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
是普通而又不平凡的
人民法官。
他们,审理过多起
广受社会关注的明星涉毒案件。
对于涉毒案件,
他们有什么样的感悟,
又有什么话要对我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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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梅梅,东城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陈祖明(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主审法官
法官寄语
近年来,在办理大量毒品犯罪案件,尤其是办理了明星涉毒案件之后,对这类案件有较深的感悟。
首先,随着毒品犯罪形势的发展,这类犯罪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法院的受案数量处于高位状态。作为刑事法官,应当准确、有效、依法严厉惩处毒品犯罪,确保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质量。
其次,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一要慎重交友,我国对毒品的管制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周围的朋友有吸毒等不良嗜好,就很容易相互影响,即使明知涉毒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往往会在身边朋友的影响下,为了融入朋友圈做了不该做的事,所以慎重交友很重要;二是要规劝身边的朋友远离毒品,让他们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涉毒行为不仅会给自己,还会给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三是要认识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都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洁身自好,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徐清岱,朝阳法院刑一庭法官
张林容留他人吸毒案主审法官
法官寄语
当今社会,不论是精英名流还是普通公众,每个人都生活在压力和诱惑之下。如何看待并应对压力和诱惑,是每个人的人生必修课。
为温饱奔忙时,心中应牢记贫贱不移,牺牲底线换来的物质享受能够一时却难以一世,守住根本,方能迎来人生的转机。
当衣食无忧、生活富足时,面对的诱惑更是一种严峻的考验。毒品是魔,敲骨吸髓,一时的欢愉换来的是形容枯槁;毒品是鬼,摄人心魄,片刻的享受带来的是神昏智溃。唯有读书思考、提高修为,才能抵制住欲望的引诱,使人生之路不致偏离正轨。
古人云: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愿天下苍生,守正固本,一世安顺。
辛祖国,朝阳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主审法官
法官寄语
吸毒催生着毒品犯罪,而毒品犯罪也会导致更多人吸毒,两者形成恶性循环。吸毒是毒品犯罪的“万恶之源”,一方面吸毒行为催生着毒品犯罪,另一方面吸毒者本身极易走上毒品犯罪道路。吸毒者常常身披“三重枷锁”:
第一重是“毒瘾枷锁”,毒瘾将牢牢锁住吸毒者的精神,让吸毒者成为毒瘾的附庸。第二重是“铁窗枷锁”,吸毒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而“以贩养吸”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轻则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犯罪,重则构成贩卖毒品罪。毒品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就是锒铛入狱,丧失人身自由。第三重是“生命枷锁”。一方面,吸毒严重损害吸毒者的“自然生命”,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受损之后,极易感染各种疾病。据统计,吸毒人群的死亡率较一般人群高出15倍,吸毒人群寿命比正常人短10至15年;另一方面,吸毒严重损害吸毒者的“社会生命”,不仅生活、工作及个人声誉遭受致命打击,还可能导致众叛亲离、妻离子散,甚至丧失社会属性。
望大家时刻警惕吸毒背后的“三重枷锁”,拒绝毒品,珍爱人生。
万兵,朝阳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主审法官
法官寄语
大量涉毒案件表明,人往往会因好奇、交友不慎或者在迷茫、放纵自我时沾染毒品,然后如附骨之疽,不可自拔,最终损己伤人,以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毒品是全社会的公敌,需要警惕的是毒品违法犯罪已经向青少年群体蔓延。近几年,我院审理了数十起涉在校大学生,甚至是中学生的青少年毒品犯罪案件。
青少年涉毒成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青少年心智不成熟,好奇心强,防范意识差,很容易受到吸毒贩毒人员的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从而染上毒品;另一方面,网络社交媒介兴起,青少年接触毒品信息、获得毒品的渠道更为多元便利;再者,明星吸毒现象屡禁不止,也对崇尚潮流和模仿的青少年产生了恶劣的影响。青少年身处人生美好篇章的开启时期,应在父母、学校和全社会的帮助下,树立禁毒观念,认清毒品危害性,提高自律意识,谨慎交友,警惕吸毒贩毒行为,坚决抵制网络环境中的毒品信息和引诱。望广大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健康成长!
【来源:京法网事】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