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代的旅行

秦汉时代的旅行

东方历史评论 港台男星 2016-12-09 11:44:47 645

撰文:藤田胜久

翻译:李菱叶

监译:李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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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是我们旅行时不可缺少的物品。不过,我们携地图作历史之旅时,常常遇到这样的难题:古代中国的地名很难懂。不仅因为它读法复杂,还因为我们难以从地名推断其具体位置。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同时标注了古代与现代的地名,极大地方便了我们了解古今的地理概略。中国的地形,大体以山川划分,著名的山脉有太行、秦岭、泰山等,著名的河川有黄河、淮水、长江等。从而,根据山川追溯《史记》的史迹,便于我们了解和把握中国古代的地名。


为了理解司马迁的旅行,除了历史地理外,还需要了解当时的交通情况、旅行手段、住宿条件等。由此去联想,汉代人究竟怎样来往于旅途,他们如何出行上路,如何饮食投宿。在本书中,笔者一直关注司马迁旅行的年代和社会背景,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验证他之所以能够顺利旅行的具体条件。


作者希望,读者朋友在阅读本书时,能够在手边展开中国地图,如同随图旅行一般,从容地阅读本书。


1


地理书和地图——中国古代的地理知识


中国的北方有黄河,南方有长江,成了南北风土文化的象征。不过,实际划分南北中国的地理分界线是淮河——秦岭山脉。这条线以北的华北地区是干燥的旱作地带,现在主要生产小麦、玉米等,古代主要生产粟、黍等耐旱作物。这条线以南的江南地区是湿润的季风地带,以生产水稻为主。华北和江南,不仅用来划分气候与经济,也用来划分政治与文化。


早在《尚书》禹贡篇,就对中国地理做了地域划分。《禹贡》记载了传说中的尧、舜年代,洪水为害,鲧治水失败,其子大禹治水成功。大禹治水,整治各地的河川,分天下为九州,对于九州的领域,各地田租赋税的等级,贡品的种类,九州的名山、河川等都有记录。从这些记录中,我们能够看到中国古代地理分野的概略。《禹贡》成书的年代,被认为是在战国中期或者是西汉初年,是当时重要的典籍,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以及《河渠书》中都有所引用。


《禹贡》的区域划分从冀州(山西、河北方面)开始,顺次为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最后记载了雍州(陕西、甘肃方面)。整体而言,记载黄河流域较多,以司马迁的祖先们居住过的雍州、冀州为主,提及长江流域的篇幅较少。除了甘肃方面外,基本都能够对应司马迁的旅行目的地。不过,司马迁的旅行也有超出《禹贡》范围的区域,比如黄河上游的鄂尔多斯地区以及云南的昆明、浙江的会稽山等地。


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也能看到古代的地理划分。《货殖列传》是传记,主要记载了以盐、铁、牧畜等各种产业致富的人们的经历,文中也广泛描述了各地的物产、风俗和地理。《货殖列传》的地理划分共为九个区域:关中、三河周边、燕到辽东、洛阳以东的齐鲁、梁宋、西楚、东楚、南楚、潁川南阳等。值得一提的是,司马迁在《史记》大宛列传的论赞中提到,他还看了如同《山海经》与《禹本纪》一类涉及地理的书籍,认为内容荒唐无稽而不值得采用。由此看来,《货殖列传》的地理划分,应当是司马迁经过比较取舍,符合当时的实情和观念的一种地理划分。


此外,《汉书》地理志中记载了西汉的十三州,既是一种行政的区划,也可以看作一种地理的划分。西汉初年,郡县制与王国制两套制度并行。郡县制,是从中央派遣郡太守、都尉、县令(长)尉等主要官吏,对郡和县实行直接统治的体系。王国制,是分封刘氏一族或功臣们为诸侯王,由他们自主统治各个王国的体系。后来,经过景帝时期的吴楚七国之乱(前一五四年),王国的统治权被削减,大小被缩小为一郡以内,实质上就与郡县制区分不大了。武帝时期,将首都长安所在的关中定为三辅特别区,而将帝国的其他地区划分为十三个州。这种划分,最初的目的是便于中央政府对各地的监察,逐渐演化成一种区域政区和地理划分。《汉书·地理志》的记载,具体地反映了西汉末年的状况。


(基于《尚书·禹贡》、《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地理志》,我制作了一张中国古代的地域划分表,对比之下可以看出,古代的地域划分大致局限在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


这些古代的地理知识,除了以书籍形式流传而外,还有通过实地调查或者地图流传下来的。天水放马滩秦墓,属于战国时代的秦国,出土了七幅画于4张木板上的地图,绘制了从西安逆渭河而上的甘肃天水周边的地形与植被。湖南长沙的马王堆汉墓,出土了绘制于绢布上的帛书地图三幅。一幅是描画了现在的湖南、广东以及广西的山脉、河川、道路、村落等的“地形图(长沙国南部图)”;一幅是描画了县级的城郭、山川、道路、村落的“驻军图”;还有一张是城邑图。尽管这些地图只描绘了一部分地区,古代的先民们通过地图认识地理的事情,由此得到明确的例证。



天水放马滩战国地图6号图



马王堆帛书地形图


北魏时代,郦道元(?-五二七)著述《水经注》,对《水经》所载的河川流路添加了注释,他的这些注释,多标注了出处。同时,郦道元也在书中加入了自己的见闻以及遗存的古代史迹,多是他实地考察的结果。《水经注》这本书,也是我们解读《史记》,了解古代中国历史地理的贵重资料。


2


陆路与水路——车马与舟船


古人因循风土,通过陆路与水路往来。举实例而言,一九五七年在安徽省寿县(战国楚的首都之一的寿春)出土的鄂君启节,正是说明“南船北马”,即北方走陆路,南方走水路的极好物证。鄂君启节,是楚怀王七年(前三二二)赐给鄂君启的符节,用来免除运输途中的税金。该符节以青铜为材料,形状近似于将竹筒分割为五等分。符节分为车节与舟节两种,从中能看出从鄂(武汉附近)出发的陆路与水路的交通状况。



鄂君启节


车节上记录了从鄂出发前往郢(楚纪南城、今湖北荆州),南阳(今河南南阳),上蔡(今河南上蔡),下蔡(今安徽凤台)各个方向,呈放射状的陆上交通路线。沿着这些路线,通过最后的边关后,就进入外国领域。完全可以想象,将各个边关连接起来的线就是国境了。鄂君启节,禁止运送金、革、箭等可以用作武器的材料,限制一年的车流量为五十乘。


舟节规定了由长江往东、往西、往南的水路,具体分为四条线路:一,从鄂逆汉水而上;二,顺长江而下;三,逆湘水、沅水而上;四,逆长江而上经过木关前往首都郢。鄂君启节将三艘船称为一舿,限制一年的通行量为五十舿(即一百五十艘)。司马迁二十岁时的旅行,以及第七次旅行时,正是走了其中逆湘水、沅水而上的这条线路,经过了附近地区。


当时,长江周边的运输,陆路用车,水路则以小船为主。湖北江陵一带发掘了许多战国秦墓以及秦汉时代的墓葬,其中就有车马以及船的明器(陪葬品)出土。通过这些古墓的陪葬品,我们可以具体想象当时人们是如何往来,如何进行货物运输的。


另外,汉代各地的壁画以及墓室的画像石上,绘有官僚的车马出行图,以及描述战场的图案。这些图像,虽然是司马迁时代以后的东西,但也能够看到当时的车马以及船只的往来实况。


2


皇帝的巡行与离宫


《史记》当中最有名的旅行是皇帝的巡行。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建设了皇帝专用的驰道,通向各地,又建设了连接北方边关的高速军用道路—直道,极大地便利了巡行各地的交通。


当时的道路,以首都咸阳城为中心,呈放射状辐射到各地,道路两旁还种植了树木。根据秦代的法律(《云梦秦简》和《龙岗秦简》),阻挡驰道顺利通行者将被处罚。驰道,既是秦始皇巡行时使用的道路(参考215页地图),紧急时,也是军队移动的道路。


秦始皇巡行的交通状况,可以通过出行时遭遇的事件看出部分实情。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八年(前二一九)前往东方巡行时,车船并用,先去了山东的山岳海岸,然后前往长江流域,乘船前往湘山祭祀(湖南岳阳)途中,遭遇大风,几乎无法渡过长江。二十九年的巡行时,乘车在三川郡阳武县的博浪沙(今河南中牟县附近)遭遇了狙击。据《史记·留侯世家》的记载,张良携力士向秦始皇乘坐的车马投掷铁椎行刺,误击中副车。秦始皇大怒,下命追查凶手,封锁道路十天之久。


三十七年(前二一零),秦始皇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巡行天下。一行经过云梦(湖北),乘船走长江过丹阳,准备从钱塘(今杭州)渡过钱塘江到会稽山(今绍兴),由于大浪,不得不西行返回一百二十余里,方才得以渡江。《项羽本纪》中记载了项羽偶遇出行的秦始皇车马行列的故事,从时间上看,正是三十七年的第五次巡游,从空间上看,当是秦始皇在会稽山祭祀了大禹后,渡过浙江(富春江)抵达吴县时的事情。秦始皇在这次巡游中去世,使用可调节温度的辒凉车运送遗体。通过这些零散记载,可以看出秦始皇巡行时兼用水路陆路,车马和舟船并用的情况。


秦始皇巡行的车马行列,大致可以根据秦始皇园陵的出土文物作合理的推想。始皇陵西侧出土有两辆铜车马,东侧有马厩坑的遗迹,都是基于秦始皇使用过的实物制作的陪葬品。东侧守护陵墓的的兵马俑军阵,是以秦始皇的禁卫军为原型制作的陪葬品。如果我们让这些精美的车马和精锐的军团复活,护卫秦始皇走动起来,项羽所遭遇的秦始皇的巡游行列,就可以想象得到,同时,我们也就能够理解,秦始皇的巡行也是一种威慑性的军阵游行。

 

秦始皇的巡行,在华北地区的主要是用车马,也有徒步的时候,在山东省的沿海地区以及南方的长江流域,主要是用舟船。想来,巡行用的舟船,并非是载人小舟或者运输用的小型船,而是比较大型的船只。近年来,考古学者在广州发掘了建造大型船只的秦代造船厂遗迹。


这家造船厂建造于秦帝国统一岭南时,到了西汉文景时期,南越王赵佗称帝后被废弃。根据发掘报告,造船厂用的船坞有两条平行的滑道,两侧用木头支撑船体。船厂可建造大小不同的船只,建造大型的船只时,可以将两个船坞组合在一起。专家推测,制造的船只为内陆河川与沿海航行用的平底船。秦汉时代往来于江湖河海的船只情况,可以从这处造船厂遗址的情况看出大概来。


那么,皇帝巡行时住宿问题怎么解决呢?根据《龙岗秦简》记载,战国楚的安陆县(湖北云梦县)有禁苑(御苑),沙丘是秦始皇巡游途中去世的地方,也有禁苑。鹤间和幸先生在《秦的始皇帝》中说,战国时代各国修建的离宫,比如从今天的河北省秦皇岛到辽宁省的多处离宫遗迹,都是秦汉皇帝们巡游时住宿的地方。


汉武帝巡行于各地,继续使用秦始皇时代的驰道与离宫。司马迁跟随汉武帝巡行各地,也使用这些设施。驰道离宫以外的交通以及住宿、饮食的一些情况,我们可以从《史记·封禅书》和《平准书》看出来。


元鼎四年(前一一三),武帝祭祀后土祠后,开始巡行郡国。根据《平准书》的记载,河东郡的太守没有预料到皇帝巡行的到来,因为准备不足被迫自杀。武帝西去翻越陇山,同样因为事出突然,陇西太守没能及时给天子的随从官们提供饮食,被迫自杀。武帝继续北上出萧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前往新秦中(鄂尔多斯南),因为边关的亭障要塞没有得到整备,下令诛杀了北地郡的太守及其相关官员。这些零星的记载,说明武帝初期,皇帝巡行的条件尚未得到充分的整备。


不过,武帝获得“宝鼎”,确立后土(地神)与太一(天帝)的祭祀,下令公卿们议论封禅大典之后,情况为之一变,“天下郡国皆豫治道桥,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官储,设供具,而望以待幸”。这种改变,发生在元封元年(前一一零)前。


所以说,司马迁早年,在他仕为郎中随同武帝巡行各地时,帝国各地的旅行条件尚不周全,而在元封元年以后,各个郡县已经将巡行沿线的交通道路和住宿设施整备完好,司马迁作为巡行的随行人员,在各个方面都受到了当地周全的接待。


4


关所与宿舍


《史记》中还能看到使者与官僚、官吏们的旅行。比如秦始皇驾崩时,派遣使者给公子扶苏传送文书。汉代,官僚们出任地方长官到各地赴任,同时还有官吏的出差、公用物资的运输、政府文书的传递等,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军队的调动,包括中央为治理黄河大水而出动的部队等

  (2)中央的使者,被派遣到各地巡视。

  (3)官僚们前往郡县、王国赴任,以及被解任后的迁移。

  (4)郡国上计官吏出差到中央,汇报财务政务等。同时,还有郡、国之间兵卒以及财物的来往、因公出差等郡县内部的移动等。


那么,这些官吏们是怎样旅行的呢?引起我们关注的是通关时的身份证明书,以及住宿、饮食等具体问题的处置。


秦末之乱中,引发项羽与刘邦明争暗斗于鸿门宴的一大问题,是刘邦封锁函谷关。汉王朝建立以后,长安东面的函谷关,依然作为重要的关口存在。大体的情况,可以从《史记·酷吏列传》中宁成的故事中看出。


宁成是南阳郡穰县人,出任济南郡都尉时,藐视长官,吏治苛严。后升任为中尉,负责首都地区的警备治安。武帝即位后,成为京师长官之内史,后遭外戚诽谤免职入狱。服刑中逃回乡里,发财致富,任侠横行,威势凌驾于太守之上。宁成其人,可谓是体现了汉代郡县统治与乡里社会的双重象征人物。


史书记载,宁成从长安越狱逃回乡里时,曾经伪造了当时通关所需的证明“传”。他使用伪造的“传”所通过的边关,应当是函谷关或者是武关。


“传”是证明旅行者身份的文书,居延汉简中有不少实物出土。由这些实物可以看到,因公旅行者都由上属长官写明出行目的,以官令下达的形式传达给关(陆路)和津(水路)的官吏。因公旅行者,还可根据律令的规定,使用车驾和住宿设施。一般的人,首先由县下面的乡啬夫开具没有前科的证明,然后再获取得到县长官许可的“棨”,携带“棨”出行通关。


近年来,敦煌的悬泉置驿站遗址出土了汉简两万三千点以上。这批汉简,虽然只公布了其中的一部分,据悉都是从武帝期到西汉末、王莽时期、以及东汉时代的文书。这些文书记载了因公来往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人们,如何按规定整备车马,如何住宿于县的传舍、置、邮、亭,根据身份的差异提供不同的饮食。


秦汉旅行之住宿饮食的规定,见于《睡虎地秦简》与《张家山汉简》的《传食律》。传舍根据旅行者身份的差异准备谷物、调味料(酱、盐)、菜羹等,马匹的饲料也由传舍配发。悬泉置还留存有宣帝元康五年(神爵元年、前六一),使者长罗侯一行人住宿于此时,传舍准备的牛羊肉、谷物、鱼、鸡、调味料(豉、酱)、酒等的“费用簿”。《悬泉置汉简》的年代虽然比司马迁的时代稍晚一些,是边境地区的资料,不过,从秦汉帝国统一的律令规定来推想的话,这样的旅行情况,应当与华北、江南的旅行情况有相当的类似之处。


司马迁的第三次旅行,也就是被派遣至西南夷的那一次,他或者是跟随军队,或者是随使团出行,都享受了因公出差的团体待遇。不过,他二十岁时的那次单独旅行,为何能够顺利地长期在外出行?他如何通关,如何住宿,如何饮食?为了深入地理解这些问题,我们还需要做更多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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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官吏的旅行记录——周家台秦墓《记事历谱》


在1993年出土于湖北省荆州市周家台三十号秦墓的《历谱》中,我们发现了秦代官员巡游南郡各地的记录。该墓中还出土了秦二世元年(前二〇九)的历书以及二十八宿占、五时段占、五行占等统称为《日书》的文书。


《历谱》书写于长约29.3cm-29.6cm的竹简,文字分为六段,以十月为岁首,是秦始皇三十四年(前二一三)的年历资料。


■十月(小)■十二月(小)■二月(小)■四月(小)■六月(小)■八月(小)

    ……

■十一月(大)■正月(大)■三月(大)■五月(大)■七月(大)■九月(大)

    ……

■后九月大


有意思的是,这份《历谱》的空白处记载了郡县政府的活动、墓主的旅行状况和出勤状况,类似于我们今天使用的日月记事本,我们不妨称其为《记事历谱》。周家台秦墓《记事历谱》的记事从十二月丙辰(二十日)郡守丞(副长官)赴任和史(郡府属吏)之任命开始,然后的记事是正月丙寅(一日)“嘉平。视事”。嘉平,十二月。想来,当是在新任之下工作开始之记事。随后是正月丁亥(二十二日),墓主开始因公出差于郡内各地。

 

他于正月二十二日,从南郡境内某地出发,二十九日住宿于竟陵县。二月一日再次住宿于竟陵县,三日住宿于郡治所的江陵县。在此工作十天后,十二日从江陵出发,经过竟陵县和某铁官后,二月二十日到三月一日期间又工作于竟陵县,简文称为“治竟陵”。

 

三月五日,住宿于江陵,“治后府”。据简文的注解,墓主或许在江陵后府工作了两周左右。三月十七日“赐”、十九日“奏上”、二十二日“后事,已”、二十三日“治竟陵”、三十日兼任“左曹”之官。随后六月丁未(十四日)辞去“左曹”,辛亥(十八日)“就建□陵”。

 

这些简文内容,究竟表示了何种工作移动,这些工作移动,究竟是通过陆路还是水路,还有许多不明之处。不过,类似工作移动,我们或许能从(同样出土于秦的南郡地区)《睡虎地秦墓竹简》之《秦律十八种》的“置吏律”来加以推测。据“置吏律”,秦内史所管辖的县、都官以及地方各郡,任免吏、佐和各官府属员,须从“十二月朔日”开始,“尽三月”,也就是到三月底完成。这份周家台秦墓《记事历谱》中, “守丞”和“史”于十二月赴任,墓主出差在正月到三月底期间。从时间上看,与“置吏律”的规定相同。由此推想,墓主的这次出差,或许与郡县内官吏的人事任命有关。


从墓中出土的文书来看,这位官吏不但在《记事历谱》中写下了出差记录,还随身携带《日书》,沿途做出行的占卜。


张家山汉简也出土了《记事历谱》,写在有长约23cm(汉代的一尺)的竹简上。年代从高帝五年(前二零二)到吕后二年(前一八六),以十月为岁首,记录每月朔日(一日)的干支。遗憾的是,简文只记载了高帝五年“新降为汉……”,惠帝元年“●六月病免”,没有有关旅行的内容。


山东省银雀山二号墓出土了武帝建元七年(元光元年,前一三四)的《历谱》。竹简长约69cm,简文为十三节,写有从十月大月到九月大月,以及闰月的后九月小月的干支。简文中除了少数关于季节的文字以外,没有涉及官吏行动的记录。这份《历谱》,正是武帝太初改历前,也就是司马谈时代使用的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的日历)的实物。当时,司马谈身为太史令,他的工作之一就是在年初制定并提交这样的历谱。


6


汉代官吏的出差—尹湾汉墓《记事历谱》


司马迁以后的西汉晚期,也有官吏前往郡县出差的记录。尹湾汉墓,于一九九三年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西发现,墓主师饶,是成帝期东海郡府属吏之功曹史。陪葬品除了写于木牍的“集簿”(郡上计用的统计册)、郡县官吏之各种名册、武库之统计册等外,值得注意的还有写于木牍的元延元年(前一二)和元延三年五月的历谱,以及写于竹简的元延二年的《记事历谱》。这份《记事历谱》在预先编制成册的元延二年“历谱”的空白处记事,竹简长约23cm的,原有六十二支竹简,用绳子联缀成册。


这份尹湾汉墓《记事历谱》,比前述周家台秦墓《记事历谱》晚200年左右,比司马迁的旅行时期也要晚100年以上。不过,除了用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之外,其形式与周家台秦墓《记事历谱》类似。


●正月大 三月大 五月大 七月大 九月大 十一月大

 ……   ……   ……   ……   ……   ……

●二月小 四月小 六月小 八月小 十月小 十二月小

          ……   ……   ……   ……   ……   ……

●元延二年


尹湾汉墓《记事历谱》分两部分编成,前半部分是大月,后半部分是小月,每月之日用干支标记,出差与工作记录写在当日之干支下。比如,正月辛未(九日)在东海郡的治所之郯县工作,住宿于郡府的官舍。辛巳(十九日)起前往楚国出差,投宿于楚国境内之武原县和彭城县所属的多个传舍,直到三十日才返回郯县。除此以外,墓主师饶还多次去楚国和琅琊郡出差,不断往返于东海郡内。累计下来,他离开东海郡的出差共有六次。


   一、楚国(正月十九日——三十日)

   二、楚国(二月七日——十三日)

   三、楚国(二月十五日——三月六日)

   四、楚国(三月二十五日——六月三日)

   五、琅琊郡(十一月二十六日——三十日?)

   六、琅琊郡(十二月九日——十五日)


与这些出差记录相应,墓中还出土了楚国国相和琅琊太守指派属吏写给墓主的名谒(相当于名片)。根据师饶墓的出土文物其他的出土文物(比如敦煌的悬泉置汉简),我们可以看出如同师饶这样的郡府官吏的工作方式,大致是在郡府上班和在外出差交替进行,其间有在家休息的日子。出差前后,住宿于府邸或者官舍,出差在外,住宿于各县的“传舍”和亭舍等处,从这些住宿地中,可以看到传舍、乡、亭、宅、邮、置、邸等不同名称。滨口重国先生曾考证说,“传舍”是车马往来的总接待站,负责因公旅行的食宿,提供传马、传车等,原则上是一个县设置一家传舍。师饶的这份日记也证实了这个说法,(悬泉置汉简上有将“传舍”与“郡邸”并列的记载,)是记录汉代官吏出勤与出差的具体事例。


当时东海郡的交通线路,如果以郯县为起点,往北是琅琊郡,往西是鲁国、楚国,往南是经过下邳县到淮水流域的线路。这条线路,相当于从淮水北上的线路。司马迁二十岁旅行时,可能就是走这条线路地抵达齐鲁之地的。


有意思的是,墓主师饶也同周家台秦墓的墓主一样,持有多种占卜的文书。《刑德行时》,根据日和时来占卜拜谒、旅行、疾病、生子等事情的吉凶。《行道吉凶》,则是直接卜算旅行的吉凶。有些不可思议的是,将这些占卜书与《记事历谱》对比的话,可以看出墓主们并不一定在吉日出发。想来,他们并没有把占卜的结果作为一种绝对的决定,如果卜算出的结果是凶的话,他们有可能就换种占卜法,直至求到吉为止。也许,这就是多种占卜书同时存在的原因。如果确是这样的话,说明汉代人在旅行时,贤明地使用占卜的方法以适应现实的需要。


七,一般民众的旅行


《史记》当中还能看到一般民众的出行,分为因公和因私。


比较常见的因公出行,是起因于战争的军事行动。农民被征发作为兵士从军,随同军队通过交通路线前往各地。汉代初期,沿用秦国的制度,征兵年龄为十七岁,根据爵位等级而有种种差异。到了景帝与武帝时期,征兵的年龄为二十岁,昭帝始元六年(前八一年),改为二十三岁。不过,因为史料的限制,汉代的征兵究竟如何进行,如何编制军队,至今仍然不很清楚。史书中不时见到的,是被派遣至边境的戍卒。


秦末,陈涉等人作为戍卒前往边境服兵役,因为不能按时抵达,担心受到惩罚而蜂起叛乱。他们的叛乱,虽说是非法的,但从移动出行的角度来看,也是一场普通民众的远距离移动。秦代,为修建直道、驰道,营造阿房宫、骊山陵,大量使用人力。这些人力,从帝国各地征用,都是长短距离不同的出行移动。具体的事例,就是亭长任上的刘邦,从故乡沛县千里迢迢来到咸阳,服役修建骊山陵。还有一些是强制性的移居,比如秦国将被攻灭的他国居民移居他乡,流放罪人等。后者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得到吕不韦推举的嫪毒,发动政变失败,连坐者数千家人被流放到蜀郡。


秦代的这些情况,特别是征兵从军、戍卒之边、兵役徭役等涉及制度的事情,在汉代也能见到,因为汉代继承了秦代的各种制度。当然,这些并非因私的出行,由政府安排,按照规定支付必要的物资,提供出行的便利。


在《汉书》武帝纪中,记载了因黄河泛滥而出现的流民移动,以及前往边境的移民等事情。武帝元狩四年(前一一九),关东地区出现七十余万流民,大部份被迁往鄂尔多斯方向,移民至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一部分被迁往江南方向,被移民到会稽郡。这些移民的衣食由政府提供,不足部分另设专款额外征收。元鼎二年(前一一五)夏季,洪水泛滥,关东地区人民流离失所,数千人饿死。武帝九月下诏说,洪水泛滥江南,如今严冬将至,命令调集巴蜀的谷物运至江陵,派遣博士作为使者前往赈灾救民。元封四年(前一零七),关东流民达二百万人,武帝下令将其中没有户籍的四十万人口迁移至边境。可以想见,这些因为灾荒而出现的大量流民,都是大规模的民众移动,这些民众移动,并不是自由的旅行,都受到通关以及户籍的严格限制。


因私旅行,有商人们的商业活动以及各种交易、运输的往来。战国时代,吕不韦这样的国际大商人来往于诸国,地方的商人们也在各城市之间进进出出。战国末年,刘邦曾经多次从家乡楚国的沛县到魏国的外黄,去拜望游侠张耳,是史书中难得一见的个人旅行。此外,秦汉时代还有种种不同原因的亡命者、避仇的逃亡者。我们所熟知的项梁与项羽,就是为避仇而离开家乡下相,前往遥远的会稽郡避难的。

    从汉代的事例来看,还有个人寄食于王国以及官吏宿舍的情况。比如司马相如,景帝时期任职于长安,与偶然来朝的梁孝王的游说之士们相识,随之到梁国成为梁王的门客。当时梁国的诸生、游士当中,有来自齐国、淮阳国、吴国的士人。梁王去世后,司马相如返回蜀都成都,寄食于临邛县令属下的“都亭”,在此与卓文君相识。


总的来说,古代的旅行与我们现在的旅行差异极大。古代的旅行,大多与国家以及地方的行政运营相关,如同上述的皇帝、官僚、官吏、军队、戍卒、徭役、移民、流刑等,都可以看作是因公旅行。民众的私下旅行非常罕见,常见的是少数与商业相关的移动,受到通关与户籍等相当多的限制。至于逃亡和流民等,那就谈不上是出于自愿的旅行了。


大体说来,汉代的民众,只能在居住地做有限的地域移动,要想前往远方作长期旅行,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


8


司马迁的旅行


那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司马迁的旅行又是怎样的呢,他的多次旅行,可以归属于哪些类型呢?


首先,是多次随行武帝巡行。毫无疑问,伴随皇帝的旅行,作为同行官吏的司马迁,享受的是官方接待皇帝一行的相关待遇。


其次,是作为使者前往西南夷的第三次旅行。此行的待遇,或者是随同军队的,或者是作为官吏因公旅行所当享有的。


剩下就是二十岁的那次旅行了。这次长时间的旅行,并不是随行皇帝或者因公出差。那么,我们自然会问道,司马迁是如何解决车马、船只等交通手段以及通关手续、住宿、餐饮等问题的呢?


有一种说法认为,司马迁的这次旅行,是随同博士等官员出行的。据《汉书·武帝纪》:

元狩六年六月,派遣博士褚大等六人分别前往天下循行,慰问鳏寡残疾。

元鼎二年九月,派遣博士中等人分别循行江南,报告吏民救济灾民难民的情况。


由上述记载,我们可以了解到,武帝元狩六年开始派遣博士巡行各地。如果司马迁的生年是前一三五年的话,他此时十九岁,不排除作为使者随行的可能性。但是,这些使者的派遣方式,是把数名博士分别派送到不同的地方,如果司马迁跟随其中一位博士前往的话,如同他二十岁的那次大旅行一样,能够从长江流域走到黄河流域,可以说是不可能的。此外,司马迁在二十岁的旅行时,曾经在齐鲁学习仪礼。如果他是跟随博士前往,他将脱离使者,放弃任务长时间停留一地学习,怕也是解释不通的。


另外,也有这样的意见,说他二十岁的旅行是自由自在的青春漫游,或者是自费旅行。问题是,当时即便是因私旅行,也是需要携带通行证的“传”(或者棨)。此外,还有服兵役的事情。武帝时期,男子在二十岁时须要服兵役和徭役,二十岁的司马迁很难在这个时候作长时间的自由旅行。


一般而言,在秦汉时代的中国,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个人长时间大范围的旅行,几乎是不可能的。个人旅行的广泛展开,是在唐宋时期以后的事情。


所以说,司马迁二十岁的旅行,是有情况和条件的。这些情况和条件的,我们将在书中一一探寻。


跋语

  本文是藤田先生的著作『司馬遷の旅—「史記」の古跡をたどる』(中公新书2003年)的序言。文中,作者首次使用文献和出土资料,细致地描述了秦汉时代旅行的社会状况和物质状况。这些内容,不但是司马迁旅行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也是今人理解中国古代旅行的基础知识。书中关于司马迁旅行的种种叙述,都是在这个平台上展开的,秦汉时代旅行的基本情况,由此可以得到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文昨日在推送时相关信息不够准确、完全,特重新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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