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似乎日复一日,越来越常见。原本“致敬”和“借鉴”很像只是一种对抄袭的洗白。你会发现,无论是C-Pop歌手或者某些中国伪制作人,在被挖出血淋淋的抄袭证据以后,总是喜欢用“致敬”和“借鉴”作为挡箭牌,试图与粉丝口供一致。
致敬本身不算是一个贬义词。如果你向某一位国际艺人致敬,可能出于他给予了你一定的启发,或者给了你一些音乐制作和入行的动力,所以致敬约等于“粉丝反馈”。你可能从中吸取了一些“模仿”的元素,但一定不能有任何“照搬”和“窃取”的成分。
借鉴的本身与致敬有重合之处——它们都可能存在“模仿”的元素。但致敬是出于粉丝对偶像的角度,可能是表达敬意的模仿。借鉴不一定出于这种角度,它可能只是拿某个对象作为参照物。很多“原创产物”都有借鉴的过程,但如果存在雷同,就成了抄袭。
所以,致敬、借鉴、抄袭,这三者之间本身的定义非常不一样。可以说,即使有重合的部分,也绝对不算模棱两可,明眼人不难区分。但是,随着Copycat越来越多,人人开始拿“致敬”和“借鉴”作为抄袭的代名词,或是一种非常委婉的讽刺。
假如,注意只是假如,在未来的哪天,两位抄袭之王大张伟和王绎龙互抄,那么为了避免用词“侵犯”他们的“名誉权”,你可以换个方式表达这件事。例如“大张伟致敬王绎龙”,或者“王绎龙借鉴大张伟”。降低了攻击性,但却牺牲了两个“队友”。
在中国的音乐场景下,抄袭一直存在。从80年代的民乐到90年代的C-Pop再到21世纪的Chinese EDM……但是,中国音乐法律的不健全,又让所有人逃脱违法犯罪应得的下场。尽管Copycat的粉丝试图更换“抄袭”的动词,但又何德何能改变真相?只会变相扭曲其它词汇的意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