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9月17日,中越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会晤第一次会议在广西南宁举行。程丁 摄
中越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会晤第一次会议9月17日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出席会议并致辞。曹建明强调,以合作谋共赢是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中越两国检察机关要站在维护和促进中越友好大局的战略高度,构建便捷灵活的中越边境检察合作机制,维护边境地区和平稳定,保障两国边境经贸关系繁荣发展。
曹建明在致辞时说,中越是山水相连的邻邦,也是志同道合的伙伴,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中越司法合作是中越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跨国犯罪不断增长,发生在边境地区的跨境犯罪日趋突出。充分发挥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优势,构建更加便捷、灵活的刑事司法协助平台,建立更加务实高效的打击跨国犯罪合作机制,是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保障两国边境经贸关系繁荣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中越双方检察机关加强务实合作的目标与方向。为此,曹建明提出三点建议:
一要站在维护和促进中越友好大局的战略高度,推动中越两国检察机关友好交流合作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要紧紧抓住双边关系长足发展为两国司法合作带来的历史机遇,在保持和巩固两国检察机关高层交往和沟通的同时,积极推动两国检察机关特别是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交流与合作,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
二要建立和完善两国边境地区检察交流与合作制度框架,推动两国边境检察机关直接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要充分发挥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定期会晤机制作用,就重点个案和特定时期犯罪现象以及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形式进行深入探讨。
➤要在尊重主权和司法管辖权的基础上,加强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引渡、追赃等环节的配合,拓展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的形式与途径。
➤要通过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的务实合作,保障“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贸安全。
三要加大中越两国检察官相互交流学习培训力度,助推两国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要加强双方发展战略对接,加强两国检察官交流交往,为中越友好夯实民意基础和法治保障基础。
➤要通过开展合作培训、检察官互访、业务研讨等途径,加强双方检察官直接交流和经验信息共享,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要依托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探索加强两国检察人员交流培训的模式,提升两国检察官直接交流的深度和广度。
黎明智在致辞中指出,越中友谊经过了两国历代领导人的精心培育,成为越中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随着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得到巩固与加强,两国检察机关务实合作日益深化并取得丰硕成果。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要共同执行好双方签订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刑事司法协助的直接合作,建立定期边境会晤机制,加强边境地区检察官培训,提升检察官业务能力,提高两国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合作效果,书写两国检察机关务实有效合作新篇章。
彭清华在致辞中表示,中越两国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两国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深化交流合作,是促进两国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的客观需要和重要保障。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山水相连、人文相亲,始终把司法领域作为深化对越友好合作的重要方面,与越南边境地区建立公安、检察、法院、外事等多种联络会晤机制,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两国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有力促进了边境地区的开放开发、合作共赢。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越两党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在中越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发挥好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等平台作用,从多个层面加强与越南边境省份沟通对接,继续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司法协助等方面深化合作,不断提升机制化交往合作水平,努力促进两国边境地区经济大融合、发展大联动、成果大共享,为巩固和维护两国友好关系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曹建明和黎明智在会上签署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中越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谅解备忘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房灵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王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广西、广东、云南、海南等四省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郑红、李宁、贾志鸿;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公樊,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总领事范清平,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增玉俊,越南河内市、胡志明市、岘港市、广宁省、高平省、河江省、谅山省、莱州省、老街省等九省市检察院检察长阮维讲、杨玉海、潘长山、武德成、黎明龙、邓平江、胡氏兰英、农文海、杨雄安出席会议。
崔智友、李宁,胡氏兰英、杨雄安在会上分别代表中越检察机关介绍了开展边境执法司法合作的经验做法。
会后,曹建明到崇左市就中越边境执法司法合作进行调研。
(文字:王治国 邓铁军 编辑:罗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