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Z
小Z是我整个大学时代中,关系最好的女孩之一,也是我所见过的最具有60年代嬉皮士特质的一个,同时,她还是我所认识的女孩当中最能喝的一个。
小Z个子不高,长发染成了酒红色,还烫成很夸张的爆炸式,总喜欢用太阳镜把自己藏起来,在说话的时候,你会永远也弄不清她的眼睛到底转向哪里。
她喜欢自称“老子”,虽然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女孩子,甚至还有几分姿色。
她的电话永远是欠费状态,但是,每次当我准备放弃与她联系的时候,她却总是心有灵犀一般的给我打来电话,可是等下一次我按照这个号码再打过去的时候,耳机听筒里却又会传出“您所拨叫的电话已停机”的声音。
她吃饭的时候喜欢不停的乱翻盘子里的菜,每次在我对她这种鸡刨食的做法忍无可忍准备发作的时候,她会把刚刚从盘子里翻出的肉一块接一块的夹到我的碟子里,让我张口结舌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
她很能说,每次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可以从见面一直说到分手,一向自认为话多的我,在她面前只好甘拜下风,一句嘴都插不上,只有乖乖听的份。
她总是喜欢和我谈论她的那些朋友,某某某是什么样的人,某某某最近出国了,某某某和某某某好上了,某某某殴打老师被开除了,等等等等,似乎在她的意识中,我早就是她们那个圈子里的人,熟悉她们之间每一个人的情况,而事实上,她所说的这些人,我一个也不认识。
她如同这个城市里所有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年轻人一样,喜欢音乐文学美术和电影,她总是不停的和我讨论大卫林奇和昆汀达伦蒂诺到底谁比较牛逼一些,高更和塞尚到底谁比较值钱,然后就吵吵着让我在她过生日的时候送她一张tori amos的CD。
她是个丝毫没有城府和心机的人,不会算计人,也不担心别人会算计她,因为这个,她总是被欺骗,被侮辱。提到这些,她也会伤心,会奇怪人怎么会变成这样,但是很快就会重新高兴起来。
她只是一个孩子,外表世故,内心纯真,她几乎就象一个来自外星球的人,无法理解这个星球上的人们为什么可以这样彼此欺骗却还要装做彼此信任。
小Z小我5岁,如果按照某友的说法“年龄相差3岁就有代沟”的话,我和小Z就应该是两代人了,也就是说,我们的交往算得上了“忘年交”,尽管这么说会显得我很老,同时会让人觉得小Z很幼齿。
我们的相识纯属偶然,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会心血来潮写一篇自传之类的东西,会一时冲动的把这些鸡零狗碎的陈年旧事写进去,会象所有的露阴癖一样,迫不及待的把自己所有见不得光的丑事用一种非常冷静的语调讲出来,但是,将来的事情,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第一次和小Z见面是我们认识很久,通过无数次电话以后的某一天。在我们学校的东门,她站在教学楼下面的大理石柱子旁边,长发被当天的4级风吹乱,她并没有象别的女孩子一样忙着整理自己的头发,好给第一次见面的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而是大大咧咧的微昂着头,迎着下午5点即将西沉的刺目阳光,看着我走来的方向,然后象见到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和我打招呼,边说话还边从嘴里不停的用口香糖吹出一个又一个泡泡。
第一次在一起吃饭是在我们学校旁边的一条大街上,那里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之一,熟悉情况的同志们会知道,繁华是和昂贵同行的。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去了我俩一起去过的最高级的馆子,吃了我俩在一起吃过的最贵的一顿饭。这顿饭花掉了我半个月的生活费,在接下来的三个星期中,我只能靠宿舍里的兄弟们养活。
吃过饭,我送了一张我们乐队的唱片给她,这是我早就答应她的,她很高兴,抽出内页来非让我给她签名,说我是她见过的第一个出唱片的人,还说等将来我们乐队火了,就拿这张有我签名的唱片换银子。我笑着给她签了名,然后把CD递给她,她拿着签名看了半天,然后说:“我发现你的字挺好看的哎!”
2005年,我的生活只能用“龌龊”二字来形容,至今我都搞不清楚,我当时为什么会那么穷,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要靠亲朋好友的周济才能勉强生活,甚至我还制订过一个蹭饭的时间表,把电话本上所有本地的朋友的名字罗列出来,关系一般的划掉;和我一样穷的划掉;到其所在地来回路费超过3块的划掉;为人斤斤计较,我今天吃他一顿,回头他就一定会找补回来的划掉。把经过严格筛选后的人名,按照姓氏笔画排列,整整齐齐的写在台历上,每日一人,挨个的吃过去,差不多可以吃一个月。
一天,接到了小Z的电话,问我最近忙什么呢,怎么老也不联系。我说我已经快饿死了,上街卖器官的心都有,现在要是谁能给我一碗炸酱面,我绝对能感动的哭出来。
她一听就急了,说,你他妈是死人呀?就不知道联系老子?我还有几十块钱,你现在在哪?我马上过去找你!
除去打车的20块钱,实际上当天用于我们俩吃饭的钱就不剩多少了,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天我们吃的是饺子,我吃了绝对不少于100个,吃完以后居然都不知道这些饺子还分为3种不同的馅。
而小Z,在我的记忆当中,那天几乎没有怎么动筷子,就是不停的喝酒,一根接一根的抽烟,一边看我吃,一边给我讲她最近看的一部电影。
饭后她说,我突然发现一个事哎,你吃饭不怎么吧唧嘴!
我说,那是因为我饿的已经没有吧唧嘴的力气了。
结完帐,她说,我觉得今天的事特别有意义,咱们合个影吧!
说完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一把从我上衣兜里掏出我的手机,递给服务员,说,来,帮我们照个相!
于是,就着那一桌被舔的光可鉴人的空盘子空碗,我们拍下了认识以来的第一张照片。可惜的是,照片在我频繁更换手机的过程中不知去向了。
毕业以后,我回到家里,无所事事,整日靠打游戏来打发时间,小Z也最终没能进入大学,并且和家里的关系日渐紧张,整日混迹于朋友的聚会和各种演出中。萨特最终还是没能拯救她,她最终也不过就是一个凡人而已。
P.S. 本文大约写于2006年前后,距今已十载有余,回想当年,我与小Z及共同的旧友们,或远行,或离世,或杳无音信,不由得感叹时光荏苒,造化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