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80后律师,淮北姑娘,千里迢迢来到贵州山区。从2016年7月到2017年7月,整整一年,经她手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共49件,占当地司法部门此期间受理援助案件的30%,为受援对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她就是安徽镜远律师事务所王艳律师。
“学习法律的人最初会有这样的一个想法,就是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人群。刚好在2015年初,我知道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王艳告诉记者,当年她执业已三年,在了解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时,心中那份“运用法律知识帮助弱势群体”的愿景被唤醒,于是毅然报名参加招募,可惜因为不符合条件遗憾落选。2016年,王艳再次报名,终于如愿成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的一员,来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法援服务。
2016年7月18日,王艳翻山越岭来到锦屏县司法局。刚到服务地,王艳就遇到了麻烦:由于锦屏县海拔低、湿度大,再加上饮食上的差异,她首先就因为水土不服连续拉肚子一个月;其次,由于当地苗族侗族人多居住在山上,因此每次办案乘车行进在连绵起伏的山川和陡峭险峻的峡谷边缘,王艳都要强忍晕车带来的不适;当然,克服语言和文化上的障碍才是王艳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为了让自己可以听懂当地方言,每天下午下班后,王艳就来到县城农贸市场听当地人聊天。经过了两三个星期,她才慢慢适应。不过,在少数民族地区,50岁以上的人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这对王艳来说是法援中最大的问题。
2016年10月底,王艳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一个失火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50岁左右的当事人家中田地里燃烧的杂草引发了一场森林大火。由于当时点燃杂草的是一个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这位50岁左右的侗族当事人就成了被告,而王艳要做的就是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由于当事人和这位未成年人人只会说侗族话,因此王艳每次走访了解都要由当地会说普通话的人来翻译。
“侗族是没有语言文字的民族,不同的意思在语言表达上会是同一个发音。”王艳说,此案件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当时是当事人将火机“递”给了该少年,还是该少年主动“拿”的打火机?因为在侗族语言的发音上,递和拿同一个音,所以每次走访时当地人的翻译常常不同。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这两个动作会直接影响对当事人的量刑。
由于此案件已经对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王艳在困难面前没有气馁,多次深入当事人所在地调查走访,只为给他最合适的辩护。最终,法院以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是被告主动把打火机给了未成年人,给予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这在失火罪里已经是很轻的量刑了。”
在锦屏县的一年里,除了受理援助案件以外,王艳还为当事人免费代书126件次,担任县政府、水务局等16个单位的法律顾问。为了提高偏远山区居民的知法、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还直接参与到下乡普法宣传活动中,为全县各单位、各 乡镇、各学校上法制课12场次,参与社区、村调解社会矛盾100余次,矛盾化解率达90%以上。
不求回报,翻山越岭来到偏远山区,奉献自己的青春,只想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今年7月,王艳结束了在锦屏县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对于这一年法律援助的经历,王艳感触很深,也更加坚定了自己运用法律知识帮助弱势人群的信念。她很自豪地说:“用法律武器去帮助他们,虽然艰辛、不易,却感到非常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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