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车”再“补票”?桂林汽车南站接驳车线路未获批就运营,各方作出回应

先“上车”再“补票”?桂林汽车南站接驳车线路未获批就运营,各方作出回应

微报桂林 内地女星 2019-01-22 21:39:27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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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底,桂林汽车南站正式迎客,随之开通的还有从南站开往原汽车总站和北站的接驳车。接驳车的开通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想在各个车站周转的市民,但去年12月份,一张执法部门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却显示这条已经运营了好几个月的接驳车线路并未获批。



2019年春运开启后,客流量增加,连接各车站的接驳车仍在一趟又一趟的运营着。记者采访时,负责接驳车运营的骏达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接驳车是为了方便乘客才开通的,并不赚钱,对于处罚已提出复议。


车站接驳车仍在运营


1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茶店路附近的汽车南站。2018年7月底汽车南站开始运营后,5条公交线路也随即铺到了车站附近。5条线路分别连接车站和临桂政务中心、老汽车总站、滨北车场、琴潭汽车客运站、净瓶山大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区不同方向的市民来往汽车南站的需求。


车站附近的公交车来来往往,车站内的接驳车也频频开进开出。


记者从车站旁边的侧门进入停车场后,一排和客运班车外观迥然不同的接驳车有序停放,车身上印有服装展等内容的商业广告。接驳车附近的公告牌显示,接驳车总共有两条线路,一条从新南站开往老总站,票价2元,15分钟一班;另一条从新南站开往北站,中途经停老总站,票价3元,30分钟一班。



记者在接驳车附近看到,来自县里或市外的班车进站后,车站内的工作人员就上前引导下车的乘客乘坐接驳车,一部分有意去往另外两个车站的乘客被引到了接驳车上,另外的乘客则选择走出门外乘坐公交或出租车。


接驳车可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手机支付工具支付,也可投币乘车。记者投币后坐上了一辆开往老汽车总站的接驳车,乘客坐满后车子马上启动,并沿着环城西一路一直开到了东安街,经过西门菜市后又进入银锭路,最后停在了老汽车总站的院内,整个行程耗时30分钟左右,中途没有停靠。在汽车总站附近,记者同样看到了停放着开往新汽车南站的接驳车。



记者在车站和乘坐接驳车的不少市民聊了聊,不少人表示,如果要在几个汽车站之间周转的话,接驳车确实很方便,因为它不像公交车那样中途会不断停靠,节省了不少时间。还有市民认为,自己乘坐的“就是公交车”。


骏达:接驳车不为盈利 只为方便乘客


记者了解到,连接汽车南站和另外两个车站的接驳车是伴随着2018年7月底汽车南站正式迎客后开通的,但到了去年12月,一张由交通运输部门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却表明,接驳车运营的线路并未取得运营权,虽然《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接驳车的运营不合法规,但时至今日,运营却并未停止。



22日上午,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苏姓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目前公司共有20辆车负责各个车站之间的接驳,由骏达下属的桂林桂雁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接驳车从清晨5:30分一直到晚上9:30分,遇到乘客特别多的时候,还会灵活增加。



”我们了解到,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市民不知道汽车站搬迁了,也不知道具体搬到哪里,有接驳车可以方便大家更好的乘车。”苏姓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新南站距离市中心和各个其他汽车站尚有一段距离,当时公司开通接驳车主要就是满足乘客的需求。对于不少乘客担心的安全问题,苏姓相关负责人说,开接驳车的司机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公司也为每个座位都购置了保险,能够最大化的保证乘客安全。他说,只要乘客在我们车上出现安全问题,骏达公司一定负责到底。



苏姓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实上在南站还未正式运营前,骏达就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交了开通接驳车的申请,但并没有获批;去年10月份,也确实有接驳车在运营中被处罚,但因为乘客确实有需要,而乘坐公交不太方便,所以公司决定要坚持运营下去。他还说,接驳车的运营不以盈利为目的,相反,为了维持接驳车的正常运营,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是在亏本经营。


交通运输部门:已下发《处罚决定书》 目前还在复议期限中


22日,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2018年10月22日,经过执法人员在原汽车客运总站对接驳车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后,认定接驳车运营公司并未取得线路运营权。11月20日开出《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桂雁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停止运营老总站至汽车南站线路,并对该企业作出处罚2万元的决定。12月13日,市交通运输局又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涉事企业有权提起复议,目前还在复议的规定时限内,所以执法人员暂未强制执行处罚决定。


记者从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对于市交通运输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书》,他们已经在去年12月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了行政复议。记者从复议申请书中看到,骏达公司认为,骏达下属企业开行的接驳车,在城市中没有站点、时间、线路,只限于骏达公司新老客运站内点对点运行,并不是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所以不适用于《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对于骏达公司提出行政复议一事,记者从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了解到,目前他们并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复议的相关通知,如果涉事企业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他们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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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记者高磊盈 见习记者周子琪

微信制作:周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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