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法语歌,在法语里所有单词里的“H”都不发音,所以音是ello。
哈啰,大家好,欢迎阅读本期的分享,今天想要给大家介绍这本《雨中的3分58秒》。
在聊书之前,有一个小故事想给大家分享一下。
想要分享这本的灵感来源于和同事的一次骑行过程,我们聊到了跑步,然后我就想起了曾经读过的这本书。
整理书房的时候,在这本书中翻出了失踪了四年多的,我曾经在高一时期写的一首诗:
吾倚弓肆饮,尔予仰明月。
爱竹长立斜,予犹留滩亭。
浮云草湮没,汝思别阁君。
留余平野旷,伊人何所依?
现在看起来觉得有些傻傻的。
这是一首类似于藏头诗的五言律诗,但是字并不是藏在开头的。
我记得当时写这首诗是因为喜欢一个女生,这里就不多说了,往事不堪回首啊!
如果有哪位读者能够猜出来,私聊我,说不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好啦,我们言归正传吧!
-- 壹 --
本书的作者——约翰·帕克 (John L. Parker) 曾经缔造佛罗里达大学多项赛跑记录,获得美国越野障碍长跑比赛冠军,并参与1972年的奥运培训。
30多年前,他以自己的故事写了《雨中的3分58秒》一书,却找不到愿意发行的出版社,无奈只好自印自卖,经读者口耳相传后,一下子卖出近10万本。后来一度成为美国图书馆失窃率最高的小说。
当初读这本书店时候,也曾幻想过能够和作者一样,即使现在写的作品每人看,但还是充满希望,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的作品也能够得到大家的喜欢,所以我努力写字,但好像也是断断续续的。
今天想给大家讲的主题是——坚持。
“假如你能把难忘的一分钟,
用六十秒的长跑填满,
你的一分钟将拥有大地以及其中的一切,
而且,你将成为一个男子汉。”
当初读大一的时候,斗志昂扬,每天早晨六点半准时起床,简单洗漱然后就去操场跑步,一直跑到七点半,然后再吃饭,回宿舍,收拾东西去上课。
就这样,我坚持了两个多月。
然后,在买了电脑的第三个礼拜后,我放弃了。
当然,也不是一下子就放弃的,从之前的每天六点半起床,拖延到六点四十,六点五十,七点,最后一直睡到七点半才起床,没有早课的话会睡到九点。
这一切只不过是因为每晚玩电脑到很晚,有时候是玩游戏,但大多数时候是看美剧,那段时间给自己找的借口是,看美剧练英语。事实是英语确实有提高,我从原来的英语学渣,变成了一次就考过了四级的“伪学霸”。
-- 贰 --
关于跑步,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动人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卡西迪热爱跑步,他一直在挑战1600米的“4分钟障碍”,而且大四那年春天的比赛是他最后的机会。
正当他在传奇学长丹顿的指导下一步步朝此目标迈进时,他遇见了迷人的安莉亚,她让他心慌意乱。
卡西迪本来过着苦行僧般的训练生活,安莉亚的出现挑衅着他原本对训练的专注。
而且在最艰难的时刻,卡西迪因挺身帮助队友对抗学校不公,面临被退学无法参赛的危机。
安莉亚此时此刻作出了惊人的决定,她企图挽回这段感情,当爱情和梦想抉择时,谁会胜出? 或许我们都是为了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去追求的疯子,但当你亲身体验后,才会知道人的灵魂可以承受多少东西。
其实我写的每篇文章都有提现爱情,我发现爱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不仅仅只是两个人。
这本书多多少少都有作者的影子在里面。
很多人写第一本书的时候,都会将自己的经历多少改编进去,或者是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原型进行的创作,我也不例外。
因为毕竟创作来源于生活嘛!
“或许我们都是为了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去追寻的疯子,但当你亲身体验后,才会知道人的灵魂可以承受多少东西。”
-- 叁 --
我一直都觉得,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是一部精彩的作品。
从我们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秒,我们就在不停地奔跑着,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当然也有停下来休息时候,或许那要等到六十岁、七十岁之后了。
我从没有在四分钟之内跑完一千米,曾经挑战过,但都以失败告终。
大学时候最好的成绩是,四分十二秒三六。我一直记得这个时间,那次我跑了年级第三名。
从大二开始,我会每天晚上去操场跑步,因为那会儿没有晚自习,所以一般都是天微微黑就去了,一直到九点多才回宿舍。
听着音乐一直跑,最长记录是一口气跑了十六圈,然后腿痛了两天。
突然有一天晚上,大概是在五月中旬,我碰到了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准确的说应该是她叫住了我。
故事发生到这里,就和《雨中的3分58秒》里的场景很类似,只不过重合度不足5%。
后来,我坚持的每天跑步就变成了散步……一天天开始堕落,后面再跑起来的时候发现,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抬都抬不起来。
直到那一天,我偶然撞见她和她男朋友一起骑着小电瓶车出去玩的那一天,我又开始了奔跑……
后来一直都是我一个人跑,每天都要跑二十圈以上,而这一跑,就是两年。
“坐在身旁的她,散发着一股灼热的温情。她身上的气味宛如夏季、青春、海洋,还有一种湿润感,略带甜美的性感。”
-- 肆 --
林语堂说:孤独这两个字拆开来看,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间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稚儿擎瓜柳棚下,细犬逐蝶窄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惟我空余两鬓风。——孩童水果猫狗飞蝇当然热闹,可都和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我是一个内心极其孤独的人。
最怕一个人的时候那种突如其来的孤独感,压抑。
特别是在某一次热闹与喧嚣之后,剩下自己一个人,面对着四面八方都散发着的冰冷的气息,死一般的寂静。
那种将窗帘全部拉开,想要阳光将房间温暖,都无济于事,窗外射进来的阳光撞在冷冰冰的墙壁上瞬间失去了活力,只能打开空调,让机器制造的热量将房间温暖。
《只够交付一次的爱》中,林川就是这样一个孤独的存在,其实这是我缩影,我创作这本书的时候,里面有很多角色都有我自己的影子。
有时候我想用跑步来驱散开这中莫名的孤独感,最后却发现,好像比之前更加的孤独。
前些日子,朋友发了一篇博文,文中说到越长大越孤单。
恰逢那天下着小雨,下班后我骑车回家,一直单曲循环着蓝又时的《孤单心事》。这首歌我在高中三年至少听了三千遍。
我希望看到这篇小文的朋友们,别和我一样活在孤独中,世界很美好,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值得去做,千万不要陷入孤独中,久了会得抑郁症的。
如果出太阳就去晒太阳,如果下雨就出去淋点雨,如果有饭吃就出去吃饭;如果有人找喝酒,就出去喝个痛快;如果有人喜欢你就出去谈场恋爱。总之,周末就是老天让你做这些事用的。
-- 尾声 --
你怨我今生泪太多
可知我前生是驮水的云奴
被你临风的衣袖所羁绊
才一直淋漓至今
清也好
浊也罢
我用半生流入将心
用半生等候
被你的船桨捣碎
——扎西那姆·多多
希望当你读完这本书的时候,莫停止脚步,莫轻言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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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椴木,我是一棵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