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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农产品抽检结果
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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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7年8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20批次、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41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总体情况
8月监督抽检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220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8批次。
样品覆盖我市6个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便利店等,其中思明区41批,湖里区49批,海沧区29批,集美区24批,同安区45批,翔安区32批。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蔬菜104批,不合格3批;水产品56批,不合格3批;豆类10批,不合格1批次,鲜蛋8批,不合格1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30批,水果12批全部合格。
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41批次,其中水产品5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5批次、畜禽肉及其副产品14批次、水果11批次、鲜蛋6批次全部合格。
本期食品安全专家
徐
敦
明
徐敦明
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博士
1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杏滨市场黄美英蔬菜摊销售的嫩姜,铅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
厦门市思明区浦南食品批发市场11-12号店跃春食品店销售的红豆,铅检出值为0.86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铅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新鲜蔬菜中铅的限量为≤0.1-0.3mg/kg。 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污染原因主要包括部分地区水体与土壤等存在重金属污染,通过种植、养殖环节进入食物链条;企业原料把关不严;也有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生产设备的金属元素迁移到食品中等。
3
厦门市湖里区湖边花园A区金益三里 3号101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湖边店销售的红尖椒,镉检出值为0.091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
厦门市同安区城西市场周边A号同安园华水产店销售的青脚蟹,镉检出值为2mg/kg,标准规定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镉
镉是水产品中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5
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20号第一层南侧之五厦门广商华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白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检出值为158μg/kg,标准规定为≤100(肌肉)μ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厦门市湖里区湖边花园A区金益三里3号101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湖边店销售的活白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检出值为820μg/kg,标准规定为≤100(肌肉)μ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农贸市场董水胜食杂店销售的鲜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9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奎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长期摄入氟奎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7
厦门市同安区城西市场内乙座陈机智蔬菜摊销售的豇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25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克百威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农业部第199号公告明确规定克百威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克百威在茄果类蔬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8
淘宝厦门市食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里区园山南路509号102室)销售的野生太阳鱼,孔雀石绿(显性+隐性)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较大危害。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的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安君的温馨提示
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12331。
消费者如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食品抽检情况,可以登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xmscjg.gov.cn/)查询或关注“食安厦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