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选这部电影的原因没变的,就是看到了三个字:孙艺珍。
但看着看着……嗯?!竟然提到了它?
《我脑中的橡皮擦》
女主金秀真(孙艺珍饰),一个富家千金,有点叛逆又有点可爱。
她喜欢上了一个已婚男士,不顾父亲的反对,非要和他私奔。
可是她在火车站等了好久好久,始终没等到那个说好了和她相伴一生的人。
说不清是难过还是可笑,她的脸上并无太多表情,只是一言不发的走到便利店买了一瓶可乐。
走着走着…才发现买的可乐竟然没拿,她朝自己的脑门拍了一下,又折回店里去拿可乐。
走到门口,发现店员在猫着身子收拾东西,而桌上的可乐早已不见,才看面前,正有一个人只拿着可乐出来……
男主崔哲洙(郑宇成饰),一个建筑公司的工人,脾气又丑又硬。
累了一天了,刚从店里拿了瓶可乐打开,就被一个女人一把夺去,咕噜咕噜的喝了精光。
男主一脸懵逼呆在原地,女主则雄赳赳的离开了。
女主回到了公交车上,才发现自己好像又把钱包忘在了店里,不得已她又返回到了店里——
没想到,从店员手里接到的,不只是遗落的钱包,还有一瓶可乐。
这是两人的第一次相遇,有点奇妙又有点尴尬~
第二次相遇是在工地上,女主的爸爸刚好是男主的老板。
女主瞅了瞅,诶,这人看着怎么有点眼熟呢?结果瞅着瞅着,脸红了。
第三次相遇,第四次相遇……不知怎么的,好像从你开始注意一个人,他(她)就开始频繁的出现在你身边了。
注意着注意着…就喜欢上了。
于是女主就带着一群姐妹来见男主,走到了他和兄弟们吃饭的地方,忽然就对着他笑了起来,她笑,他也笑。
其实,他也是在乎她的,毕竟那么多遇见,有些并不是偶然。
一起喝酒,他一边紧紧握着她的手,一边又装作云淡风轻的说道:
喝了这杯咱们就定了。
听到这句话,她心里立刻乐开了花,却故意装高傲—如果我不喝呢?
后来因为两人身份地位的关系,闹了点不愉快,但当极其宠爱女儿的父亲看到,男主为了秀真不顾一切的时候,笑了:
管那么多干吗,他爱她啊,就足够了。
很快两人就领了结婚证,女主也就住到了男主的小房子,尽管又小又破又简陋,可依旧挡不住那溢出屏幕的幸福。
每天上班之前,他会搂着她又亲亲又抱抱,走远后再孩子气的跑回来吓她一跳。
还会教她打球,教她用纸牌玩一些“小把戏”,教她做一些小桌子小凳子……
她会亲手为他做合身的西装,为他准备丰盛的便当,以及不惜牺牲一套新房子来修复他和母亲的关系……
当一个对爱情忠贞炽热的少女,恋上粗犷不羁的建筑工人,两个人的幸福又烈又醇。
杀姐印象最深的一幕是——
当她洗完澡出来,男主解开浴袍:你洗了胸部吗?
她害羞又得意:我想是的。
女主那歪着的小脑袋和欲笑又羞的小嘴巴啊,简直让人心动极了,就连我这个女生都有点受不了。
画面一切,又看到了男主深情邪魅的笑容,顿时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的超大声,完了,屏幕外的我好像彻底沦陷了……
电影于2004年在韩国上映,好于80%爱情片,豆瓣评分7.8。
这算得上是孙艺珍刚出道时候的作品,那时的她演技还很青涩,撒娇的样子看起来略显做作。
但也可能正是这样,女主那种稚嫩又带点傲娇的个性,演的特别到位。
可是小两口的幸福生活没过多久,慢慢的,女主开始忘记去公司的路,忘记要做什么事,忘记给丈夫说的话……
医生告诉她:你得了阿滋海默氏症,大脑在逐渐死亡。
很快你将不能打字打电话,生活不能自理,想不起发生过的事,记不起身边的人……
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残忍的病症了。
因为它涉及遗忘和无能为力,可是那时,她才27岁。
每天醒来,她都不认识身边的这个男人,每天晚上,她都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陌生人……
她开始喊着前男友的名字,深情的看着自己面前这个人说“我爱你”。
《大鱼·海棠》中有一句话“我想忘记一些事情,可怎么都忘不了”。
可在她内心深处,她拼命的想记住一些事情,奈何“回忆”对她来说太奢侈。
有时候病情好一些,她就能断断续续的想起来一些零碎的东西,哭得像个泪人。
为了爱,她想让他离开自己。
可是尽管每天回到家都一团糟,每次看着她说“爱你”喊的却是别人的名字,每个深夜都难受的说不出话,他还是想陪在她身边。
因为,舍不得离开。
为了爱,他选择了留下。
故事讲到这里,你们应该也猜的出结局了,反正看纯爱类的韩剧,准备好纸巾就是了。
回到文章开头,我感到惊喜的“它”不是感动天地的爱情,而是这部影片提到了阿兹海默氏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年痴呆症)
据协会调查报告显示,在12个国家,59%的受访者错误地认为该病是衰老的一种典型表现,40%的人认为阿兹海默症不会致命。
而在中国,对该疾病的错误认知率则高达80%。
伤害的来源,并非亲人或爱人,而是翻云覆雨的自然之力。
有人这样说它,阿尔兹海默症,是一个…明明正在被千刀万剐,却并不感到疼痛的病……
因为从确诊到死亡时间极短,所以也被成为“上帝最恶毒的诅咒”。
可这种诅咒给的往往不是患者,而是患者身边那些爱TA的人。
因为患病的人,记忆已经败给了阿兹海默症,感动再深,已荡然无存。
可是那些记得TA的人,那些爱TA的人,却在一遍遍的被告诉“TA离死亡还有……”而TA,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但哪怕一次次失望,可他们也在一次次坚持,慢慢的他们不觉得自己追求的是个奇迹了,而是个理所当然的会有“记起自己来”这么一天。
不被遗忘所打倒,不因受伤而放弃。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这句话,用《盗墓笔记》里的一段话来说吧。
有一天,王胖子问吴邪:“如果有天你和小哥之中必须死一个,你会让谁死?”
“我”,吴邪答道。
“都说后死的那个人更痛苦,小天真你可真自私。”
“不,小哥他有失忆症,我不在了没有人会像我一样拼了命都要让他记起什么。”
……
可结局是,小哥记了吴邪一辈子。
“今天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我叫崔哲洙,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我找不到路了,你知道我家在哪吗?”
“在我们吃饭睡觉的地方,走吧,我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