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阳光集团党委副书记李兴旺(右一)为王麟(左二)送去1万元的助学金,(左一)为王麟父亲王玉锁 。
集团党委委员董飞虎(左一)为杨星宇送去一万元的助学金,(左二)为杨星宇父亲杨海宽。
8月17日,白泥井镇纪检委书记赵军,兴达阳光集团党委副书记李兴旺、支部委员董飞虎、王海燕等去看望白泥井镇在校大学生王麟和杨星宇,并为两位同学送去2万元的助学金。
家住白泥井镇道劳窑村的王麟是2017年高考全区文科状元,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系,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劳动人民,靠几亩薄田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拿到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全家人喜忧参半,喜的是女儿十年寒窗苦读,终于考取重点大学,忧的是北京的社会消费水平高,以自家的经济实力来供孩子在北京上学,经济压力确实非常大。
杨星宇,家住白泥井镇柴登村,2017年高考全区文科第五名,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律系,父母以务农为主,家庭经济困窘。
兴达阳光集团董事长杨喜林得知这两个孩子的家庭经济情况后,责成工作人员主动与这两个家庭取得联系,及时建立结对资助模式,每年为两个孩子提供2万元助学金,直至孩子大学毕业。
今年是兴达阳光集团资助王麟和杨星宇上学的第二年,在新学年开学之际,兴达阳光集团旗下阳光公益基金会责成相关工作人员将助学金送到两个孩子手中,了解了两个家庭的经济和生活情况,鼓励两个孩子要刻苦学习,只有丰富的知识才是通往致富道路的唯一捷径。
兴达阳光集团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2003年至2010年期间累计为阳光学校补贴1600多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从2004年—2016年,先后为受灾地区和达旗部分乡镇、街道和红十字会、文联、教育基金会、文化促进会、贫困大学生等累计捐助资金800多万元。2017年,注册成立了达拉特旗阳光公益基金会,注册专项资金200万元,集团以基金会为平台实施了强农贷产业扶贫工程,出资20万元对白泥井、王爱召两个镇的贫困户给予帮扶;2018年2月,在达旗社会扶贫工作启动仪式上,兴达阳光集团旗下阳光公益基金会捐款50万元。截止目前,集团在公益事业中累计投入资金近三千万元。
兴达阳光集团董事长杨喜林说,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责任的忠实履行者,希望尽微薄之力,帮助困难学子点燃学习希望。捐资助学既是一项体现爱心、温暖人心、凝聚民心的善举,也是一件弘扬传统美德、共建和谐社会的实事、好事。今后我们集团将采取更多的形式,来呼吁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我们的行动中来,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