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作品音乐会>
恋恋风尘
16岁那年,我有了第一个CD机,于是坐了很久的公交车,跟一个朋友去买了生平第一张CD,那就是高晓松的《青春无悔》。
——度公子
读小学时,高晓松就开始卖歌词了。
只不过那些歌词不是他自己写的。当时家里经济状况不好,母亲就带他到单位,用油印机印了一堆词本儿,《喀秋莎》啦,《红莓花儿开》啦,《深深的海洋》啦。每天放学,高晓松就跑去中学大门前:“哥哥,要买歌词吗?”
“多少钱啊?”
“一毛。”
“太贵了,不买!”
高找他妈:“说太贵了。”
“贵了你就卖五分钱呗。”
又去,人问:“多少钱啊?”
“五分钱。”
哗——全卖光了。
价钱,从一毛卖到五分。赚来的钱,两毛给母亲买肉,剩下的自己攒着。最后,高晓松拿攒下的5块钱,给妹妹买了双皮鞋。
高晓松从小在清华园长大,父母都是清华高知,一个建筑系,一个土木系。文革时,夫妇两人被下放劳动,松辽油田会战时生下他,于是取名晓松,后来江汉油田会战,又生下他妹妹,于是取名晓江。高晓松的外公外婆,都是早年留学归来的顶级科学家,外公张维后来奉命创办了深圳大学,外婆陆士嘉是钱学森的师姑,掌门北航,还让出了自己的中科院院士。
高晓松的童年,无忧无虑。跟着清华院儿里孩子一起拍烟盒、打瓷片儿,跟着母亲读诗歌、吹黑管。由于充分继承了家族的优良基因,学习上,从来没让家里人操心。双百考上北京最好的初中,6门课平均成绩98.5考入北京四中最牛的A1班。那时,他的一颗文艺之心就蠢蠢欲动了,自己组织诗社,主编校刊《年轮》。博览群书,每次跟人谈起历史、军事来,总是滔滔不绝。
<高晓松和妹妹高晓江>
步入青春的高晓松,有两件事特别重要,一是恋爱,一是打架。有一次,为了借一台录音机,他跟别的班学生约架,双方各码20个人。高晓松心说,清华院儿里也没这么多能打的。就跑去了外交部大院。人约齐了,结果对方人没来,外交部的孩子反倒跟四中的一群野孩子打了起来。
恋爱的事特别逗。高晓松和女孩儿闹了矛盾,一日,高晓松收到姑娘给自己的绝命书,书上写:我要去看我们看过的每一个地方。
高晓松当场就吓傻了,赶紧回清华院儿找自己妈,说:“妈,不好了!有个女孩儿要为我自杀!”高母弄清原委,哈哈一笑,“儿子,你这是头一回恋爱啊,我跟你打个赌,这姑娘要是肯为你自杀,我跟她一块儿死去。”
后来到姑娘家一看,人家正蒙头睡大觉呢。
虽然高考迟到,数学考了全班倒数第一,高晓松最终还是超过清华录取线50多分, 在1988年进了无线电系。那时,高校尚未扩招,大学生骨子里都有很强烈的精英意识,和墙外大众俨然两个世界:外面读琼瑶,里面就读《百年孤独》,外面听邓丽君,里面就听崔健。
中学,恋爱、打架。上大学后,出现了一件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弹琴。那个年代的女孩儿,就喜欢男生干三件事:踢球、打架、弹琴。
打架、踢球,靠的是体力,唯有这琴,人人皆可得之。所以在清华校园的操场上,总有男生为了吸引女孩儿抱着一把琴苦弹不止。高晓松的琴技,也就是那么练出来的。
其实一开始,他不想上清华,想去山清水秀、美女如云的浙大。可家里说:“一个男人一生只能有一个世界观,你要自己选,那就自己出学费,要是我们给你选,那我们给你出学费。”无奈,高晓松报了清华,进班级一看,就三个女孩儿,只能刻苦练琴,然后跑其他学校去找姑娘。
<青春时代的高晓松和妹妹高晓江>
当时清华男女生,7比1。为了女孩儿,男生都拼了命。更惨的是,当时男女生食堂分开,凭饭票买饭。一年到头,学校只在期末为鼓励男生发3块钱女食堂饭票。为了多跟女生接触,男生每回就进去买双筷子,3块钱愣是用了一个月。
那时候,男生宿舍自己不打开水,到隔壁宿舍换胆偷水,然后跑去给女生宿舍打水。高晓松一看这阵势,竞争太激烈了,扭身跑到北外,天天给一个宿舍的女生打水。多年后,这宿舍里出了一位主持人,窦文涛的闺蜜,许戈辉。
许戈辉还问高:“你那时候看上我们宿舍的谁了?”高晓松笑道:“你一点儿也不了解清华男生,根本没目标,能捞着一个算一个。”
随着荷尔蒙的爆发,高晓松对姑娘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每天一有时间就抱着吉他狂练,然后坐操场上,想尽各种办法展现自己的才华。那个年纪的他还很清瘦,人长得也没现在这么难看,每天都盼望着一个姑娘能走到自己跟前,轻柔地问一句:“我能坐下来听你弹琴吗?”
可惜姑娘没招来,倒招来了一支乐队。
一天,高晓松正在操场上弹琴。一个男生听了两句,走到他跟前:“你认识宋柯吗?”高晓松摇头:“不认识。”男生恨不能“呸”他一句,说:“宋柯你都不认识,还敢在这里弹琴?”
高晓松赶紧到处跟人打听:“宋柯是谁啊?”这一问,傻了。原来是一位已经毕业的学长,此人在清华一度成为传奇般的存在。论踢球,人家是校队主力后卫;论弹琴,人家上过中央电视台,还写了一首《一走了之》,最后卖给了孙国庆;论唱歌,北京高校外语歌曲大赛第二名,第一名是谁呢?大名鼎鼎的刘欢;论打架,一帮体育生前呼后拥,自己都不用动手。据说清华的女生见了宋柯,直接冲上去把自行车横在宋柯面前,昂起下巴:“咱们能认识认识吗?”
那时,高晓松喜欢一姑娘,跟人家弹半天琴,人说,对不起,我喜欢宋柯,又认识一姑娘,弹半天琴,对不起,我也喜欢宋柯。
高晓松就琢磨,那我怎么才能比宋柯还牛逼呢?想来想去:“要不我组个乐队吧。”
<摄影·王小宁>
于是,高晓松到各个高校找人,准备打造一支精英级的乐队。人凑齐了,乐器是个问题,队伍是自己拉的,自然要承担大部分费用,高晓松只能跟家里人说:“我想买一套乐器。”
高晓松妈听了,说:“你还是算了,我当初教你吹黑管让你读诗,只是为了让你有点教养,你还真把这个当成事了,将来能养活自己吗?”
高晓松说:“那有什么不行的?”母亲说:“那好,咱俩打个赌,你要是能靠弹琴养活自己一个星期,我就给你买乐器。”
说罢,将高晓松身上的钱全部摸干净,一张火车票送到天津,让他自谋生路。
到了天津,高晓松就在火车站弹琴。结果根本没人搭理他,只能在火车站睡了一夜。第二天又去闹市区,忙活了一天,挣了5毛钱,有3毛2还是个北京同乡看他可怜给的。当时高晓松两天没吃饭,已经饿得不行了,到头舍弃了方便面,买了一包恒大烟。思来想去,他觉得去大学弹琴肯定靠谱,于是跑到天津大学研究生宿舍楼下弹琴,没想到被人举报,当盲流给抓了。
校卫队的人看他穿得破破烂烂,就要没收他的琴。高晓松忙说:“别别,我也是大学生,还是清华的。”人家不信:“你这样也敢说是清华的?”一个电话打回清华,最后表哥到天津接高晓松回了北京。回家后,一大桌子饭菜等着他,谁也没提这件事。高晓松知道,自己输了。
输是输了,母亲最后还是赞助了乐器。也是从那天起,高晓松迎来了青春岁月里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一个充满诗意的年纪。
多年以后,年过四旬的高晓松总在不同场合、不同时间以同样的语气怀念那个充满理想主义的时代。那究竟是怎样一个时代呢?
那是一个有诗的年代。诗人比会弹琴牛多了,每个人,无论读得懂读不懂,至少愿意去读。诗人俞心樵住在清华里,一帮学生给他打饭。高晓松在《北京青年报》上发表一首诗,收到一大捆读者来信。到中戏追姑娘,人家首先跟你盘一道诗人,你要什么都不懂,那咱就别聊了。
一天,高晓松在中戏的姑娘那里,读到特朗斯特罗姆的《黑色明信片》,里面有一小段:“日历满满的/但未来一片空白/电缆哼着某个被遗忘的国家的民歌”,顿时被击中心扉,多年后,他把诗句写进了自己的《荒冢》。
我不知道我生在哪里
我生下以后会不会哭泣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
我唱着没有祖国的歌谣
——高晓松·《荒冢》
那是一个无比纯真的年代。女孩儿要是喜欢一个男孩儿,一定要把亲手织的围脖送给对方。高晓松有次挺幸运的,一下收到俩,高兴坏了,每次出门都戴两个。还有一次,他去女生宿舍找别人借个东西,敲门一看,来人竟是自己的初中同桌。因为那时两人走得近,被传恋爱,老师就把他们分开了,从此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再次相遇,他们还能想起一次模拟考试最难的一道题的答案,179。因为全班只有他俩做对了。多年后,高晓松写了一首《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看了你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
——高晓松·《同桌的你》
当时住在他上铺的,是一个湖南的学生,年纪最小,把罗大佑的歌词刻墙上,每天都爱问高晓松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问题。第一天就把高晓松问了个懵逼,他问:爱情是什么?
高晓松就写了那首《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睡在我寂寞的回忆
那些日子里你总说起的女孩
是否送了你她的发带
你说每当你回头看夕阳红
每当你又听到晚钟
从前的点点滴滴会涌起
在你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高晓松·《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那是一个把热爱当生命的年代。读高中时,半夜一点,一个同学把高晓松从家里扽出来,对他说:“我今天听了一首特别好听的歌,我要唱给你听。”说罢,便唱起了黄小茂填词的《心的祈祷》,给高晓松感动得一塌糊涂。
那时,高晓松和周围人一样,每天期盼着崔健的新歌,期盼着哪个大牛又出了一张新专辑。那一年张楚还没出名,从西安到北京后,先住在清华,又住在中戏。中戏的老师听说张楚来了,怕他饿着,专门送了鸡蛋过去。
高晓松走哪儿都问,张楚在哪儿张楚在哪儿?一天在街上,朋友指着前面:“那就是张楚!”高晓松赶紧把人请到宿舍唱歌。张楚就当着他的面,唱了那首《西出阳关》和《姐姐》。
<高晓松作品音乐会·《恋恋风尘》>
多年以后,开音乐作品会时,高晓松说:“其实我不喜欢《同桌的你》,那是年轻不成熟的心态,觉得天下我最好,你嫁给谁都吃亏,其实说不定你嫁给谁都比嫁给我要好。”
他最喜欢的,是《恋恋风尘》。因为歌曲最后,有他最想说的一句话:“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当岁月 和美丽
已成风尘中的叹息
你感伤的眼里
有旧时泪滴
相信爱的年纪
没能唱给你的歌曲
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高晓松·《恋恋风尘》
有一次,他写了一首歌给一个女孩儿,把女孩儿约出来,站在湖边说:“我们恋爱吧。”
谁知女孩儿说:“我先问问我爸。”
还没恋爱,就先失恋了。高晓松无数次悔恨地想,如果当时什么话也不说,一上去就把歌唱给对方听,这事儿说不定早就成了。
但爱了没成,那些遗憾、遗落和遗失,那些一次又一次没能抓住的恋情,和不断被浇灭但仍未死去的热情,才是青春啊。
青铜器乐队成立后,高晓松负责打鼓,需要一个主唱。朋友就说:“我给你推荐一位吧,保证行。”第二天,他就跟老狼见了面。
那天,他戴个草帽,穿个一块钱的人字拖。见到他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时,老狼心说:这是清华的学生吗?这不会是一卖瓜的吧?
当时还没有校园民谣这一说,组乐队,那就必须摇滚。乐队唱的歌特别奇怪,什么《人与兽》《弗洛伊德的弟子》,跟着呼吸、黑豹,一起在政法大学的传达室里排练。后来混熟了,就跑去给黑豹暖场。窦唯什么范儿啊,长头发,浑身绑着黑皮带,一嗓子全场就嗨了。老狼很腼腆,一上台:“大家好,我们都是大学生…”
在大家看来,最牛的歌,都是像黑豹那样的,批判、呐喊、嘶吼、愤怒。可高晓松偏偏多愁善感,每次排练完摇滚,他都很不好意思地拿起吉他对大家说:“那什么,我写了一首骚柔歌曲,请大家听听。”然后弹个《同桌的你》那样的,大家听完,摆手扭头就走:“没劲、没劲。”
当初去天津,打赌输了。大二暑假,高晓松要带乐队去海口演出,很多人怂了,只有老狼愿意跟着他去,借钱买单程票就走了。
在海口一个叫癫马的歌厅里,老板问:“会唱什么呀?”高晓松说摇滚。老板说:“那就来个《一无所有》吧。”结果一上台,老狼太紧张,一开口,比崔健原版还高了三度。高晓松坐在旁边都快疯了,心想这下完了,唱砸了我们只能夜宿街头了。没想到,老狼超常发挥,唱下来了。
两人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演出和收入。眼看快开学了,必须回学校,一算账,只够一个人回去。高晓松对老狼说:“你先走吧。”
老狼走后,高晓松坐船去了广州,兜里只剩10块钱,然后找到一个中学同学,还是自己的情敌,每天厚着脸皮蹭饭蹭床。最后,对方忍无可忍,给他买了去厦门的船票,赶紧送这位大爷走了。到了厦门之后,学校也开学了,高晓松心想去他妈的那书读不读也就那么回事,索性在厦大,以流浪歌手的身份住了一年。
那时的人,特别单纯。高晓松说是流浪歌手,厦大女生真就把他当流浪歌手,吃喝上都伸出了援助之手。一天,在厦大的布告栏里,高晓松突然看到一位女生写给男友的诗,名叫《麦克》。读完之后,心头一阵怦然,于是回住处将诗句化成歌词,写下了那首《麦克》。
麦克你曾经远远飘荡的生活
象一只塑料袋在飞翔
麦克你曾经象一条船
长满了离离贝壳显得荒凉
麦克你再度回到这城市
可曾遇见旧日姑娘
头上插着野花 身上穿着嫁妆
——高晓松·《麦克》
回清华后,高晓松反复考虑,觉得自己根本不想成为什么科学家。家里人就反复劝:“你好好念书,毕业了可以去伯克利。”
高晓松一听,“那不行,那样的话,我不是更加成为我不想成为的人了吗?”
那时那群人,是从骨子里热爱音乐。郑钧,拿到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和美国签证,居然放弃了,留下来做了摇滚,在一间破房子里写出了《灰姑娘》。对音乐,高晓松虽然没有那么执着,但他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
“我一旦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就先把它摘出来,至少剩下的那一堆里,有我想要的东西。”
就这样,他从清华退了学。
离开清华后,得想办法养活自己啊。高晓松一拍脑袋,要不去做导演吧,于是报考了个电影学院的研究生班。然而,谢飞导演觉得没必要招研究生,所以最后一个都没录取。可高晓松运气好啊,一扭身去帮人拍广告,发了。
一次聚会,他半开玩笑说了句“想活99,常饮XX葡萄酒”,对方一听,拍手叫好:“厉害厉害,你来拍吧。”来回几次,钱到手,他买了一辆林肯,一个三万块的大哥大,大哥大上面还绑着一个汉显的BB机。当时别的号都是几个数字,他的号就一个,6,常跟人打招呼:“呼6啊。”
不久,沈庆找到他,想把当初在学校里写的歌卖给唱片公司,让高晓松拿出来。沈庆将一些代表作拿到正大唱片,写《月亮代表我的心》的孙仪接过来一看:“《同桌的你》,这什么什么半块橡皮,太粗俗了,怎么能当歌词呢?”
然后,又找到一家叫先科的。这家公司,主要出的都是些晚会歌手的唱片,还告诉高晓松:“艺术要真实,要有原始的力量。”于是拿出一曲信天游给他听,高晓松一听,歌词是:白生生的奶子红艳艳的X,这么好的地方留不住你。
高晓松听完都傻了,回去告诉老狼:“你知道什么叫艺术真实吗?艺术真实就是白生生的…”
最让他失望的是,先科找来一帮晚会歌手录《同桌的你》。高晓松死活不肯签字,于是又黄了。就在这时,黄小茂看到他的词,分外喜欢。作品辗转到大地唱片旗下,高晓松只有一个要求:“钱,我不在乎,我只要老狼唱。”
那时老狼正在乡下给人安装机柜,高晓松一句话,让他进了录音棚。《同桌的你》成为了《校园民谣》的主打曲目。1994年北京大学生的一次文艺汇演上,老狼现场演唱了这首歌。一开始,两人还不知道自己火了,直到有一天去看球,无数人找老狼签名。还有一次,高晓松跟郑钧骑车去乡下,只见田野里一位耕地的老农仰天长啸道:“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高晓松找老狼唱歌时,老狼他妈,中国广播交响乐团的团长,还很不乐意,见高晓松一头长发,神似流氓,便说:“你们别瞎折腾,他要能唱歌我早就把他带出来了,还能等到你?”
数月后,只见老狼妈在家接了一个电话,分外傲娇地冲电话那头:“我们家老狼三万块可少了点儿,怎么着也得六万吧。”
《同桌的你》彻底改变了高晓松和老狼的人生,他俩几乎拿遍了那年音乐奖的第一名,要是排第二,领都不想领。一下子成了圈子里最耀眼的新星,高晓松就起范儿了,膨胀得没边,开始容不下别的意见,一度觉得自己超有才华,老子天下第一,没什么事是办不到的。
一天,他跟朋友去酒吧喝酒,听见一个特美的女声。一看,不是录音,是现唱,赶紧把那女孩叫来,说:“你跟我回去录个小样吧。”原来那时,高晓松准备出自己第一张作品集《青春无悔》,要凑齐全国最大的腕儿来唱,但有人不会看谱,就得先找人录小样。录完了,有一首歌始终找不到合适的人,老狼就在旁边嘟噜一句:“找什么找,那女孩儿不就是现成的吗?”
那个姑娘,就是叶蓓。
很早的时候,高晓松弄出个怪曲子,一时找不到词。后来一天在酒店玩儿文字游戏,兴之所至,写了个词,却谱不出曲。结果把当初的词翻出来一看,居然天衣无缝,拿给叶蓓一唱,一首《B小调雨后》美得令人心碎。
我的心就像
西风老树下人家
池塘边落落野花
雨后的我怎么
呜哇呜哇呜啦
——高晓松·《B小调雨后》
96年底,27岁的高晓松,开了第一场作品音乐会。从台上下来时,那英对他说:“晓松你应该感谢老天爷,这么多年我想开音乐会都没开成,你才27岁,就开了这么大一场万人音乐会。”
高晓松膨胀啊,心说:“我凭什么感谢老天爷,我能开万人音乐会,那不是我自己有本事吗?”
97年,央视李静采访他,问:“你当时是怎么想着写《同桌的你》的?”高晓松阴阳怪气地说:“为了泡妞呗。”湖南的龙丹妮、汪涵去采访他,他穿着浴袍就上镜了, 把龙丹妮给气了个半死。
他容不下任何异己意见,甚至跟老狼都掰了。多年后,高晓松说:“那真是我一辈子最招人厌的时候,连我自己都讨厌我自己,想到当初干的那些不靠谱的事,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黄磊曾说:“晓松是个特别怕别人不把他当浪子的人。”郑钧也说:“有的艺术家,成了精神病,被关进了精神病院,有的精神病人逃出了精神病院,最后变成了艺术家,高晓松就是后者。”
除了跑去天津卖艺,去厦门当流浪歌手。每隔那一段时间,高晓松都会走在路上,让自己变成一个流浪的少年。《青春无悔》作品音乐会后,因为膨胀,他很不受人待见,事业上出现转折,他也开始不断自我反省。他很久没再写歌,也没再拍广告,去了十几个国家。回到北京时,把赚到过的所有的钱都花光了。
远行,从此成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因为他爱开车,每到一个地方,就买一辆车,玩一段时间,就把车卖出去,再去下一个地方。经常在旅途中碰上一堆人,然后很快成为朋友,然后喝酒,然后下了火车各自离去。他还在欧洲碰见一个东欧乐队,还帮人弹琴,跟乐队一起卖艺,跟着人到处跑,到荷兰、西班牙…
每次远行的目的地,也充满文艺气息。因为小时候吹黑管,有首曲子叫《重归苏莲托》,他死活要去苏莲托看看。因为读了《巴黎圣母院》,他去圣母院首先看看小说中的场景。他将汽车开到美国1号公路尽头,扭头一看,身后居然是海明威写《老人与海》的地方…
哪怕困顿之时,他心里也一直保持着诗意。
2000年前后,高晓松办过唱片公司、拍过电影、当过艺术总监、有过一次折磨神经的婚姻。在经历了膨胀、迷惘和岁月洗礼后,40岁的高晓松变得平和了许多,再也没那么狂妄和不靠谱。《万物生长》这张作品集出来时,宣传方因为看错了行,把一句文案写掉了一段,高晓松看了说:“错了就错了呗,这句也说得通,挺好的。”
在游历的路上,他虽然像个浪子,但作为一位制作人,他从来都是有板有眼,绝不敷衍的。因为他对音乐的热爱,从来也没有动摇过。跟宋柯成立唱片公司后,挖出了朴树、小柯、叶蓓。萨顶顶找他当制作人,说要做世界音乐,他对萨顶顶说:“那你就写点东西给我看吧。”
看了萨顶顶写的散文,在录音棚里,就着啤酒和鸭脖,两个小时不到,他把一首词作全部推翻,写出了一首《万物生》。
谭维维不会写东西,他就让她去拍照片。谭维维拍下车窗、城市和灰尘。他一看,“你应该唱摇滚。”然后写了《谭某某》和《如果有来生》。
李宇春最火的时候,签了麦田,第一首歌多少人盯着,宋柯对高晓松说:“这首歌必须由你来写。”可李宇春太火了,火到只能给他两个小时交谈。高晓松聪明啊,提前列好了20多个问题,让李宇春一个个作答,然后把答案串成一首歌的歌词,叫做《冬天快乐》。
那一年,高晓松用一句话刷了屏,叫做“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
这句话是母亲从小教给他的,为的是提醒他:“你千万别让生活眼前这点事把你的人生困住,你要是这么想,你这辈子就完了。”
很多人站出来,说:“你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每个人都有你那么好的家庭,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那么幸运。多少人连苟且都不容易了,你还到处宣扬什么诗与远方。”
其实关于家庭带来的好处,关于人生的幸运,根本不用别人说,高晓松自己一向都很清楚:“年轻的时候,我出去流浪、卖艺,我妈就对我说,你那不叫流浪,你那叫身上没带钱出去玩儿去了,外国这样的孩子多了去了,你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压力,真正的压力是你没有选择,只能痛苦地活着,而且这痛苦不知道何时是个头。”
所以他也非常坦然,知道自己才华的天花板在哪儿:“我只能写点多愁善感的东西,因为我没有体验过那些,从小就是在精英群里长大的,没真正体会过人民的疾苦,这是一个创作者致命的短板。我知道,我就算谈几千次恋爱,跑到南极去流浪,吃了仙丹我也成不了大师。”
<叶蓓、老狼、高晓松>
他知道,自己人生的很多风光,都是基因的馈赠,不是人人都像他那样幸运,去天津卖艺失败了,家里还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
但他讲“诗与远方”,并不是说人不顾生计,去追求一个远方。“诗和远方”和“眼前的苟且”,并非对立,就像《月亮和六便士》,六便士当然是人们需要的,但你弯腰去捡六便士的时候,你别忘了偶尔抬头去看看天上那个月亮。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
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
<公子的第一张CD《青春无悔》>
这个时代,不少人都忙着苟且。有时,你会发现高晓松似乎并不喜欢这个时代,甚至不喜欢这个时代的自己。有一次,他跟张朝阳出去玩儿,遇到几个很有姿色的姑娘,问她们哪个大学的,好几个都说自己是北电的、中戏的,只有一个姑娘说自己的清华的。
高晓松问:“你清华哪个系的呀?”
姑娘一本正经道:“算术系的。”
高晓松心里跟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一次节目上,主持人问他想对19岁的自己说点什么,他说:“我可能要说,对不起,你当初爱的人,我都没替你留住,你当初的梦想,我一个都没帮你实现,最后就只赚了一大堆钱而已。”
他非常感谢老狼的存在,说:“要不是因为有他这样一个不被时代带着走的人在我身边,提醒我记起当初的梦想和我们内心深处热爱的东西,我不知道我要在名利圈里变成什么样。”
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感伤。
高晓松是在一个诗意的年代长大的,他写出《同桌的你》《恋恋风尘》的年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个充满理想主义的时代,是一个一眼望去,海面上全是灯塔的时代,有U2、迈克·杰克逊,有崔健、罗大佑,哪怕是跟着这些灯塔的光亮往前冲,生命也一定会有不一样的光彩。他为什么要一再提起“诗与远方”,因为他就是从一个充满诗意的年代走过来的,他心里依然眷恋那个年代,依然觉得那个年代里的很多元素,是生而为人的我们,所必须拥抱的东西。
现在,灯塔不是那么容易看见了。那么,每个人应该去寻找心灵世界里自己的光亮。
就如他说:“每个人心头,都有一亩田,种别的东西都不长,就只长属于你自己的。生活让你赚钱、买车、买房、娶妻生子,你都可以答应可以妥协,但剩下的这亩田,其实就是你的诗和远方,你要好好珍惜它才行。”
-end-
我们是一个艺术类公众号,偶尔给你讲段子
▼点击“原文链接”马上拥有洗衣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