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这部突然“失踪”的电影,终于有望上映了?

邓超这部突然“失踪”的电影,终于有望上映了?

小豆瓣 内地男星 2017-11-15 21:29:45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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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国产犯罪类型的影视剧开始多起来。


就今年一年,就出现了《白夜追凶》、《无证之罪》等国产好剧。


当然,电影这边正在准备,或者已经完成的作品也不少。


比如铺子今天要说的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如果大家有印象,该片原定国庆上映,但上映前的两个星期突然宣布撤档。


这次,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发布了全新物料。


这是该片在国庆期间撤档之后,首次发布新的海报与预告片,这也宣示着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回来了。


视频:[1分56秒]



这次的“回归版”海报中,血色光火爆裂四溅。


邓超、刘诗诗神色警觉、表情肃穆,阮经天斯文中带着一丝邪气。


正邪双方随时开打,海报已经透出了紧张的气氛。



当然了,除了新款物料。


想必如今大家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究竟何时会公映?


有的朋友可能发现了,在预告片结尾和海报之上,出现了“2017 即将公映”的字样。



这就意味着,《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会在年内与大家见面了。


那么话又说回来,电影为什么会经历少见的撤档风波呢?


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离开国庆档这些日子里,电影又经历了什么呢?


时间回溯到2017年9月19日,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突然宣布撤档,电影官方微博发布撤档声明。


但是,有意思的是,这个声明发了两次。


片方发完第一条后秒删微博,下午又发了一条一样的内容。


两次几乎一模一样的“撤档声明”,其中的猫腻就是出在其中的一句话上,其中第一条表示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撤档的原因明确表示“尚未拿到公映许可证”。


微博虽被删除,但有网友截图留证。


下午官博再度发出撤档声明,撤档原因改成了“因故无法如期公映”,典型的春秋笔法。



“公映许可证”,俗称"影片通过令",民间诨号“龙标”。


绿底金龙,上面写有“公映许可证”以及电审字号,“龙标”一直被视为电影的“准生证”。



当时,就有不少网友推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没有通过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的审查。


片方发布微博的同一天里,有网友在中国电影数据信息网查证(广电旗下的电影公映信息的官方网站),结果如图所示:



事实已经板上钉钉,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没有过审,是真的!


一部好端端的电影,究竟是什么原因没有通过审查呢?


我们不妨结合原著、旧版预告片以及最新曝光的“回归版”预告片,让我们来推测一下!



第一,从故事角度去推测。


《心理罪》系列原著作家雷米,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法学教师,专攻心理学和刑侦学。


他的《心理罪》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大胆和敏感。


从《画像》中的变态杀手、到《教化场》中的凶残暴戾的心灵洗礼,再到《暗河》中对封闭山村里群体性之恶的写照,直到《城市之光》中,达到了“巅峰”。



因为,在这部作品中,警察“输了”(注意,这个“输了”,可是加引号的)


因为在本作中,警察们的对手是一位“替天行道”的罪犯,阮经天饰演的江亚。


江亚是一位冷血、且偏执的罪犯,且有着传统犯罪作品中变态杀手的一贯特质:表面上文质彬彬、举止高雅、亲和力强,甚至英俊潇洒;但内心却有着阴暗的过去和创伤,导致其心理极端扭曲。



犯罪分子的行凶目标,是那些社会上的“败类、残渣”——


体罚学生的无良教师、为了拆迁费将父母赶出房子的儿女、随意停放车辆而阻挡了救人的车主,为碰瓷老人辩护的律师等等。


这些人,多少处于法律无法涉及到的地方。。。


就像预告片中江亚所言:在法律的缝隙里,还有一大片弱肉强食的世界,有些人干了坏事,法律却拿他没办法。



这些“坏人”,就是江亚行凶的目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江亚完成了警察们也想完成但无法完成的事情,所以江亚自称“城市之光”。


这是法律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博弈。


在欧美,我们常常看到如此主题的电影《黑暗骑士》、《七宗罪》等。


但和一般欧美的犯罪片不同。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主角,是警察。



煽动社会暴力?警察无能?这些都是审查的雷区。


这或许会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未过审的原因。


第二,从犯罪场面上推测。


从《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之前曝光的剧照、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窥见电影对原著的还原。



比如受害者,凶手连续的杀人,都是关联着原著中的社会现象。

 

体罚学生的无良教师,让教师在无休止的解题中血液流干而死;



为了拆迁费将父母赶出房子的不孝之子,被凶手塞回了一个有着子宫象征的水囊中;



随意停放车辆而阻挡了救人的车主等等,被凶手用同样的方式活活烧死。


 


还有是郭京飞饰演的仁川,一个无良律师(原著中是法官,这一点有所改变),只为钱财卖命,他所信奉的“这世间的一切皆可交易”,成为众矢之的的。

 

“城市之光”在他身体上绑上了炸弹,并发起了网络投票,由网民决定他的生死,投票达到一定数目时,炸弹就会引爆。


这是原著中最经典的篇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还原了小说中这些犯罪情节,场景非常逼真和血腥。



而这些血腥的镜头、场面,同样也很容易踏入电影审查的雷区。


在我国引进的很多西方电影中,比如《异形:契约》,相关血腥镜头也是被删的干干净净。


如上两点,可能都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未过审的原因。



其实这样的电影,是中国最缺乏的那一种,兼具娱乐性与现实意义的作品。


电影没有过审,实则可惜。



但是,随着“回归版”预告片的发布,《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终于回来了。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起死回生”,想必电影经历了相应的修改。


也许有人说,“删改了”之后,还有什么意思呢?


其实这句话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在某些场景上过于还原原著了,导致在上面碰了钉子。


但是,从本款预告片中,依然能发现一些端倪。


从预告片中可以看出,电影的故事本体和特征是没有变化的,江亚依旧是“替天行道”的罪犯。



完美的罪案,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警察对他也无可奈何。


连续的犯罪,“城市之光”的每一次行动,无不是对警察权威的一种挑战,也成功的挑动着城市之中的暴力因子。



而且江亚的下一个目标,是一位警察,也就是我们的方木。



甚至江亚用自首的方式,挑衅着警察。


没错,方木只要举枪扣动扳机,就会结果了这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但是这样一来,“已得民心”的罪犯,只会让警察丧失了权威,更让城市之光“成为英雄”。



同时在预告片中,江亚一直在诱使方木杀掉自己,最终“没有杀过人”的方木,举起了枪。



警察真的“输了”吗?并没有!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从原著到电影,依然是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只不过过程特殊了一些。


如果真的是反社会类型的作品,可能原著连出版的审查大关都迈不过去。


方木是用了警察的方式,摧毁了对方。



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从“回归版”预告片中透露的信息可以看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回归之后,这些相对敏感的故事情节,全部保留。


就连律师仁川身上缠满定时炸弹的关键情节,也得以保留。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目前看来,并没有伤筋动骨。


那么,该片有极大的可能,只是删去了相关血腥场面。


在本款预告片中,罪犯现场一些细节方面的展示,果然踪迹不见了。



不过,《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之前未过审,也不一定是坏事。


在内地电影大环境下,在上面受到如此“待遇”作品,其中不少都是不错的电影。


比如宁浩的《无人区》,曹保平的《烈日灼心》(也是邓超主演。。。)



这算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如今,电影终于回归。


这版的心理罪,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好在,年内就会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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