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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超“出轨门”官司昨天上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由于三被告均拒绝出庭应诉,邓超方面毫无悬念地获得胜诉,三博主被判赔偿邓超精神损失费共计10万元,并需在自己微博连续置顶道歉3天。宣判后,邓超一方明确表示不上诉。
去年6月17日,新浪微博名为“圈内老鬼”的博主首先发布内容为“哎!又一跑男出轨了”、“明天10点,约?”的内容。之后,“娱乐圈揭秘”、“圈贰爷”等博主迅速跟进。爆料博主们暗示出轨者为邓超,导致新浪微博平台上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据邓超方面统计,截至起诉时,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26万人参与讨论。不过直到最后邓超怒而起诉新浪微博和爆料博主,也没有邓超出轨的实际证据出现。
邓超认为,“圈内老鬼”等人散布自己“出轨”等内容纯属子虚乌有,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在通过法律手段从新浪微博处获得“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3人身份信息后,邓超将3人告上法庭,索赔70万元。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宣布审判结果,认定发布微博的被告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声明,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
编辑:周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