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安交警执法 二案四人为任性“埋单”

妨碍公安交警执法 二案四人为任性“埋单”

陇南宕昌司法 内地女星 2018-04-10 00:01:58 466

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安全文明驾车出行是每个驾驶人的义务,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但有一些人犯了错不知悔改却出尽洋相,挑衅执法民警,企图逃脱法律的追责,后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018年3月27日,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凌晨1点40分许,南河执勤组在龙海大酒店门口执勤时,发现驾驶车牌号为甘KX3163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

当执勤民警准备将该车驾驶人柴某带往交警大队办案中心进一步检测时,在柴某车上乘坐的姚某和任某突然冲过来阻拦民警,对民警动手推搡和辱骂,执勤交警和正在街面巡逻的特警大队民警合力将两人控制,经对柴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柴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9.8毫克,在前往交警大队途中,在警车上姚某和任某又多次对执法人员进行言语辱骂,情节恶劣。

目前,柴某因涉嫌醉驾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处罚,姚某和任某也因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无独有偶,3月28日上午10时许,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盐官中队执勤民警在盐官镇坡儿村路段执勤,一辆载着挖机的蓝色板车突然停车并调头逃跑,见状,执勤民警立刻对其喊话停车,谁知驾驶员不仅不听警告,反而加速行车。

为了避免驾驶员做出过激行为,执勤民警保持安全车距尾一直尾随至天水汪川镇一处施工地,在讯问中驾驶人企图强行逃离,随即民警将其控制,过程中,该驾驶拒不配合其家属也多次阻碍民警执法,民警对其进行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将该驾驶人强制带离。

经查,天水汪川镇柏某驾驶低速汽车存在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期购置交强险、将普通货车改装为板车、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目前柏某已被礼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遇到执法时一定要积极配合,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正当法律途径进行处理,不要以谩骂、暴力等手段抗拒执法,否则违反法律,追悔莫及。

       维护警察权威,是增强社会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维护每个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当我们对警察执法不满时,可向110接警中心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了我们自身安全,请从尊重警察开始。

【来源:陇南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

监制:陈刘忠      审核:者鹏亮      编辑:韩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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