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

2017年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

和悦北苑 内地女星 2017-08-02 20:30:40 328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慈善总会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贫困大学生

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慈善分会:

为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体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怀,区慈善总会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救助范围

(一)高新区户籍.

(二)2017年参加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

(三)贫困孤儿,因父或母病故的单亲家庭,重大疾病致贫家庭,特困残疾人家庭,革命烈士等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双下岗职工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乡低保边缘贫困家庭,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

(四)考取师范、军校、农林等专业免交学费或已接受过其他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二、救助标准

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者,低保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非低保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3000元。

三、救助程序

(一)调查摸底。按照属地原则,各分会对本级贫困大学生进行调查摸底。

(二)审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高考录取新生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17年潍坊市贫困大学生救助申请表》,并附户口本、身份证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录取信息)、城乡低保证复印件、非低保家庭由社区、街道(发展区)两级出具贫困证明。经社区、街道(发展区)填写审查意见,并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所在社区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所有材料均一式三份)

(三)审批。区慈善总会办公室进行二次审查和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确定救助标准,并将救助名单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备案。由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民政厅。

(四)发放。由区慈善总会将救助金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每一名受助学生入学前领到救助金。

四、时间安排

(一)7月中旬,下发通知,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7月31日前,各分会组织对本级贫困大学新生进行摸底调查。

(三)8月7日前,各分会将救助名单及救助材料报区慈善总会。

(四)8月15日前,区慈善总会根据申请救助名单入户调查,进行二次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救助金。

五、纪律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分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密组织。各分会要迅速集中力量,逐一调查核实,准确掌握申请救助的贫困大学生家庭情况。认真组织核查工作,避免重复救助,确保符合救助条件贫困大学生及时得到救助。

    (三)杜绝虚报。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骗取救助金的,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救助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录取高校。

(四)严肃纪律。工作人员违反标准、程序审核审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联系人:张蕾、郭慧敏

电话:8898075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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