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会听到外国人在口语中说wanna, gonna这样的词,也常在电影字幕或者歌词中看到,导致有些人认为用wanna, gonna这样的词很洋气,很时髦。
最不能忍的是,甚至于常在中国人写的邮件中和朋友圈中,看到大量的wanna, gonna. 这儿想说的是,请老老实实还原成want to, going to ,规规矩矩的写英文,不要装B。
有人要表示反对。你有认真看过老外自己写的英文吗?外国人自己写的英文,都会还原成为want to, going to. 至少我自己工作这些年,从来没有遇到过外国人在邮件中写gonna, wanna的,即便是在短信聊天中也几乎没有。当然,不排除有用wanna, gonna的人,但大多都是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或者是青少年,尤其是在中国的各种英语培训机构的老外。
就是有人不服气,给你看看字典中是怎么解释的。
剑桥高阶(专门提到了这个是初学者的常见错误)
牛津高阶第七版
韦氏高阶
再来看一下Quora上美国人自己的说法
Is it true that some Americans find using 'gonna' and 'wanna' (even in casual conversations) rude? If so, why?
注意,我这儿说的是在书面中,书面中,书面中!在口语里说是可以的,没问题的。总有人没有看清楚就来各种反对,各种质疑的。书面交流写作中,在转写、还原说话者的原文的时候,在transcript的时候,可以用wanna, gonna这样的词,比如剧本台词,歌词,电影字幕,转写稿等等。但是写邮件,发朋友圈,还是还原成want to和going to比较好。
之所以喜欢说wanna和gonna,是因为说得快了,为了发音,很容易把单词揉到一块,用起来更简洁方便。其中wanna=want to,gonna =go to,gotta=got to,whatya=what do you,getcha=get you,gotcha=got you。前者是口头用语,后者为书面用语,正式场合或写信写邮件不会用到wanna这类词。这也是为什么在语速放慢,想要表达清晰,或者和初学者说的时候,一般用want to或going to。
还有一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在口语中我们可以说can't,但在写作时只能用cannot,一个道理。如果平时留心的话,会发现很多英文歌里都有这些词的影子,比如Britney Spears的《I Wanna Go》,Vanessa Hudgens的《Gotta Go My Own Way》,Adam Lambert的《Whatya Want From Me》,Shania Twain的《I'm Gonna Getcha Good》,还有Rihanna在《Love the Way You Lie》里面唱的那句Just gonna stand there and watch me burn等等。
总结一下就是,这两个词在口语中很常用,在书面语中要尽量避免,特别是用于正式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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