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持观光签证到台湾录制节目被举报是“非法打工”,还被禁止2年内入台,此事在两岸引发关注。5月3日,台湾前女F4成员刘乐妍在脸书发言力挺鹿晗,“他录大陆节目,赚的是人民币,并没有赚我们台湾一毛钱,请问到底他是哪里非法打工了呢?”
据杭州日报消息,并非鹿晗一人的证件出现问题,事实上,赴台工作的《我去上学啦》整个团队都没有办理“专业人士工作证”。也就是说,嘉宾方面除了鹿晗,大张伟、张丹峰、薛之谦、张慧雯的手续也存在同样问题。
对此,刘乐妍提到,台湾节目也经常去上海北京取景,制作单位还不是买张机票飞过去说录就录。
最后刘乐妍还呼吁台官方,“很多通缉犯等着你们去抓,希望执法单位能够为台湾人做一些更重要的事情,而不是净做一些无关紧要却又伤害两岸人民情感的事情。”
刘乐妍是台湾女子团体Fantasy 4(女F4)前团长,此前周子瑜事件时她曾在脸书发表长文,称“我是台湾人,当然也是中国人。为什么只能选一种呢?”
刘乐妍的这条状态引发台湾网友热议。
@黄扬明:“不管赚谁的钱,外国艺人来台应该申请工作证,而不是自由行方式喔。”
@邱霓虹:“这一定是内部相关人士去举报的,不然别人怎么会知道是工作证还是什么的?”
@郑人伟:“大陆觉得两岸同属一中,但台湾的民主法治走在前面,依法办理吧。”
@kuni ueno: “大陆艺人大举来台工作,请问台湾本土艺人的工作机会会跑哪里去呢?”
@古盖瑞:“如果为了亲不亲的问题就坏了规则,那法令的存在就无意义了。”
对于网友们的诸多质疑,刘乐妍随后在评论区多次回复表示:
“请少一点对立,多一点互动。跟我们最亲的是大陆。”
“你都不知道我在大陆,因为我是台湾人,他们多么的帮助和照顾。”
“报道闹这么大,伤害的却是大陆老百姓对台湾人友好的感情,他们会误会我们整个台湾对大陆不友好。可事实明明就不是这样啊!台湾人民是友善的,为何要背上这个不友好的黑锅呢?”
刘乐妍
编辑:王倩
(信息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