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饰演过的数十个角色中,佘诗曼最羡慕《公主嫁到》里的昭阳公主。这是她为数不多的喜剧角色。昭阳公主是金枝玉叶,可以刁蛮任性、为所欲为、率性自由。她像入行前的佘诗曼,开心就是开心,不开心就不开心,想发脾气就发脾气。
成为艺人后,生活的束缚变多,佘诗曼开始学习高度自我控制。她拒绝情绪失常,微笑成为最常用的表情。她不允许自己喝醉,因为那样没法回家。“艺人出现在大家面前,公众形象会影响到别人。控制自己很重要。”
情绪控制的极限发生在2005年一次颁奖礼上。她正准备上台领奖,接到电话,被告知母亲在美国进行肺部手术,心跳、呼吸停了20秒。医生让她做好母亲永远不会醒来或者失忆的准备。下一秒上台,她强忍泪水,笑着对所有人说谢谢。“那一刻我真的很讨厌当明星,因为我永远要把真实情绪藏在心里。”这次“失控”以佘诗曼每年休假一个月去夏威夷陪母亲告终。
她不止一次讲过,演员就像烟花,短暂而迷人,想要延续色彩,要靠自己也要靠命运。从前读女校、零表演欲,后来在瑞士学酒店管理,所做之事跟表演、娱乐圈一点关系也没有。22岁参加香港小姐比赛获得季军入行,演员一做就是20年,“如果这都不算命运的安排,真的不知道什么才算。”
回报命运的方式是超过旁人的投入。在无线电视台多年,佘诗曼平均每年贡献3部剧,约一百集,最长五天四夜没睡觉。通常一部剧集还没拍到结尾,下一部的剧本已经拿到手上。开拍《天与地》前,监制给了他一个月时间准备,佘诗曼感叹前所未有。
这让她的故事多了一些天道酬勤的色彩。1997年出道时,无线电视台上一批花旦汪明荃、米雪、戚美珍各有命途,有的隐退,有的深陷情伤。早几年出道的宣萱、蔡少芬、郭可盈和陈慧珊各有专攻、风头正劲。误打误撞入行的佘诗曼还是愣头青,与她们相比,她五官柔和、眼神温柔,少见香港职场剧中的凌厉与利落,极易被个人特色更鲜明的演员盖过。
过了五六年,佘诗曼才终于在《金枝欲孽》中大放异彩,又靠《凤凰四重奏》一人分饰四角的表演拿下当年无线电视台万千星辉颁奖典礼“我最喜爱的电视女角色”与“最佳女主角”,从此顺风顺水。每部剧集收视高企,她也年年成为视后热门人选。香港媒体形容她,“熬得住,才会苦尽甘来”。
TVB监制戚其义看来,佘诗曼“读不透,但又知道你要什么”。这或许成为戚其义选择她在自己的经典作品《金枝欲孽》中饰演尔淳的理由。同样外柔内刚,同样深藏不露。
在《金枝欲孽》之前,表情少、内心戏多的角色是佘诗曼的主打角色类型。《雪山飞狐》中的苗若兰、《刑事侦缉档案IV》中的文婉兰还是单纯的柔弱,到了《倚天屠龙记》中的周芷若,她已经塑造出心机又苦情、压抑又狠毒的荧屏形象。这类型角色在尔淳身上发展到极致,尔淳亦正亦邪,表情少,看似无情实则重情,为博上位不择手段,但一切手段又都是为了履行一枚“棋子”的职责。
搭档陈豪将角色的发挥归功于戚其义。“对于女演员,戚其义有办法增加她们的信心。”因为戚其义几句话,佘诗曼敢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悬崖边扯开衬衫。脚下是泥,很容易跌落。每次拍摄,戚都会先尝试最极限的情况,演员实在不愿意,他才退让一点。陈豪在拍摄《火舞狂沙》时,曾用一条威亚吊着下到二三十米深的井底。但拍摄《金枝欲孽》期间,戚其义让他跳桥落水,他就因怕冷不肯。“他会不断寻找创意,把大家的不同面貌带出来。”
“拍《金枝欲孽》时我只觉得好奇又担心,为何这样拍、这样演?拍出来人家会觉得我没有演啊!他不要表面的东西,而我当时去到一个‘滑哑’的阶段,好熟悉要交出什么反应、表情出来,这次才明白不是什么都要外露的,喜怒哀乐可以都收起来,话也可以都不说出来。”
拍完《金枝欲孽》,佘诗曼觉得自己演技到了另一个阶段,她学会了完全藏着演,看似面无表情,心中的波澜通过细微的动作体现出来,好在她有一双足够漂亮的眼睛,能贡献出多变的眼神。《澳门街》编剧陈宝华正是因为这双眼睛选中佘诗曼,他指定佘诗曼出演祝君好,因为“她的眼睛告诉我,她很喜欢恋爱,容易动情,是一个当演员的好料。”
陈宝华选佘诗曼曾遭到非议,全因她入行之初两部剧集表现实在不算醒目。
获得港姐季军后,佘诗曼接到了无线剧集《雪山飞狐》的试镜邀约。试镜前,她努力背词,到了现场才发现是另一回事。被选中饰演苗若兰后,无线电视台先让她拍了现代剧《生命有take2》练手,但这并没有让她进入演戏的状态。
第一场戏,她饰演的角色被丈夫伤害,导演希望她到路边哭。“我不知道怎么哭,不知道怎么伤心。越想越紧张,越紧张越演不了。”到另一场哭戏,她还是没演好,导演让所有演员一起看回放,指出她的问题。她又羞又恼,一下就哭出来了。导演赶快抓着她到片场,3,2,1,action!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拍戏的成功感,因为我之前没有哭出来过。当然导演的方法有点另类,但达到了目的。我有了自信,接下来拍戏也顺利了一些。”
电视剧播出后,她的表现遭到批评,“说我没有演技、鸡仔声(声音奇怪)。”朋友建议她读报纸。她每天在家念半小时,念了几个月。下部戏与陈锦鸿合作,对方是专业演员出身,有空余时间就跟她讲演戏的方法,有时候讲到自己都哭了,佘诗曼仍在吸收。如同戚其义所说,“佘诗曼当时可能领会到了你的意图,但不会马上有反馈,她可能要在三个月之后才会做出反应。”
2001年,佘诗曼得知电视台要拍《酒是故乡醇》。在广西取景,采用全实景拍摄,这在以搭棚拍摄为主的无线电视台极为难得,她主动请缨希望出演。在广西横水渡,她每天赤着脚在河上跑,陈锦鸿教过的内容也不断冒出来。第一次置身山清水秀的实景,她发现融入角色比从前快许多,“我真的感觉到自己就是横水渡的黎顺风(角色名),布景和实景完全是两回事,那一刻我学会了怎么去融入角色,也真正爱上了演戏。”
接到新剧本,相信角色是佘诗曼做的第一件事情。大部分情况下,要做到挺容易。但接到《宫心计》的刘三好时,她还是犯了难。
以现在的标准看,刘三好有些“圣母”,笃信“做好事,说好话,存好心”,久处宫闱,心性却一直没变。没有私心,也看不到人性的阴暗。“有没有这么好啊?不真实啊,演出来会不会被人笑?”她花了三个星期去想这个角色存在的可能性,最后说服自己:世界这么大,有这么多人,除非我见过所有人,不然为什么觉得没有这样的人?杀人放火、十恶不赦的坏人都有,为什么没有这么好的人?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表演也顺理成章。《宫心计》当年在香港最高收视达50点,破了《大长今》保持4年的记录。
拍摄《天与地》时,佘诗曼难得有了一个月准备时间。第一场戏情绪极重。她当时正陪母亲在夏威夷度假,一下飞机,就陷入低落沉重的心情中,母亲说话也不搭理,每晚为剧中死去的男友写日记。男友去世、被朋友出卖都成了自己的经历。拍摄那天整日无话,只是听音乐,陷入封闭状态,导演喊“ACTION”之后,酝酿了一个月的情绪终于释放。
演戏之余,佘诗曼的兴趣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她爱高跟鞋,因为高跟鞋可以展现女人最美的姿态。小时候偷穿母亲的高跟鞋,自己的脚放进去小小一块也觉得美。有经济能力了,看到喜欢的就买,家里的鞋已经几百双。
她还爱开车。有线电视娱乐新闻台主播、好友卫志豪甚至觉得,佘诗曼如果不在娱乐圈发展,一定会成为赛车手。他们相约去玩,佘诗曼开保时捷,他开一辆跑车,两人赛车。从中环半山出发,路况复杂,佘诗曼一路风驰电掣。“她是不一般的女生,开车没有半点犹豫,快、狠、劲,跟她做人做事的方式一样,好像什么都在她把握之中。这或许也是她成功的原因之一。”
(张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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