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犯罪工具的现代化
这一特点主要是对以网络为犯罪工具的“工具型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特性的总结。随着时代发展,恐怖主义犯罪的武器等犯罪工具由刀剑发展为枪炮,现阶段开始由枪炮变更为网络。可以说,恐怖主义的犯罪工具“没有最新,只有更新”,将继续朝着更现代化的方向发展。网络这一新型媒介相对于传统恐怖主义的犯罪工具而言,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特点:(1)智能性,即网络本身性质决定的,若欲以网络为媒介实施恐怖主义犯罪,前提必须具备诸如计算机以及其他网络终端等能与网络相结合的智能工具,否则,就无法对网络及网络信息加以利用;(2)便捷性,对于一名训练有素具有专业知识的恐怖主义犯罪分子而言,利用网络对重大网络目标进行恐怖袭击,如同网上购物般简单、便捷、高效;(3)低廉性,即实施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工具的经济低成本,所用设备与诸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等传统武器相比,所需资金大为降低。
(三)犯罪对象的多元化
这一特点主要是针对“对象型网络恐怖主义犯罪”而言的,虽然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直接攻击的是网络系统或信息数据,但是,对于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分子而言,仅仅针对这些数据实施攻击是毫无意义的,其最终追求的仍是物理意义上的损失,即人身伤亡、公私财产损失,以及使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前者如侵入民航指挥、调度系统修改航班参数,致使航空交通局部瘫痪,造成经济损失,甚至空难等灾难性事件;后者如入侵国防等网络系统,盗窃、销毁、修改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数据,或者将上述数据非法向敌对国提供。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对象的重大性使危害结果也趋向严重化,以此达到让民众感受到不安分感和恐惧感,造成社会恐慌。
(四)犯罪行为与心理的隐蔽化
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高度隐蔽化主要体现在:(1)事前隐蔽。在准备阶段,无需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分子冒险到特定地点进行商议,事前预谋通过网络会议等的形式既可以完成。并且,也无需购买、制作枪支、弹药、爆炸物等有形武器,因此不易被发现。(2)事中隐蔽。网络恐怖主义犯罪不同于传统恐怖主义犯罪的当场性特点,而多属于刑法理论中的间隔犯,即利用网络的全球性特征,通过对袭击目标进行远程控制,进行远程袭击,而此时防控部门却不知道敌人身处何地。(3)事后隐蔽。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分子在实施远程攻击后,可立即退出网络系统,对网络数据记录进行删除、修改等,不留痕迹,这为侦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分子往往能够全身而退。(4)心理的隐蔽化。主要是指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分子主观上的隐蔽化,一是与传统恐怖主义犯罪追求犯罪效果的显明化不同,网络恐怖主义犯罪为了达到网络危害的连锁反应而更趋于内化追求,即不再追求轰轰烈烈的场面,而更加关注实害结果的严重性;二是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隐蔽化,即犯罪心理在受恐怖主义潜移默化的网络宣传影响下悄然形成,无明显征兆,不易被外界觉察。
(舒洪水,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反恐怖主义研究院院长助理,《法律科学》副主编,法学博士)
(王刚,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