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在微博一句“对不起,感恩”,被认作已和SM公司谈好解约的信号。至此,风靡中国的EXO组合中四个成员已经走了三个人,唯一的独苗张艺兴已经在韩国公司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待遇:为他创办个人工作室,便于其在中国发展。
这离2005年韩庚在韩国出道刚好十年。韩庚是第一个在韩国出道,“出口转内销”积攒国内粉丝的中国艺人,其中艰辛到现在还是励志故事。韩国对外籍艺人的演艺活动有诸多限制。韩庚在韩国娱乐界发展初期,没有资质登台表演,只能戴着面具完成群舞。他在韩国受到欢迎之后,其粉丝之间流传着他在公司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故事:有来自中国的工作邀约经常会被推掉,明明是给韩庚个人的代言或者机会,公司总是希望将其机会均摊给组合中的每个人;更不消说韩国娱乐圈里的那些老生常谈:超负荷工作、被苛刻对待,甚至传言说这些俊美的男孩子都遭受过挨打。钱的问题也常常被说成是“压榨”:这些青年男女日以继夜的练舞、工作,而收入的九成都要上缴公司。
韩庚解约事件之后,SM公司依然对广阔的中国市场有兴趣,f(x)组合里有宋茜,男团的EXO里则一口气有四个中国人。但“韩庚式”的解约故事持续上演,鹿晗、吴亦凡次第解约,甚至连律师用的都是同一拨人。
打人,当然是不对的。除去这一点,我身边从事韩娱工作的朋友一点不觉得韩国的娱乐产业有剥削。相反的,她瞪着眼睛问我:“你知不知道公司为了培养他们花了多少钱?”
韩国的练习生制度一向是国内娱乐产业试图模仿的对象。大公司在全社会招募练习生,层层选拔可能出道的候选人,提供宿舍和专业的歌舞、演艺、语言培训。外国练习生在韩国的生活都由公司承担。一个巨星诞生的背后是公司对成百上千个培养对象的投入。以投入产出比来说,公司自然要在最后走红的小部分人身上收回成本。
某种意义上讲,韩国的这种机制,艺人的地位是最不重要的。韩国的娱乐产业最知道少女们需要什么,艺人的服饰、妆容、表情、动作、性格标签、CP搭配等等都是公司的智囊团为他们设计的。在一个健全的造型机制下,只要足够配合的候选人都会是巨星,娱乐公司的态度是:只要你配合。不配合,我可以选别人,不好看,我可以整好看。
在这种情况下,明星是娱乐公司流水线上的精致商品。商品推向市场成功后,经营者希望从他们身上收回成本并盈利,实现的方法就是粉丝们所诟病的“巨额分成、超负荷工作”。
苛刻的条款,不过是希望这个投入产出在自己控制之内。
原本,韩国这套广撒网、高投入、少量精英产出的造星流程是极为严密的,韩国本土的明星成长后解约,也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实力不强到一定程度决不可为。但当中国市场打开后,平衡被打破了,一个明星一旦在中国走红,就会有上亿粉丝的人气为他挣脱公司的束缚买单,人气就是金灿灿的现金,广告商、电影、国内经纪方会捧着钱来接手小鲜肉们,解约的成本对艺人本身来说,就变低了。
韩国的偶像经营方式固然有其残酷之处,但总的哲学逻辑是:有智力者地位最高,有颜值者地位最低。歌谣、综艺、电视剧、电影,都是如此。韩国编剧收入比大明星还高,在行业里处处都要被恭敬称作“作家”,更可以对艺人生杀予夺,就是因为他们是创意提供者,被视为行业的灵魂。包装团队、艺人的老师们,也是偶像产业里真正有话语权的人。
中国的明星看上去是比韩星轻松多了,二线以上就可以开工作室,自己当老板,指挥经纪人和宣传总监如何运作自己,稍微有积蓄就炒楼盘、开餐馆,不亦快哉。但整个行业是脑体倒挂的。我们的影视剧质量不高、艺人低素质事件时有发生,就是智力不被尊重的结果。
中韩的娱乐行业是两种极端。我们当然希望小鲜肉们回国后越走越好,但国内的包装能力是否能让他们表现得像在韩国时一样闪闪发光,还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