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退办〔2018〕2号)精神,经黄陵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面开展黄陵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采集工作既要丰富完善已有对象信息,又要调查核实新增对象信息,力争做到全覆盖。
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遇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将来,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遇的情况,按规定程序逐案审批,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三、采集地点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1. 桥山街道办采集地点:桥山街道办5楼民政办公室隔壁,联系人:苏延伟(2613069)
2.店头镇采集地点:店头镇民政大厅,联系人:李霄云(2613231)
3.隆坊镇镇采集地点:隆坊镇便民服务大厅二楼,联系人:范艳玲(5460703)
4.田庄镇采集地点:田庄镇民政大厅,联系人:田会玲(5472327)
5.双龙镇采集地点:双龙镇民政大厅,联系人:张鹏博(54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