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书都看乱了。那日临时被叫去春游,正在读的书没拿来学校,真是百爪挠心啊。这种感觉就像饭菜都好了,你却找不到一个能看的节目;肚子以下大腿以上已经按捺不住了,可是你还没找到一个可玩的游戏……胡乱中拿了本《天龙八部》。
今日刚读完第十三章,下一章就是“剧饮千杯男儿事”——
太激动啦,我萧大爷要出场啦!
为了以最佳心绪去见萧大爷,我得养精蓄锐,先暂停会儿,且来说说木婉清。
第三章“马疾香幽”中,黑衣姑娘终于愿意吐露芳名。段誉听闻后,说道:“啊,水木清华,婉兮清扬。姓得好,名字也好。”金庸这是巧妙地夸自己呐。其实木婉清自幼随母亲秦红棉长大,这个女人因为对女儿生父的怨恨而不肯以母女身份相告,只是骗她说是她孤儿,自己收了她为徒。秦红棉外号“修罗刀”,鲁莽愚蠢,行事偏激,心胸也不开阔,肯定是书念得少,“木婉清”这个名字断然不是她能取的。你看纪晓芙被杨逍所“骗”,生得一女,多么潇洒地就给女儿取名“杨不悔”了。做女人啊,就得像纪晓芙,敢作敢当,无惧流言。我是很瞧不上秦红棉这怂样的。
虽然俗套,还是要随波逐流下,从她的名字说起。本学期我们学习了《诗经》中的四首诗呢。迎合下低年龄段的小读者。
“水木清华”是形容池水、花木清幽美丽。木婉清的相貌当得起“美丽”二字,却当不起“清幽”一词。这个稍后我会分(胡)析(说)的。而“婉兮清扬”来自《诗经·郑风》: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金庸为木婉清安排的命运已经在其名字中得到体现了。这首诗写的是一个男子途中偶遇美丽姑娘,一见倾心,愿携手同行的故事。只是我们的木姑娘不是诗中俏姑娘,而是那个痴情男子啊。
木婉清这个人,说她美丽有余,清幽不足,真不冤枉。你看她甫出场就暴躁冷酷,杀人如麻,折磨帅哥,非常不近情理。既不“清”也不“幽”。
可是,我又得说,木姑娘真真是个“清幽”的女子啊!
她从小在深山幽谷长大,在江湖上溜达了一圈儿,阴差阳错遇到了愿托付终身的情郎竟是同父异母的哥哥(虽然并不是),悲痛欲绝,最终大概也是要避世隐居幽寂终老的。况且“幽”字寂寥清冷,很符合木婉清的人设。
今天着重说“清”。“清”其实指的就是其行为处事。水至清则无鱼,木姑娘就是一汪至清的水,一块未出深山的璞玉,她清澈,清朗,清爽。
对段誉,未生情愫之前,冷言冷语,讥讽嘲弄,大耳刮子说扇就扇。
情根深种之后,情动时软语温言,一旦怒了照旧大耳刮子说扇就扇。
在断崖上,段誉亲了她还许诺娶她,木婉清“一张俏脸如春花初绽,笑吟吟搂住了他,说道:‘好郎君,我跟你揉揉肚子。’”段誉这个伪君子,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木婉清当即啐了他一口,问他:怎地刚才又亲我了?段誉是这样回答的:“我见你生得太美,实在忍不住,可对不住了。”言下之意就是,不是我的错,谁让你长得勾人呢?这套说辞是不是很熟悉?谁让你穿那么少呢,活该!谁让你夜里还出门呢?活该!谁让你一个女人还喝酒呢?活该!……
木婉清这个傻姑娘天真到何种程度?她竟笑道:“也不用说对不住,你亲我,我也很欢喜呢。”
这么一来,连段誉如此虚伪的人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心想:“她天真无邪,才是真的,钟夫人可是假的。”
钟夫人就是甘宝宝,段正淳的小情人之一。话说,段正淳招惹的女人,没有哪个不是矫揉做作的。尤以秦红棉、甘宝宝为甚。各种口是心非,义正词严,不可侵犯,一旦段正淳喊几声“宝宝”,即刻心也软了,身子也酸了。
木婉清才真是真正的纯情。喜欢就是喜欢,爱了就是爱了,不啰嗦,不玩虚套路,不整欲拒还迎那一套。更不会煽风点火,怂恿情敌互残——单凭甘宝宝给秦红棉送信,让秦信以为真去杀王夫人和刀白凤这一条,甘宝宝的形象就很不堪了。这是彻底的坏。而且是智商极低的肤浅的坏,坏得让人无语。当然,也只有秦红棉这种傻逼才会上当。
相比之下,木婉清当真当得起一“清”字。甘宝宝这类的女人浊气熏天,令人不齿。
钟灵是她的好友,但是看到好友要拉走段郎,她断喝:你快滚开,若是让我再看到你站在段誉身边,我就射你三箭。钟灵,多么机灵的姑娘啊,面对逍遥派、神农帮的暴力威胁都不带怵的,听了木婉清的话竟然怕得赶紧逃回爹娘身边去了。这就是木姑娘的爱的宣言啊,对情敌毫不手软!
何止情敌?未来的公公婆婆如果不答应她和段郎的婚事,她都敢下杀手的。有什么是她不敢的?
这份勇敢,其实究其根源,还是因为她的“清”。她对段誉是发自内心的喜欢,那是刻骨的爱情。
她非同凡俗女子。因为自小在深山里和矫揉做作的“师父”长大,几乎与世隔绝。那个傻逼师父成天浸淫在一己的爱情悲苦里,除了教她武功,就只教她——男人都是负心汉。并且傻逼到让她以黑纱遮住全身,只露出两只漆黑明亮的眼珠子——这是伊斯兰妇女么?奇葩的是,如果男子见了她的面目就必须娶了她,如果不娶就杀了他!这是他娘的什么爱情观啊?木婉清没有变成反社会杀人狂就不错了。
还是大理国皇帝段正明眼光精准,面对木婉清的无礼,不仅不生气,反而“对她更增三分喜欢”,因为他能赏识木婉清这块浑金璞玉。她没有那么多清规戒律,她的身上没有社会规范留下的痕迹,她不扭捏造作。这份“真”是多么难得!她的不懂人情,让她显得与世故格格不入。
我很喜欢木婉清这个真诚不做作的姑娘。张爱玲曾经感慨:“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会往往是第二轮的。”真是精辟啊!如今这种现象更盛。各路情感专家教你爱情三十六计,如何通过细节迅速认清相亲对象……各路情感大师告诉你不肯给你花钱的男人不爱你,说喜欢孝顺女孩的男人都是假孝子,没有给女友买齐自出生到当年的生日礼物的男人,不是真爱……
我们对于生活的体会是第二轮的,相当于我们用理论去套实践。所以,才有那么多大相凿枘,才有诸多做作处。
你以为你爱上了谁,其实只是爱上了“爱上了”的感觉。因为有那么多书和电影里的爱情就是这样的。穿凿附会,无限放大这点爱情的悲喜哀愁。
我们对于生活的感受都是前人感慨过的,前世之“师”太多,攻略太多,套路太多。新的体验从何而来?说好的要过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呢?可是怎么每一步都踩在别人刚才过的脚印上?我们引经据典说死人话,我们写论文也无非是把前贤从一个棺材搬进另一个棺材。
我们活得太雷同了,所以才那么想要与众不同。
活得真累……
木婉清只是小说里人物,现实中是不会有的了。金庸大概也很感慨吧。
我想,这是人类的宿命。既然无法反抗,那么为了活得不那么拧巴,我们就得想方设法给自己解释:
没有大同小异的日常,
怎能生出对世界的好奇心?
没有经历萧索寡淡的日复一日,
怎能在面对繁花新绿时心生柔软?
生活里如果没了“一地鸡毛”,
诗和远方
就是“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