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音乐还是不相信音乐

相信音乐还是不相信音乐

抖腿俱乐部 港台男星 2018-08-15 16:05:42 474


不管今天国内文化版权意识到底处于什么样的阶段,总有一些人希望免费“借用”一下。


这里面有一些是电视台的后期编辑、知名不知名的导演编剧制片人、音乐制作人、写不出稿的新媒体小编、经纪公司与各种主办方等等,出事后以300迈速度把锅甩给别人,全都能登上福布斯中国逻辑榜。



他们不相信音乐,相信根深蒂固的权力关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对方不会发现,即使发现了,也是年轻势微的软柿子,多半不会把事搞大。


前有李志、陆扬等人的维护版权权益的经历,能发现这的确是个消耗精力的技术活。不管多繁杂,必须得去干。


最近一位独立音乐人朋友,高嘉丰,也遭遇了类似的事。在没有任何事先联系授权的情况下,流行歌手林宥嘉在一次公开商业演出上唱了他的歌。


高嘉丰是一位风格多变难以描述的音乐人。他在长沙、深圳、纽约待过,和当地的独立音乐艺术场景都有交集,现在主要在上海活动。他做过很跳舞的电子音乐,也做过根本没法跳舞的电子音乐和实验音乐,还把脱口秀与各种互联网元素融入现场表演。


很多年前这个公众号刚零零散散发些东西时就采访过他:夹缝中做音乐——专访高嘉丰



《蹦迪治大病》是他在2017年1月发布的一首单曲,他包办词曲制作,后来这首本来就很有流行潜质又带着他个人特点的歌,成为他传唱度最广的一首。



本以为嘉丰即将走出做音乐的夹缝了,结果遭到了如下的事:




下面是文字版,主要来自他的公众号自述和后续补充:


8月6日晚高嘉丰在北京旅游逛商场夹娃娃的时候收到朋友发来的一条令人困惑的信息



而且在高嘉丰最近刚结束的中国巡演,也是以这首他最脍炙人口的歌名为标题——



那现在我们来看看 2018年8月5日的台北小巨蛋

在没有向原创者高嘉丰本人提前征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

林宥嘉演唱的《蹦迪治大病》(正片在30秒左右开始)


正常人都能听出这种翻唱改编。高嘉丰具体指出这个《蹦迪治大病》和其原版比较:

1. 歌词和原曲完全一样,并且曲末还忘记删掉原曲mv导演dummb的声音水印

2. 编曲有所改变,副歌部分由原来的电子风格配器改为摇滚风格配器

3.吉他solo部分改变较大,“喵”声的采样被替换

4.由于一些细节和原曲高度相同,推测制作人将原曲的声音叠在了底下进行再制作。

5.原曲用到的中文虚拟歌手洛天依,在林宥嘉的版本中不知为何变成了台湾口音


演出刚结束后不久,“林宥嘉”+网络神曲“蹦迪治大病”的报道瞬间铺满整个网络。但关于此曲的原作者和演唱者究竟是谁,没有哪家媒体提到。媒体通稿措辞:“改编自网络神曲”。



如上图。抖腿:自己的原创作品,被人不打招呼直接这样改编,还被这人说“这首歌点阅率极差”?!


这简直华语逻辑王子了。



甚至在许多不明真相的粉丝心中,《蹦迪治大病》直接变成了林宥嘉的歌。。


上图为高嘉丰一位音乐人朋友收到的粉丝私信,这位朋友很好,耐心为这位歌迷解释


这场名为“超犀利趴”的演唱会是一场为期两天,由“相信音乐”公司主导的大型表演

地点在台北小巨蛋,这是第九回,下面是海报



观众人数更是达到了2.2万人次,票房达5000万新台币,参演艺人中不乏五月天、perfume、陈绮贞、苏慧伦等明星,林宥嘉则化身“林小弟”分身上台表演。



李志维权事件/华晨宇翻唱事件

和这次难道不是唱的是同一出戏吗?


事情一出,有不少热心歌迷微博艾特高嘉丰告知此事

他也在第一时间转发微博做出回应“对方没有提前联系授权


请注意这场“超犀利趴”演唱会的微博直播已经达到了500万次观看


而这条微博发出数小时后

立刻收到了一位来自自称林宥嘉公司的施人诚先生的私信

写得非常台湾式礼貌,但是内容不禁让人产生一些疑惑——


(以下对话内容经施人诚先生同意后公开)



代表林宥嘉给高嘉丰发信息的这位施先生正是音乐创作人施人诚,台湾中文乐坛的中坚分子,一枝笔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歌曲。为多位歌手创作歌曲,如:S.H.E、刘若英、张智成、动力火车,Tank,林宥嘉等。代表作有:《恋人未满》、《中国话》、《后来》、《寂寞在唱歌》、《我爱的人》、《心酸》等。


施人诚,图片和介绍来自百度百科


施先生的观点:


1.确认了林宥嘉未经授权翻唱并改编的事实

2.林宥嘉选择“蹦迪治大病”是出于一种赏识

3.台湾的惯例是事后处理而非事前

4.该翻唱事件不属于侵权,将按流程支付版权费用

5. 林宥嘉对高嘉丰创造这首歌表示感谢,并希望今后合作


资料来源: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台湾)


  1. 若该事件真如施先生所言不属于侵权,按照台湾规定算了一下到高嘉丰方手里的版权费用可以低至人民币500元。。。(见上图)这也是对方愿意看到的处理方式。                  

  2. 若事件属于侵权,则有理由进入司法程序。尽管高嘉丰一方还是希望能和平解决。         

  3. 不可否认,台湾方面完全省略了“事先告知/询问”这一关键步骤,这样的做法对音乐创作者缺乏起码的尊重。如果这一步都省略了,是不是这些不知名的音乐人们的作品就可以如同韭菜一样,被明星们以“我很欣赏你的歌”的名义,以500元的低价事后随意收割呢?  

  4. 施先生代表林宥嘉及公司,事后给予的关注和尊重的确及时且诚恳,但如果,这件事情完全没有人提出异议,也没有被高嘉丰的粉丝发现不对劲,你们是不是也不会主动联系高嘉丰,能过就过去了呢?我们不得而知。


针对这次翻唱事件,律师表示:


如果高嘉丰已将其作品授权给中国音著协或中华音著协(二者有相互代表协议)代为进行作品管理和授权,则需要看林宥嘉在台湾的演唱是否取得中国音著协或中华音著协的授权,如无,也构成侵权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如果高嘉丰未将其作品授权给中国音著协或中华音著协代为进行作品管理和授权,则林宥嘉演唱会翻唱高嘉丰的歌曲侵犯了高嘉丰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律师的话,概括来说:


如果高嘉丰加入过两岸任何一音著协——对方无侵权

如果高嘉丰没加入两岸任何一音著协——对方侵权


而高嘉丰没有加入音著协


台湾音著协Must的董事长李念和 公开所发


截至目前,嘉丰的维权视频在社交网络已经有了一定影响,一些媒体也关注到了此事。而在台湾引起了反响要更大,FB上很多人帮高嘉丰追责,很多台湾媒体对林宥嘉一方发出质问。


林宥嘉这场演出的相关主办方也发了一个通稿声明:



演出主办公司叫“相信音乐”这个名字也是太好了。


事件还在进展中,高嘉丰目前已完成调查公证。而在取证过程中,他发现一些“有意思”的事,比如一些林宥嘉粉丝发的有关“蹦迪治大病”的微博找不到了。



再这场演出是有网络直播并产生收益的,现在原直播链接已无法回放视频,并且上面的一个金币总数变成为0,可下面用户贡献的金币数额排行,又是能清楚看到的。



这是怎么回事呢 


只能说, 维权不是容易的事,有时都不知道对手到底是谁,特别是年轻的个人面对一些公司集团明星团队。在网络曝光,一方面扩大舆论影响能引起更多关注,另一方面也可能会有一些人来干扰核心问题。



你忙着维权时,可能还有人在给你推销小额贷款。






还可以看看:


终于能在北京大银幕看这部酷冷到死的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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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这个带来太空之声的乐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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