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根本原因(根源)?
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管理)责任?
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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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发生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一头驴拉着一车李子,一辆奥迪车按喇叭吓到了狗,狗把驴咬了,然后驴车撞上了这辆价值百万的奥迪A8L,损失大概在10万元左右。
简单点说就是,车吓了狗,狗咬了驴,驴踢了车。
网传事件图片
网友纷纷调侃这驴还认车,百万以下的都看不上。估计车主心里应该有一万头倔驴在奔跑。
网传事件图片
驴受惊最大的受害者,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8L轿车,驴扬蹄将A8L的后尾部踹出了一个大坑,这辆价值上百万的车被踢成这样,让围观者议论不已。
狗是在众人的驱赶和引诱之下才跑出来的,在驴低头时,狗还将驴嘴咬伤了,驴嘴上出现了一个深深的牙印,“狗是旁边汽车配件门市家的,应该是斗牛幼崽,平时也挺顽皮,据说是第二次咬驴了,第一次赔了五百块钱。”
如果驴负全责,那么就要驴主人承担这十万元修车费,驴主人表示不服,“我就是牵驴路过,是狗先咬我们的。”是驴主人赔偿,还是和狗主人共同赔偿,围观者炸锅了。
随后,一位电动三轮车车主又提供了另外一种说法,“奥迪车先按喇叭鸣笛了,狗才跑到马路上的。狗可能也受惊吓了。 ”
那么除去土豪车主任性不追究的可能性外,到底谁应该对此事负责呢?
关于这起狗和驴和A8的事故,广大网友议论纷纷。其实无非就是三种可能:狗的主人、驴的主人或者两人共同负责。
本文观点:车主的损失应当由驴主人承担。
如果说将这个故事改为狗将车刮坏或者驴将车踢坏,亦或者狗和驴打架时共同将车弄坏,那么因果关系都会清晰很多,直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来划分责任即可。而在本案例中,难就难在狗先咬了驴,然后驴再去踢了车。同时由于狗对车并没有直接的威胁,所以驴对车的损坏不适用介入因素,分析起来也就相对复杂一些。
那能不能将责任归结于狗主人呢?答案是:不能。
有人说:狗不咬驴,驴就不会踢车,所以有因果关系,得负责。其实驴主人也是这么想的。我们应当知道,无论是民法还是刑法,因果关系的作用其实都是在探讨究竟应该将不利的结果归结于谁。过分地否认因果关系就会不利于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而过分地拉长因果关系的链条就会不适当地扩大打击面,让无辜的人去承担责任。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甲做了违法的事情,有人说应该在把他送进监狱的同时把他的母亲也送进去。因为没有他母亲,哪里会有他呢?没有他,哪里会有违法的事情发生呢?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狗主人只需要对驴被咬伤负责任,因为具有因果关系。但是至于驴又把车踢了,这是狗主人能设想到的吗?连踢车的驴主人都想不到,狗主人当然更想不到。所以这样很异常的结果是不应该归结于狗主人的,不然就不适当地扩大了惩罚的范围。
当然又有人反驳道:虽然主观过错在本案中无需讨论,但是狗主人好了伤疤忘了疼,刚刚赔了人家500块医疗费,还不把狗管理好,现在又闹出更严重的后果,惩罚他是合情合理的,并没有不当地扩大打击面。同时从法经济学角度来看,通过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分析也可以看出,惩罚狗主人是合理的。
在狗、驴、车三者中,最好的预防事故发生的方式就是把狗看管好,毕竟狗已经有一次先例了,而且看管好狗相对较容易。在当时的背景下看管好驴是相对较难的。本案中的狗作为一个“易感”的诱发事故的源头,要求狗主人履行注意事故发生的义务的成本要比要求驴注意到狗会“来一口”的成本要低,所以发生了损害结果应该由狗主人来负承担是比较合适的。
上述的理由当然是有道理的,毋庸置疑,狗主人是有值得处罚的地方的。那就是应该管好狗,不该让狗出来乱咬人,所以驴被咬伤的责任,狗主人是要承担的。也就是说,本案中,对于狗主人,我们要分清楚他的责任到底在于对驴被咬伤负责还是对车被踢坏负责。
那为什么能将责任归结于驴主人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因果关系。奥迪车的损坏是由驴引起的,所以具有因果关系。没有驴踢,就不会有车的损坏。同时在动物致害的案件中,驴主人的主观过错是无需考虑的,所以两者具有因果关系,且没有免责事由,所以应当对车主的损失负责。
当然,有人反驳说,设想如果没有狗突然咬驴一口,驴就不会受到惊吓去踢车,所以用最朴素的法素养来分析也可得知,将所有的责任归结于驴主人是不合适的。
同时反观驴主人,如果他没有照看好驴,结果驴把人家车踢了,采取无过错责任也不冤。这种情况下,狗咬了驴,驴的本能反应肯定会乱跳,结果把车踢坏了。驴主人即使想制止也是很难的,人的力气和反应速度都难以制止。所以指责驴主人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是不够的。
这种说法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是首先前文说了,动物主人的主观状态是在所不问的,所以驴主人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其次,作为驴的主人,应该设想到动物和动物之间是经常打架的,我们经常看到路边的两只狗撕咬在一起。所以驴主人还是没有足够尽到注意义务,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的发生,所以主观上还是有过错的。那么,将结果归结于他并不是十分冤枉的。
至于有人认为车主也有责任,因为你不按喇叭,狗就不会受惊吓。
本文认为这是没有因果关系的。在拥堵的路上按喇叭是车主的权利,法律不应当给正当的权利上附加太多的义务。并且就日常生活经验来看,按喇叭把狗吓到,然后咬了驴,驴又踢了车这样的奇闻是很少见的,车主主观上并没有过错,引起这样的结果也是让人难以想到的。同时由于本案中对于狗主人和驴主人不需要讨论主观过错,所以公平责任制度也就没有适用的余地了,因此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后续新闻中报道,交警也初步认定驴主人全责。当然,案件最后的处理未必会像文章分析的那样上纲上线。
确实,让一个卖李子的大叔因为驴的过错去承担10万元的赔偿责任是我们不忍心看到的。最好的解决方式还是建议和解为主,相信土豪车主也会网开一面,毕竟还有保险公司。
网友评论:
@Cassie:不敢评论,让狗赔,驴也是这么想的;让驴赔,狗也是这么想的;让车主自己修,狗和驴都是这么想的。
@有路躲: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侵权,侵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所以车主既可以找狗主人也可以找驴主人承担全部责任,车主有过错的,适当减轻侵权人责任。驴主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找狗主人追偿,驴主人有过错,适当减轻狗主人责任。
@有趣的灵魂明天开始减肥:驴:“你看这样行不,宝马我是陪不起了,你把我牵回家行不?宝驴!”
@老輝輝輝輝輝: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即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对于车损,车主可选择向驴饲人索赔,也可以选择向狗饲养人索赔,驴饲养人向车主赔偿后可向狗主人追偿。 2,对于驴的医疗费,因是由狗造成的,驴饲养人可向狗饲养人索赔。
@曾律师:狗主人应该给狗带狗链,驴子被狗咬而紧急避险,不承担责任,由引起险情发生的狗的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 kevin郑昉 泛游创想:饲养动物致害,承担无过错责任。驴的饲养人应首先赔偿奥迪车的损失。如果狗有饲养人,那么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应当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因此驴的饲养人可以向狗的饲养人追偿,以及驴被咬伤的损失。如果狗没有饲养人的话,则是意外事件,驴的饲养人自己承担责任。
@牛piapia。:狗主人没有尽到管理责任 驴主人我想是应该能预料到狗会被驴惊吓,也是没尽到对驴的管理责任 希望出个参考答案,哈哈哈
@白面书生007:驴不胜怒,蹄之。
@田香香饭饭记: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在找律师。
@wan-long: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都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结果一不小心踢了A8还带T
还有疑似法律专业的网友把责任划分了一下
根据我国法律,在本案中,驴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狗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及故意伤害,车看似无辜,但车不鸣喇叭也不能吓到狗,在狗看车不是活物,狗误以为喇叭是驴发出的声音,所以攻击了驴,因为本案重点在于狗分不清车和驴,狗应负车辆受损的70%责任,应付咬驴致伤100%责任,车自己负30%责任。驴和车都有损失,建议以后加大力度提升狗辨识汽车方面的能力。
机智的你怎么看待这个案例呢?快来留言区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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