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一男子曾某因妻子廖某与其离婚心生怨恨,而投毒报复前岳母一家,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赔偿损失14399.45元。
曾某自2016年2月份与廖某离婚之后,一直认为是廖某逼迫其离婚的,且廖某离婚时未归还其金银首饰等财物,心生怨恨,加之其于2016年11月16日送女儿去廖某之母李某家时又遭到辱骂,便起意投毒报复李某一家。
网络图片
2016年11月20日凌晨,曾某骑摩托车来到李某家门口,将事先购买的一瓶农药“敌敌畏”倒入李某家门口的压水井内,然后离开。当日早上,李某因少量饮用过该压水井内的水,发生皮肤瘙痒。接着,来李某家做客的李某妹妹在使用压水井时,发现大量水泡从压水井内流出,且伴有浓烈的刺鼻气味。廖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宁都县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提取了李某家压水井内的水进行检验,样品水内检出敌敌畏成分。
曾某于2016年12月5日被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投毒的事实。李某在宁都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天,共花去医疗费10653.85元。经医院诊断疑似农药中毒。
网络图片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为泄愤报复,实施以投毒的方式意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因被及时发现而未能得逞,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曾某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曾某应对附带民事诉讼李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曾某表示认罪服判,该判决已生效。
网络图片
相关报道
80后夫妻离婚多因父母帮倒忙 七年之痒缩至三年
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实习生何静
昨日,记者从武汉首个家事法庭—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获悉:该法庭一年审理450件离婚案,80后小夫妻离婚案占其中的20%。与以往的“七年之痒”不同,遭遇“三年之痒”而离婚的80后小夫妻增多,约50余件,占比12%。
法官介绍,这一成遭遇“三年之痒”而离婚80后小夫妻,多是独生子女,遇事依赖父母,一旦遇到夫妻矛盾,常把双方父母拉了进来。不想,父母参与进来后,小夫妻的矛盾有时是“火上浇油”,法官也难于调解。
80后小夫妻欲离婚,双方父母“火上浇油”
现年28岁的男青年李某,在武汉一家科技公司当高管。2011年初,李某在公司的年会上,认识了客串当女主持人的叶某。两个年轻人一见如故,很快陷入热恋。
2012年2月,李某和叶某步入婚姻殿堂。新婚伊始,小两口恩恩爱爱,生活安稳。次年12月,儿子出世。李某、叶某都是独生子女,被父母娇惯坏了,小家伙的出生让这对小夫妻手忙脚乱。叶某请来老妈当“保姆”带伢。李某也请来自己的老妈做饭、洗衣。两位老妈长期吃住在这对小夫妻家,双方的老爸也时常过来帮忙。
久而久之,小夫妻的矛盾来了。由于双方父母解决了小夫妻的后顾之忧,李某下班后沉迷玩游戏,很少搭理叶某。叶某为此常埋怨丈夫李某:当不了奶爸,也照顾不好妻子。而李某也总是责怪妻子叶某不会带伢,不会做家务。
为家庭琐事,李某和叶某不断争吵。呆在小夫妻家的双方老妈、老爸们,也互相指责对方子女的不是。
争吵过后是冷战。李某和叶某觉得这段婚姻维持下去没啥意思,双方均身心俱疲。今年3月,李某向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虽然法官极力调解,但李某、叶某态度坚决,经硚口区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
网络图片
夫妻处理婚姻关系,父母最好不要过多干预
此前,武汉中院的一项调查显示,“80后”离婚缘由多为家庭琐事,离婚原因还包括谁做家务、谁做饭、谁带小孩、管得太宽没有自由等。因为他们婚前生活多由父母安排,结婚成家后为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发生纠纷后不能宽容对方,小纷争积淀成大矛盾,导致婚姻破裂。
网络图片
“这部分80后小夫妻,对婚后的责任、义务没有准备好,对迎接新生命更没做好充分的准备。作为独生子女的他们,依赖父母惯了,思想上还处于‘哺乳期’,责任和担当意识较弱。再加上父母在离婚案中的推波助澜,更没把婚姻当回事。”昨日,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庭长沈慧说,从已判的小夫妻离婚案中可以看出,传统的婚外情、第三者插足,已不是情感危机的主因。对财产的分割也不是特别在意,但离婚较轻率。
沈慧说,这些80后小夫妻的离婚案告诫人们,一定要有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和家庭观,正确处理夫妻双方及家庭事宜,双方父母最好不要过多干预。
期待大家分享到朋友圈,少一份误会,多一份幸福!
离婚,一时之快,害的是下一代!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楚天都市报
▍ 编辑:子非鱼
爆料、合作请加微信:jxtt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