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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瑶向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 瑶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 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市政府的有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 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 要指示精神,按照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 重要 要求,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主线和 “全面落实 年” 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精准服务中心工作 |
围绕新时代成都 “三步走” 战略目标,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在我市落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批捕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15人,起诉42人;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625人,起诉740人。锦江区检察院在办理春熙路商圈美容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中,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取证准确定性,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服务型欺诈专项整治,优化我市 “中优” 营商环境。积极融入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助力自贸区法治建设,办理涉自贸案件161件,高新区检察院创新涉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 “双报制” 工作机制已在全市复制和借鉴,全年全市检察机关据此及时发现涉知识产权案件线索 1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7件。加强自贸区内犯罪态势的前瞻性研判,在全国首家公开发布《自贸检察工作白皮书》。发挥法治对创新的保障作用,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4人,起诉175人;市检察院和温江区检察院被国家版权局授予 “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防范金融风险,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253人,起诉 362人。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对188名因遭受犯罪侵害而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04.8万元,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 (以下称 “最高检”) 推广。温江区检察院在开展对 “事实孤儿” 的司法救助中,探索建立多元化救助模式,推动当地20余家职能部门综合施策,保障权益、帮扶纾困。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1人,起诉115人,崇州市检察院等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成立检察工作站,创新建立刑事、民事、行政 “三检合一” 工作模式,办理案件21件。大邑县检察院立足生态资源保护,针对辖区内盗采砂石行为,提出法律适用建议,推动了我省相关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统一,护美一方绿水青山。
依法平等保护非公经济。注重务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法律原则和制度。对侵犯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103件178人。对没有妨碍侦查行为、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取保候审 62人,既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又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决定不批捕48人,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和安全感。坚持 “有申诉必复查”,对7件涉民营企业申诉案件立案复查,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主动提供司法服务,进企业宣讲121场次,提供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依职能引导侦查70件,批捕76件381人,起诉64件366人,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嫌开设赌场案时,督促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该案19名被告人最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坚持深挖彻查,建立涉黑恶线索有效核查机制,自行或督促移送“保护伞” 线索6件6人。坚持依法监督,监督立案9件,追加逮捕33人,追加起诉 42人;对因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44人。坚持系统治理,针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发出检察建议34份,共同构建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
二、积极维护大局稳定 |
围绕安全形势新变化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保护、教育等作用,办理各类案件 34388件,同比下降3%,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维护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4人,起诉2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打击态势,批捕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68人,起诉524人;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817人,起诉947人;批捕涉枪类犯罪184人,起诉239人;批捕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破坏交通设施等犯罪229人,起诉4482人,确保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突出打击制造、贩卖合成毒品等涉毒犯罪,批捕3254人,起诉3603人;积极参与禁毒社会治理,工作获省禁毒委表彰;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 “零口供” 的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时,准确运用证据指控犯罪,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批捕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434人,起诉147人,协助追赃2亿余元。市检察院办理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被告人多达44人的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提起公诉得到审判机关支持,被告人一审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批捕 “套路贷” “校园贷” 等新类型犯罪21人,起诉15人,走进四川大学等以案讲法,提高群众防骗意识。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6人,起诉45人;联合13家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40件,其中立案侦查26件。注重农民工权益司法保护,支持起诉劳动报酬请求125件,追讨欠薪524万余元。金牛区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督促相关部门针对非法设立客运站点、破坏运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
切实加强社会公益保护。努力践行“公共利益代表” 职责使命,建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出台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工作定位,发出督促履职诉前检察建议199件,行政机关接受监督履职后,为国家挽回财产损失1340万余元,清理危险废物36吨,恢复林地耕地 103.6亩。双流区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监管,全市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开展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核查未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入网餐饮商家,为最高检在全国开展同类专项监督贡献了 “成都经验”。市检察院受理中央环保督查组移交的某水务公司造成生态环境损害115万余元线索后,依法进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调查核实,促使该企业在诉讼前即作出了全额赔偿。启动 “守护绿心” 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公益保护专项行动,与农林部门共建补植复绿基地200余亩。
关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 “惩治也是教育” 理念,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23人,起诉376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5人,起诉120人。都江堰市检察院对一起加害家庭成员的故意犯罪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依法建议并支持亲属起诉申请撤销被告人监护权,法院支持诉讼请求并为未成年被害人指定监护人。与妇联、共青团、社工组织等,共同构建社会化支持体系,亲职教育 “成都模式”在全省推广。成都未成年人检察 “亮晶晶” 工作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针对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禁毒防艾等开展法治宣讲290场次,18万人次受到教育。
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受理、审查控告申诉3250件,息诉罢访率100%;开展视频接访98件,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198人次,妥善处理集体访,未因处置不当引发矛盾激化升级。邀请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220次,成功化解73件。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对不支持监督的58件刑事申诉案件、790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工作点 (室) 法律咨询、预防犯罪宣讲等职能作用,开展 “法律七进” 活动319场次。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 |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更加注重监督实效,办理各类监督案件23465件,同比上升 6.2%,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确保犯罪依法得到追诉,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18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漏罪漏犯1400人,已有27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侦查机关撤销不符合立案条件案件10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 481件次,与侦查机关共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促进侦查办案行为严格规范。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以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0件,已纠正 171件。注重维护裁判权威,对当事人申请抗诉的 18件案件,依法不支持抗诉申请6件,并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确保刑罚正确执行,监督纠正提请 “减假暂” 不当307人。在全国首批开展 “派驻 +巡回” 监狱检察改革试点,通过巡回检察及时发现某监狱因执行监管制度不严,导致提请减刑程序违法,经监督纠正,该监狱已全部撤回违法提请并开展执法整顿。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督促纠正44名脱管、漏管人员。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144件,同比上升12.6%。不断提高监督精准度,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等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19件,抗诉再审改变率100%。对送达、保全等诉讼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58件,法院采纳率82.8%。通过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就规范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共同推动破解 “执行难”。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青羊区检察院对监督发现的非诉法律文书执行违规情形,督促公证机构规范公证行为,依规出具证书。
四、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
坚持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以 “进行到底” 的精神,确保各项改革创新举措在检察环节精准落地。
有序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 “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改革要求,压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案件质量评查和常态化办案绩效考评体系基本形成并发挥作用,办案质量得到提高。以刑事案件撤诉为例,2018年全市两级院撤诉率为万分之五,同比下降两个万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撤诉率。建立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案件等专业办案组织,为内设机构改革做好准备。
贯彻实施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适应检察机关管辖部分职务犯罪的工作制度,确保侦查权的正确实施。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对1169件认罪认罚案件依法建议法院从宽量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3%。审查逮捕听证试点改革取得进展,受最高检委托起草检察机关 《审查逮捕听证审查实施办法》。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主动适应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新模式,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协调衔接机制,制定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暂行规定。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起诉51件71人。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
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获得国家级奖励51次、省级奖励46次。
坚持政治建检。教育检察人员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践行 “两个维护”。加强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肃清周永康和李春城流毒影响专项警示教育。 “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 活动形成的29项调研成果,已转化为检察工作实践。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开展以党建为引领的检察品牌 创建活动。
落实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不作为及“懒散拖” 问题专项整治。完成对4个基层院系统内巡察,提出整改建议25件,帮助建章立制28项。加强对员额制检察官办案流程的监督管理,完善预算、收支等财务管理内控机制,有效防控岗位廉政风险。
实施能力强检。推动检察人才从数量储备型向结构优化型转变。适应检察业务平衡发展需求,新增非刑事法律专业背景人才93名。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开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试点,实现简案快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态势分析研判,创新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工作,大力弘扬司法办案 “工匠精神”,促进办案质量、效率和能力提升,新增全国检察业务能手3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9名。成华区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
牢固树立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 的意识,让接受监督成为自觉,确保检察权的行使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主题活动719人次。对3件代表建议、4件委员提案交办件及自行收集的建议意见,梳理为23类具体问题,认真办理并逐一回复。针对打击网络诈骗、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建议,通过优化机制、开展专项行动,逐一落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公益诉讼工作后的审议意见,与行政机关建立机制 21项,推动形成公益保护新格局。
自觉接受侦查、审判机关等法律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33件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逐案审查。对审判机关改变指控定性、建议撤回起诉、宣告无罪的案件,深入查找原因,从转变司法理念、强化审前过滤、完善内部机制等方面提升案件质量。强化检察建议规范性,发出检察建议之前,就内容的准确性,主动听取被监督单位的意见19件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拟撤案、不起诉的28件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评议,逐案落实监督意见。纠正办案机关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23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891件次,法律文书20044份,实现 “应公开尽公开”。22个院均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325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控告举报等服务。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服从服务顺应大局,保持法律监督定力,检察职能充分履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智慧检务作用显现,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格局、新作为、新气象。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与城市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贯彻 “双赢多赢共赢” 监督理念,用精、用准、用好法律监督手段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 “重刑轻民” 局面亟待转变;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智慧检务对检察工作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治蓉兴蓉系列战略谋划和重大部署,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争创新时代一流检察机关,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在我市检察环节不折不扣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定不移纠 “四风”、树新风。
(二)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 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对成都提出的“担负起四个责任” 重要要求,在监督机制建设、检察人才培养等方面强化协作,助推干支联动、协同发展。更加履行好检察职能,服务 “东进” 战略落实,加快新型极核打造;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围绕 “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 工作主题,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稳定的法治环境。助力打好 “三大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打击危害扶贫、影响乡村振兴的犯罪,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围绕 “让云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履行好检察环节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 “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 要求,开展便民行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四) 推进法治成都平安成都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更加注重深挖 “保护伞”,延伸职能促进社会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坚决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的犯罪。加大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惩治力度,加强环境资源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五) 树立 “双赢多赢共赢” 监督理念。综合运用好传统监督方式和新增监督手段,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增强检察建议可行性、操作性,实现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运用监督智慧、法律智慧,聚焦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共同维护公益的工作格局。与其他司法、执法部门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
(六)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 “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 的原则,实施 “捕诉一体”,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能体系,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权力滥用。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七) 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检察人员法律政策运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等能力。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来源:成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