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于昨日到交管部门沟通事件经过并接受处罚。事属个人,影响却差。由此引发的各种讨论,深感自责。感谢所有爱护我的人,爱之深,责之切,我不给自己的错误找借口,是我的不对。生活中应当不存侥幸,思想上要谨记‘不以恶小而为之’。我会谨记今日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的反思,日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也请大家继续监督。”
马思纯微博评论区涌入大量评论,还上了微博热搜,不少网友认为此举不文明。
8月16日1时许,北京交警发布针对网传“马某某交通违法”的情况通报,经调查,8月9日18时许,马某某驾车行经朝阳区酒仙桥驼房营南路时,存在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已对其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合并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
内容来源:新闻晨报综合都市快报、北京青年报、@北京交警、@马思纯
编辑:黄婉琼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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