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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4日,宜宾屏山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男,34岁,屏山县人),罗某某(男,41岁,长宁县人),宋某某(男,43岁,长宁县人),缴获疑似毒品冰毒净重1525.13克。
2018年9月13日9时许,屏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依法将屏山县涉嫌贩卖毒品的何某抓获归案,在何某住处搜查出毒品冰毒与海洛因若干。
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毒品来源,顺藤摸瓜,为堵源截流全力打击贩毒上家,屏山公安数警出动,在市局禁毒支队大力支持下,一举将长宁县涉嫌贩卖毒品上家罗某某、宋某某抓获,在罗某某住处当场缴获疑似毒品冰毒净重1525.13克。
抓获犯罪嫌疑人查获疑似毒品冰毒1500余克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屏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向嫌疑人家属宣传禁毒知识
同样,在9月19日上午
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
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案件被告人刘某系僰王山镇新凤村一组村民
小学文化,农村居民
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刘某在其住宅对面的小河边自留地内
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共计918株
(网络图片)
案件经法庭公开审定后认为
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918株的行为
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对于被告人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刘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刘某表示
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很后悔
不仅自己以后不会再种植罂粟
刑满出狱后
还会转告身边的人
不能种植罂粟,既害人,又害己
(网络图片)
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
不管非法种植的数量多少和目的如何都不允许
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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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屏山公安 ▍编辑:今日新筠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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