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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一篇名为《渣男李晨现形记》的
文章刷爆网络,
为此,李晨先后起诉了5名被告。
昨天( 4月16日),
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
李晨败诉。
其是对转载内容的概述,不具有主观恶意,李晨作为娱乐明星,应当对大众评论具有一定的容忍度。
李晨回应败诉:
已提出上诉二审正在审理中
李晨律师团队在声明中称,李晨先后起诉了5名被告,其中三名直接撰文发布者和一名转载者已经被认定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犯,而另一名被告因为采取的是转载形式,法院认为不具有主观恶意,因此不构成侵权。
对此,李晨及其团队表示不服,声明中称该被告的微博账号粉丝高达200多万,此篇文章的评论也高达8万余次,影响巨大。
◆来源:南方都市报(nd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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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六道 值班主任:梁爽 监制:邹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