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克斯欣然承认自己一生只与7个女人发生过性关系。这一点可以相信,因为他结婚很早,那时,作为一个害羞腼腆又有些笨手笨脚的男人,他没有太多能够吸引异性的东西。不过事过境迁,如今他是一个31岁的好莱坞超级明星,银行里有几百万的存款,离婚后又成了孤家寡人,这足以让所有的漂亮女性刮目相看而对他糟糕的发型和不拘小节的着装孰视无睹。
许多在他这个地位上的男人会利用他们的单身身份和国际名声满足性欲。面对异性的投怀送抱,汉克斯有一大把这样的机会。但是,在任何一份八卦小报上都找不到有关他的风流艳史的新闻。
“听着,”他对《访谈》杂志的记者英格丽·西斯切说,“我一生中和7个女人上过床。这是很微不足道的。我认识的一些人他们睡过的女人加起来已超过了3位数,甚至到了4位数,而我用两只手就可以数得过来。我知道我的问题在哪儿,因为这些年来我在性方面缺乏自信。我选择了孤独,但并不因此感到失落,我的生活里并不缺少什么。”
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可以解释汉克斯在第一次婚姻破裂后为什么保持低调。他已经恋爱了。
当他们第一次相遇时,一切尚未发生。当时,这位年轻的加利福尼亚女演员以客串身份加入《红妆小子》剧组,扮演汉克斯的搭档彼得·斯科拉里的女友。
但是在1984年,当他又一次在《难得有情郎》的墨西哥外景地见到丽塔·威尔逊时,他知道她就是他生命中的那个女人。
当时,他还有婚约在身,丽塔也已经订婚。但是他清楚地记得:“我知道有些事会发生——丽塔没有意识到,而我却心知肚明。我知道这份情感很强烈,它一定会开花结果。如果男人对某个女人有感觉,他会在心里说,‘没错,她是我的。’男人在情感上不比女人敏感,但一旦有了目标,就必然会有结果。”
这部由尼古拉斯·梅耶执导的影片在墨西哥湾内陆地带的图克斯特佩克小镇拍摄。一天晚上,汉克斯与丽塔边喝咖啡边开始了交谈,一直聊到了次日凌晨两点。
虽然直到日后很久才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但汉克斯很快就被这位女演员的激情、聪慧和自信所打动,尽管这是她演出的第一部主流大片。
影片浪漫的主题和外景地单调的生活很快就在两位男女主演之间形成了一个情感的气场。“丽塔显得十分活跃,”参加该片演出的桑德拉·贝克利说,“你能感觉到他们的惺惺相惜。”
随着影片的关机,两人不得不劳燕分飞——汉克斯回到妻子身边,丽塔则回去与洛杉矶的未婚夫团聚。8个月后,导演乔纳桑·德米纪录“传声头像”乐队现场演出的音乐片《别假正经》(Stop Making Sense)一片的上映给了他们再次相逢的机会,这是在1985年10月,汉克斯与苏珊正式宣布离婚后不久。
汉克斯在《US》杂志的一次采访中描述了这一将他与丽塔带到一起的事件。
“我相信是上帝为我们做的媒。当他们为《难得有情郎》选演员时,我记得她到过《红妆小子》剧组,也认为她是个合适的人选,但我就是想不起她的名字。不管怎么说,我们再次相遇就是一种缘分。接着,当《难得有情郎》开拍时,我们成了好朋友,能彼此逗得对方大笑。
“当时,我还陷在婚姻里,觉得任何人在这时候卷进来都不是一件好事。我也在不停地拍片。我的20岁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我在寻找新的生活。而丽塔就在这时来到了我的身边。
“这是一段无比浪漫的日子。只要和她在一起,所有烦恼就会淡去。我必须承认那时我还没完全发现她身上的一些最伟大的东西。当电影拍完后,我们各奔东西。
“显然我们喜欢上了对方。但是,现实表明我们之间还有一段距离。有一类人他们可以从一部爱情片跳到另一部爱情片,然后号称跟1800个人有过恋爱关系。然而,丽塔不是这种人,我也不是。
“那一年的2月到10月,一切都变得不能再糟糕了。第一次婚姻正在触礁。我和苏珊买了新房子,而我只在里面住了两星期,我又接下了一部新片。我有两个孩子,但我却不能回家。我和苏珊分手的最坏的后果就是我将亲手判决我的孩子要过我在他们那个年纪所过的生活。我有一种可怕的罪恶感。食之无味,生活不再美好。我睡不好觉,这是一段痛苦的时光。”
正是在这样的困境中,汉克斯遇到了丽塔,所以他才会真心实意地对《名利场》杂志说“她拯救了我的生命和灵魂”。他说:“急于摆脱困境的求生欲给了我足够的勇气向丽塔求婚。她也许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救我的人。在现时的美国,这听上去像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对于我来说,这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我并不认为我们同在演艺圈工作会是一个障碍,实际上,当我们走到一起后,我才发现我工作时的心态变得比任何时候都充实。我是在为我的家庭、我的妻子而工作,而我也感到她也认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聪明的男人,这就是我们让对方都感到快乐的原因。”
丽塔是移民的后代,父亲阿尔是保加利亚人,母亲多萝西来自希腊。她与汉克斯同一年出生,但生活背景却截然不同。她的父母在洛杉矶落脚后将原先的姓氏伊卜拉希莫夫改成了威尔逊,这是他们所在街道的名字,他们至今一直住在丽塔出生的房子里。
在保加利亚时,阿尔是名政治犯。在狱友的帮助下,他逃出劳改营,跳上了一列火车,最终潜逃到美国。
与大多数离开小镇到好莱坞打拼的女演员不同,丽塔所住的地方与制片厂只隔了几个街区,她自然而然地选择了演员这一行当。
她是3个孩子中的老二,姐姐是教师,弟弟做了厨师。她从小就学会了如何靠逗人发笑而给左邻右舍的孩子们留下印象。
10岁那一年,她出现在热播电视节目《阿特·林克莱特的家庭聚会》(Art Linkletter’s House Party)中,得到的报酬是一支派克钢笔、一顿丰盛的午餐和乘坐豪华轿车外出。从一个稳定、幸福的家庭走出来的她从未真正怀疑过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一位女演员。
她就读的好莱坞高中是明星的摇篮,从30年代的朱迪·嘉兰和米基·罗尼到40年代的詹姆斯·加纳,从50年代的里基·内尔逊到60年代的琳达·埃文斯和斯苔芬妮·鲍威尔斯,这些大明星们均毕业于此,其他还包括拉娜·透纳、贝特里丝·波特、约翰·里特、卡罗尔·伯纳特和流行歌星白兰蒂。
高中时代的丽塔不仅漂亮可爱,而且是校足球队的拉拉队员。作为移民的女儿,她早早就学会了如何适应这种身份。她非但没有让她的出生背景成为一种拖累,反而有效地利用了这一点。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有异国情调,抹上黑眼圈,带着一顶黑色鸭舌帽。这种装扮使她鹤立鸡群,很快便成为学校剧社的一员。
进入好莱坞高中的第一天,14岁的丽塔就被一个时尚星探盯上了,后者劝说她将简历和照片投给洛杉矶的妮娜·布兰查德模特经纪公司。几周后,她以少女模特的身份为著名的《时尚芭莎》杂志拍摄了一组泳装照片。
妮娜·布兰查德曾为梅兰妮·格里菲斯和蕾妮·罗素等好莱坞女星早期的模特生涯出过力,她说:“丽塔当时还在上学,我记得从寄来的邮件里看到了她的照片。我一周大约能收到1000份这样的邮件,偶尔才能发现一张你感兴趣的面孔。多少年来,我只签过9到10个凭邮件应征的模特,丽塔就是其中之一。接着,没用多少时间,她就开始为《时尚芭莎》拍片了。”
丽塔的高中同学黛比·福夸还清楚地记得收到《Teen》杂志时的情景,“我们是在不经意中发现那里面的模特就是丽塔,当我们向她核实时,她立刻就承认了。实际上,那时她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模特,很多杂志都找她拍照。”
虽然在做模特方面已经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但丽塔真正想从事的还是表演。不久,她又交上好运。在陪一个朋友去电视节目《脱线家族》(The Brady Bunch)试镜时,她意外地被剧组相中,得到了饰演拉拉队女郎的机会。
除了《红妆小子》之外,被认为长得酷似简·方达的丽塔还在《幸福时光》中演了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每场戏里她的发色和发型都有显著的变化。她第一次在大银幕上亮相是在低成本的恐怖片《自它降临的那一天》(The Day It Came to Earth)里,当然她的表演淹没在了拙劣的剧本和粗糙的特技中。
为了攒钱,她没有放弃模特的工作。毕业后,她时常去米兰和巴黎走秀。“我16岁时用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只Gucci手包,”她说。但很快她就厌倦了当模特,“这份工作太单调乏味了,没有多少展示个性的空间。”
然而,她所喜爱的表演也开始给她带来烦恼。她在《红妆小子》、《脱线家族》和《幸福时光》中的角色都属于同一类型——很难让人记住的漂亮女孩子。她不断地重复这些角色,在演技上没有任何突破。
“我记不清演过多少这样的女孩,”她说,“这些角色的作用大抵相同,无非是让男主人公更像英雄,让女主人公更显善良。我想演没有太多限制的角色,我觉得我的唯一出路就是要从这类女孩的模子里跳出来。”
于是,丽塔作出了一个果断的决定,她彻底离开了好莱坞,进入了伦敦音乐和戏剧艺术学院。她当模特挣到的钱足以供她支付学习经典戏剧所需的花费。
“在这所学府里,他们真的会教你一些东西,你很快就发现物超所值。你完全可以做到脱胎换骨,重新塑造你自己。”她说。丽塔选择在此呆满了整整一学年,并参加了伦敦麦克欧文剧团的《樱桃园》、《仲夏夜之梦》和《她是个妓女》(’Tis Pity She’s a Whore)等剧的演出。
“他们强迫你发挥你的想象,激发出你潜在的才能。他们让你从零做起,从而对你自己有了真正的认识,知道该在哪方面下工夫。每天从上午9点到下午5点,你所学的课程包括击剑、舞蹈、唱歌、演讲、修辞,当然还有排戏。我一节课也没有缺席,所学到的东西令我受益匪浅。现在当我站到摄影机前,我能毫无顾忌地投入到角色中。不管怎么说,我再也不是那种类型的女孩了。”
离开伦敦后,丽塔又前往巴黎学习希腊悲剧。法国戏剧大师雅克·勒科克开办的学校破例接受了她,按规定,只有有5年以上表演经验的人才能获准入学。
1985年11月,当丽塔回到洛杉矶时,她与原来的经纪公司解约,并对新的经纪人明确了她真正想要的东西:在一部以异域背景拍摄的主流影片中担任女主角,男主角必须是一位明星。仅过了几周,她便如愿以偿地与汤姆·汉克斯一起深入到墨西哥的丛林地带。幸运之神又一次惠顾了她。她原本在试镜时被选角导演淘汰出局。后来,导演在朋友家里无意中看到了她的照片,随即约见了她。这番交谈之后,她被录用了,很快就坐上了飞往墨西哥班机的头等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