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进驻湖北省,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11月4至6日,督察组到荆州市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荆州市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对沿河沿渠排污口“一堵了之”,造成生活污水倒灌城区街面,群众反映强烈。
一、基本情况
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向湖北省反馈指出,荆州市沙北新区、开发区等中心城区每天近5万吨生活污水长期直排。为此,湖北省整改方案明确,荆州市应加大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力度,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荆州市整改方案也明确,制定中心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并明确建设、改造、排污口封堵、生活污水处理等工程措施和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2018年5月22日,荆州市对外公开的督察整改完成情况显示,此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二、存在问题
督察发现,荆州市在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中不严不实,甚至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治理生活污水直排不在完善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增加污水处理能力上下功夫,而是做表面文章,在没有系统进行污水管网排查、没有充分评估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情况下,对沿河沿渠排污口“一堵了之”,以致排污口封堵后,城区街面出现多处生活污水倒灌现象,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一是该建不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短缺问题早已显现。为解决该问题,2016年,荆州市将红光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污水处理扩建项目列入政府建设计划,并将其作为《四湖总干渠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重要整改措施,要求2018年底完成。但截至此次“回头看”时,该工程尚未启动,红光污水处理厂长期满负荷运行,而荆州城区每天仍有约3.4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督察发现,荆州市开发区三湾路与西干渠路交汇处一排水口外排污水与西干渠水体“泾渭分明”,经监测,污水氨氮浓度为16.8mg/L,导致西干渠豉湖路至三湾路段黑臭明显。
图1 荆州市开发区三湾路与西干渠路交汇处生活污水直排西干渠
二是整治无方,生活污水倒灌城区街面。2018年以来,荆州市为完成整改任务,启动城区水环境治理应急工程,在污水管网底数不清、现有污水厂处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对所有直排口不分雨水污水实行封堵,不仅未解决污水直排问题,还导致新的环境问题,群众怨声载道。2018年10月31日起,直排口封堵已导致城区江津路、长港路等街面出现大面积生活污水倒灌,部分区域污水深度达30厘米,污水退却后留下满地污泥,散发恶臭。这一情况直至11月4日,督察组下沉荆州市后才得以缓解。
但当夜督察组暗查又发现,共青路与武德路交叉口原排污口被封堵后,生活污水从上游200米处污水井涌出,在人行步道上形成新排放口,约100米的人行步道因污水直排布满污泥和青苔。督察组第二天再次检查时,发现当地有关部门已连夜用沙袋对新排口进行临时封堵,欲盖弥彰。
图2 荆州市城区生活污水倒灌,滞留街面
图3 督察组夜查中发现的荆州市共青路排污口
图4 用沙袋临时封堵的共青路排污口及遗留在现场的封堵工具
三是推进不力,黑臭水体整治滞后。荆州市对黑臭水体整治的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力,从工程进度和资金投入情况看,截至“回头看”时仅约完成整治任务的30%。按照湖北省有关要求,荆州市2017年需要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量的60%,但至今7条需要整治的黑臭水体仅有范家渊一条基本消除黑臭。督察发现,除护城河外,城区西干渠、豉湖渠、荆沙河、荆襄内河均未启动底泥清淤、生态修复等实质性整治措施,水体黑臭明显。督察还发现,2017年以来,除春节期间保障景观水位、端午节保障龙舟竞赛水位外,荆州市均未对内河进行过生态补水,而在督察组下沉该市前夕,才于10月25日至11月2日才匆忙补水206.4万立方米,水位从日常的30.7米提高至汛期限位31.5米。
三、原因分析
荆州市党委、政府在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工作中重视不够,谋划不够、投入不够。2016-2017年,全市财政资金投入环保工作占比明显偏低,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年年规划、年年落空,甚至至今依旧底数不清。“回头看”进驻前期,荆州市住建等部门“平时不作为,病急乱投医”,采取集中封堵排污口、临时调水等措施应付检查,以致“摁下葫芦起来瓢”,存在明显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组将根据“回头看”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对存在失职失责的,将要求湖北省委、政府依纪依法查处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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