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中国蓝新闻报道,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达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报道,该公司开发的移动购物平台“达人店”APP于2016年6月成立,2016年9月正式全网运营,当事人设定,每人向公司交纳399元(2017年3月份之前为技术服务费360元)的技术服务费,可以成为“达人店”的店主,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根据公司制定的晋级制度,当店主直接或间接邀请的人员累计达到36人以上即可晋升为班主任;当班主任线下团队累计达到666人以上即可晋升为系主任(可享受供货权);当系主任线下团队累计达到12000名以上,且系主任线下团队中有15人达人店长晋升为系主任即可晋升为分院长,使相互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
“达人店”所属公司杭州达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网络传销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412928.73元并且罚款150W元,合计罚没3912928.73元。
早先身边也有做达人店的朋友想拉我入坑,号称韩庚代言,分享经济,成为班主任日赚四位数,小编当时特地去大神云集的知乎上搜索了一下“达人店”三个字,出来的全是圈钱、变相传销之类的问答,小编想,当这些人来到知乎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只不过想来知乎上确认一下大家的看法。
小编浏览完知乎之后抱着好奇的心里问了一下这位同学,为什么这个APP只有店主可以登录,他也没有给我解释清楚。
关于达人店的盈利模式,“店主”们的收益根据达人店官方公布的收益细节如下:
达人店给店主们灌注的赚钱思想一直都是分享经济,普通用户是无法登录达人店的,只有成为了店主才能登录,买一个东西还需要加店主的社交账号或者交399自己成为店主,这样的商品模式加上比之于天猫京东毫无竞争力的价格和产品,产品又怎么能卖出去呢?官方说是产品收益结合拉人收益,实际上那些达人店主朋友圈的晒图里面,营业额收益基本为0,大部分收益还是集中在“拉人”上面,分享经济,分享了之后收益从哪里来?还不是你的亲人朋友,分享经济是这么个分享法?再谈谈达人店的管道经济理论和新零售理念。管道经济是不断拉新店主团建,从他们身上获取利益吗?新零售是新晋店主纯靠在朋友圈和空间微博等社交平台卖东西吗?
小编去网上查了一下,韩庚是尚妆网的投资人,达人店是尚妆网旗下的子公司,此番也有被李伟拿来扯虎皮大旗用的嫌疑,此次达人店的传销被罚也让网友们大大感叹现在即使是名人们创办,暴露在阳光下的公司也有涉嫌传销洗脑的可能性,不管做什么平台大家都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盲目跟风,最后,分享一下识别传销的招数。