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Bob Dylan之前,我从没真正意义上读过诗。
甚至在大多数时候,诗歌对我来说,是一种形式主义文学,故弄玄虚且无病呻吟。
直到读到了他的诗,直到和他灵魂轻微共振,我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为之疯狂。
神奇之处在于,我深刻地察觉到, 我在读他的时候,他也在带着好奇的眼光审视我。
读他的诗,像是席地而坐,聆听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面带微笑轻扫着木吉他的弦,低吟浅唱着他的生活。
他带着上世纪六十年代独有的戾气和觉醒,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无畏和随性。
慵懒但毫无怨气,平静但又似有萌芽中的冲动。
遇见他后,我开始读诗,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他在纽约跳下了车
Bob Dylan出生于美国的明尼苏达洲,在二十岁左右只身到纽约闯荡。
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他满心壮志,想要去更大的城市闯一闯,正因无知,而选择无畏面对。
Bob Dylan所描述的纽约,没有半点掺假。
它物欲横流,贫穷甚至被打上了原罪的标签,但它依然敞开胸怀,成为艺术滋生的沃土。
Talkin' New York
卑微的人们双膝跪地
林立的建筑高耸入云
纽约城内的冬天
寒风夹杂着雪粒无孔不入
有些人甚至连骨头都上了冻
我也在劫难逃
在这样的纽约里,Bob Dylan过着" Blowing my lungs for a dollar a day. "(撕心裂肺的唱只为了一天一美元的酬金)的生活。
即使这样,他依然爱着纽约.
在另一首歌<New York city>中他又唱到:“In New York city, you really gonna blow your mind.” (在纽约城,你得洗心革面地活)
游荡着在这里生活,Bob Dylan顺手拈来着这座城市给他的创作灵感,优秀的作品层出不穷,在穷困的生活里,他做着精神世界中绝对的富人。
正应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流行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请把他送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请把他送去纽约,因为那里也是地狱。”
艺术是贫穷的,因为它常常和食不果腹、流离失所相提并论。
但艺术也无比富有,它是对现实生活的短暂逃避和及时回归,懂得艺术的人,总能创造出比金钱更高的价值。
Bob Dylan就是这种“艺术贫富论”的完美体现。
多想和他一样,身无分文的独自伫立在纽约,在迷失与回归中找到自己。
诗人的和平宣言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并不算安宁。
战后经济的迅猛发展,使美国一跃成为头号资本主义经济强国,但与此同时,社会矛盾层出不穷。
六十年代的军备竞赛,美国军方乐此不疲地打着“强国”算盘,古巴导弹危机的爆发,越战泥潭的越陷越深,危机戴着面具肆意生长。
伟大的诗人总是能走在时代的前面,当美国社会整体都沉陷在“称霸世界”的自我膨胀中,Bob Dylan开始思考,战争究竟在为人们带来什么?
带着满腔热血和与时代逆流而上的决心,他写下
< the master of war >,直接且咄咄逼人地向权威发出质问和反讽。
The master of war
你们向我手中塞来一把枪
然后迅速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在子弹飞速而至前
转过身去跑的老远
你们给枪支上膛
却蛊惑别人开枪
然后你们远坐而观
躲在宅邸
看着青年们的鲜血从他们身体里流出
混进了一地稀泥
你们拿我的年轻搪塞我
你们说我无知
比你们年轻我也明白
即使是善良的上帝
也不会原谅你们的罪行
让我来问问你们
金钱真的是万能的吗?
能给你们买来宽恕吗?
我想当丧钟敲响时
你们就会知道
你们剥削所得到的这些废纸
永远也买不回你们的灵魂
写下这些文字的Bob Dylan只有二十岁。
他与大思潮相悖,用犀利直接令人无力反驳的方式说出了一个生活在危机年代的年轻人,最真实且最具感染力的和平宣言。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以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开始的种族平权运动,最为世界所知。
Bob Dylan也站在主张废除种族隔离制度这边,他以笔锋为刀剑,批评着现有的种族隔离现象。
他的作品<The death of Emmett Till>,一首叙事性诗歌,正是为黑人平权运动而作,讲述了一个令人心碎又愤懑的故事。
The death of Emmett Till
在不久前的密西西比
一个来自芝加哥的男孩
迈进了南方的大门
他的肤色是黑色的
几个男人把他拖进了谷仓
在那里殴打他
在谷仓里是一声声哀嚎
外面的街道上却是一阵阵欢笑
之后他们将他的尸体捆于河岸之下
在猩红血雨中
陪审团陪着两兄弟一起犯罪
我痛恨看到欢欣微笑的两兄弟走下法院的台阶
于此同时
艾米提尔的尸体在南方的大海上冒出了泡沫
读这首诗,我的内心被深深地震撼,读到文末早已热泪盈眶,为文中的悲剧扼腕叹息。
文字的力量是无比强大的,它迫使人们开始反思,开始直面历史的过错。
宝贵的和平也正因这样的逐步觉醒,而悄然来临。
幸好有像他这样的诗人适时发声,告诉人们迷雾中的真相,这个差点再度陷入混沌的世界才得以被救赎。
浪子的一往情深
其实我和Bob Dylan的相遇早有伏笔。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听到Adele的< make you feel my love >,就一字一句的把歌词抄在日记本里,读了又读,品了又品。
后来才知道,歌词为Bob Dylan为他的初恋女友Suze所作。
Bob Dylan对Suze一见钟情,Suze同他一样,是醉心于艺术、热衷民权运动且独自漂泊异乡的纽约客,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在回忆录中,他坦言道,Suze是他的灵魂伴侣兼政治导师,除开大量的情诗,很多关于表明个人政治立场的文学作品也是从Suze那儿获取的灵感。
可好景不长,Suze远赴意大利求学,两人只能隔海相望。
饱受相思之苦的Bob Dylan在这期间写下大量相传甚广的歌谣。
Down the highway
大海掠走了我的宝贝
我的宝贝偷走了我的心
她把它装在一个行李箱里
带去了意大利
另一首< Don’t think twice it’s all right >中一句词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 I gave her my heart, but she wanted my soul.” (我给了她我的心,她却想要我的灵魂。)
在他所有为爱而作的诗歌中,我个人最喜欢的是
< Girl from the north country >这一首。
目光穿梭其中,在我脑海里,坐着一个为爱而痴狂的少年,对着一望无际的海,朝着爱人所在的方向,轻轻诉说着心头的思念,望海风带到爱人的耳畔。
Girl from the north country
如果你正行径至北村集市
那儿的风猛烈吹打在边防线上
代我向住在那儿的一个人问好
她曾是我的真爱
如果你去那儿正风雪肆虐
河水冰封、夏日将尽
请看看她是否穿暖
足够抵御寒风的呼啸
令人扼腕的是,他们最终没能走到一起。
在Bob Dylan因首张专辑的出版而大红大紫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Suze在自己的书中说道,她爱的是那个身无分文浪迹在纽约街头、愣头青样的民谣歌手,即使那个人已不复存在,这份爱也至死不渝。
好巧,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