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役”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转换,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沿循“谁衔接”“衔接什么”“怎样衔接”的思路,通过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主体—内容—工具”的三维整体框架,揭示二者有效衔接需要多元主体联动形成衔接合力、五大内容协同促进提质增效、多维工具集成提供衔接保障,进而围绕“五大主体”“五大内容”以及“三大工具”进行系统化衔接,以助益稳定长效脱贫、缓解相对贫困及促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成果;相对贫困;“三农”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进路
从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目标的转换意味着我国“三农”工作的重点从绝对贫困治理转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缓解相对贫困、实现乡村振兴。“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1]。“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2]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4]的目标任务;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顶层设计,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5]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6]。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7]。2021年3月22日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更是对二者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一系列文件的颁布和党中央的部署从政策逻辑上为处于“关键节点”的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然而,当前农村仍然面临“已脱贫人口中有近200万人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还有近300万存在致贫风险”[8]的现实境遇,这无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巨大挑战。据此,党中央提出,脱贫县要设立五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保持脱贫政策的总体稳定,坚持“四个不摘”①,推动脱贫成果巩固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统筹推进,促使“脱贫—振兴”协同推进,为新发展阶段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进而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奠定基础。
随着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乡村振兴接续全面推进,中央多次强调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学术界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探讨方兴未艾,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第一,从宏观视角的逻辑关系出发,探讨二者衔接的必要性、可能性、困境并提出衔接的具体路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是为防止返贫、促进可持续性脱贫和农村全面发展[9],且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目标相同、内容融贯、主体共通,体制互促[10],但二者也面临着“个体性和整体性的困难”“长期性和短期性的困难”以及“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困难”[11],要注重从政府与市场着手、完善市场机制[12],从体制机制、内生动力和产业发展发力[13]。第二,从“五大振兴”“五个一批”的具体层面如“产业扶贫”和“产业振兴”的衔接、“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的衔接以及“组织扶贫”与“组织振兴”等视角出发,在产业层面有基于结构经济学的“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理论,提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框架[14]。第三,从区域或者群体维度,分析我国西部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在面临多重致贫风险的情况下,应按照“人—地—业—财”的耦合协调状态,设定乡村振兴的脱贫攻坚的量表[15],构建联动、包容和可持续的融合路径[16]。
综上,学术界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衔接重点和衔接机制探讨较多、成果丰硕,但大多数学者多从部分维度阐释二者衔接,而从整体和系统维度研究二者衔接的较少。此外,学者多从诸如主体一致性和机制耦合性等共性层面研究二者的衔接逻辑,而从个性层面对脱贫巩固与乡村振兴主体之间及工具之间衔接机理和实现路径研究较少,特别是过渡期如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研究欠缺。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转换的关键节点,尤其需要从整体上审视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在宏观把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系统衔接。基于此,本文在学术界已有的研究基础上,从“主体—内容—工具”三维互嵌耦合视角,分析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主体、内容、工具衔接的内在机理,进而提出具体的衔接路径。
在“新阶段”“新理念”和“新格局”等宏观政治话语下,在两个战略的政策叠加期、交换期和转轨期,要将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视为一项系统集成工程,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巩固脱贫成果还需要回答这样三个问题:其一,基于主体维度,回答“谁来衔接”的问题,分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多元主体”的具体指向以及如何发挥“主体联动”作用并实现“主体衔接”;其二,基于内容维度,回答“衔接什么”的问题,分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内容”和“衔接困境”以及如何通过“内容协同”推进“内容衔接”;其三,基于工具维度,回答“如何衔接”的问题,阐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规划—政策—机制”的“多维工具”以及如何通过“工具集成”实现“工具衔接”。面对农村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移,乡村振兴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对脱贫攻坚的巩固深化拓展。据此,在理论层面建构起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逻辑框架,从“主体—内容—工具”维度廓清衔接的机理与病灶,进而在“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宏观战略决策导向下建构衔接的具体路径,进而助益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促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基础。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机理阐释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有效防止返贫、缓解相对贫困、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站在“十三五”与“十四五”重要历史交汇期,将脱贫巩固纳入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实现二者有效衔接是我国减贫事业与农村社会经济演变和发展规律的现实需要,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环”。从整体性视角出发,沿循主体、内容和工具的分维互嵌与合维融贯,廓清衔接的内在机理与病灶,不仅有助于理解“其然”,也有益于洞悉“其所以然”。
(一)主体维度:多元主体联动形成衔接合力
主体衔接回答的是“谁来衔接”的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衔接是前提。从主体维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需要明确主体的具体指向,我国贫困治理主体主要包括党、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体,其中个体主要指贫困户,各主体在贫困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各有所长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取得脱贫攻坚战役全面胜利的政治保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垂直治理和大扶贫格局的水平治理结构[17],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政府的优势在于规划和组织动员,但存在行政色彩浓厚、对扶贫大包大揽现象;市场的优势在于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和增进效率,但容易导致贫困群体的利益受损;社会的优势在于精细化、专业性和灵活性上,但存在社会空间发育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问题。就贫困户个人而言,习近平多次强调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虽然贫困户内生动力极大提升,但由于我国脱贫攻坚时期对贫困户的“救济式”扶贫和“输血式”扶贫以及深受“安贫乐道”和“不患寡而患不均”等贫困文化的影响,广大贫困群体形成了“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福利依赖思想,甚至出现不愿意奋斗、吃苦,争当贫困户的乱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领导主体、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具有高度一致性。因此,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要坚持脱贫攻坚时期所形成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机制,又要在此基础上对各主体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以适应乡村振兴的发展。具体而言,继续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从政治层面加强思想引领,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对二者衔接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尤其是当前处于“两个一百年”目标转换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发展阶段的“入口处”,要在“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等战略背景下制定衔接规划,将新的思想理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衔接融入规划之中,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多个层面加强规划和引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积极为社会、市场、个体参与牵线搭桥,提供政策支持,解决各主体参与的后顾之忧,以推动主体联动、协同治理。于个人而言,通过“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帮助农户提升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的灵活度、适应性和竞争力[18],摆脱因“贫困文化”而形成的“穷人心态”,进而在一定范围内突破“贫困陷阱”、打破群体扩散效应并以“领头羊”的方法发挥“邻里效应”,带动农户主动参与乡村振兴。
(二)内容维度:“五大内容”协同促进提质升级
内容衔接回答的是“衔接什么”的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内容衔接是核心。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乡村产业、生态、文化、人才和组织五个方面的振兴,这“五个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内涵和主要内容,且“五个振兴”以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为指引。而我国扶贫常用手段有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党建扶贫等。2015年习近平提出通过“五个一批”政策从发展生产、易地搬迁、发展教育、生态补偿、社会保障等方面实现精准帮扶、全面脱贫。因此,从脱贫攻坚“战役”向乡村振兴“战略”的转移接续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在内容上可以基于“五大振兴”实现衔接,即实现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的对接、易地搬迁扶贫与生态振兴的对接、教育扶贫与人才振兴的对接、文化精神扶贫与文化振兴的对接、组织扶贫到组织振兴的对接。
在内容维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内在逻辑为“巩固”脱贫成果是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只有将脱贫成果巩固好,坚决守住贫困地区的“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才能实现“拓展”,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移接续。这就需要在已有的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从“产业—生态—文化—人才—组织”五个方面协同促进提质升级,既能巩固已有脱贫成果,又能促进乡村振兴。
然而,目前部分已脱贫地区存在低水平脱贫、政策性脱贫,甚至有数字脱贫和任务脱贫现象,且由于贫困本身动态性和复杂性,引致返贫几率大。特别是我国西部农村的贫困面临着脆弱的生态环境、教育医疗、市场竞争、贫困文化等多重风险,农户脆弱性凸显。[19]就产业衔接而言,产业是影响脱贫攻坚可持续性的关键,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20],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牛鼻子”。然而,产业扶贫的短视化和行政化与乡村振兴的长期性和市场化存在衔接困境,比如,当前产业扶贫大多存在用行政化力量推动贫困户与现代农业衔接,以强力型干预来保障贫困户参与产业链利益分配;短平快的项目居多,同质化现象严重[9];产业链条较短、融合层次较浅、要素活力不足。诸多因素引致脱贫稳定性不高、持续性不强。因此,通过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尤其需要增强产业的内生发展能力,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发展质量、延长产业链、推动三产融合等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产业机制,推动产业由粗放数量型增长转变为质量效益型增长;同时通过发展社会企业弱化企业和大户发展中的精英俘获和隐形剥夺,在实现产业振兴的过程中体现“空间正义”,促进“在地”民众共享经济增值收益。就文化和人才衔接而言,刚脱贫地区和刚脱贫人口以及贫困“边缘户”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弱,脆弱性凸显,极易返贫致贫,通过发展文化产业以及加强教育培训等,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提升群众干事就业能力,从而促使其长效稳定脱贫。就生态维度而言,中国的生态扶贫包括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实施生态补偿政策、设置生态公益岗位、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开展易地生态搬迁五种模式[22],这些举措为农村生态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比如生态产业方面,要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指导下,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又如易地搬迁扶贫有助于从根本上阻断贫困根源[23],实现可持续性减贫,因此,过渡期要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体“稳得住”“能致富”,这就需要促进搬迁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和产业发展,实现搬迁区的“振兴”。就组织衔接而言,在脱贫攻坚时期,我国实行“五级书记”一起抓、派驻“扶贫工作队”和构建“第一书记”制度支援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实现“组织扶贫”到“组织振兴”的转换,克服衔接的组织成员结构、组织服务内容和作用等差异,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发展的“主心骨”和战斗堡垒,加强党组织振兴并带动农村其他组织振兴。
(三)工具维度:多维工具集成提供衔接保障
工具衔接回答的是“怎样衔接”的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促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具衔接是保障。工具即完成某个任务所用的手段、范式。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具大致包括宏观层面的规划和“指导意见”、中观层面的政策制度、微观层面的体制机制以及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工具衔接要处理好“变”与“不变”的有机统一。“不变”的是脱贫攻坚期所形成的一些体制机制和政策手段可以“再利用”;“变”的是新的发展阶段、新的目标任务要求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度更加完善,将脱贫攻坚时期的治理框架转换成为或者经过一定的再创新服务于乡村振兴治理体系。[24]尽管我国绝对贫困全部消除,但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区产业基础薄弱、政策性收入高、易地搬迁扶贫比重大,很容易出现规模性和高发性返贫[25]。并且,贫困地区还存在大量易致贫“边缘户”,他们由于政策悬崖而没有享受到政策福利,面临着生计脆弱性,极易成为新的贫困户。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必然要求规划、机制、政策和具体手段“因时而变、因势而新”。
就规划和政策而言,站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首要任务是绘制蓝图、出台规划。2018年,《规划》对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作了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短期目标为到2022年,初步健全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脱贫攻坚成果得以巩固;中期目标为到203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进一步迈进;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26]。可以发现,巩固脱贫成果是乡村振兴短期目标。换言之,“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二者是短期与长期、紧迫性和渐进性的关系。具体而言,要根据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贫困县设置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保持现有政策的总体稳定,对于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要“扶上马送一程”,坚持“四个不摘”,做到“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有利于防止断崖式返贫、促进脱贫持续性。就体制机制而言,在脱贫攻坚时期所形成的工作机制,如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五级书记”抓扶贫、实现严格的督查考核等同样适用于乡村振兴,但有一些诸如运动式、超常规的扶贫手段需要进行改革,进而实现工具的持续性和创新性,做到“变”与“不变”的统一。此外,就手段范式而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推动巩固成果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提升衔接的效率和质量,如建立智慧农业、产业科技园区等。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现路径
坚持系统的观念,从整体谋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问题、过程与结果导向,围绕“多元主体”“五大内容”和“三大工具”展开具体衔接,这是实现全面脱贫与振兴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一)基于“党—政府—市场—社会—农民”维度,实现主体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多元主体联动,形成衔接合力,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力”、政府“主导力”、市场“源动力”、社会“驱动力”和农民“主体力”,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整体性机制,产生“1+1>2”的效应与影响。
一要强化党的“领导力”,充分发挥党的坚强领导力、科学的组织力、强大的动员力和有效的治理能力,带领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脱贫振兴”道路。出台相关衔接意见和规划,加强党对如何实现二者有效衔接的顶层设计是首要任务;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和抓振兴,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是根本保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重要支撑,造就一批“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担当、特别能奉献”的党员干部,为两大战略的衔接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二要优化政府“主导力”。完善衔接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机制,制定衔接具体规划并加强指导和监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逐步实现“扶贫”与“振兴”融合推进;优化手段范式,加强系统治理,例如,运用大数据网络建全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构建贫困“边缘户”人口数据库,实施长效动态监测和管理,及时纳入帮扶范围,有效防止返贫。
三要激活市场“源动力”。把市场的想法“复制”到贫困地区,激活市场的“源动力”。尽管市场经济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有极大的风险性,但运用适当的约束机制进行合理引导,不但能弥补政府和社会在贫困治理中的不足,而且能发挥市场在减贫中的物资和服务供给、资源有效配置以及培育贫困群体的市场能力等作用。[27]因此,在过渡期,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通过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等机制调节生产活动,激活贫困地区发展的积极性。
四要发挥社会“驱动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毛细血管”作用,实现治理和监督的“双重作用”;充分发挥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帮扶工作,特别是发挥民营企业提供资金和就业的作用,引导社会企业在追求企业利润的同时吸纳就业、参与公益活动、带动在地民众就业增收,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发挥科研院所提供科学技术、教育培训和人才的作用,为农村的发展注入知识和技能。
五要激发农民“主体力”。贫困地区的农民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主要受益者,也是主要参与者,要充分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主体意识;对贫困地区的农民进行教育培训,增加就业技能,在农村中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擅经营的“土专家”和“田秀才”,激发内生发展能力,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二)基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维度,实现内容衔接
脱贫巩固与乡村振兴的内容衔接是二者衔接的“重中之重”,本文基于脱贫攻坚时期所实施的“五个一批”项目与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和“五大振兴”寻找衔接点和具体路径。
1.从产业扶贫到产业振兴:推动提档升级
产业发展既是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又是实现“有效衔接”的前提。因而,要将现有的扶贫产业做大、做优、做强,将短期性、外援性、自上而下的产业扶贫转化为长期性、内生性、自发性的产业振兴,形成产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具体而言,一要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一方面,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西部贫困地区可以接受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以扩大内需为基点,回应“需求侧”变化,发展高品质、绿色化、安全化农业、休闲农业等以实现产业升级;另一方面,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比如以园区为载体,基于“共生效应”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科技示范性园区、生态康养园区等,从而克服外部负效应,实现资源共享并带动相关产业联动发展。二要发展特色产业。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向特色要出路,以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三要促进产业融合。农业的低附加值要求必须推进“三产”融合,拓展产业链的广度和深度,不仅要实现农业与其他相邻产业的融合发展,如实现农业与休闲旅游观光相结合,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还要促进纵向产业链的延伸,推动农产品深加工,着力推进品牌化建设,增加产业附加值;充分利用土地、资金和人才资源,着力构建以文旅休闲为主要特色,通过一二三产业(三产)深度融合,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改善的田园综合体。[28]四是拓展销售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产业链,加大物流、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商贸、供销、邮政等环节效率,形成“加工—仓储—物流”一体的电子商务体系,从而补齐营销短板。
2.从人才扶贫到人才振兴:培育人才队伍
人才是第一资源、第一生产力。人才振兴是保障,人才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促进乡村振兴的关键。这就需要:一是坚持扶贫工作队伍不散,继续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干部队伍和深度贫困地区的干部队伍、科技特派员在巩固脱贫成果和促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他们既是扶贫“尖兵”,也是乡村振兴的能人。二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一方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从制度、教育、培训和政策等方面着力,培育一批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善经营、能致富的能手;另一方面,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精准教育救助,大力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乡村教育的发展,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并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此外,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经济主体,促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三是增强乡村发展的人才吸引力,中西部农村普遍面临“空心化”、老龄化,发展乡村振兴亟需引进各类人才,通过产业发展、政策吸引、乡情召唤等方式发挥“乡村反磁力吸引”作用,鼓励城市医生、教师和文化工作者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开展服务工作,大力吸引包括大学生、城市科技人员、退休人员和退役军人等“城归”返乡创业、参与建设,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他们既有能力又有权利“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29]。“城归”冲淡了“三留守”“空心化”和老龄化的乡村衰败景象,成为“归雁经济”的“领头雁”,在乡村振兴语境下具有一定的行动力和领导力,逐渐发挥出“新乡贤”作用。[30]
3.从文化扶贫到文化振兴:建设乡风文明
文化既是一种蕴涵着物质生产、知识创造、精神升华和价值追求等丰富内容的整体生活方式,也是照射人类社会整体文明进步状态的一面镜子,后小康时代的乡村文化振兴是“以文化重塑空间”和“以空间建构文化”相结合的乡村文化振兴。文化不仅以无形的力量改变人们的精神风貌,还以有形的力量带动产业的发展。而文化扶贫主要通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及通过挖掘当地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发展文化产业。尽管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已全面脱贫,但部分群众仍然没有改变其“穷人心态”以及贫穷思维和贫困习惯,贫困者接收外界信息的心智萎缩,认知“宽带”被稀缺心态堵塞变窄,导致人们的认知能力和执行控制力下降[31],形成贫困的怪圈和代际传递,陷入“贫困陷阱”。在一些老少边穷地区,许多贫困户对政府的依赖性高,自我脱贫意识弱,易返贫。因而,一方面,要加强“治愚”和“扶志”,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勤劳致富的观念,加强贫困“耻感文化”的制度建设[32],优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制度,尽量让其参与劳动换取补贴,实现贫困人口的治理自觉,促进可持续脱贫;另一方面,把创新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第一资源,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和乡土文化,通过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生活,增强群众凝聚力。此外,挖掘特色文化发展文化产业,构建“文化+”旅游、“文化+”产品、“文化+”科技等文化产业,既发展经济,又推动文化的挖掘和传承,实现乡风文明。
4.从生态扶贫到生态振兴:实现生态宜居
根据“两山”理论,将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通过生态移民搬迁、生态项目建设、生态补偿扶贫与生态市场化发展等,实现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达到脱贫攻坚与生态振兴的“双赢”。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资源禀赋,实现差异化策略,针对资源丰富地区,推进生态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增收,进而促进乡村生态产业振兴;针对资源匮乏、环境恶劣所导致“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区,实施易地搬迁和生态补偿。过渡期要做好易地搬迁扶贫的后续帮扶工作以及保持生态扶贫相关政策的平稳运行。既要落实好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建设,又要大力推进农村和搬迁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和污水合理排放。要将易地搬迁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纳入乡村振兴统筹规划。就易地搬迁而言,在“搬得出”的基础上,要使其“稳得住”“能致富”“能融入”,完善安置区的配套设施和新基建;抓好产业园区,促进当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稳定致富;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融入工作,丰富搬迁区文化生活,加强文化空间再造,做好文化传承和保护,让安置区的居民有归属感和认同感。
5.从组织引领到组织振兴:促进治理有效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实现必须有坚强的组织保障。其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巩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的“主心骨”和“领头雁”,发挥着战斗堡垒作用。“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治穷致富,关键在党支部。”[33]在过渡期,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可以帮助脱贫村健全村“两委”干部,培育一批留得住、能战斗的领导干部,尤其培育村支部书记这个“主心骨”。此外,将青年农民中的优秀分子发展为党员,不断优化党员结构,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尤其是中坚农民所处的结构性位置与禀赋优势[34],可以成为农村党组织建设的倚重对象和中坚力量。坚持组织平移,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健全“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机制,以引领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此外,基于共享发展理念,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组织再造,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合作社,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三)基于“规划—政策—机制”维度,实现工具衔接
“衔接”就是通过某些装置和方式将两个分开的事物连接起来,这些装置可以是规划、政策和体制机制等工具,它们是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媒介”和“桥梁”。具体来讲,要从项目规划、政策制定、资金统筹和考核评价方面进行工具衔接。
其一,做好规划衔接。明确“两大任务”短期性和长期性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与具体规划是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将巩固脱贫成果的项目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方案一体推进、一张蓝图绘到底。在宏观层面,要将农村产业的发展、易地搬迁扶贫的社区建设、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统筹发展和建设。在微观层面,尽可能地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形成包括产业发展、生态、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具体衔接细则。
其二,做好政策衔接。首先,国家要尽快出台关于二者衔接的意见,全面系统梳理脱贫攻坚政策,处理好常量、增量和变量政策的关系。[35]对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相对贫困治理持续有效的政策,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产业扶贫、土地利用和资金投入等政策作为常量政策继续沿用或者强化;对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政策供给,作为增量政策强化实施;对脱贫攻坚时期的非常态化的、容易形成“福利依赖”和“政策悬崖”的政策应予以摒弃,作为变量政策,根据治理需要加以调整,减少因政策执行偏差导致的负外部性,修复“政策鸿沟”。其次,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的微观层面政策,这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和特色规划乡村振兴,形成具体的政策方案。在已有政策的基础上,深化巩固脱贫与振兴的制度供给,形成二者衔接的细则和实施方案,完善衔接的区域性政策。最后,要实现资金政策的统筹,通过搭建涉农资金统筹平台,将用于不同用途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统一管理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支出或者支出不够现象。此外,要加强拟定扶贫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的具体方案,有效管理和运营扶贫资产,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其三,做好机制衔接。过渡期要继续沿用各地在脱贫攻坚时期形成的较为成熟的体制机制,不能踩急刹车。要坚持“四个不摘”,坚持脱贫攻坚时期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调整驻村帮扶工作重点、完善其退出机制。此外,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贫困“边缘户”群体实时监测预警、及时帮扶,充分借鉴精准扶贫的“精准”这一法宝,做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好衔接考核评估机制,注重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多元标准的减贫振兴考核评价体系[36]以及“规划”进展监测指标体系,对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剖析问题和原因,并完善改进。
参考文献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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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①2019年4月16日下午,习近平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座谈会上首次详细阐述了贫困县摘帽后的“四个不摘”,即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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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赵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