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韩国SM方面通过报道材料表示“以无端离开公司和组合的吴亦凡、鹿晗、黄子韬以及通过他们不法演艺活动谋求利益的相关企业为对象向中国法院提起了共14起诉讼。
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S.M.Entertainment)是韩国一间大型艺人企划和经纪公司,由歌手出身的李秀满于1989年创办。其名称“SM”为英文“Star Museum”的缩写,意为“明星博物馆、名人殿堂”。
(李秀满)
其旗下代表艺人有BoA、东方神起、Super Junior、少女时代、SHINee、f(x)、EXO、Red Velvet、NCT等。
SM公司认为吴亦凡、鹿晗、黄子韬(3人)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仍属于SM所属艺人,他们进行的全部活动都是非法的,所以已于24日向各相关法院提交正式立案。
小编点评:
3个成员之所以接二连三的退团,其实都是因为钱的问题。韩国娱乐产业的缺点,导致三人离开的最大原因就是巨大的出场费差距,差距在10-20倍之多。他们三人回国能获得更多的酬劳,更好的待遇,干嘛不回来!
其实即使SM公司胜诉,想要将吴亦凡、鹿晗、黄子韬三人召回韩国也是不可能的,实际没有任何意义,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