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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宣部、福建省委宣传部和厦门市委的部署要求,厦门市委宣传部联合厦门市公安局牵头组织推进的陈清洲市级重大先进典型和全国“时代楷模”选树宣传工作已基本完成各项任务。总体来看,整个组织协调工作有力、有序、高效,典型宣传效应突显、社会反响强烈,取得了良好成效。
根据9月30日市委裴金佳书记关于“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陈清洲同志的典型事迹”以及10月1日市政府庄稼汉市长关于“要深度挖掘典型事迹,掀起学习热潮”的批示要求,为做好陈清洲同志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重耕,副市长、公安局长林锐任组长的陈清洲同志重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为重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重耕对抓好陈清洲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指示提要求,从媒体报道、公开发布、事迹报告、组织协调等方面做了详细部署,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了许多相关事项。去年10月19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重耕陪同市委裴金佳书记专程赴京,当面向中宣部黄坤明常务副部长汇报了陈清洲同志事迹和学习宣传相关情况,为全国“时代楷模”的选树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进选树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联合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协调会,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密切协作、协同推进,制定了周密工作计划,明确了职责分工,整合了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倾全力抓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总体上来看,陈清洲重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整体策划谋划和组织协调。自2016年10月中旬以来,陈清洲重大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历时近3个月,具有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涉及部门多、协调工作量大等特点,许多工作都需要跨部门合作协作,但是,无论是在典型事迹材料、学习决定等材料的起草上,还是在向中央和省市各级各部门请示报告的文字综合上;无论是在各级媒体对先进事迹深度挖掘采访报道的组织协调上,还是在报告团建设、报告会的策划组织协调上;无论是在“时代楷模”授予仪式来厦录制各项工作的对接协调和保障上,还是在中宣部、公安部以及省等各级领导来厦考察保障接待上,各项工作都组织有序、保障有力、扎实有效。在12月21日“时代楷模”发布仪式结束后,中宣部鲁炜副部长还专门对厦门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他说:“厦门各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有力有效,要充分肯定,高度评价!”
去年10月24日,厦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确定了陈清洲同志为厦门市重大先进典型,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作出了关于开展向陈清洲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陈清洲同志学习。11月14日,市委宣传部牵头召开了“厦门市学习宣传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新闻发布会”,邀请省驻厦媒体、市属媒体及网络媒体等对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进行集中采访报道,把陈清洲重大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11月14日和15日,组织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分别刊播了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向陈清洲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陈清洲同志学习。11月15日至17日,我们组织了市属媒体集中采访活动,先后深入集美灌口交警中队、灌口派出所、灌口李林小学、集美公安分局、集美各高校、灌口镇街镇、社区、学校、陈清洲家中等,对陈清洲的同事、家人、学生、村民、救助过的当事人等进行采访,面对面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入挖掘陈清洲同志的先进事迹。各新闻媒体纷纷组织系列专题报道和开辟专栏,在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刊登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在全市营造学习宣传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的浓厚氛围。12月14日至15日,我们按照中宣部通知要求,又组织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栏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人民公安报,以及人民网、腾讯网、新浪网、长安剑、“警事图说”等中央级媒体和公安自媒体,福建日报、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法治报、东南网等省级媒体,以及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组成的媒体采访团,实地参观了陈清洲工作过的灌口交警中队等单位,采访了他的同事、家属和村委会干部、群众代表,以及高校保卫处领导、学生代表,并与群众与民警代表座谈,深入了解陈清洲推动灌口“亮灯工程”建设、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反诈骗宣传、微博帮寻人、抗击“莫兰蒂”台风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在集中采访活动中,记者们被陈清洲的事迹深深感动,一致表示采访的过程也是自己深入学习“清洲精神”的过程。从人民公安报、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海峡导报等新闻报道稿件库中检索、筛选历年来有关陈清洲的新闻报道,把陈清洲的事迹材料、各级领导批示、典型新闻报道、工作照片、微博截图进行分类整理,从新浪厦门的大数据库检索出“@交警陈清洲”微博中有关帮助寻找走失人员的典型事例,编成《陈清洲事迹汇编——大爱无疆点亮“心灯”》《 陈清洲故事素材汇编》《@交警陈清洲微博寻人数据图册》等丰富的新闻报道素材。
《爱就一个字多说几次》
张信哲+全国公安新媒体祝福陈清洲
刘德华为厦门患癌症的人民警察陈清洲加油助力
张静初:早日战胜病魔,清洲加油
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对内和对外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总体战、立体战,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进行宣传,形成合力、形成规模,使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宣传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一是新闻媒体集中发力引导舆论。中宣部决定,从宣传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开始,在中央主要媒体统一开设“时代楷模”栏目,将所有作为“时代楷模”宣传的先进典型统一纳入该栏目进行集中报道,中宣部还专门向中央各大新闻媒体发出通知,要求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把握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做好对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去年12月20日至2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长2分多钟的《陈清洲:点亮群众心中的“安全灯”》,在《时代楷模发布厅》播出了发布活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播出人物通讯《“亮灯警察”陈清洲》。新华社刊发长篇通讯《“亮灯警察”的为民情怀》《一位普通民警的病情牵动一座城》,并配发评论《坚守人民警察的为民底色》。人民日报要闻版“时代先锋”专栏大篇幅刊发《他用真情把百姓暖透》《亲民为民的“故事篓子”》。法制日报刊发长篇通讯《“亮灯警察”不忘初心》《“最爱帮助人的警察”感动网上网下》。光明日报刊发长篇通讯《一心为民的“亮灯警察”》《喜欢帮人的“寻人警察”》。经济日报整版刊发长篇通讯《用爱心点亮群众希望之灯》。人民公安报头版头条刊发《“帅在灵魂”的“亮灯警察”》《爱民“轻舟”驶进百姓心间》。中国青年报全文转载新华社通稿。12月26日至27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多家中央媒体刊播了《中宣部授予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的报道。此外,福建日报头版“先锋赞”专栏刊发《用大爱点亮百姓心中的灯》《我是农民的儿子》。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连续三天原文转载新华社、人民日报稿件和评论,并报道了“时代楷模”发布活动。1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并机播出《焦点访谈》栏目专题节目《“亮灯警察”陈清洲》。截至1月16日,各级新闻媒体共刊发(播)稿件、专题节目100余篇(期)。二是网络新媒体同步跟进形成声势。12月20日以来,按照中宣部的部署,我们积极协调配合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中国警察网、法制网、腾讯网、新浪网等50余家网络媒体及门户网站来厦集中采访报道,各网站在主页显著位置开设专题网页,同步转载报道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评论文章及“时代楷模发布厅”节目录制等相关活动信息。各级公安微博微信、网络“大V”以#清洲加油#和#做不忘初心的好民警#为话题,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广泛宣传陈清洲先进事迹,开展为清洲加油活动。联动转发由张信哲原创歌曲改编的《爱就一个字多说几次》以及刘德华、张信哲祝福视频。央视新闻、新华视点、人民日报、长安剑、警民携手同行等微博微信客户端及“警事图说”等自媒体分别编发、转发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融媒体作品。截至12月26日,#清洲加油#话题阅读量达到3738万,影响力列政务微博话题第一名。我们还会同厦门市公安局协调新浪厦门推出陈清洲先进事迹专题页,推出张静初和段奕宏祝福视频,点击播放量超过70万人次。策划“新浪微博之夜”——陈清洲先进事迹宣传活动,组织两岸音乐人专门录制并发布为陈清洲加油的原创歌曲《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点击播放量突破30万人次。公安部宣传局还组织了新媒体平台设置“清洲加油”“寻找清洲先进足迹”“清洲微言”等新媒体栏目,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APP、头条号、企鹅号等持续发布信息,累计发布微博微信415条、图片1125张, 在网上掀起宣传清洲事迹、学习清洲精神的热潮。三是户外公益广告平台同步刊播营造良好氛围。11月24日,我部向全市各户外电子显示屏、小区宣传栏、XM6、城市T频道、楼宇电视等户外社会媒介平台发出通知,组织了全市户外公益广告平台从11月24日起至12月31日对陈清洲同志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口号和视频进行滚动刊播,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有机结合使陈清洲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活动持续保持了宣传的力度和热度,形成了立体化、多样化的宣传格局,大大强化了陈清洲先进典型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中宣部授予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一是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按照总体部署要求,我市于去年11月6日成立了“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团员由陈清洲同志领导、同事、受帮助的群众和媒体记者等组成。我们仅用了1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了报告团组建、报告稿撰写、相关视频PPT制作以及报告团训练演练等工作。并先后于12月5日、7日和9日举办了面向社会各界的全市报告会以及政法系统专场、高校专场等3场报告会,全市各条战线党员干部、驻厦部队官兵、政法干警、师生代表和社会各界等近3000人现场聆听报告会。报告团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从不同方位、不同角度讲述了陈清洲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展示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为民情怀和时代风采,使与会人员受到了生动的思想教育和深刻的灵魂洗礼。二是举办“时代楷模”发布仪式。12月21日晚,中宣部在厦门举办了2016年第十期“时代楷模”发布仪式,这也是“时代楷模”发布第一次走出央视演播厅、走进基层群众中间。中宣部副部长鲁炜和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副省长、公安厅长王惠敏,市领导陈秋雄、李伟华、林锐等出席,公安民警、驻厦部队官兵、高校师生和基层群众代表900余人参加。发布活动宣读了中宣部对“时代楷模”陈清洲的表彰决定,中宣部副部长鲁炜和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分别向陈清洲同志的爱人、女儿颁发了“时代楷模”和公安“一级英模”荣誉奖章、证书。现场播放了陈清洲同志先进事迹短片,采访了熟悉陈清洲同志的同事和群众,朗诵了为陈清洲而作的诗词等。当与正在上海住院治疗的陈清洲同志现场视频连线时,全场观众热情地为这位不忘初心、一心为民的好民警连喊“清州加油”。整场发布活动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参加仪式的公安民警和群众代表说,陈清洲同志不仅是公安民警和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也是人们学习的榜样。大家纷纷表示,“陈清洲”这个名字早已深深印到厦门百姓的心里,清洲不仅代表了爱岗敬业的公安民警,也代表了朴实无华的厦门人。作为厦门首位全国 “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的获得者,陈清洲是厦门的骄傲、福建的骄傲。
目前,市公安局正在全警组织开展争做“陈清洲式好民警”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命名“陈清洲式”交警中队、“陈清洲反诈骗宣讲团”、挂牌“陈清洲安全宣教中心”、在集美分局和厦门理工大学分别设立“陈清洲工作室”、“陈清洲反诈骗工作室”等方式,弘扬清洲精神,树立清洲“品牌”。作为新时期公安战线的杰出代表,陈清洲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不仅感动着人民群众,更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去年12月20日以来,“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同志的先进事迹经中央和福建省、厦门市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公安公众号、自媒体广泛报道后,迅速传遍了大江南北,感动了千万群众。网民“吴眠眠★”微博留言,“在准备事业单位面试的时候看到了叔叔的例子,被感动了!以你为榜样!人民的好公仆!加油!”网民“青蒂文红”留言,“看到央视报道很感动,祝你早日康复,好人上天垂怜,永远平安继续网红。明星,人民需要您!” 在先进事迹学习座谈会上,有我市市直机关干部说:“陈清洲坚强勇敢,他的事迹平凡中见伟大,朴实中显崇高,细微中见真情,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集中体现了优秀共产党员的时代风采,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我们应该将陈清洲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