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烂醉以后冻死在街头,有人终于去找一条生路,还有的人,就这么不声不响地消失了

有人烂醉以后冻死在街头,有人终于去找一条生路,还有的人,就这么不声不响地消失了

大唐雷音寺 日韩男星 2019-03-17 20:21:05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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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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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在穷鬼乐园里的人到底是谁呢?当然就是那些因为某种原因丢失了生计、失去了家庭,甚至被自己的亲人和儿女嫌弃,或者干脆孤寡了半生的最失意、最痛苦、最绝望的人。他们以这样的方式在这个地方抱团取暖,可能企图寻求一种继续活下去的意义,也可能干脆想把“意义”这个字本身干掉。


 文丨郑执(作家)


面与乐园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相信在座各位对我背后的这句话应该比较熟悉,这是《百年孤独》开篇的第一句话,被誉为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开头,短短的一句话浓缩了三个时态与时空。我为什么要用这句话作为演讲的引子呢?因为实在是想不到更浮夸的开头了。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郑执,31岁,沈阳人,是一个职业作家,主要写小说,缺钱的时候就会写剧本,但是这两年一直在缺钱,所以剧本写的比较多。

 

一席邀请我来的那个时间点,刚好是我在去年12月份的一个文学赛事上拿到首奖的第二天,所以不得不让我认为,社会有的时候稍微势力眼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我获奖的那篇小说叫《仙症》,写的是一个精神病人的一生。其实是有原型,是我的一位亲人。获奖以后,我陆续收到一些采访的邀约,在采访中被问到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你写这篇小说,到底哪些是虚构的,哪些又是真实的?

我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相信这也是每一个作家最憎恨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翻译过来是什么意思呢?就是问你,小说到底是什么,文学又是什么。

 

我在这儿不想跟大家分享这个,我也没有这个本事讲。我今天想站在这个舞台上讲一个更私人的、狭窄一些的话题,会讲到我跟一个人和一个地方的两个故事,尽量表达清楚我的意思。

 

首先要讲的这个人是我的父亲。大家可以看一下这张照片,到现在来看,我也觉得这个人其实还挺帅的,主要是穿搭比较Fashion,用东北话来讲叫“带派”。

 


这张照片拍摄于1988年的12月,当时我大概还不到两岁。他当时刚刚升任市电容器厂的销售科副科长,主要工作是跑去全国各地销售产品,然后跟人喝大酒。

 

外面这件皮风衣目测应该是真皮,主要是继承了当时的高仓健Style。穿这个衣服的时候领子一定要立起来,这才是原教旨主义的精髓。留的这两撇小胡子应该是模仿《上海滩》里的丁力。

 

但是那个年代还流行唐国强,唐国强是双眼皮大眼睛。他这个单眼皮有点吃亏,如果稍微错后一个时代赶上韩流的话,应该会比较吃香。

 

我私心想让这张照片和这张脸在这个荧幕上多停留几分钟,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在这么多人面前亮相,也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因为他在十年前的这个月份过世了,那年我21岁。



我的父亲出生于1961年,在大时代的浪潮中的人生起点还算不错。他错过了上山下乡,赶上了恢复高考。但是高考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他青春期的主要活动是上街跟人打架。他18岁接了我爷爷的班,进入工厂成为一名普通的工人,那个年代在东北能当一名工人还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到了90年代初,他升任了销售科的副科长,在全国各地跑。回到沈阳以后,他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工厂的产品在全国的销量大幅度下降,由此推断出我们家乡的工业正在急速衰落。

 

这么看来我爸还是一个蛮有远见的人,于是他主动从工厂辞职了。那个时候距离大的下岗潮还有五六年的时间,所以他的行为在当年还算比较莽撞。他辞职以后用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管我奶奶借了一点钱,开了一家抻面馆。

 

这家抻面馆很小,大概十平米不到,人挤人地坐可能也就七八张小桌子。虽然一碗面才卖两块钱,但是因为选址在沈阳北站,所以生意非常地好,24小时不歇业地开,每天的净流水大概在上千元,那是1992年。

 

那段时间是我家生意最好的时候,其实基本是我父亲用血的代价换来的,这不是一句修辞,是真的用流血的代价换来的。为什么呢?火车站肯定是每一个城市最混乱的地方,所以在那个年代的沈阳,大家基本可以想象是什么样子。

 

我家住的离北站很远,跨了好几个区,所以我父亲在年轻时候打架攒下的那些名气跨区辐射不到,丧失了原有的社会影响力。

 

在东北话的语境当中,有那么一些词性非常暧昧、定义模糊的称谓,比如大家经常会听到东北人互称“老弟、老妹儿”,但是其实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能就是在大街上问个路。

 

再举个例子,在东北还有一种人,他不是真的黑社会,但是也不是什么善类,这些人没有办法被归为普通群众,所以对他们统称有个词:“社会人”。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社会人,用普通话翻译过来就是地头蛇。

 

我们家那个饭店开在北站的一个野广场上,广场上有18家小饭店,规模都差不多。北站当地的地头蛇平时的一大爱好,就是领着自己的兄弟们去这18家饭店轮流吃白食,顺便讹一点钱。有的时候为了照顾生意,有些老板忍一忍就过去了,因为每个月也就那么一次。

但是在我爸这儿就不好使,他认为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尊严的问题。套用王家卫《一代宗师》的台词就是:尊严,两个字,错的躺下,站起来那个才有话语权。就这么简单。

 

我印象中是我小学三年级那一次,北站最恶的一个社会人,领着他的七八个兄弟,晚上到我家的抻面馆闹事,结果被我爸和我家河南籍的抻面师傅两个人拿着菜刀砍了出去。

 

我爸当然也受了不轻的伤,挂了大彩,但是那个地头蛇本人颅骨被削掉一块,躺在医院里昏迷了一年多。后来法院判定是对方闹事在先,我爸属于正当防卫,倒赔了我家三万块钱。

 

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是一个夏夜,我妈骑着自行车驮着我去北站派出所领我爸。我爸走出来时那种昂首挺胸的姿态,就跟梁朝伟差不多意思。只不过头上、身上和胳膊上绑了一层一层的纱布,远远走过来特别像一个完成了一半的木乃伊。

 

又过了一年多,这个地头蛇奇迹般地醒了过来,脑袋里镶了半块钢板,继续来我家吃面,并且开始暧昧地称呼我爸为“老弟”。

 

我家生意最好的时候,我爸基本都不回家,24小时营业嘛,他就住在面馆后面的小仓库里。他平均一个月回一次家,只要回家基本上都是为了养伤。所以我小的时候对血腥味非常地敏感,如果某一天我回到家开门闻到血腥味,应该就是我爸回家了。头上或者某个部位绑着纱布,然后缩在被窝里睡大觉,沉到好像你永远也叫不醒。

 

我记得某一年的冬天,只有我爸跟我两个人在家,他又是一样的造型躺在床上。这个时候外面突然下起鹅毛大雪,我爸猛地起身,说他要下楼。我说你下楼去干啥?他说我要去思考一下。当时他的措词就是思考,不是想。

 

这个画面在我儿时的记忆中非常深刻,因为我从阳台上向下望,他一个人独自站在我家小区院子里的雪地中抽着烟,只套了一件毛衣,任大雪落在他的身上,头上还裹着纱布。这纱布透出一点血红色,从上面向下望,特别像雪地中一朵骄傲的梅花。那个时候我就非常好奇,我真的很想知道他到底在思考什么。

 

直到半年后,我才知道我家那个小面馆所在的野广场,被当时沈阳最有名的一位市长下令拆除,卖给了南方的开发商盖会所。其实就是强拆,因为有营业执照也有房本,但是没有办法,那18家小饭店的好生意不得不就此终结。

 

我爸因为强拆这件事上了一股火,还生病了几天。然后他就对人放下狠话,说就这个市长这么折腾早晚完犊子。不到两年,这位市长因为贪腐跟涉黑被判了死缓,当时这个新闻在全国还挺轰动的。我爸再一次实力证明他真的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人。

 

但是生意不能断,所以他离开了北站,回到了他原来生活的地区,借了我奶奶的房子,重新挑起那块牌匾,又开了第二家抻面馆。回到自己长大的地区,原本的社会影响力就回来了,没有人再上门找茬,所以多多少少又平稳地赚了那么三年钱。

 

三年以后,家族中发生了国产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利益纠纷,我爸就把饭店让出来给了家里人,自己转战到第三个地方,三起炉灶又开了一家面馆。但是从那时开始,突然生意就一落千丈。

 

后来几年间,他陆续被朋友骗了两次。第一次是花钱进了一批爆米花机,据说是运到落后的南美秘鲁去就能倒手赚一笔,结果被那个人和当地秘鲁海关串通,货被扣押,血本无归。第二次不能算是骗,可以说是忽悠。他被一个朋友忽悠买了一支股票,股票的名字叫中关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两次下来之后,曾经靠一碗一碗面攒下的那点家底基本就清零了。从那以后,我父亲整个人开始变得非常消沉,酒喝得比以前更勤了,而且脾气也变得更加暴躁,经常是大醉着回家。

 

许多年后,我思考那段时间他的生活,简单悟出了两个道理:第一个道理就是,一个人想在俗世定义的世界中获得成功,其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但要有能把市长咒成死缓的远见,还要有能看清身边人的近忧。

 

第二就是,一个人是不可能永远拥有持续不断的好运的,就跟一个地方的历史是一样的,只是当噩运笼罩的时间过长的时候,这种悲伤会加重而已。

 

好在那一段时间我考上了全省最好的重点中学,这是唯一一件能令我爸提起兴致骄傲的事,因为这样他就可以跟他那些没有太多文化的酒肉朋友吹嘘。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自从上了高中,我就开始放任自流,早恋、贪玩,总之就是不学习,很快就滑落至全年级垫底。

 

从小到大我家的分工非常明确,我爸负责赚钱养家,我妈负责逼我念书,所以等于是那三年我爸被我和我妈合起伙来给骗了。我妈每次开完家长会,回到家对我爸虚假营销那个小时候当三好学生时的我,所以我爸一直到我高考前都以为我是要上清华北大的。

 

我后来回想那段时间,我也真的说不清楚那个时候所谓的放任自流情绪到底是从哪来的。东北每年会下几场很大的雪,我的高中是那种封闭式校园,所以只要一下雪,老师就会组织学生一起扫雪,有的时候甚至是一边下一边扫。

 

那段时间我只要一走进教室就会变得非常压抑,所以每次扫雪,我就故意消极怠工,故意让老师罚我一个人留下。等他们都进教室之后,我就一个人站在雪地里,也不知道在干什么,抬起头任雪花冲撞在我的脸上,脑子一片空白。

 

但是从那天以后,我就开始了一场长达三个月之久的行为艺术表演,不跟任何一个人说任何一句话,是真的不说任何一句话。我妈为了这事甚至带我看过心理医生,但是都没有用。

 

直到三个月后的某一天,我自己又突发奇想,重新开始说话。所以现在想起来,我也不清楚那种东西到底是哪儿来的,但是我从那段时间开始,大量地读很多小说。

 

我后来想,可能是那段时间,我缺乏一种能力或者途径去表达心里那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情绪。很遗憾,我当时虽然看了那么多小说,但是也并没有那种觉悟去摸到所谓文学的庙门。我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看的东西是什么。

 

后来高考,我虽然过了一本线,但是第一志愿落榜了。我爸得知之后受到沉重的打击,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三年,于是在这种打击之下,我爸也开始了自己的行为艺术:从此不跟我和我妈讲任何一句话。

 

但是故事在此处发生了反转。那个时候香港的几所大学已经开始在辽宁省展开自主招生,香港的大学要求全英文面试的成绩占总成绩的一半。我当时只有中文跟英文还不错,所以当时有一个老师就推荐我去试一试。我就真的报了名,最后真的被一所大学给录取了,而且当时我所报的那个专业的录取率还是75取1。

 

当这个录取成绩传出来之后,我突然从一个失意的落榜考生,摇身一变成了本地媒体大肆报道的素质教育成功典型,很魔幻。我父亲自然就结束了他的行为艺术表演,假装之前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展现了一种非常高超的生活智慧。

 

2006年我去了香港读大学。虽说没有去国外读书那么贵,但是高低也算留学,费用还是比较难承担的,而且当时我完全不知道我父亲的面馆已经倒闭了。

 

这一次是他把我跟我妈给骗了。他还是按照以前的作息出门,让我们误以为他跟以前每天所做的都是一样的。但其实那段时间他是每天出门闲晃,想要找找别的所谓商机,看还有没有什么事能干。

 

我上大学第一个学期的学费跟生活费,其实有一半是他从亲戚朋友那儿借的,这是他去世之后我才知道的事情。我在高中的三年是住校,本来我们之间就交流很少,后来去了香港,隔着两千多公里,疏远就成了必然。

 

上大学的前两年,我花着我爸东拼西凑来的钱,依然保持着一个非常不好的大手大脚的习惯,而且竟然很坦然。那些钱主要花在了喝酒上,我发现我的血液里可能也遗传了家族男性的酗酒基因,当然这是我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

 

那一年多,我干了唯一一件所谓的正经事,就是写了一本长篇半自传体小说。那一年我才19,能写的最多就是一个少年的隐秘青春往事。朋友推荐说你去投稿吧,我就投给了非常好的一家出版社,居然真的顺利地出版了。

 

当时我投完稿就回到香港了,怕错过重要消息,就把我家沈阳的电话留给了编辑。那段时间我三天两头地往家里打电话,其实是想听到好消息。有一天刚好只有我爸在家,我打电话,我爸接电话。我说,爸,你今天有没有接到什么人的电话?我爸想了想说,有,一个骗子,我给撂了。我爸说,他说要给你出书,现在骗子都这么有文化吗?

 

但是从那以后,我好像突然开窍了,我突然想明白那一天我站在雪地里,降落在我身上的雪和那些情绪到底代表着什么,我好像可以干这一行。

 

从那开始,我跟我爸的矛盾越来越深,因为当他知道我想把作家当作我这辈子的职业的时候,不仅是反对,甚至是非常厌恶的。因为在他的观念里,作家都是精神病,没有正常人,都是一些非常不切实际的人,这种人一辈子注定过得不好。所以我越来越不愿意说话,我跟他之间的关系就非常僵硬。

 

直到大三上学期那一年,我突然被我妈的一个电话叫回了沈阳,她跟我说,你爸重病住院。当我回到沈阳走进病房的那一刻,我看到照片上这个高大魁梧的男人瘦成了一副骨架,那时我就明白肯定不是重病这么简单。我妈用了大概三天左右的时间才慢慢让我接受,我父亲是癌症晚期,大夫确诊之后直接宣布,还有一个月的生命。

 


我本人并不是非常迷信,但是我相信人世间会有一些你很难解释清楚的玄妙。就在接到我妈那个电话的前几天,我在香港旺角的街头闲晃,突然想到我长这么大好像还从来没给我爸买过任何一件礼物。

 

那个时候我爸上了年纪,非常喜欢穿走路舒服的鞋,于是我经过一家耐克鞋店的时候,给他买了一双最好的带气垫的耐克鞋。我印象非常清楚,是1300多港币,当然花的还是他的钱。

 

结果当我走进病房那一刻,我蹲下想给他试穿这双鞋的时候,我才发现由于并发症,他的脚已经比原来宽了两倍,鞋的码数并没有错,但是他已经完全穿不上了。一个儿子一生中唯一一次给父亲买的礼物,但是就这样作废了。

 

在我父亲最后一个月的生命里,我每天陪在他的床边,我们两个人讲的话可能比之前20年加在一起的还要多。但是在这儿,我不想再跟各位分享属于一对父子真正隐秘的故事了。

 

但我相信很多人可能看过一部电影,《大鱼》,蒂姆·波顿拍的,这是唯一一部我几乎不敢回看的电影。因为它讲的父亲离去跟儿子之间的故事,跟我个人的经历实在是太像了,所以我就感觉我父亲好像是在一场电影中走掉了,这是我后来自欺欺人的一种比较浪漫的想法。


 

父亲去世之后,我选择了休学一年,因为我要留在沈阳照顾我母亲。在度过了平静的一年之后,我突然有想法,干脆退学算了,去也是浪费钱。尤其是我已经认定,如果我这辈子要当作家的话,这个职业好像并不太需要学历。

 

当然这个想法在当时是非常幼稚的,所以在长辈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我就非常被动地在休学一年后回到了校园。但当时我面临的最严肃的问题是,根本没有钱把书读完。父亲去世之后,我母亲觉得我应该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了,所以把家里剩的最后一点点钱直接放到我的手里,让我自理。

 

这个钱放到我的手里,其实我明知道连一学期都撑不过去,但我既然回到学校了,就骗我母亲,说我拿到奖学金了,钱够了。讲到这里,我感觉我们家仨人一直在骗来骗去,非常微妙。

 

现在想来,我当时选择了一个比较愚蠢的方式,就是在香港借高利贷。当时我借了6万块,第二学期借了10万块,最后到我毕业那一年,加在一起利滚利变成了二十几万,等于我一毕业就背着二十几万的外债高利贷。

 

毕业后我在香港的一家出版社做编辑,每个月的工资,刨除掉非常高的房租、交通费、利息,剩下的钱可能连基本吃饭都不太够。我当时的工作又是每天坐在桌前给一些香港所谓的成名作家改病句,结果就造成我更加抑郁。

 

为了消解这个抑郁,我找到了跟父亲一样的方式,喝大酒。因为没有钱,我只能喝最劣质的酒。在持续了一年这样的生活之后,我把自己喝进了医院。出院以后,我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于是短暂地把酒给戒了,而且终于干了一件正事:写完了一本新的长篇小说,那本小说的主角原型就是我的父亲。

 

这其实就回到了一开始跟大家探讨的话题,在文学创作中,所谓现实与虚构的界限和关系到底在哪里?我自己到今天已经完全分不清楚,最后病床上那一个月的父亲,和我小说中的那个父亲的形象,究竟哪一个才是所谓的真实。

 

这个小说写完又过了一年,高利贷的数还在那,而且还在继续滚。这本小说偶然被一家影视公司买走了影视版权,给了我一笔钱,这笔钱的数目不多不少,刚刚够我还清那一笔高利贷。

 

我后来想,是不是我父亲在另一个维度中的生命,以某种神奇的方式,最后又捞了我一把。那笔钱在我的卡里大概停留了半个小时左右,然后我就迅速把它转成港币还给了高利贷公司。

 

那是我在香港的第七年。之后我又出版了两三本书,拿着非常少的版税。2014年的时候,我选择了去北京写剧本,用写剧本赚的钱养活自己继续写小说。

 

我现在还保持着一个习惯,就是经常自己一个人去街头巷尾的小胡同里找小面馆,面的味道不重要,越脏越破越好,最好是没有营业执照的。点一碗面,喝一下午的酒,思考一些什么东西,或者干脆就是放空。

 

我后来发觉,我应该是对这种环境还有一种亲近感和安全感,所以在那个时候又有一个念头突然闪过,我想可能再过几年,当我有足够的精力的时候,我会再开一家面馆。因为我父亲当年煮面用的那锅汤的秘方还在我的手机里,不能白瞎了。

 

到今天我觉得我可能想明白了一个问题,一碗普普通通的两块钱的面,足够养活一个不切实际的人。但是人活在这个俗世当中,最恰当的状态,可能就是你抬头望着天,但是脚始终有一半陷在泥里,忽上忽下,努力不让灵魂沉沦,也不至于让灵魂飘得太远回不来。我想这可能是我跟我父亲之间的故事,大概是他给我留下的最重要的东西。

 

接下来我要讲的是一个地方的故事,会稍微简短轻松一点。这个照片是沈阳的一栋楼,这间啤酒屋叫某某啤酒屋。但是这个地方,老沈阳人对它有另一个称呼,叫“穷鬼乐园”。

 


这个地方为什么叫穷鬼乐园呢?大家可以看到,原本右边还有一部分,被围起来了。这边在被拆迁以前,是沈阳一家非常有名的黑灯舞厅,又名“十元三曲”。

 

什么意思呢?当一个男人走进这个舞厅,会在黑暗的角落里看到站成一排的女性。这些女性年纪可能都不轻了,你可以随便挑选一位,跟你一起跳三支舞曲的时间。公价是十块钱,所以叫十元三曲。

 

在“严打”以前,这种地方可以干更见不得光的事情。在东北重金属后摇迷幻音乐的氛围下,黑灯瞎火,彼此看对方比原本要年轻十岁。如果一对男女跳对了眼,就可以相约出去吃口饭,当然最好的选择是就近,也就是这家啤酒屋,所谓的穷鬼乐园。如果你们俩在明亮的状况下,看清了彼此的样貌还不互相嫌弃,那接下来就可以探讨到底是去谁家了。

 

现在讲起来有点像笑话,其实沈阳现在还有这种舞厅,只是不多了,90年代和2000年初的时候非常多。这座城市经历了大规模的下岗潮以后,有太多离婚破碎的家庭,但是每一个普通人都有最基本的情感跟生理需要,不管满足的方式是正当还是不正当的,是穷人的还是富人的。

 

以前有黑灯舞厅的时候,穷鬼乐园的生意非常好,饭点的时候三层楼全都坐满。但是舞厅拆除以后,生意就彻底完蛋了,现在高峰期第一层也就坐满一半,但是还有一些人始终坚守在这里。

 

比如说大家可以看到站在门口这片空地上的几个人。以前有舞厅的时候,这里最多会聚集上百人,非常壮观。他们是找零工的,有的人可能在这儿一站几年,有些人在这儿一站就是十几年。


他们脖子上通常会挂一块牌子,写着“电工、水电焊、泥工、瓦匠”之类的,当然牌子越长找到工作的机会更大。他们是一些从工厂失业下岗了的工人,连做一个小买卖的本金都没有,只能继续以工厂里的那些手艺谋生。

 

理论上讲,我觉得他们比坐在穷鬼乐园里喝酒的那些人可能要更穷困一些,因为他们连在大冷天走进去喝一杯酒暖身的钱都舍不得花。贫富这种东西在任何时候都是相对的。

 

大家肯定很好奇,所谓穷鬼乐园到底是什么消费水平?可以这么讲,到今天这个年代了,沈阳怎么说也算一座大城市,但是一个人只要花十块钱,就可以在这个地方从白天喝到黑夜,然后喝到不省人事。

 

十块钱是什么概念呢?大家看这张照片里面的塑料扎啤杯,它的容量正好是一升多一点。扎啤杯里卖的啤酒是这家店的镇店之宝,是一种散啤酒,只卖两块钱一扎。一扎大概是两个瓶啤的量,五扎就是十个瓶啤。十个瓶啤对于一个上了年纪的中年人来说,喝醉就足够了。

 


后来我听到一个传言,说这种散啤酒是用一种叫作啤酒粉的东西冲兑的,这个东西后劲特别大,而且长时间饮用会对肾造成严重的负担。我不知道这个传言是真是假,所以不能提人家的名字,我相信在这里喝酒的人,他们自己应该也不是很在乎。

 

大家可能又很好奇,十块钱喝这么多酒,连一盘凉菜都不点吗?我可以告诉大家,是真的不点。但是东北人喝酒不会空嘴儿,所以他们都是自带下酒菜的。

 

你经常会看到一个大哥走进来,从羽绒服里掏出一个破塑料袋,在桌上摊开,里面是一包“综合豆”——这是我自己给瞎起的名字。所谓综合豆就是里面有花生米、蚕豆、鱼皮豆、榛子等各种坚果,稍微有经验一点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应该是逢年过节或者是亲戚朋友的婚礼上攒下来的东西,凑一包刚好可以对付一顿酒。

 

我甚至见过有人从裤兜里掏出连塑料袋都没有的一个啃得只剩脚趾甲盖的鸡爪子,然后在那里点两大扎散啤酒,嗦啰仨小时。

 

这家啤酒屋离北站很近,当年我爸在北站开饭馆的时候,偶尔会跟朋友来这个地方喝酒。我小的时候路过两次,看见他们在里面推杯换盏,隔着玻璃可以看见我父亲在大笑。我爸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所以我自然就对这个地方感到非常好奇。

 

直到我休学那一年,也就是我爸去世之后,我第一次以一个成年人的身份自己走进了这个地方。后来一进就保持了十年的习惯,到今天,每年我都会去很多次。


 

我第一次去的时候没有搞清状况,上来就要了四个凉菜,四个瓶啤,一个人坐那儿喝。瞬间就发现周围人看我的眼神不太对:年纪轻轻如此嚣张,一看就欠教育。当时我特别怕被人教育,于是飞速地喝完酒吃完菜就跑掉了。

 

后来再去的时候就掌握了经验,懂了规矩。进去以后先点一盘凉菜,瓶啤先要一瓶,喝完了再喝下一瓶,这样不至于引起公愤。在这种状况下,我基本就在学习他们,把战线拉得很长,东北话叫作喝粘酒。当我搞这种拉锯战的时候,就更方便去观察他们。

 

有的时候他们一天喝到最后兴起了,也会预算超支,几个人凑几块钱去买一两盘凉菜大家一起吃,伸筷子的速度就跟拼刺刀差不多,非常壮观。这个时候老板娘就会特别开心。

 

我要着重介绍一下这位老板娘,一个非常典型的东北大姐,论年纪我应该叫人家大姨。这位大姐常年留着一头紫红色垫起来的头发,嗓门儿非常大,满口脏话,但是人又很热情。在我看来她更像是这些人的守护神,穷鬼乐园的王利发。

 

如果这些酒鬼不买菜干喝酒她也不会生气,但是如果你买菜,她就会露出一种非常直白的笑容送给你。当这些人醉倒店里的时候,她先用非常非常脏的东北脏话骂他们,然后再让小工把他们一个个送回家。

 

这些人到底会醉到什么程度呢?我经常看到一个人出去打一杯散啤酒,回头走几步就一下摔倒在地上,满脸血,门牙磕掉半颗。酒友们会再把他扶起来,跟老板娘要一沓创可贴,帮他把创可贴糊满脸,只留两个眼睛,继续喝。半颗牙放在手里来回玩,跟盘核桃似的。

 

还有几次,我正在吃菜,有几个人端着酒醉醺醺地忽然坐到我对面,开始给我讲他的人生故事,一讲就是几个小时。这些故事有非常有趣的、非常离奇的,也有非常无趣一听就是编的。几次下来之后,我才反应过来,其实他们主要是为了蹭我的菜。套用现在非常流行的那句恶俗的鸡汤:我有故事,你菜还够不?

 

这家店是365天全年无休,24小时地开。后来我跟老板娘熟了就问老板娘,我说,大姐,过年都不休息,多累啊。大姐当时跟我说了一句话,原话是这样的:我要是不干了,这帮逼还能去哪?

 

这句话我换一个方式给大家翻译一下:如果此地终会消亡,这些灵魂又将何处安放?是不是特别文学?

 

那这些在穷鬼乐园里的人到底是谁呢?很简单,他们当然就是那些因为某种原因丢失了生计,失去了家庭,甚至被自己的亲人和儿女嫌弃,或者干脆就是孤寡了半生的最失意、最痛苦、最绝望的人。他们以这样的方式在这个地方抱团取暖,可能企图寻求一种继续活下去的意义,也可能他们干脆想把意义这个字本身干掉。

 

这些人可怜吗?当然可怜。我说这个话不是一种道德上的凌辱或者审判,而是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最直观的感受。其实人跟人之间没有谁比谁高到哪里去,大家都是一半在白雪一半在泥土里,可能哪一步不小心踩空了就半截身子下陷,运气不好的人可能这一生都很难再爬起来。

 

这些人其实换一个角度讲也不可怜,因为就在隔着一米不到的窗户外面,那些脖子上挂着牌子的人,他们其实也在遭受着同样被命运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生,但是他们始终没有放弃,为保留住最后一丝尊严奋斗。

 

我后来每年再次回到这个穷鬼乐园的时候,都会发现熟悉的面孔少了一两张。问过老板娘,得知有的人烂醉以后冻死在积雪的街头,有的人终于下决心去南方找一条生路,还有的人,就这么不声不响地消失掉了。我猜可能还有人会一直留在这里,直到所有的意义都消失掉。


我们的一生都是由两种人组成,一种是我们相识或者亲近的人,另一种是陌生人。我们的一生也都是由两种地方组成,一种是你留守或者驻足过的地方,另一种是你永远都无法到达的近处或者远方。

 

当这些地方和这些人有一天终将会消亡的时候,肉身与所谓的现实都会灰飞烟灭。但是他们的灵魂可能会留下一种遗址,就像历史的遗迹,你看它们并不是因为这些东西还在这儿,而是因为这些东西曾经在这儿。

 

这些灵魂的遗址可能会跟历史的遗迹一样,等待着被人用某种方式从命运轮回的暗河中打捞出来,然后被重新地解构,被重新地塑造,被重新地发挥想象,最后化身成一种不分高低贵贱的永恒。我猜文学可能是那种方式。

 

最后我想很做作地、拙劣地模仿一下马尔克斯那一句《百年孤独》的开头作为结尾:

 

多年以后当我再次走进穷鬼乐园,一定会弄懂在我昂首迎接雪花降临的那个黄昏,是否跟父亲思考过同样一个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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