桥……昆池等川。土多牛羊,俗不泽,男女衣皮,俗好饮酒歌舞。……弄栋蛮,白蛮种也。”其前载:“异牟寻攻吐蕃,复取昆明城以食盐池。又破施蛮、顺蛮,并虏其王,置白厓城……掠弄栋蛮、汉裳蛮,以实云南东北。”其中“掠”同“虏”,即虏西部施蛮、顺蛮迁弄栋白崖(即滇池);虏西部弄栋蛮、汉裳蛮迁“云南”(即洱海范围)之东北。各族混居,使其文化历经数百年交融,相互同化。其混杂区的族类和语别早相交错,彼此难分。
七是“《哀牢遗画》”里两女衣裙和两男服装及冠帽特征与傣族传统服饰毫不相符,特别是该画中重点突出的的甜木瓜树和两女在该树前下跪的习俗,也不可能是水田稻作为种植传统的傣族之习俗。但笔者外祖就是界于哈尼族爱尼人与基诺族之间的本土民族,村里几乎各户都曾种有甜木瓜,而且曾能制成多种样式和滋味,曾用来酿酒,也普遍用做土猪饲料。
综合上述依据,故而否定“哀牢族”为傣族祖先。
“哀牢族”是彝族祖先的认定更是无几“依据”可言。因为彝族分布范围在汉代以前就很广,内属也比“哀牢”更早。要论“有姓”与“无姓”或其崇信等,这是乱不清的!有的姓氏是受“赐”的;有的姓氏是来自职爵的;有的姓氏是来自故地的;有的姓氏是来自部落的等等。事实是“南诏名,皆父子相承”。即使南诏王族真取“蒙”姓,其始祖仅十支中的独支繁衍而来,其逃往巍山蒙化,故为蒙人,即姓蒙。而其首代父“蒙迦独”也居蒙乐山南,但也许是后来依据其南诏王族的后裔蒙氏倒逆补其姓氏。倒是有个“衣着尾”之特征似彝族。因彝族中如“香堂”支系身后带“长尾”,但仅此不可靠。也许其中某代人曾有彝族血缘,或许兼纳了彝族服装习俗。尤其是彝族的历史渊源也证明其为内陆“蛮”类民族,也与濮人有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