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典型案例也是一面镜子,它在警示广大市场主体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它在警示违法分子法律红线不可碰违法必究,同样它也在提醒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要擦亮眼睛,能辨别商家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自己的消费权益是否被侵害。
浙江建华机电在线电子交易市场文团五金商行实际经营者陈某通过在小作坊生产的三无阀门上加贴标有“上海冠龍閥門機械控股有限公司”字样的铭牌及标有“冠龍”字样的合格证等手段,冒充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的“冠龙”阀门,并销售给浙江中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用于海宁某公共建设安装工程。
案发后,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两家设备安装公司主动拆除并更换假冒阀门。2017年9月11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对3名当事人做出没收侵权阀门,处1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海盐县百步德莱斯电器厂为拓展市场,在未取得肖像使用权的情况下,自2015年10月开始委托他人印制突出标注有“影视明星爱妻代言人何政军”及何政军肖像图片、中山市爱妻电器有限公司(授权)”等字样和“品牌代言人国际巨星温碧霞”及温碧霞肖像图片、中山市千科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授权”等字样的2种外包装箱,用于包装自己厂生产的电器产品销售给沈阳、呼和浩特等地的客户。2017年6月22日,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作出对当事人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蒋某、贡某、丁某三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于2017年4月份开始以嘉兴伟谊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嘉善县罗星街道一工业楼三楼生产假冒“DYNAUDIO”、“WOLFREE 沃富林”车载音响并对外销售。2017年9月28日,被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获。现场查获生产线3条,假冒“DYNAUDIO”、“WOLFREE 沃富林”车载音响成品500余套,未装箱产品4500余件,案值达760余万元。该案于2017年9月28日被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获,并于次日移送公安部门。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
当事人为实现其在天猫平台网店“福腾食品专营店”单价为64.9元的粽子真龙礼盒在天猫平台有靠前的搜索排名、信誉排名及商品销售页面能显示较高地销售数量,于2017年3月21日,在其网店创建低价鲜肉粽的销售链接,通过价格的优势使这个ID的商品达到一定的销售数量积累一定商业信誉后,于2017年4月16日将低价鲜肉粽的商品信息更换为粽子真龙礼盒继续销售,误导消费者。2017年6月14日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作出了罚款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嘉兴市鼎赞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起至2016年10月期间,其开办“浙商e贷”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浙商e贷年化收益率最高19%”、“30倍活期存款收益”、“5倍定期存款收益”等字样的明示和暗示保本、无风险和保收益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2017年4月20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告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嘉兴市全众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企业注册代理公司代办公司登记,将该公司从他人手中用2000元购买的房权证复印件和《房租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公司住所登记材料,并于2017年6月21日提交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办理公司登记。2017年8月25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根据房屋产权人举报,依法查获。
经认定,上述房权证和《房租租赁合同》复印件上盖有的房屋产权人公司印章系伪造,房权证复印件系未经房屋产权人授权使用,《房租租赁合同》系伪造。2017年10月24日,经开分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罚款人民币6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伪造、出售虚假材料的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评析:“最多跑一次”方便了群众办公司,激发了社会创业活力,但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通过伪造材料、冒用他人身份证、产权证等骗取公司登记,侵害他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确保 “最多跑一次”成为便民、利民的红利。
深圳市欧陆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自2016年12月20日成立以来,在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他人处非法获取大量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并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的情况下,向这些个人信息资料上的消费者拨打电话,推销其装修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被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获,现场查获大量记录有个人信息资料的纸质文件和笔记本电脑文件个人信息资料数据。
2017年11月29日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7年4月24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海宁世贸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在对其开发的星光汇项目进行宣传时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当事人开发的星光汇项目于2016年6月8日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过宣传单页、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外宣传该项目。经查明,当事人通过宣传单页、微信公众号和业态分布图对外宣传的正式入驻品牌与实际情况不符,应认定广告内容为虚假。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能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处罚款400000元。
桐乡市梧桐慧民珠宝店从2016年5月15日开始,在其店中采取刮刮卡形式开展有奖促销活动,即开即奖,活动开始后当事人没有对中奖情况和兑奖情况进行公示。2017年2月27日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梅某自2016年以来,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擅自委托平湖市一家印花企业印制Timberland、UNIQLO等知名品牌的商标标识及相关图案;擅自委托平湖、嘉善等地企业为其生产假冒Timberland、LACOSTE等假冒商标T恤、夹克等服装共计2080件。并通过其在淘宝网经营的网店,以“正品代购”、“海外代购”名义对外销售,合计销售数量1184件,合计销售金额298410元。同时还通过微信从外地低价大量购进假冒BURBERRY、MONCLER等注册商标的服装,通过其开设的“老梅成衣”等淘宝网店对外销售。
截止案发,当事人制售假冒服装涉及国际知名商标达十多个,违法经营额共计60余万元。于2017年4月11日被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获。因当事人及相关制假企业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已于2017年6月6日移送公安部门,目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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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南湖晚报 记者 谭罗敏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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