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大家对江疏影的印象还是《致青春》里的清纯校花“阮莞” ,后来在加上胡歌前女友的标签.不得不说,看了好先生才发现,原来烈焰红唇才是江疏影的正确打开方式啊,哭戏美炸了,要演技有演技,除了肤白貌美还有突破天际的大长腿,比那些只会瘪嘴卖蠢拉低广大现代女性智商水平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