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知道我们之间不是恋爱,不是喜欢,不是爱情。
那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所以,用“不是”来肯定,更准确些。
喜欢了一个人,很多很多年。
过程很慢,时间很快。
这些年,也曾喜欢过别人,也曾试着不喜欢。
这些年,就这样,过去了,连声招呼都不打。
有的时候,自己也解释不清这种莫名其妙的的喜欢,没有互相了解,不是日久生情,没有一见钟情,更不曾参与过彼此生命中任何一个微小的决定。
很多次,我也问自己,我是怎么喜欢上他的?
应该是夏天的一个午后吧,特别稀松平常的一个下午,还有最后一节大课就要吃晚饭了,教室只有包括我在内的很少的人,夕阳的余光带着一种暗黄的光晕,从后窗照进来,我闲来无事趴在座位的窗户口看我们班女生打羽毛球,男生打篮球。他穿了一件校服上衣,从拐角处缓缓走来,双手插在裤兜儿,眼睛里有一种少年独有的忧愁和伤感,摇摇晃晃在我眼前晃了十几秒。就是那个瞬间,我一厢情愿的觉得自己同他一样,有点害怕人群,有点小坏,有点自信。
我们班后窗
想到那个瞬间,就会窃喜,但之后,我很少见他,更很少见他笑过,我想这么冷的男生应该没人喜欢吧,那就让我喜欢吧。
高中的那三年,管吃管住还管学习,不用特别努力,身边还有一群不同的人,讨论着很多未知的话题和已知的八卦,而我,就像一个看客,从不参与其中,也不在乎别人是怎么看我的。那个时候,有趣的事情可真多,打架了,谈恋爱了都能上小黑板通报,没有什么比那个时候觉得自己更受别人关注过。每一件小事都能持续好久,上课照镜子,偷偷传纸条,想起时会怀念在一起的日子,哪怕是生气,冷战。有着骄傲的心气,还有一种莫名的期许,好像随时发生,又好像不会发生。
怀着喜欢别人的心动和被人喜欢的欢喜,朦朦胧胧的走过了一生中最美好、最自由的时光。
那个时候真是好,研究着同一套试卷,有着相似的脑回路。不用约时间,不会担心被拒绝,想见就见了,想想真是快,一年,两年,三年,还没准备好开口说第一句话的语气,就哽在喉咙里,硬生生咽了回去。
02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4年。
四年之后,他胖了许多,就连声音也多些沙哑,我想可能是工作以后,抽烟喝酒落下的烟酒嗓。我呢,有过喜欢,有过放下,依旧不能忘记。
有人问,你怎么还单身啊?一方面,惊讶于我的年纪,一方面,这么大年纪不曾恋爱过。
我也认真的想过这个世纪难题。
一方面,年少的时候,遇到的男孩子们都太(TM)优秀了。
另一方面,喜欢他,是我做过唯一一件接近爱情的事,没有比这件事更具体。
后来我才明白,优秀的他们没有和普通的我在一起,普通的我们也不会在一起了。
我曾陷入回忆中,幻想中,睡着的时候能梦见,醒着的时候想念。
后来,实在不能忍受这种游离,才动笔写了《夏天,一晃好多年》这本小说,没有在网站连载,一直保存在电脑里。
后来电脑坏了,拿去修,以为点灯熬夜写的12万字保不住了。后来拷贝到U盘,不想继续写了,有一天U盘落在了教室,慌乱中穿着睡衣跑到教室去找,边跑边哭,好在被保洁阿姨捡到,那个时候,我决定继续写下去,无论结局是好是坏。后来,断断续续写着,喜欢着萧竹,却爱上了江林希。两年之后,也就是大三上半年的某一天的冬天,《夏天,一晃好多年》截稿了。
找回U盘的那刻,我觉得自己攒了一辈子的好运气
我想把它印成书,放在每天都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后来在教学后面的图文快印复印考试资料的时候找到了“灵感”,我可以印一本盗版的。兴冲冲的跑到图文快印,那个小哥用一个小时就排了版,半个小时就印刷完了,封面也是轻轻一拉就做完了,抱着装订成册的《夏天,一晃好多年》,别提有多开心了,好像自己用了不到300块钱换了一整个青春,一整个夏天。后来,我改了结局,自学了InDesign,重新排了版,重新装订,才算正式截稿。那天还和好朋友去吃了学府三道街的那家重庆鸡公煲,她说,权当给我庆祝了。她的意思我明白,那时候我们以为,结局涂涂改改,故事断断续续,就在那年冬天,我的夏天,一晃,过去了,好多年。而《夏天,一晃好多年》在接下来的几年,一直放在床头,我却再也没翻开过。
《夏天,一晃好多年》第二版
我们在不同的城市,学着不同的专业,有着不同的心事和烦恼。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对他一无所知,却成为最重要的事。我不知道他的生活,过往的一切,喜欢他就像喜欢另一个自己一样,慢慢长大,慢慢和解。我总想试探性地知道,另一个自己过得好不好。这么些年,当老朋友问起,我想都不想的说,早就放下了。这份放下,早就写在了时间里,不曾联系,不去挂念的去相信,各自安好。偶尔在朋友那听说,他,他们怎么样了,就像听一个陌生的故事。真的面对他时,关于他的一切,却不想知道的特别确切了。
因为我知道,对他,就是什么都介意,又什么都原谅。
03
我记不得有多少人有意无意之间问过,包括我妈,“丹丹,你喜欢他哪里啊?”一方面,我根本不了解他,另一方面,这时间是不是长了些?
我也认真思考过这个世纪难题。
闺蜜就我的性格分析,你就是强迫症,什么事非得有个结果。
朋友也说,时间长了,成了一种习惯,很难戒掉而已。
同学也说,他是你青春期的执念,只是不甘心而已。
也许,我就是“目光长远”,只看得到很远很远的人。
……
可能他们说的都有道理,自己逛超市,一个人看完电影,下班了倚在地铁门的时候,也曾无数次问过自己。
可能是闪躲的眼神,无意之间的冷笑话,说错话之后的解释,强迫症的礼貌,沉默时候的不尴尬,开玩笑时的认真,聊天的分寸感,以及极力掩饰的善良……无论是高冷还是温暖,我真的感受过,不设防、任性纵情的他,无论是真实还是伪装,我相信自己相信的。
也可能是比较喜欢和他在一起时候的自己吧,即使也会特别无趣,反应慢,但是,感性会多一点。允许自己逻辑不清,允许自己嘴笨,允许自己说错话,打错字也不用撤回,胡乱说着什么话,也不会在意,不会当真。也可能是我喜欢着喜欢他的自己吧,特别安静,像极了18岁的自己,不打扰,不联系,过好自己的生活。
其实,我想过,如果。
如果,那天他没有路过,我也像平常一样,安静的研究着三角函数;如果,不是我坚持一生只见一面;如果,高考结束那天,他就在教室;如果,那天鼓足勇气,再见一面,好像一切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彼此客客气气,言语间彬彬有礼,聊着别人的八卦。
况且,也没有如果。我觉得,某个瞬间,一切都已经预设好,感情、印象、心情都已经储备到位,只等他路过而已。我根本无法决定自己会对谁动心。
也许时间会冲淡一切,越来越模糊,也能随着记忆深入骨髓,成为一部分。像毒药,难过而不致命。像解药,温暖而不治愈。
这是他,这就是我,这就是最好的我们。
04
回想我们,面对面吃饭,并排压马路的那天,那种心情就像儿时捡到了一颗糖,即使攥紧手心,也掩饰不住眼角的笑意。后来的某一天,有个男孩子也和我说过,他遇见我的心情,为此,我难过了很久很久。
总觉得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是有基因的。我们还会喜欢上下一个,再下一个,但每个其实都一样,会爱上一种人,输给一种人,然后被其他人爱上。
他喜欢你吗?
曾经无比重要的事,也没有那么想知道了,怕是用肯定和否定说不清楚。喜欢与不喜欢都会成为一件心事,怕自己又要难过很久了。大概是在两年前吧,有一天,忽然不再期待能够在一起,不再希望能有个确切的回应。我从床上跳起,裹了件大衣,穿着拖鞋,小跑到楼下的小笼包店要了一屉小笼包,半碗醋,到隔壁烧烤店点了30几个串,要了两瓶啤酒。一个人坐在出租房里边吃边喝边哭,就像分手失恋一样,就像庆祝自己可以喜欢别人了一样。
我喜欢过别人吗?
喜欢过。但那种喜欢,我不确定了。爱的心意,每个人都有,只是爱的能力各有不同。况且,我相信,人生的每个阶段,需要的爱情也不同。在这件事上,我不愿意动脑,你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以至于自己就像个白痴,好奇而害怕,只想做个观众,无论多么精彩,电影散场之后,与我无关就好。
时间过得很快,每次想起一个人来,回荡在耳边的都是一首很慢的歌。不对,应该说,每首歌无意间想起,都能慢慢想起一个人来。第一次听别人唱歌,是在初一的音乐课堂上,每个人都要唱一首歌,他唱的是《挪威的森林》,后来听到原唱,一个人笑了好半天。还有每天叫醒我们起床的羽泉的《奔跑》,还有临近初升高考试,班里用磁带放的马天宇的《该死的温柔》,后来还被老师没收了。后来,到了高中,听的都是流行歌曲,大街的音响、路边的剪发厅,那时候好像特别流行“非主流”,徐誉滕的《等一分钟》、宇桐非的《感动天感动地》。还有后来的……“后来”有很多很多,每首歌大概会有一句歌词或者一个音符契合了过去的自己或者当时的我们。而我每单曲循环一首歌时,想到的都是那个相似的自己。
“过了30岁,喜欢这件事就不会再有了”,记不清那一天在哪无意间看到这句话,很喜欢。
但我更喜欢后来看到的那句——“喜欢过,分开了”,原因过程都不问,只要还有一句“不后悔”,那便已经是一段完美关系了。
注:元宵节打了一宿的牌,大笑了一整晚,头脑有点不清醒(绝对没有错别字),好像还有什么话没说完(忘记了),什么意思没表达明白(词穷了),哈哈哈哈,晚安啦,我去补觉了~~
最后,我还有个小心愿,
你有没有过一个很喜欢的人,最后你们怎么样了。
留言告诉我吧,
拜托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