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李霞:良善之心守护司法公正

【党员先锋】李霞:良善之心守护司法公正

徐州沛县法院 内地女星 2017-08-03 16:33:21 394

嗨,各位亲,7月的炎热难当似乎在最近两天的阴雨中已化作云烟,于是被烟雨朦胧的小凉风吹醒的小编我突然发现···有一档栏目竟然忘记更新了,一定是最近太忙(lan)了,嗯,就是这样。咳咳,所以小编奋发图强,打算继续推送我公司先进典型,一如何妨云影杂,榜样自天成”——小编抄的···

立案庭庭长李霞:良善之心守护司法公正

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李霞踏实、勤奋、上进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高度好评。曾先后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共青团评为徐州市法院系统首届优秀青年干警;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度、2014年度徐州市优秀法官;被沛县县委政法委员会聘请为沛县法律专业人才库成员;被中共沛县县委、沛县人民政府被为2016年度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诚心待人,行司法公正之权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这八个字是李霞庭长始终恪守的原则。办案期间,她总能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深入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一切问题,并做到积极走出审判庭,进行现场勘查、实地走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一起触电事故中,江某的丈夫徐某因在河边钓鱼,不慎触电身亡。在多方索赔无果的情况下,江某将某供电公司起诉至法院。为明确各方的事故责任,冒着炎炎烈日,李霞庭长带着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事故现场确实处于高压线下,但是并没有设置明显的警告标识,某供电公司明显负有事故责任,在现场向双方进行法律释明后,双方均无任何异议。本案最终判某供电公司赔偿徐某的近亲属70余万元,双方在接到判决后均未上诉,某供电公司也自动履行了案件款,该案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用心工作,做无私奉献之人

法院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为了多办案,办好案,尽快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李霞庭长经常加班加点,周六、周日成了正常的工作日,夜晚加班也已成了家常便饭。

2016年的一天,年仅六岁的女儿因为夜里发高烧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面对女儿那乞求的眼神,无奈之下,她向院领导请了一天假,准备在医院照顾孩子。可是刚到上班时间,书记员打电话,说一案件原告得知有人刚刚向被告所在徐州交通银行的账户汇款100万,要求立即进行财产保全,冻结被告银行账户的存款。因为该案件标的正好是100万,而被告此前又一直表示没有偿还能力,不同意还钱,原告目前发现的该笔存款,如果能顺利冻结,当事人的权益就能最大程度的得到保障。面对这种情况,李霞一边安排书记员审核材料、做保全手续,一边狠下心告诉女儿有重要的事情要办,转身离开了医院,留下女儿的哭喊和丈夫、婆婆的劝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李霞庭长舍小家、顾大家,她或许称不上是一个好母亲、好女儿、好妻子,可她却是一个好法官!她把所有的耐心、热心、诚心都奉献给了她的当事人。

常心自律,为知足常乐之事

李霞深知公正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对公正的崇尚,不仅仅是在司法理念的层面上,更应当注重对公正的实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具有同等的魅力。所以在她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同时,她时时刻刻以“五个严禁”警示和要求自己,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履行法官职责。在工作中,她始终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到,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

在审理一起侵权案件中,原告在提供劳务时受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但是雇主不愿意赔偿,并否认原告所主张的事实。李霞庭长在受理这起案件后,亲自走访做了大量调查,最后认定了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并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0余万元。案件执行结束后,原告特意找到李霞,从刚领取到的执行款中抽出厚厚一叠,用他那布满老茧的手握住李霞的手说:“你一定要收下,没有你公正的判决,我就得不到赔偿,我的下半辈子也没法活了!是你救了我一条命啊!”对原告能拿到赔偿款,李霞庭长也很高兴,但是对于原告给的钱,却被她严辞拒绝了:“这是我的工作,我只是做了一个法官应该做的事情。你得到的都是你应得的,我没有也没有权力让你多得,所以这钱我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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