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遇害留学生江歌是谁?--她一位善良的姑娘

日本遇害留学生江歌是谁?--她一位善良的姑娘

欧赛斯国际主题旅游 日韩男星 2017-11-15 04:26:29 680

这几天有一条新闻在网络上是沸沸扬扬,日本留学生江歌为了保护朋友刘鑫,而被其前男友陈世锋狂砍十刀,倒在了自家门口。


这件事并不发生在最近,而是发生在2016年11月3日。


为什么一年后这件事才能被人知晓,因为被江歌保护而得以生存下来的刘鑫,不仅拒绝帮助江歌妈妈配合警察调查、谎话连篇,而且刘鑫及其全家毫无愧疚之意,刘鑫的妈妈还对着江歌妈妈飙脏话——是她(江歌)命短,她不是为了俺闺女,不识可怜的jb草东西。


临近日本法院开庭,一个悲痛欲绝的妈妈,只好在微博上坚持求助网友,希望刘鑫出庭作证,让凶手陈世锋被判死刑。这才使得这件事被更多人知晓,也有更多的网友被参与进来。

时隔一年,江歌遇害案终于真正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江母、刘鑫、陈世峰,因其各自在事件中的角色和作为,被深深刻在暴风中心,引发着世人一轮又一轮的唏嘘与思考。

(点击可观看视频)

案卷公布前,真相如何还未可知。不知对于自己舍命相救的"好友"刘鑫,江歌如果还在,会报着怎样的情感。

但对于江母和陈世峰,大概毋庸置疑,是最为浓烈的爱与恨。

一、陈世峰能被正法吗?


12月11日至15日,江歌遇害案将于东京地方裁判所公开审判。

但令人揪心的是,日本是个不提倡死刑的社会,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想要嫌犯被判死刑,要犯下非常严重的罪行。

此前,专业人士表示,“在这次事件中,凶手就是杀了江歌一个人,同一事件被害者在两人或以上,被判死刑的几率才会比较大。”

按其经验,陈世峰连被判无期都“很困难”,更多可能是被判20年有期徒刑

图为犯罪嫌疑人陈世峰

这样的判决,不要说对于饱受丧女之痛,活着仅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江歌妈妈,恐怕就是路人甲乙丙丁,也会觉得难以接受。


对于此案,中国法律真的只能袖手旁观吗?此案的几个关键法律问题症结在哪?刘鑫到究竟有没有责任?33万人签名请愿,能不能判处凶手死刑?


△日本媒体报道江歌案件截图


据媒体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来自山东青岛的女留学生江歌在东京都中野车站接回同住的女友刘鑫时,在公寓楼门口遇到刘鑫的前男友,双方发生了争吵,继而遭到该名男子杀害。近日,该案又重回公众视野。


近年来,在新西兰、美国等地,华人遭遇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域外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追问。国际条约及我国法律对此类案件管辖权有何规定?


关于江歌案的几个核心法律问题:


1.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 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的相关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犯罪发生地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


以江歌案为例,该案发生在日本,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为中国人,也会根据属地原则,依据日本的刑事法律对其行为进行审判。属地原则,也因此被称为域外犯罪选择适用管辖的“黄金原则”。因此,华人在国外遭遇犯罪分子侵害时,应该及时报警,向当地司法机关陈述犯罪事实,依据当地法律使罪犯受到应有惩处。


2.华人犯罪,中国法律还能否对其进行追责?



针对不少网友的追问,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

依据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


但追诉权行使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国。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在国内,才能适用刑法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到该案,如果刘鑫的前男友回到中国,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则由其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江歌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境外犯罪,不能被引渡回中国受审吗?


在看了江歌母亲和刘鑫见面的视频后,不少网友提出了引渡的话题。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属国被审判前回到国内,则可以直接适用我国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时,不论我国是否和其他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只要犯罪嫌疑人是中国国籍,就不会被引渡,这就是“本国人不引渡”原则。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国外,则不论双方是否签署引渡的双边协定,都应该优先适用属地原则。


4、刘鑫是到底有没有责任?

《我看了江歌被害案的案卷》文章截图


亲见江歌案卷者发文称:刘鑫是有责任的


今天一早,一篇题为“我看了江歌被害案的案卷”的自媒体文章在网络热传。上午,中国青年网记者联系到了该文作者、亚洲通讯社社长徐静波。


徐静波向记者确认了该文章内容的真实性。他表示自己看过该案全部案卷的复印件。他评论说,从案卷看,在整个案件尤其是江歌被害过程中,刘鑫负有很大责任。


《我看了江歌被害案的案卷》作者徐静波 本人供图


徐静波在文章中描述,江歌妈妈到日本的第二天,拿了一包日本警方给她的关于江歌被害的照片到他办公室。徐静波表示,“江歌妈妈说没有勇气看,但又很想知道女儿最后是怎样死的。我跟她说一辈子都不要打开,只要记住女儿的美丽就行。她又哭了”。


文章也说明了徐静波之所以能看到案卷的原因:因江歌妈妈不懂日语,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都送到了徐静波的办公室,其将厚达一尺的案卷看了几遍,包括凶手陈世峰的供词、刘鑫的证词、警方保留的刘鑫报警时现场录音和刘鑫与江歌最后对话,刘鑫与陈世峰、刘鑫与江歌微信联络的记录。


因为涉及守秘义务,徐静波目前还无法透露内容,但是他说,在整个案件,尤其是江歌被害过程中,刘鑫是负有很大责任的。假如陈世峰的供词是靠谱的话,江歌妈妈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刘鑫!


徐静波在文章中说,检察院提供的案卷他都看了,受害人身中十几刀,很惨很惨。为了不让江歌妈妈看到,他把那一部分案卷预先抽走了。


关于这件事日本人的看法,徐静波在文章中提到,虽然刘鑫已过20岁,属于成年人,父母可以不承担监护责任。但是在日本的话,父母亲不仅会拿出一笔钱表示“救了我女儿”的感谢之意,而且会自始自终参与丧事活动,头七、四十九天、周年时一起上坟祭奠。而刘鑫本人一定会经常陪伴江歌的妈妈,尽一份“女儿”之职。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不仅会承担很大的道义责任,而且还会遭到亲戚朋友的指责。因为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对于江歌妈妈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一事,徐静波文章中也写到,签名不一定会对公正审判构成影响,但是会给法官和陪审员们一个民意的参考。


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够让江歌的妈妈感悟到身边还有人在帮她、在支持她、和她一样没有忘记已经变成骨灰的美丽侠义的女儿。因为事实上,她身边除了一位与她一起饮泪的老母亲,没有其他可以商量和依靠的人。


徐静波向记者表示,下月开庭的时候,他会陪伴江歌妈妈走上法庭。他觉得他代表的不是本人,而是所有关心支持江歌母亲的朋友们。



5、如果证实“见死不救”,刘鑫会受到法律惩罚吗?


根据我国刑法,不作为行为触犯刑法不仅要求作为义务,还要求结果回避的可能性才能被科处刑罚,而江歌与刘某之间即使有作为义务,也很难讨论成立结果回避可能性。

在日本刑法中,“见死不救”被称为“遗弃罪”,对责任人处以3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遗弃致死伤”罪名成立,一般判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2009年,日本当红明星押尾学对濒死的陪酒女弃之不顾,没有及时打电话叫急救车,结果延误了救治。东京高等法院对押尾学的判决是罪名成立,判刑2年6个月。


不仅如此,按照《民法总则》,见义勇为者受到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由受益人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如果江歌的见义勇为行为得以确认,作为受益者的一方,应当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会制裁但是需要十足的证据,道德会谴责但是需要正方向的舆论,望江歌案件可以有个令人慰心的结果。


6、33万人签名请愿

能使日本法庭判处真凶死刑吗?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当地时间2016年11月3日,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一年后,江歌血案即将开庭之际,为请求日本法院判决陈世峰死刑,2017年11月12日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及众多中国留学生志愿者,在东京池袋西口公园集会,征求民众署名支援。


据知情者透露,江秋莲于当地时间11月4日抵达东京,随后便展开了一系列签名请愿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在社交网站与软件上发布信息等,十几位志愿者也加入其中,帮助制作展板、展示牌等用具。


庭审临近 江母日本池袋举行请愿署名活动


△池袋签名现场


活动当天现场有大量华人聚集在池袋西口公园参加署名,大家有秩序地排队、签名、拥抱、慰问江歌的妈妈。


△赶来签名的华人安慰江歌妈妈


更有一位日本友人在了解到江歌事件后,不断安慰江歌妈妈,同时一边流泪一边道歉说,对不起,让您的女儿在日本受害,是我们日本的错,您节哀,希望以后日本社会努力改善治安问题,减少这样的悲剧。


与此同时,一场网络签名也在进行着,从8月份开设网上签名活动以来,江歌妈妈辗转通过微博、微信、知乎、论坛,不断发送网上签名的请求,链接开通后前30个小时内一度征集到18万签名,到11月10日,这个数字已经上升到30万。


“我想对广大的网友们说一句谢谢,可以说,如果不是你们,我不可能活到今天。”在池袋公园征集签名活动时,江母面对镜头说了这句话,并深深鞠躬。

 

△江歌妈妈微博截图


舆论之外  还有法律守护人性的善良


11月12日晚,身在东京的中国留学生小康发布了日文和中文的签名链接,呼吁日本朋友也加入到声援的行列中。


不过她也不无担心地说,从以往的案情来看来看,嫌犯被判死刑的可能不大,因为在日本过去的杀人案件判决中,通常只有杀了两人以上才会被判死刑。


但是,日本“破例”判处死刑的也有先例


2007年日本曾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由于被杀的为一人,根据司法惯例难以处以死刑。但遇害者母亲发起全国签名运动,获得33万民众声援。最终案件的主犯被判死刑。


△社交媒体截图


负责江歌案件的律师的助手井上秋此前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名活动对嫌犯的判决影响多少会有一点,在社会上能起一些舆论影响。


“这次审判是由6个裁判员来判决,而裁判员也是我们普通人,”井上秋说:“如果有签名的话,可能会对判决产生一点影响。”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中国刑法实行属人管辖、属地管辖和保护管辖。现已被日本警方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陈世峰,也就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可依照犯罪行为地日本法律进行审判。


而随着事件调查深入,如果证实此案中刘鑫“见死不救”行为属实,也应当受到法律惩罚。

 

新华社前驻东京记者蓝建中介绍说,日本法律中也有“不作为犯”的概念,不过需要充分的证据认定该人有作为的义务,才能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界人士称,根据中国刑法,基于江歌与刘鑫的前置关系,一方对另一方存有救助义务。同时,按照中国《民法总则》,如果江歌的见义勇为行为得以确认,刘鑫作为受益者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据报道,陈世峰杀害江歌一案将于当地时间12月11日至15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公开审判,而江母也将继续留在东京直到审判结束。


前情回顾 


留日女生江歌遇害案告破 嫌犯是江歌室友的前男友

△江歌生前照片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其租住的公寓中遇害,案发于日本东京中野区。据日本警方公布,江歌头部遭利刃砍伤,伤口长达10厘米,案发15分钟前,江歌还曾报警称公寓外有可疑人物。但当警方赶到公寓时,看到的却是倒在血泊中的江歌,江歌被送往医院不久后伤重不治而亡。


2016年11月24日晚间,日本警方对外通报称,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指控其杀害了中国女留学生江歌。


犯罪嫌疑人陈世峰为山西人,日本东京大东文化大学大学院汉语研究科学生,系与江歌同住室友刘鑫前男友,疑因拒绝刘鑫提出的分手要求多次前往江歌与刘鑫的住处对二人进行骚扰。2016年11月7日,因恐吓事件被日本警方批捕。2016年11月24日,东京警视厅以杀人罪向法院申请发行对嫌疑人陈世峰的逮捕令。


△刘鑫的微信朋友圈中有大量她与江歌(右)的合影


被害的中国女生江歌1992年出生于山东青岛。2015年,江歌到日本语言学校开始留学生涯,2016年入读日本法政大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年级,遇害时年仅24岁。


江歌妈妈的微信名,叫“胡杨女人”。她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写道:


妈妈是千年不死的胡杨树呢,

你是胡杨树的韧带,

过去是、现在是,永远都是。

妈妈粉身碎骨也会为你讨还公道,

一切,交给你最信任的妈妈。


善终究会战胜恶

希望法律还原真相

还善良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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